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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族大怒神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馮玉軍寫的 比竇娥還冤:明清奇葩大案 和張晶的 歷代皇朝風雲實錄:文字血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清文華泉事業有限公司 和大旗所出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九族大怒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比竇娥還冤:明清奇葩大案

為了解決九族大怒神的問題,作者馮玉軍 這樣論述:

  【胡惟庸謀反】   虞部郎中:說他謀反,證據呢?   明太祖:不好意思十四年後才找到呢。   【方孝孺被誅十族】   方孝孺:燕賊是篡位!誅我十族我也不怕!   燕王朱棣:好喔。   【張文祥刺馬】   張文祥:純屬個人恩怨。   慈禧太后:不可能!背後有黑暗力量!   【楊月樓風月案】   縣令葉廷春:富家女嫁給戲子?誘拐婦女,流放四千里。   楊月樓:。   【上海蘇報案】   清廷:汙衊聖上!直呼聖諱!鼓吹革命!我殺你全家!   英國:抱歉,租界有治外法權耶。   「你才不懂歷史啦!」——看完之後,你也可以去戰歷史廚!   ★請讓證據說話!   野史?小說?戲曲創作?很抱歉

!審理案件請讓證據說話!用現存史料、邏輯推理、嚴謹考究,重新還你最真實的案情!   ★用現代眼光重審!   斷案請符合程序正義!其實明清律法很嚴謹,奈何聖心難測,臣妾真的做不到!如今驀然回首去看,這些奇葩案件到底哪裡不行?   ★明清刑律知識!   你知道實際上只有皇帝有權判人死刑嗎?娘娘們最愛的「掌嘴」、「杖斃」,這刑罰小的們該怎麼定量?所謂嚴刑逼共、屈打成招,到底有哪些刑,要怎麼打?   「莫須有」的空印案——空白公文先蓋章?皇帝:偽造文書的都該死!   古時交通不便,明代地方官在每年戶部查驗稅收時,為了避免公文有誤,需要往返請長官蓋章修改,乾脆先準備好蓋了章的空白公文以便不時之需,

然而朱元璋知道後卻大為震怒,認為「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居然不問實情,將所有掌印及簽署者抓起來處死……   方孝孺被誅十族案——不肯幫忙業配?王爺:殺你九族還不夠!   燕王朱棣宮下南京,篡奪帝位,要求大儒方孝孺幫他寫即位詔書,以安天下文人心,方孝孺視朱棣為謀反逆賊,當眾嚎啕,朱棣說:「先生不要這樣,其實我只是傚法周公輔弼成王來了。」並讓人把筆給方孝孺,說:「此事非先生不可!」方孝孺執筆,疾書「燕賊篡位」數字,擲筆於地,且哭且罵:「死即死耳,詔不可草。」朱棣發怒說:「汝不顧九族乎?」孝孺奮然作答:「便十族奈我何!」朱棣大怒之下割開了方孝孺的嘴,他仍罵聲不絕……   楊乃武與小白

菜——男女同桌吃飯?知縣:姦夫淫婦下地獄!   小白菜,本名畢秀姑,因為相貌姣好,喜歡穿著白衣綠褲而得此外號,因為向房東楊乃武習字、同桌吃飯,被街頭巷尾議論兩人有姦情,是「羊吃白菜」。小白菜的丈夫因病暴斃後,婆婆因為街頭議論,懷疑是兒媳與姦夫合謀殺害自己兒子,憤而告官。結果仵作驗屍草率、知縣聽信傳言,兩人遭到嚴刑拷打後認罪,小白菜更是因謀殺親夫被判處凌遲!此案經歷十審,甚至驚動了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后……   張文祥刺馬——大哥是對的?太后:這背後有黑暗力量!   電影《投名狀》的故事原型,鎮壓太平天國有功的將軍馬新貽,被慈禧作為牽制曾國藩勢力的棋子調任兩江總督。在一次例行的軍隊校閱後,竟遭到不

知何處冒出來的張文祥刺殺身亡。民間盛傳他們兩人曾與曹二虎、時金彪義結金蘭,只是馬新貽出賣兄弟、霸占友妻,靠兄弟頭顱陞官發財,最終遭到兄弟報復。然而張文祥對於刺殺的理由一直含糊其辭,多番審訊逼供都沒有結果,慈禧太后始終認為這背後有更大的陰謀……   中國古代實行封建帝制,儘管法律完備,但往往「官大一級壓死人」,更何況還有「一言九鼎」的天子在最上頭。許多普通的案件,背後經常遭到政治勢力的利用與推動,審訊過程的殘酷與懲罰更是令人難以想像,造就了許多千古難見的奇案。   本書共收錄了明初的空印案、郭桓貪汙案、胡惟庸謀反案、藍玉案、方孝孺案,清末的科場第一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張文祥刺馬案、楊月樓風

月案、蘇報案,以現代法學的角度,觀察這些古代名案的審理、判決,以及當時的司法制度、嚴酷刑罰,並試圖解開那些至今未解的謎團。 作者簡介 馮玉軍   男,1971年出生,法學博士,現為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包括本書,已正式出版學術個人專著十多部,並主編許多學術著作及法學教材等;在核心學術刊物及其他刊物、報紙上發表論文百餘篇,編輯教材和入選論文集數十部。學術研究領域為法學理論、法律經濟學、立法學、宗教法治研究、後現代法學、法律全球化等。 自序 「莫須有」的空印案 郭桓貪汙案 胡惟庸、藍玉謀反案 方孝孺被誅十族案 科場第一案 正說「楊乃武與小白菜」 張文祥刺馬案 名伶楊月

樓風月案 風雨百年「蘇報案」   自序   眾所周知,中國的法律文化歷史久遠,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對中華文明的塑造產生了長期的、深遠的影響。與此相應,各個朝代發生的經典案件故事也很多,世代相傳、家喻戶曉,不僅體現和折射出當時社會的政治生態、制度構架和價值訴求,而且還因為撲朔迷離的案情、迂迴曲折的審理、令人扼腕的判決而被廣為傳誦,成為後世傳奇。然而,根據這些奇案故事改編、繁衍的諸多文藝作品固然使主題線索更為曲折緊湊、扣人心弦,更加昭示君主專制與政治傾軋的殘酷,更能揭露封建社會中各級官員徇私舞弊、草菅人命的醜惡嘴臉。但影視戲劇畢竟屬於藝術加工,對真實案情進行了必要的虛構;報紙刊物登載的故

事軼聞,也大多進行了演繹創造。本書所講各案,盡量還原故事本身,並結合對古代法律制度的背景敘述,「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讓讀者了解到真實的案情,進而能夠客觀地評價封建司法制度,加深對歷史真實的了解。   明代以重刑重罰著稱,由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父子倆共同製造的明初四大案:「『莫須有』的空印案」、「郭桓貪汙案」、「胡惟庸、藍玉謀反案」、「方孝孺被誅十族案」,讀者閱後想必會掩卷長思。空印案在朱元璋「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思想支配下,株連甚廣,獲罪官員累以百計,而在血流成河的諸般慘狀背後,竟是一個並無充分證據證明的貪汙罪名。郭桓案發係由貪汙,但如果不改變產生貪汙腐敗的制度土壤,單靠剝皮

實草、殺雞儆猴的「重典治吏」方針,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封建皇帝開國之初,為了防止權臣大將覬覦皇位,總是奉行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的政策,株蔓牽連者達數萬人的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就是以朱元璋的猜忌為主因,加之他們自己也未能謹言慎行、節權自律而釀成的大案。朱棣為了獲得皇位,不惜發動四年戰爭,從侄子手中奪得政權,並對方孝孺這樣有品有德之人橫加荼毒,反映出朱棣其實就是一個被權力腐蝕得沒有人性的冤案製造者。   原來所謂「清末四大奇案」:是指慈禧垂簾聽政的清朝末年,即同治、光緒朝更替期間,接連發生的四起轟動全國、家喻戶曉的案件。分別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張文祥刺馬案」、「名伶楊月樓風月案」、「太原奇

案」。這四案都是民間冤案,案情曲折複雜,自案發至審結朝野輿論多有關注,故並稱為「清末四大奇案」。但鑒於「太原奇案」相較於其他三案未必複雜,意義遠非重大,於是另行蒐羅,增加咸豐年間的「科場第一案」和清末光緒年間的「蘇報案」。前者是一千五百年來中國科舉考試中牽涉面最廣、追究考官職位最高的大案,後者則不僅是晚清中國最大的一次文字獄,吹響了反對封建帝制革命的號角,而且在該案的審理中,權傾天下的滿清朝廷不得不向覺醒了的人民「乖乖妥協」,從而開啟了人民共和的新紀元。兩案皆意義重大,補充進來,想必更有價值。   以上明清兩朝奇案,早被街談巷議,有的還被搬上電視螢幕,作者此番再次敘述其來龍去脈,從不同角度提

示和分析這些案件產生的歷史、文化、政治、體制和技術等原因,詳細探討了君主專制、司法專橫、有罪推定、刑訊逼供、官判無悔等封建司法痼疾,同時一一闡明了各種法律程序以及罪行證據的甄別查實問題。平實言理,從容著文,適合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階層人士閱讀,是為老百姓茶餘飯後準備的一道「法律午餐」。本書核心目的之一就是給讀者帶來更具體、更清晰的史案解說,以正視聽。   我撰寫這些的基本定位是:以學者和講述人的身分,對中國傳統法律思想文化中典型的案件、人物進行介紹與描述、評析,面對最普通的受眾宣講歷史上發生過的或者戲劇當中耳熟能詳的法律故事,深入淺出,力求趣味性、知識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從而,人們可以更好

地理解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和法制特色,明白這些案件、人物對於當今的啟發意義,在輕鬆自在的閱讀當中使讀者法律素養得到提高,使其人文修養得到滋養。從而不僅做到以案講史、以人說法,更要就法論事、藉古說今。   在明初四案的寫作過程中,我曾得到李彤、何玲麗兩位博士的大力協助,她們的專業優勢與勤奮態度,對這部分書稿的品質保證有著重要作用。我的同事、法制史研究專家趙曉耕教授的相關撰著更使本書受益匪淺。至於各篇案件故事在內容上有參考其他學者和著作的地方,編著者對此盡可能全部予以標註,在此也一併致以崇高的謝意與敬意。   法律的歷史充滿了故事,但不是所有的故事都美麗如童話;法律的故事當中也有許多邪惡,這邪惡在

今天的法治社會中仍時常遊蕩。但我們慶幸的是,「法律上的汙點都是人類自己用手塗上去的,這些手也可以將那些汙點抹去」。儘管還不能說本書的每一個故事都能與諸位尊敬的讀者產生共鳴、帶來意義,但我還是願意相信——我們未來的美好生活,需要法律靈魂的護佑;未來的社會價值,需要法律精神的充填。   是為序。  

九族大怒神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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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就來公開我的4位姊姊
他們也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玩起來也是很可怕滴
到底有多誇張啦

小時候我們都是被姊姊帶去玩
長大了
硬拖他們上
這次一狗票人南北大會師
約在劍湖山世界
冒險超展開!!!!
我自己剪片也快笑死
不要錯過喔

#姊姊 #劍湖山 #雲林

歷代皇朝風雲實錄:文字血淚

為了解決九族大怒神的問題,作者張晶 這樣論述:

字字珠璣,隱藏殺機;多字少字,驚動天地; 隻字片語,望文生義;寫者無心,讀者有意; 文字可以鼓勵人心,卻也是奸臣、皇帝的迫害手段!   歷史上的文人寫出許多千古留名的文章,然而這些文字背後,有時卻潛藏著可怕的危機——鉤索羅織的冤獄。   因烏台詩案而被貶到黃州的大文豪蘇東坡,曾在詩中提到:「平生文字為吾累」   連蘇東坡都有這樣的感嘆,可見文字獄是多麼可怕!   文字不只是作為溝通的工具,也能變成害人的依據。   一字一句可能讓自己成功,也有可能因此受到殘酷的迫害、刑罰。   這些因文字所造成的牢獄之災,有的是權臣、朋黨間鬥爭的結果,但大多是來自皇帝的猜疑多忌,所以皇帝才是大興文字獄

的元凶。 前言 「種豆」的收穫——楊惲被腰斬 他並非詩人,卻惹下了中國第一樁詩禍! 「《廣陵散》於今絕矣」——嵇康之死 至於嵇康,一看他的《絕交書》,就知道他的態度很驕傲的。——魯迅 史碑之悲 北朝一代名臣,在滿頭尿液的屈辱中被砍頭,這是為什麼? 「平生文字為吾累」——烏台詩案 文字構築了他博大精深的世界,也成了他命運的災星! 《車蓋亭》詩——蔡確的厄運 詩文箋注,並非僅是學者的專利,也成了「文倀」製造他人罪狀的法寶! 詩人皇后——生命在詩禍中凋謝 縊殺一代契丹女傑的素練,竟然是用文字獄的毒藤編織而成。 「罪己」與殺人 一面下「罪己詔」,一面殺人,絕妙的諷刺!

文字獄,權奸的武器 賣國和弄文字獄,是秦檜的兩項「特長」! 朱元璋的「文字學」 明太祖朱元璋竟然成了「文字學家」,可他的「文字學」,卻是殺人的把戲! 波瀾迭起的萬曆文禍 大風起於青萍之末,文禍起於國本之爭。 一代思想家的慘遇 「不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的叛逆者,用自己的生命,點燃了啟蒙之火! 鮮血飛濺的《明史輯略》案 觸忤了統治者的忌諱,換來的是血肉橫飛! 血染《南山集》 為了修史的念頭,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飄零的大樹——年大將軍得禍於文字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雍正的「出奇料理」 活著的「現行犯」寬免,死了的思想犯戮屍,出奇料理,奇而又奇! 「獨抒己見」的後患

皇上讓你「獨抒己見」,你就敢「獨抒己見」嗎? 「堅磨生」的血光之災 如此荒謬的「賞析」,何往而不「悖逆」! 瘋子逃不脫文字獄的屠刀 有的是魯莽,有的是發瘋……而命運大概很悲慘,不是凌遲,滅族,便是立刻殺頭!——魯迅《隔膜》 前言   在整個中國封建時代,文字之禍像一條綿延不絕的毒線,從秦朝一直到晚清。它雖然時隱時現、時緩時烈,卻是無法根除的,因為它是封建專制制度的必然產物。作為統治者來說,以文字罪人既是整肅統治階級內部異己力量的法寶,也是消弭平民百姓中異端思想的工具;既是進一步加強皇權的需要,也是鞏固王朝統治的強化劑。   這裡所說的「文字之禍」,概念的內涵基本上同於「文字獄」。所謂

「文字獄」,就是封建統治者鎮壓知識分子反抗、加強思想文化專制,從其著作詩文中摘取所謂違礙字句,羅織罪狀,稱為「文字獄」。中國文化史中,不時可見「文字獄」受害者的斑斑紫血!   「文字獄」是因文字得禍的一個統稱,細緻分來,還有一些具體的種類。如因為撰寫史書而忤逆統治者的,可稱為「史禍」;因創作詩詞曲文被挑出「譏謗」、羅織罪名的,可稱為「詩禍」。舉子或考官因考試的文字而罹禍的可稱為「科場案」;而像明初一批因寫賀表謝箋而遭殺身之禍的,可稱為「表箋禍」;因為撰寫私人著作被統治者找出所謂「悖逆文字」的,可稱為「逆書案」……等等。當然,因文字而得禍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以上所說,是主要的幾種。   文字

獄是個歷史性的範疇,它是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的產生、強化及衰亡而發生、發展變化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文字獄有不同的特點。這是由當日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的特殊背景以及君主的個性、心態等諸多因素決定的。因而,對於文字獄的考察研究,離不開對當時社會的整體觀照,尤其是對意識形態特點的了解。   我們不妨就幾例文字獄作一點簡略的分析。   先看春秋時期的齊太史「直筆」事件。   魯襄公二十五年(西元前五四八年),齊莊公與大夫崔杼的夫人棠姜私通,崔杼設計捉姦,包圍了莊公,莊公跳牆逃跑,被崔杼手下的人射死。齊國的太史便記錄道:「崔杼弒其君。」崔杼對這個記載既惱怒又害怕,於是,便把這個史官殺了。太史的弟弟

接著寫,還是寫「崔杼弒其君」,也被崔杼殺了;太史的另一個弟弟又接著寫:「崔杼弒其君」,崔杼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這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第一例史禍。它反映了春秋時期史官文化的背景。春秋時期,史官的地位非常重要,史官也都以「良史」自期。而「良史」最起碼的要求就是「直筆」,客觀、準確地記載歷史事件,「不虛美,不隱惡」。而要做一個「良史」,就難免與統治者發生衝突。統治者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害怕遺臭萬年,便不許史家直書其事。史家受良心和史德的支配,堅持秉筆直書,結果是與統治者發生衝突,統治者憑藉手中的權勢迫害史家,於是產生了史禍。   北魏崔浩《國書》案,是南北朝時期一起著名的史禍,(本書有較詳的披載

)。它的發生就不是「文字」的原因所能範圍的,而是有著深刻的政治、文化、民族的背景。崔浩受命撰寫三十卷卷的編年體《國書》,記載了北魏統治者立國前後的一些史實,後來又將《國書》全書內容都刻在石碑上,立於通衢大道之側,一些鮮卑貴族看到了史碑上刻著鮮卑族統治者的一些不光彩之事,大為惱火,到太武帝那裡告崔浩「暴揚國惡」,結果崔浩受盡屈辱後被太武帝處死,與其聯姻的幾家北方士族也都被滅族。   這件史禍實際涉及到北魏初期鮮卑貴族集團和北方漢人士族集團在利益上、文化上的衝突。崔浩作為漢族士族的代表人物,是處處維護土族利益的,而且在文化上自然是輕視鮮卑人的,鮮卑貴族作為北魏的統治階級,對於漢族士族的自貴自重不

能容忍,於是早就把崔浩視為眼中釘,久欲除之。太武帝本來是很欣賞、器重崔浩的才幹的,但他作為鮮卑貴族的最大代表,當然首先要從本民族統治集團的利益出發,恐怕也很難避免崔浩的死。   因詩詞而得禍的詩禍事件,在文字獄中恐怕是數量最多的,很難進行量化的統計分析,因為因詩罹禍者實在太多,而且詩禍最為典型地體現出文字獄的特點:牽強附會,深文周納,妄猜「言外之意」,而定「言內」之罪。   「詩言志」、「詩緣情」,這兩個詩學的基本命題都是非常古老的,概括了詩歌抒情達意的最主要的功能。對於中國古代的士人來說,詩(也包括後起的詞、曲)是最主要的抒情手段。宋人嚴羽對詩所下的定義是很精當的:「詩者,吟詠情性也。」

(《滄浪詩話.詩辨》)有的時候,詩可以作為中國古代士大夫實現功利目的的工具,如科舉中的詩賦取士,而詩賦取士也是產生於社會上普遍為詩的風尚之中的。科舉中詩賦取士作為一種導向,和社會上普遍尚詩是互為因果的,詩在更多的情形下,是士人們吟詠情性渲洩內心的最重要的渠道。   人們的情感是複雜的、豐富的、瞬息萬變的,這種情感的豐富性,造成了詩的內涵的豐富性。而在諸種類型的情感中,哀怨、悲憤之情,尤易撥動人們心弦。因而,外國有「憤怒出詩人」的說法,中國有「詩窮而易工」的命題,都是大量創作實踐的總結。南朝詩論家鐘嶸就特別重視怨情在詩歌創作中的作用,他說:   嘉會寄詩以親,離群托詩以怨。至於楚臣去境,漢妾

辭宮,或骨橫朔野,魂逐飛蓬;或負戈外戍,殺氣雄邊;塞客衣單,孀閨淚盡;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揚蛾入寵,再盼傾國;凡斯種種,感蕩心靈,非陳詩何以展其義?非長歌何以騁其情?故曰:「詩可以群,可以怨。」使窮賤易安,幽居靡悶,莫尚於詩矣。(《詩品序》)   鐘嶸所評價的五言詩中,也多為哀怨之作,如其評《古詩》云:「雖多哀怨,頗為總雜。」評李陵詩「文多淒愴,怨者之流」,評班婕妤詩「詞旨清捷,怨深文綺」;評曹植詩「詞采華茂,情兼雅怨」,等等,此類甚多。這固然有鐘嶸的評詩標準,眼光在其中,但同時也是詩歌創作中的客觀存在。   詩中有這麼多怨艾之情,如果生逢文網嚴密的時代,再有人存心找你的岔子,還

不是很容易的事嗎?   詩與政治的聯繫又是密切的,中國士人又有很強的干政意識,「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一入仕途,就勢必關心當朝時政,寫作詩賦,也免不了直接或間接地議論政治。這在唐、宋詩人中尤為普遍,而到明清時期,則被文字獄的血腥嚇怕了,對於時政避之如恐不及。而在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對某些時政的詩中找出「罪證」來——只要你的政敵盯上了你的作品,也是不難辦到的。   中國古典詩歌的藝術特徵與闡釋方法,也給文字獄的製造者提供了方便。中國的古詩,講究「弦外之音」、「韻外之致」,推崇「言有盡而意無窮」的美感。因而古代詩人們作詩,力求意境的朦朧含蓄者多,在極為有限的文字形式中創造更為廣闊的審美時空

。而對於詩歌的闡釋則主張「詩無達詁」,也就是說,對於同一首詩可以作全然不同的闡釋。這也為某些文字獄製造者提供了「斷章取義」、曲解其詩的方便。   我們可以從幾樁詩禍中來看這類文字獄的特點。   遼道宗時,懿德皇后蕭觀音生下皇子浚,浚被立為太子,太子長大後參與政事,成為權奸耶律乙辛的障礙。於是,耶律乙辛便設計陷害蕭觀音和太子。他指使別人寫了誨淫的《十香詞》,說是宋朝皇后所為,騙取蕭觀音的墨跡,同時蕭觀音還針對《十香詞》寫了一首《懷古》詩,針砭趙飛燕一類以媚入寵、干政敗國的行為。耶律乙辛卻舉以為蕭觀音與宮中伶人趙惟一的「罪證」,因為在詩中找出了「趙」、「惟」、「一」三個字,這當然就激怒了道宗,

蕭觀音被賜自盡,趙惟一被滿門抄斬,禍滅九族。   再如北宋《車蓋亭詩》案。元豐時期宰相蔡確被貶出朝,調知安州,在車蓋亭寫下十首絕句,與他早有嫌隙的吳處厚得到此詩後,為了搆陷他進行了「箋注」,如對第三首絕句的箋注,詩是這樣寫的:   紙屏石枕竹方床,手倦拋書午夢長,   睡覺莞爾成獨笑,數聲漁笛在滄浪。   本是一首抒寫閒適心情的作品,吳處厚箋注為:「方今朝廷清明,不知確笑何事?」再有第六首,原詩是這樣的:   風搖熟果時聞落,雨滴余花亦自香。   葉底出巢黃口鬧,波間逐隊小魚忙。   這首詩本是寫夏日景物的,別無深意,吳處厚則箋注為「譏新進用事之人」。蔡確的一組抒寫夏日閒適情懷的絕句

,就被曲解為有政治含義的「謗訕朝政」之作。吳處厚以此進行告訐,結果蔡確被再度遠貶嶺南。   詩禍中也有確有譏謗之意的,像蘇軾的《吳中田婦嘆》等作對王安石新法的諷刺,但更多的是這類靠曲解來陷人以罪。   表箋禍是明太祖朱元璋時期一種特有的文字獄。明初制定:凡遇正旦、冬至、萬壽聖節等節日以及其他節日慶典,官府必須上表祝賀,遇有恩典賞賜也須依例上謝恩表。太祖朱元璋文化不高疑心卻大,對表箋中的字句亂加猜疑,妄作附會。他當過和尚,對於「僧」、「髮髡」、「光」等一律忌諱,他參加過農民起義軍,怕被人說成盜賊,對於「盜」、「賊」一律忌諱,而且有些音近的字也都觸犯了他。如表箋中的「則」字,他附會為音近的「賊

」,於是本來是一些陳言套語的「作則垂憲」、「建中作則」、「儀則天下」等,都犯了大忌,作者不是被殺頭,就是被腰斬。其他如「法坤」、「天下有道」等等,也都犯忌,作者被殺。一大批表箋禍形成了明代文字獄的第一個高潮。   科場案中不全都是文字獄,有些是科場舞弊而受彈劾的案子。科場案中的文字獄,主要是試題或考生答卷中的文字犯忌,當事人可能是舉子,也可能是考官。   明初洪武三十年(西元一三九七年)會試,考過之後發現試題有「譏諷」朝廷的文字,並且出現了應該迴避的「兇殘」字樣(如「死」、「亡」、「傷」、「絕」等),太祖大怒,誅殺考官白信蹈、狀元陳䢿等人,會試作廢,詔命複試。   嘉靖年間,也時有科場案

發生。嘉靖十六年(西元一五三七年)的鄉試中發生文字獄,舉發人是當時的禮部尚書嚴嵩,查出考官寫評語沒有署名,諸生對策多有譏訕時政的文字,嘉靖皇帝下令逮捕考官右春坊、右諭德、江汝璧等,最後予以貶官處分。   此處所舉的幾種文字獄,不過是文禍史上的九牛一毛,用以見其一斑而已。儘管各類文字獄的形式表現不同,但最終歸結為根本問題,就是強化封建專制,消滅異端思想。   二   漫漫三千年,文字獄如同一個擺不脫的夢魘,甩不掉的陰影,與封建社會相伴相生。   但是,文字獄並不是所有的時代都非常猖獗的,它的產生有特定的歷史條件。在思想文化較為開放的社會環境裡,如先秦時的「百家爭鳴」時期,人們思辨能力大大

提高,思想空前活躍的魏晉清談時期,還有文化高度開放的盛唐時期,都極少有文字獄出現。相反地,在中央集權大力加強,思想統治嚴密禁錮的時代,文字獄就常常應運而生。而且文字獄的多寡、緩急,與帝王的個性、心態,都有很密切的聯繫。這其中既有歷史的規律在起作用,也有偶然的因素摻雜於其中。   據郭成康、林鐵鈞在《清代文字獄》一書中的概括:「中國封建社會文字獄比較集中的有三次:南宋初秦檜擅政時期,明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時期和清代康、雍、乾三朝。」這個認識是客觀的。   南宋初年,秦檜竊居相位,專擅朝政。他推行投降妥協政策,對於朝野主戰派勢力加以瘋狂迫害。文字獄在秦檜手中,成為打擊不同政見者的主要武器,秦檜

人格卑劣,陰險狡詐,專門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整人,除了殺害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飛而外,對於文臣中的反對派,秦檜側重干製造文字獄來進行迫害,如對胡銓、李光、趙鼎,都是以文字犯禁而定罪名,同時還株連他們的許多友人、同道,理由無非是與案主「書札往來」、「譏謗朝政」,同樣是文字獄的性質。   明代朱元璋大搞中央集權,一方面殺戮許多功臣宿將,另一方面大搞文字獄,誅殺許多文人。朱元璋弄的那些文字獄,基本上都是毫無道理的,不著邊際地胡亂比附、猜疑,所殺的人都是無辜的,這一方面是強化皇權的需要,一方面又是朱元璋本人的「雄猜」的個性所導致的,朱元璋嗜血成性,殺人如麻,濫殺多少無辜,他是在所不惜的。朱元璋本人的特殊

經歷也造成了他某種獨特的心態,誰一不小心撞在他的忌諱上——其實,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臆測和無理聯想——就會被砍頭,被腰斬,乃至於凌遲。太祖時期,形成了文禍史上血流如潮的一個突出的高峰。   明成祖朱棣在朱家王朝的內部戰爭中取勝,建文帝被迫自焚,朱棣即帝位,殘酷殺害許多不肯臣服於他的士人如方孝孺、練子寧。朱棣即位,讓方孝孺為他起草登位詔書,解釋說:「我不過是學周公輔成王而已。」方孝孺追問:「如今『成王』何在?」朱棣說:「他已自焚身死。」方孝孺又問:「為什麼不立『成王』的兒子?」朱棣說:「國家必須靠長君主持。」方孝孺再問:「那為什麼不立『成王』的弟弟?」朱棣按住性子說:「這是我朱家的事,你不必多管!

」方孝孺把筆擲於地上:「死就死吧,詔書我不能寫!」朱棣威脅說:「你難道不顧宗黨九族嗎?」方說:「就是滅十族也無奈我何!」朱棣大怒,磔殺方孝孺,並且真的滅他十族,朱棣不僅殺害了方孝孺等人,還禁止他們的文字著作。朱棣下令:凡是方、練等人的文字著作一律交出燒燬,私自收藏者殺。這就具有了文字獄的性質。而成祖朱棣所製造的文字獄,是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激化的產物。   清代是文字獄最為集中、最為殘酷的朝代,清代的士人,被文字獄弄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誰也不敢發揮自己的思想,沒有創造性可言。龔自珍的著名詩句:「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詠史》)非常典型地概括了清朝士人的普遍心態。   清朝的文

字獄集中發生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這既與帝王的個性有關,同時,更有複雜的政治、歷史原因。   清朝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引起廣大漢族人民和士人的反抗,在清初很長一段時間內,反清思想一直存在於下層群眾和許多漢族士士大夫之中,反清復明,成為地火般運行的信念。這使清朝統治者如坐針氈,對於各種文字形式的任何一點民族情緒必欲撲滅之。所以,清朝前期的文字獄,很大一部分有反清之嫌。如著名的《南山集》案、莊廷《明史》案、曾靜、呂留良案等,都有明顯的反清思想痕跡。在對這類案件的處理中,統治者是絕無寬貸的。   利用文字獄來打擊朋黨,消除有礙於皇權專政的不利因素,是清朝皇帝製造文字獄的重要目的。雍正帝誅殺功臣

年羹堯,也是以文字獄手段進行的,年羹堯所上賀表中把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成了雍正對他下手的口實,年羹堯被誅後,阿附年的汪景祺、錢名世也因讚頌年的詩文而得罪,而雍正處置汪、錢,目的在於除掉朋黨。   清朝文字獄與幾位帝王的個性有很密切的關係。康熙朝文字獄較少,且處理手段較輕;雍正、乾隆兩朝則越來越多,而且處理手段殘酷。據郭成康、林鐵鈞統計,康熙六十一年間文字獄不超過十起,雍正朝十三年間文字獄近二十起,乾隆統治中國六十三年,文字獄在一百三十起以上,這實際上是大大縮小了的數字,因為所能統計的,僅是見諸於中央政府檔案中的材料,地方上較輕的文字獄沒有檔案保存下來。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獄情況

,是逐步升級,越加殘酷。   相對而言,康熙帝的個性較為寬厚。康熙一朝,重大的文字獄案有兩起,一是莊氏《明史》案,另一是《南山集》案。莊氏《明史》案,處理嚴酷,殺人極多,但當時的康熙帝不滿十歲,主政的是四位輔臣,康熙尚未親政,所以康熙是難以負這個責任的。到康熙晚年《南山集》案的處理,就相對寬緩,只殺了主犯戴名世一人。其他相關的人都被寬宥免死,「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餘人」。前後相對比,見出康熙還是較為寬厚的。   雍正對文字獄的處理表現出他獨特的個性和心態。雍正一朝最大的文字獄,是曾靜、呂留良案,雍正採取了「出奇料理」的做法。一是赦免了活的案主曾靜、張熙,卻對已死去近百年的呂留良大加誅伐,開棺斫

屍。他不但沒殺曾靜、張熙,還讓他們到處講演,現身說法。雍正還告誡子孫,永遠不得殺害他們,這個做法是為一切人所始料不及的。二是將曾靜等在文章中暴揚雍正的罪狀這樣一些「反面材料」,有意公開、編印成冊(當然都經過《上諭》批駁),合成《大義覺迷錄》一書,發行全國,這又是一奇;再就是給呂留良定罪前廣泛徵求士人意見,實際是讓天下士人認可,這又是一奇。雍正對曾、呂案的處理表現出他性格上的自負,好「以理勝人」,同時雍正又不惜屈萬乘之尊,親自出面與對手辯論,有時竟如小兒吵架,這又暴露出雍正的浮躁性格。   在對文字獄的處理上,還表現出雍正帝的刻薄來。如對錢名世案的處置,也是「前無古人」的。錢名世阿附年羹堯,雍

正要拿他開刀,整肅士風,交大學士、九卿議罪。大學士、九卿認為錢名世甚屬「悖逆」。按照這個罪名,錢名世至少要處斬,親屬九族也要遭殃。雍正帝卻不同意將錢名世處死,而是想出了一個比處死更損的處置辦法:「錢名世革去職銜,逐回原籍禁錮,御書『名教罪人』四字,由地方官製成匾額,張掛於錢名世所居之宅。」這塊匾額掛在錢名世的府上,使他比死還難受得多。雍正的這一招兒,豈不是太刻薄、太陰險了嗎!   乾隆朝的文字獄有很多是牽強附會、無理挑剔。如胡中藻《堅磨生詩抄》案,胡詩中有「一把心腸論濁清』,乾隆指斥說:「加『濁』字於國號之上,是何肺腑?」又有「老佛如今無病病,朝門聞說不開開」,乾隆說;「朕每日聽政,召見臣工

,何乃有『朝門不開』之語?」胡中藻「從寬」處斬。從某種意義上說,乾隆對文字獄的處理更為殘酷、更為荒唐。這在乾隆處理「瘋漢文字獄」上更能明顯表現出他的殘酷,丁文彬、王肇基等都是精神病患者,因發狂想或渴望當官而寫的一些東西,被定為「逆案」,加之以死罪,而且乾隆還惟恐案主瘐死獄中,不能死在大庭廣眾之下,必欲提前給瘋子一個千刀萬剮,這就未免過於殘忍了。   文字獄中真正有反清思想的,為數甚少,大多數是無辜受害。有些甚至是為了獻媚討好,沒想到卻觸了刀口。魯迅先生對清初的文字獄有這樣的議論,讀來覺得非常深刻:   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滿洲人自己,

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奴隸只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一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准其講這樣的話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胡塗。   但是,清朝的開國之君是十分聰明的,他們雖然打定了這樣的主意,嘴裡卻並不照樣說,用的是中國的古訓:「愛民如子」,「一視

同仁」。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這奧妙的,並不敢相信。但有一些簡單愚蠢的人們卻上了當,真以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親親熱熱的撒嬌討好去了。他那裡要這被征服者做兒子呢?於是乎殺掉。不久,兒子們嚇得不再開口了,計畫居然成功;直到光緒時康有為們的上書,才又沖破了「祖宗的成法」。然而這奧妙,好像至今還沒有人來說明。(《且介亭雜文.隔膜》)   對於清朝的文字獄,魯迅先生的妙喻深刻揭露了本質。統治者製造文字獄,就是要使人們「不再開口」,也不許有任何異端思想。士大夫們的風骨、氣節、生機,到清朝時已被無數的凌遲、殺頭摧殘殆盡,有誰還敢「處士橫議」呢?「萬馬齊喑究可哀」,清朝統治者才真正滿意了。   

三   本書並非是系統的「文字獄史」,而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一些較為典型的文禍現象。既談不到全,也談不到專,並不能回答有關文字獄史的所有問題。而筆者所致力的方向,卻是使更多的民眾透過閱讀,來了解中國古代文字獄的輪廓。   不妨把這本書納入專題史的範疇,這本書(整套叢書大略亦然)在某種程度上注重了文學性,用文學的筆法來表現歷史事件,但是所能虛構和想像的部分,只能用在嚴謹的史料基礎中的一些細微的部分。這些細部是史志上無從記載的,譬如對某人心理活動的描寫,當然是不見於史乘的,但又是不離開事件基本框架的合理推斷。這些地方用了諸如描寫、渲染等文學筆法,但絕非歷史演義,也非小說,這種寫法確乎是一種嘗試,

究竟最後能成為一種什麼樣的風貌,似乎還沒有可以比照、借鑑的東西。   筆者雖然也時常沉溺於史籍,但都是為了文學史、文化史的研究的歷史背景參照,有寫過幾本書,但從來沒寫過純粹的史學著述,因而沒有底氣,也沒有資格來談史學方法論問題。但我明白這樣一點:書寫出來,是為人們看的。我也知道,有些著作在當世可能少有問津,而在後代卻可以成為「不朽」。但我認為,書的對象,首先應該是當代人。寫的是古事,卻是為當代提供「史鏡」。   就這本小書而言(全套叢書都有這種期許吧),就是既要具有史學品格,又要能夠得到廣大讀者的青睞,也許自期甚高,「取法乎上,僅得其中」,盡力而為吧! 「平生文字為吾累」——烏台詩案「心

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繫之舟。問汝平生事業,黃州、惠州、瓊州。」這是大詩人蘇軾對自己貶謫生涯的寫照。黃州、惠州、瓊州,是蘇軾後半生的主要貶所。黃州,是他貶謫生涯的「第一站」!貶謫黃州,與其說是不幸,毋寧說是萬幸。因為,他是從殺頭之罪中又撿回了一條命。摸摸腦袋,恍如再生。黃州貶謫,是「烏台詩案」的處理結果。而這「烏台詩案」,卻是北宋第一號的文字獄!「烏台詩案」的背景牽涉到「王安石變法」這樣一個重大歷史事件。很明顯,蘇軾是變法的反對派。蘇軾被捕入獄的罪名即是作詩譏諷新法,謗訕朝廷。但是,「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評價是非常複雜的,遠非可以一概而論,而且也並非本書力所能及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變法與反變法、新

黨與舊黨之爭,已逐漸蛻變為權力傾軋的朋黨之爭。「烏台詩案」發生的元豐二年(西元一○七九年),王安石已經第二次罷相,退居於鐘山。而朝中的「新黨」,多是一些已經蛻化的「變法派」。因為王安石推行新法,遭到朝中一些元老重臣的激烈反對,只能起用一班新進之人,這些人資淺位卑,現在有了升進的機會,於是拚命表現,他們不管新法推行的實效如何,總是望風承旨,說新法如何如何受百姓歡迎,王安石是個個性十分倔強、聽不得不同意見的政治家,他當然只願意聽這些「讚歌」。因此,當時的新黨之中,頗有一些品行不端、為士林所鄙薄的人。譬如呂惠卿,本是王安石一手拔擢起來的,後來為了攫取權勢,竟不惜出賣王安石,把王安石排擠出朝,自己占據

了相位。一手製造「烏台詩案」的李定、舒亶等人,也都是聲名狼藉、為士大夫所不齒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