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張世賢、顧慕晴所指導 陳夢琨的 臺北市社子島開發案探討:複雜適應系統觀點 (2020),提出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作用者、社子島開發案、複雜適應系統。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研究所 沈茂松所指導 裴章銘的 公共工程拆遷建築物補償辦法之探討-以高雄市大林蒲、鳳鼻頭遷村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拆遷、建築物補償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北市社子島開發案探討:複雜適應系統觀點

為了解決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的問題,作者陳夢琨 這樣論述:

臺北市社子島以往遇豪雨、颱風,就會淹水,1970年在洪患治理考量下,評估社子島不宜開發,成為禁建區。2014年臺北市長柯文哲,為實現選舉政見,加速開發社子島,但當地居民未能接受拆遷補償安置計畫,環保團體及學者專家也質疑社子島開發計劃。本論文從複雜適應系統(Complex Adaptive System,CAS)探討社子島開發案,了解作用者對開發案的態度,並分析其偏好差異,為期全面深入分析社子島開發案,本文運用文獻分析法、田野調查法、深度訪談法與問卷調查法,探討社子島之複雜適應系統(CAS) 演化過程。本研究發現,複雜適應系統的觀點對本研究具有優異性。在質化部分獲得:1.阻礙社子島開發案關鍵原

因:臺北市政府決策粗糙輕、i-Voting投票未具民意正當性、拆遷補償偏低與安置條件充滿疑慮、鄰近洲美里案例讓社子島居民失望。 2.社子島開發案的促進者:臺北市政府、社子島促進會、地產公司;其抵擋者為:社子島自救會、有房無地、中低收入戶者、環境保護、文化保存者。3.作用者實際作為:政府官員要加速開發、當地居民意見分歧、學者專家連署反對、政治人物透過議會質詢關切。4.社子島開發案進展的情況:政府通過開發法規、房地產熱絡、居民抗爭和對立增多、社子島開發遭監察院糾正。5. 社子島開發案要形成共識很難,很多居民是外地遷入,缺乏共同歷史記憶,臺北市政府經費困難,又缺乏有力人士居間謀合。在量化部分,以因素

分析發現社子島開發案的5個共同因素是,房地漲價、利益衝突、願景程度、搬遷意願與溝通獎勵,並對作用者互動過程與結果的質化訪談,予以完全證實。以集群分析發現:高配合度集群認為政府獎勵措施能有效化解利益衝突、中配合度集群關心搬遷與未來願景、低配合度集群認為開發案拖太久,對願景與房地漲價持負面觀點。本論文提出社子島開發案政策建議:針對作用者個別情況處理社子島之開發;擴大公民參與,引導作用者良性互動;引導作用者從分裂與矛盾的自我利益,到公共利益之建構;都市計畫重新檢討;建立「多樣互賴誠摯對話」機制以及社子島開發案應分階段進行。

公共工程拆遷建築物補償辦法之探討-以高雄市大林蒲、鳳鼻頭遷村為例

為了解決大林蒲計畫遷村第一期安置住宅規劃與基本設的問題,作者裴章銘 這樣論述:

公共工程用地之取得主要分為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兩部分,土地補償方面有一致之補償標準可依循,至於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事項,雖原土地法等相關規定已訂定有關之建築物估價規則,但實際辦理查估作業時,尚需各地方政府參酌當地財政及實際狀況,自行訂定其辦理地上物查估補償之相關自治法規,較易引起爭議,甚至藉由抗爭延宕公共工程進行,以迫使地方政府提高補償金額。本研究經比較國內各縣市政府訂定之建築物拆遷補償法規,雖不盡相同,但其主要仍是依土地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研究針對臺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三直轄市較具代表性之建築物補償辦法加以比較,並針對『建築物拆遷補償法規接受度』、『建築物補償之公平合理』、『建築物查估專業性』

、『拆遷戶之安置方案』及『爭議處理』等五部分設計問卷,於2018年4月下旬開始透過網路及紙本發放問卷,以國內成年人為主要研究母體,網路及紙本有效問卷合計232份問卷,經由統計分析,主要研究結論概要歸納為:(1)政府修訂建築物拆遷補償法規時,應找相關專家(如營建業者、不動產估價師等)一起研議後再訂定。(2)目前建築物拆遷補償費不足以重建新建物。(3)建築物查估應委託民間專業機構辦理,其中最多受訪者認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4)應該發給一定金額之現金讓拆遷戶安家用或讓拆遷戶優先承租社會住宅。(5)「建築物補償費太低」及「補償項目不足」為最常發生爭議之因素。根據上述結論,彙整提供大林蒲、鳳鼻頭未來遷

村專案補償制度之檢討及供未來正或啟動遷村作業時建築物補償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