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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法規內容-連江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也說明:第 九 條 申請建築許可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下列情形得併案辦理: 一、建造執照包括雜項工作物可同時施工者,雜項執照得併建造執照申辦。 二、建造執照包括拆除工程 ...

最後網站法規內容-臺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則補充:(二) 起造人委託建築師設計及請領建築執照者,應檢附委託書。 ...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如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92年度合訂本

為了解決免請領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92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