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申報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李憲佐、郭振恭所指導 廖秀春的 我國現行海關查緝走私法律問題之探討 (2016),提出內地海關申報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關、查緝走私、海關組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范世平所指導 黃進德的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對國內旅遊產業影響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走出去、旅遊出超、陸資、外人來台投資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地海關申報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地海關申報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現行海關查緝走私法律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內地海關申報表的問題,作者廖秀春 這樣論述:

世界各國都有海關查緝走私的制度,目的在於遏止逃漏稅捐與逃避管制,以維護國家課徵關稅權及保護國內工商業發展,並維護國家社會秩序之安全。近年來,由於我國關稅之稅率一再降低,走私之貨物不斷由消費性洋貨,逐漸轉為毒品、槍械、彈藥及管制進口或高稅率之貨品。為防堵私梟非法私運「禁止進口或管制」之物品進入國內,並避免少數不肖進口廠商之走私及逃漏稅捐,海關就各種方式對私運行為加強查緝。查緝走私,係關稅制度中,藉由關稅課徵之行政審查、過濾、查驗等等手續,對進入本國之貨物與旅客加以查核,並藉由上開行政手續,杜絕有侵害國家社會或影響經濟發展之貨物進入國境內,以保衛國家社會安全。我國目前執行查緝走私之業務,原則上係

由海關主管,惟因人力有限,僅可應付通商口岸之查緝業務,故通商口岸以外地區,則賴軍警治安機關或其他機關之協助。目前由於各機關間,權責無法明確劃分,導致在防制走私之工作上,衍生諸多困擾,致使走私日益猖獗,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及經濟秩序。故應如何使各查緝機關在查緝工作上,能互相配合,以圓滿達成查緝任務,頗值得加以研究。本論文乃就我國目前執行查緝走私最主要之機關-海關為出發點,探討其沿革與組織架構,以及執行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與相關法規之情形,從理論與實務加以探討分析。復就現行實務上查緝走私之機關,即財政部關務署及其所屬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以及內政部警政署及其所屬各地縣市警察局等

單位,分別加以敍述及探討。最後透過研析海關實務上查緝走私案例,歸納出其原因及改善措施,以供日後海關執行業務時,作為輔助改進之參考。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對國內旅遊產業影響研究

為了解決內地海關申報表的問題,作者黃進德 這樣論述:

大陸公民出境旅遊與旅遊產業對外投資為「走出去」戰略之一環,出境旅遊自2000年起已陸續開放,出境量與消費額逐年提高,陸客已為旅遊目的地國家GDP代名詞,各國競相爭取,亞洲地區以港澳、韓國、臺灣與日本最大量。為掌握旅遊人口紅利與發揮旅遊服務外交目的,大陸採客源相隨方式結合投資,於主要陸客旅遊國家設立旅行業務機構,投資飯店與景點旅遊區等。因開放走出去政策與人均收入提高,出境客源成近年已躍居世界之最,導致向為旅遊引進外匯之國家,2011年反轉成為旅遊出超國,更加速大陸政策支援國有企業跨境投資旅遊產業。政府自2008年起開放大陸公民來台旅遊,2009年起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開啟兩岸人員資金雙向投資紀元

。陸客量與帶進外匯額度近年已占國內入境旅客四成,並持續上升中,幫助國內旅遊產業發展;旅行社自經營出境陸續轉型入境,飯店旅館量快速成長,附屬之購物店與名特產店也快速增加。2009年下半年起政府為實現兩岸雙向投資、引進經濟活水,制頒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分階段陸續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然陸客來台主要產業載體如旅行社與一般飯店等,均未開放陸資進入。兩岸服貿協議雖列開放大陸旅行社來台經營,然「318學運」後,因監督條例等未立法完成,陸資正式投資國內旅遊產業也遙遙無期。陸客來台開放迄2014年量已超過千萬,並逐年管制成長中;陸客來台旅遊利益龐大商機雖受政策限制排除,陸資仍透過不同交易管道進行代理、入股、收購或

資產移轉等,以達產業利益控制、市場壟斷,進而依存傾斜,掏空產業與斷鏈。大陸出境旅遊僅兩岸為唯一僅存旅遊順差地區,陸資來台投入旅遊產業更有縮減大陸旅遊貿易逆差效果。陸資在商以服務政治為目的,依據對台策略與寄希望於臺灣人民手段,同時培養內部親中團體勢力,裨影響政策制定與執行,然其對台企圖及以經促政手段目標亦引起國人讓利付出代價恐慌與逢中必反情結。本研究自外人來台投資出發,探討陸資來台對國內旅遊產業影響,並自新自由主義、建構主義與交易理論視角評估;為補遺漏不足,內容輔以質性專業人士訪問,裨益完整,然陸資議題諸多面向未現,待日後持續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