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正寬寫的 觀光行政與法規(精華版第十一版) 和盧守謙的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房產〉台灣旅館房間數高速成長高力:高品質渡假型飯店仍有 ...也說明:高力國際指出,按建築與設備標準、場所面積、經營、管理及服務方式區分,台灣主要住宿設施分為觀光旅館、一般旅館與民宿三大類,其中以觀光旅館為最高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揚智 和五南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建築系建築及都市設計碩士班 郭柏巖所指導 陳旻婕的 集合住宅能源計算基準與標示之研究 (2021),提出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集合住宅、單位面積耗電量、建築能源模擬、建築能效、建築碳排密度。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室內設計研究所 陳歷渝所指導 王韋婷的 以空間設計建構品牌形象的實踐操作-以英迪格及智選假日旅館客房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品牌形象、空間印象、客房設計、連鎖旅館、旅館大廳的重點而找出了 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解答。

最後網站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 零售貼文懶人包則補充:第4 條. 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申請在都市土地籌設新建之觀光旅館建築 ...缺少字詞: gl= | 必須包含以下字詞:gl=。 【整理】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自助旅行最佳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觀光行政與法規(精華版第十一版)

為了解決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作者楊正寬 這樣論述:

  第十一版的《觀光行政與法規》除緊跟政府腳步,針對國際及兩岸政經情勢與觀光發展需要予以修訂外,也特別因應公務人員觀光行政類科高等、普通考試,以及領隊、導遊人員專技普通考試之需,大幅度配合歷年各類科人員考試,全面更新各法條及其分析說明,切合命題大綱及經驗法則。特別是每章之後都增加自我評量,來檢視讀者自己的用功成績,包括模擬公務人員高等及普通考試,增加問答或申論題,以及模擬領隊及導遊人員四選一單選題的10道選擇測驗題,期讓莘莘學子一書在手,信心無窮!的確是一本有志參加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與導遊、領隊人員證照考試等類科考生的最佳準備用書。   第十一版的內容從觀光業界的實際需要與

基本該有的法規知識著手,精選十六章,扣除期中、末考試,剛好提供一學期十八週的教學進度,除讓學生將來學以致用,以及應考各種考試準備參考外,更是一本配合學校開課所需的最理想教科書,適合學校任課教師備課與教學之用,也很適合當成業界研究觀光問題、解決觀光問題的隨身寶。  

集合住宅能源計算基準與標示之研究

為了解決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作者陳旻婕 這樣論述:

近年來社會大眾對於減碳議題及綠建築相關內容有所關注。2020年經濟部能源局統計我國住宅部門電力消費佔18.5%僅次於工業部門55.6%,顯示住宅部門耗電及節能對於台灣的重要性。歐盟在2002年率先實施建築能效標示制度(EPBD),而我國也為了推動建築能源效率認證,於2020年發展出台灣建築能效評估系統TBERS(Taiwan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本研究在TBERS架構下之R-BERS系統(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做為住宅

類建築評估使用,對新建住宅制訂建築能效認證制度,可達到有效管理建築節約能源,並與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接軌。本研究因集合住宅設計多樣化,且評估案件面積規模不同,因應不同集合住宅評估案,量身制定該評估案之R-BERS評分尺度基準,所以必須擬出R-BERS照明及空調耗電密度基準,供不同集合住宅,住宅專用分區評估案使用,運用建築動態耗能分析eQUEST軟體,進行集合住宅住戶專用分區之全年耗能模擬,共進行45種不同參數設定之研究,其模擬成果與近年住宅耗能統計資料接近,具有一定之信賴度,也發現其模擬不同格局一房到五房之EUI分布皆呈現右偏分佈。最終選擇集合住宅三房型的空調與照明EUI基準,作為台灣R-BER

S評估法中的「非透天集合住宅」住戶專用分區之評量尺標。本研究挑選14個近年拿到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之集合住宅或社會住宅案例進行R-BERS評估,在這14個案例中R-BERS評估等級皆可達4級以上,並探討其建築規模與碳排總量關係,也為了了解目前建商提供住戶以毛胚屋形式的照明EL空調EAC皆=0.9時,公共區域照明及空調進行評估,可拿到評估1級的方式,以Case8為例原設計評估等級2級,設定15種不同方案之住宅及公共分區固定式設備進行評估,方案6配合住戶烹飪習慣以瓦斯爐台進行設定,先暫且不考量高層建築消防廚房防火區劃的問題,加上一般普遍建商提供的公共區域固定式設備,以瓦斯爐台1級、瓦斯熱水器2級

、有保溫材之熱水管設定、地下室採用有標章風機及使用動力回生的永磁馬達電梯,此時評估等級可達1級。而假使要提升評估等級到1+級,以現有的住戶照明、空調採毛胚屋形式是無法達成的,必須在住戶內提供能效等級佳的空調設備,才有機會拿到評估1+級。以上15個方案設定,主要是為了提升建築節能及減碳的效果,可供未來新建社會住宅與集合住宅評估時,政府單位或建商挑選相關設備挑選時有所參考。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3版)

為了解決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作者盧守謙 這樣論述:

  1. 分類引導 輕鬆入門   本書分6章,以條文序列編排,並依法規名稱分總則、消防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附則之條文作圖解,最後將上揭之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作解析。   2. 條文併解釋函 圖文解說   各章節內文與相關消防署解釋函予以整合,進行圖文解說,使讀者輕鬆上手,並於最後一章收錄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以供上課教材及考試用書,使準備應考讀者了解重點所在,於未來考場上能無往不利。   3. 納入日本 最新知識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法規源自日本,本書編輯上也將其原文資料大量納入,並詳細闡釋,使讀者併以得知國內與日本法規上之異同所在。

  4. 30年火場經驗 消防本職博士   累積30年火場經驗,以消防本職博士,來進行實務與法規理論之解析,消除學習盲點,並精心彙編相關圖表,以力求一本優質之消防書籍。   作者簡介 盧守謙   博士   學經歷: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研究所助理教授   消防類全國考試命題委員   三等高考、消防設備師、外語領隊、四等榜首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消防榜首及第1名畢業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士林/彰化地方法院-火災鑑定案主持人   公務人員簡任官等結訓   英國FSC/美國DWF/美國TCC 結訓認證   國際AOSFST期刊/ICSSMET研討會審稿委員   消防安全PCB廠/石化廠

輔導委員   林火類農委會審查委員   推薦序 自序 第1章 總則(第1條~第3條) 1-1 授權命令 1-2 未定國家標準 第2章 消防設計(第4條~第30條) 2-1 標準化用語(一) 2-2 標準化用語(二) 2-3 標準化用語(三) 2-4 另一場所(一) 2-5 另一場所(二) 2-6 單一場所 2-7 消防安全設備種類 2-8 滅火設備種類 2-9 避難逃生設備種類 2-10 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種類 2-11 用途分類 2-12 甲類場所 2-13 乙類場所 2-14 丙丁類場所 2-15 戊己類場所 2-16 增改建或變更用途(一) 2-17 增改建或變

更用途(二) 2-18 應設置滅火器 2-19 應設置室內消防栓設備 2-20 應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 2-21 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2-22 應設置移動式滅火設備 2-23 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2-24 應設置手動報警設備 2-25 應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2-26 應設置標示設備 2-27 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 2-28 應設避難器具及連結送水管場所 2-29 應設置消防專用蓄水池及排煙設備場所 2-30 應設置緊急電源插座及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第3章 消防安全設計(第31條~第192條) 3-1 滅火器設置規定 3-2 室內消防栓配管及水箱 3-3 室內消防栓加壓試驗及選擇設置 3-

4 室內消防栓箱與水源容量 3-5 室內消防栓加壓送水裝置(一) 3-6 室內消防栓加壓送水裝置(二) 3-7 室內消防栓緊急電源 3-8 室外消防栓設備配管、試壓及設置規定 3-9 室外消防栓水源容量 3-10 室外消防栓加壓送水裝置 3-11 自動撒水設備型式及加壓試驗 3-12 撒水頭配置(一) 3-13 撒水頭配置(二) 3-14 撒水頭位置 3-15 密閉式撒水頭標示溫度與免裝撒水頭處所 3-16 免裝撒水頭處所(一) 3-17 免裝撒水頭處所(二) 3-18 撒水頭放水量與流水檢知裝置 3-19 開放式自動及手動啟動裝置 3-20 放水區域及密閉乾式或預動式撒水 3-21 查驗閥及

水源容量 3-22 撒水設備水源容量 3-23 撒水設備加壓送水裝置 3-24 撒水送水口、電源及水霧噴頭 3-25 自動撒水設備之補充 3-26 水霧放射區域及水源容量 3-27 水霧加壓送水裝置 3-28 水霧室內停車空間及泡沫放射方式 3-29 泡沫膨脹比 3-30 泡沫頭放射量及高發泡 3-31 高發泡放出口 3-32 泡沫放射區域 3-33 泡沫加壓送水裝置與原液儲存量 3-34 泡沫濃度、移動式泡沫及原液儲槽 3-35 二氧化碳放射方式 3-36 二氧化碳滅火藥劑量 3-37 全區局部及通風換氣 3-38 全區開口部 3-39 滅火藥劑儲存容器 3-40 氣體啟動及配管 3-41

選擇閥及啟動裝置 3-42 音響警報、安全裝置及排放裝置 3-43 緊急電源及移動式放射 3-44 乾粉滅火準用二化碳及藥劑量 3-45 乾粉藥劑量 3-46 滅火藥劑儲存容器 3-47 加壓蓄壓用氣體容器 3-48 乾粉配管及閥類 3-49 壓力調整、定壓動作及氣體啟動 3-50 移動式放射及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3-51 火警分區 3-52 鳴動方式及探測器高度 3-53 探測器裝置規定 3-54 免設探測器處所 3-55 偵煙式、熱煙複合式侷限型不得設置處所 3-56 偵煙式、熱煙複合式或火焰式選設及探測區域 3-57 差動式、補償式及定溫式侷限型探測器設置規定 3-58 差動式分布型設置規

定(一) 3-59 差動式分布型設置規定(二) 3-60 偵煙式探測器裝置規定 3-61 光電式分離型及火焰式設置規定 3-62 火警受信總機裝置 3-63 火警受信總機位置配線及電源 3-64 緊急電源、火警發信機及火警警鈴 3-65 火警發信機及火警警鈴 3-66 火警發信機、標示燈及火警警鈴裝置 3-67 緊急廣播設備裝置(一) 3-68 緊急廣播設備裝置(二) 3-69 廣播分區 3-70 擴音機及操作裝置 3-71 緊急廣播設備配線 3-72 警報分區及瓦斯漏氣檢知器 3-73 瓦斯漏氣受信總機及警報裝置 3-74 瓦斯漏氣警報設備配線及緊急電源 3-75 瓦斯漏氣警報設備配線及緊急

電源 3-76 免設處所 3-77 標示面等級及有效範圍 3-78 出口標示燈裝設位置 3-79 出口標示燈等裝設及音聲引導 3-80 觀眾席引導燈及出口標示燈等減光消燈 3-81 避難指標等 3-82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緊急電源 3-83 避難器具選擇設置 3-84 避難器具減設 3-85 避難器具免設 3-86 收容人員計算 3-87 避難器具裝設及開口面積 3-88 避難器具操作面積 3-89 避難器具下降空間 3-90 避難器具下降空間及標示 3-91 緩降機、滑臺及避難橋設置 3-92 救助袋及避難梯設置 3-93 滑杆、避難繩索、固定架及螺栓 3-94 緊急照明燈構造及配線

3-95 緊急照明燈電源、照度及免設 3-96 出水口及送水口 3-97 送水管配管及水帶箱 3-98 中繼幫浦 3-99 送水設計壓力 3-100 消防專用蓄水池設置 3-101 消防專用蓄水池機械引水 3-102 消防專用蓄水池標示 3-103 居室排煙設備(一) 3-104 居室排煙設備(二) 3-105 居室排煙設備(三) 3-106 居室排煙設備(四) 3-107 排煙室排煙(一) 3-108 排煙室排煙(二) 3-109 免設排煙設備(一) 3-110 免設排煙設備(二) 3-111 緊急電源插座 3-112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第4章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

(第193條~第233條) 4-1 適用場所(一) 4-2 適用場所(二) 4-3 製造或一般處理顯著滅火困難場所 4-4 室內儲存顯著滅火困難場所 4-5 室外儲存及儲槽顯著滅火困難場所 4-6 一般滅火困難場所 4-7 其他滅火困難場所與滅火設備分類 4-8 選擇滅火設備 4-9 第五種滅火設備效能值 4-10 核算滅火效能值 4-11 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滅火設備 4-12 一般滅火困難場所滅火設備 4-13 其他滅火困難場所滅火設備 4-14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場所 4-15 加油站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 4-16 設置防護設備 4-17 室內消防栓設備規定 4-18 室外消防栓設備規定 4-

19 自動撒水設備規定 4-20 水霧滅火設備規定 4-21 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 4-22 補助泡沫消防栓及連結送液口 4-23 泡沫射水槍滅火設備 4-24 冷卻撒水設備(一) 4-25 冷卻撒水設備(二) 4-26 泡沫噴頭規定 4-27 泡沫滅火設備規定 4-28 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 4-29 泡沫滅火設備水源容量 4-30 加壓送水裝置 4-31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4-32 乾粉滅火設備 4-33 第4種滅火設備 4-34 第5種滅火設備 4-35 警報設備與標示設備設置 4-36 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滅火器 4-37 冷卻撒水設備設置 4-38 防護面積計算 4-39 射水設備 4-4

0 射水設備位置數量 4-41 射水設備配管等規定 第5章 附則(第234條~第239條) 5-1 緊急供電系統配線 5-2 配線耐燃耐熱 5-3 緊急供電系統電源 5-4 防災中心 第6章 消防設備師(士)考題精選 6-1 106年消防設備師考題 6-2 106年消防設備士考題 6-3 105年消防設備師考題 6-4 105年消防設備士考題   序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自78年7月訂定發布,同年9月施行以來,隨著社會新興行業出現,各項災例發生,迄今歷經多次修正,期使法規更臻於完備。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為場所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一種準則,當然無法涵蓋所有

場所,於特殊用途構造如高鐵車站或機場大廈等,或難以適用本標準之消防技術與工法,如無塵室場所等。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上,概分為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設備及火災發生後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實施搶救之必要設備。以系統而言,分為水系統、化學系統、警報系統及避難系統等四大體系。   於民國84年消防法大修改,其中納入日本防火管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設置防火管理人並製定消防防護計畫(消防法第13條),且場所為能自衛消防,至少應編組滅火班、通報班與避難班;此三個班別與四大系統之水/化學系統(滅火)、警報(通報)及避難系統是同樣宗旨的。亦即,火災應變行動應有上揭三項,且通報為優先之實施順位(如同

警報是帶動消防設備之火車頭一樣)。然而,揆之國內建築物火災重大案例,許多是歸究於火災發現人員,並沒有優先實施全面通報,導致內部人員仍不知情而葬生火窟。   本設置標準於民106年修正中,將集熱板修正為防護板,避免一些挑高空間再錯誤設計,因撒水頭啟動為天花板噴流之對流機制,非集熱之熱傳導。此外,令人欣慰引入日本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並增加人員使用便利之第二種室內消防栓保形水帶。筆者希望法規多要求水道連結型撒水設備裝置,而不是現今廣泛要求排煙設備,尤其是機械排煙之成本效益問題。   國內設置標準多參考自日本,於本書編輯上也大量參考原文資料來進行解析,並花相當時間於電腦繪圖上,無不希望以圖解式

使讀者從複雜條文中,來暢通法規脈胳及掌握條理之思路。倘若本書對教學與實務上有所此微貢獻,自甚感榮幸,這也是筆者孳孳不倦之動力來源。   盧守謙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 1-1 授權命令第1條本標準依消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解說】 消防法第六條如次: 第6條 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分類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 第一項所定各類場所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依第一項所定標準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或設備者,得檢附具體證明,經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適用依第一項所定標準之全部或一部。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係依據消防法制定,在法律位階層次上,係屬第三位階之法規命令,行政機關必須基於法律直接授權依據,如右圖所示。所以在本辦法第1條須開宗明義講出,係

依消防法第6條第一項之法律授權來訂定。 基本上,「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皆屬「行政命令」,第四位階之行政規則以行政體系內部事項為內容,原則上無須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得依職權訂定習稱之「行政規定」,而第三位階法規命令需要法律明確授權,有規範上的拘束力,須於行政院發布後即送立法院備查。目前在消防體系上有法制化法律,有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惟獨法制化之第二位階,始能訂定罰則,因罰則會嚴重影響人民權利義務,須送由人民選舉出之立法委員,進行三讀立法審查。因此,人民假使違反本標準第三法位階規定,只能引用消防法相關罰則進行處分。

以空間設計建構品牌形象的實踐操作-以英迪格及智選假日旅館客房為例

為了解決一般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的問題,作者王韋婷 這樣論述:

疫情(COVID-19)未發生之前,世界旅遊市場蓬勃,國際品牌旅館紛紛投資亞洲市場,有些品牌旅館引進台灣後,在建築外觀和室內空間,特別是公共空間及客房融入品牌形象的特色。在競爭市場中,如何找到自己的競爭優勢與市場定位,又在市場定位與旅館空間品牌形象,二者之間有何關聯性?客房是旅館主要銷售的商品,也是旅館主要收益來源之一,大多旅宿者投宿旅館時,停留於公共空間時間短暫,客房才是旅宿者使用時間較長的私密空間;如何能滿足消費者需求並體現品牌形象,即為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在探討旅館的品牌形象與空間之間的關聯性,嘗試將品牌形象建構於空間設計中,選擇利用客房空間的設計來詮釋建構品牌形象的操作。研究方法採取

文獻資料回顧,探究品牌旅館的發展過程、經營模式、品牌定位及品牌精神,以田野調查法,前往選定之IHG集團旗下二家品牌旅館現場實際進行調研,並歸納分析觀察的結果,提煉品牌形象表現元素,再以個案實踐設計將品牌元素於客房空間進行設計操作,研究結果完成二個品牌旅館的客房設計,就客房空間建構品牌形象的過程檢討,提出結論:品牌定位有助於競爭市場找到目標客戶群、品牌定位決定空間功能的配置、品牌精神導入空間設計有助於體現品牌形象、空間機能的安排會決定設計的品質與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