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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子平寫的 都市的夏天為什麼愈來愈熱?:圖解都市熱島現象與退燒策略 和蕭文生的 地方自治法基礎理論與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商周出版 和元照所出版 。

國立嘉義大學 應用歷史學系研究所 李佩倫、談珮華所指導 范敏瀾的 網格對熱點分析的影響-以臺灣寺廟分佈為例 (2021),提出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地理資訊系統、熱點分析、熱區圖、最近鄰採樣分析、網格尺寸。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設計學博士學位學程 黃承令所指導 何黛雯的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學、歷史場所、場所精神、空間意識、文化地理學、文化地理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的夏天為什麼愈來愈熱?:圖解都市熱島現象與退燒策略

為了解決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問題,作者林子平 這樣論述:

大型公園對鄰近街區降溫範圍頂多400公尺,分散的小型公園對周圍降溫效果反而更好? 屋頂花園對建築節能價值高於都市降溫,塗高反射漆的屋頂則可能有負面影響! 台北最熱的地區在萬華、大同、中正,但退燒的關鍵竟然在南港、士林、北投? 台南高溫中心點並不是固定在一處,和東京都一樣,每天早晚會從沿海到內陸繞一大圈! 科學數據解密你不知道的都市新鮮事! 看懂熱島理論,你會更了解你所在的都市,更懂得選擇宜居的住家環境。 了解都市高溫的系統化問題,從關鍵處下手治療都市高燒,不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氣候變遷已經是連小學生都能朗朗上口的環境議題,「氣溫再創新高」的新聞標題亦屢見不鮮,都市真的愈來愈

熱了嗎?高溫化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為什麼氣象預報的氣溫和人的體感溫度似乎不太一樣?都市高溫化就跟人會發燒一樣,是有原因的,除了常時開著冷氣對抗高溫,能不能找到更有效的退燒策略?     「都市熱島」不是一座島,它是比氣候變遷更早被發現的氣候現象,如果在都市、鄉鎮、河岸、林地量測氣溫,再把量測到的溫度畫成等高線圖,會發現都市的溫度最高,就像一座海中的島嶼,故稱之為「都市熱島」。     本書作者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林子平特聘教授是研究「都市熱島」現象的學者,也是平面及電子媒體諮詢都市熱環境及氣候問題的專家。在這本書裡,林教授嘗試用現象、學理、應用三個篇章,透過生動有趣的圖解及日常生活的經驗,

逐步解釋人們所感受到的氣候現象所代表的意義,以及都市持續升溫的原因,還有影響人的熱舒適感受的環境與行為因子等。     讀完本書,你可能會發現,你家的窗戶不一定是開得愈大愈好,住在鄰里小公園旁邊可能比住在大安森林公園旁邊更涼快,住在頂樓視野好,但是屋頂的隔熱也很重要。此外,整體都市環境的舒適度,也可以藉由政策和設計策略的擬定而有所提升,幫助發燒的都市有效降溫,讓都市人的夏天不再燠熱難熬。 跨界推薦 這本書具備了一本好書該有的特質,不提供超載的資訊,搭配有趣的案例說明,閱讀過程令人心情愉悅,並可激發讀者積極的渴望以改善城市現況。 ——德國氣象局人體生物氣候研究中心主任 Andreas Matz

arakis 在學校教學只能影響修課的學生,而好書可以影響國內外廣大的同行者。林子平教授是台灣建築界新生代最有研發潛力的人才,看到他投入科普書籍的寫作,令我雀躍不已。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講座教授 林憲德 氣候變遷是本世紀人類需面對的災難,都市熱島效應是你我即可感受的現象。林教授深入淺出以圖解及說故事方式讓我們也可淺探他數年來的科學化實驗與研究,我們一起努力降溫吧。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張清華 覺得天氣愈來愈熱嗎?這本書讓你心曠神怡,心靜自然涼。一本讓人大開眼界的科普書,沒有拗口的科學語言,沒有色彩絢麗的複雜圖片,簡明易懂的科普插畫,讓人心領神會熱科學的奧妙。且看作者

如說書般娓娓道來,天氣為什麼會熱,如何避熱,如何減熱。面對進擊的暖化,不可不知的知識! ——中央研究院人為氣候變遷專題中心執行長 許晃雄 熱島效應不只是表層的現象,它是地球總體機能生病的徵兆。自感性的省思到知性的解決問題,增綠補藍是修復地球增益人類福祉之義務與無價解鎖! ——中國文化大學景觀學系主任 郭瓊瑩 非常感恩子平教授帶領團隊完成這份詳細的科學研究,在現象與學理上建立充分討論的基礎,更提出了具體的應用,例如增綠再留藍、讓路給風走、遮蔭供人行等方案。原來我們要讓溫度下降,可以那麼簡單,只要我們願意做,就有機會改變! ——氣象達人.天氣風險管理開發公司創辦人 彭啟明

網格對熱點分析的影響-以臺灣寺廟分佈為例

為了解決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問題,作者范敏瀾 這樣論述:

  近年來地理資訊系統日益成熟,各領域利用地理資訊系統分析與保存大量數據、文字及圖像資料等,相關議題包含自然環境、社會人文和日常相關等與地理區域有關的議題。在大量數據的空間分析裡,熱點分析是常使用的分析法,然而如何採樣決定了輸出之成果,故本研究期由網格尺寸對熱點分析的影響來判釋點位資料的分佈特性與最適取樣網格大小之關係。  本研究資料來源為政府開放平臺寺廟地點,取得臺灣數量前九名神明的分佈做相關分析,利用QGIS軟體進行不同網格大小取樣的熱區分佈圖,經由點位圖及面量圖等主題地圖、最近鄰採樣分析的輔助判釋,以了解熱點分析的網格之最適尺寸及台灣寺廟分佈與地理空間的特性。  研究結果顯示:本研究採

樣的九名神明寺廟在最近鄰採樣分析之最近鄰指標、Z值都

地方自治法基礎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問題,作者蕭文生 這樣論述:

  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地方自治實施之成效不但影響國家整體之發展,亦與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由於真正的地方自治在我國歷史與法制上乃屬陌生,借助外國法制之經驗能為我國地方自治法制之發展注入許多生命力。惟地方自治法制與真實現況與國家之政治社會文化歷史發展緊密相連,自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以降,我國實施符合憲法規定之地方自治業已將近25個年頭,逐漸發展出具有我國特色之地方自治法。因此,本書以地方自治基礎理論為出發點,詳細介紹我國地方自治相關重要法規,包括中央與地方法規,以及行政與司法實務之作法與見解,使讀者能正確認識我國現行地方自治法制之現狀與問題,僅在必要時,才引用外國法制資料,希望能夠

具體呈現地方自治在我國法制上之真實面貌。   本書共分十章,包括憲法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法之內容及界限、地方自治法制化之發展、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自治團體之構成要素、地方自治團體之任務、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自治財政、地方自治監督以及地方自治團體間之協力合作。各章各有其重點,但亦互相關聯,共同構成完整之地方自治法體系。 作者簡介 蕭文生   現 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彰化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雲林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

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嘉義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臺南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著 作   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自法律觀點論起(2000)   國家法I-國家組織篇(2008)   國家.地方自治.行政秩序(2009)   國家.基本人權.政府組織(2011)   國基.經濟監督.財政秩序(2012)   行政事件裁判研究與評析(2015)    傳播法之基礎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2017)   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修訂二版(2019) 自 序 第一章 憲法與地方自治 第一節 地方自治之意義/

1 第一項 公法人/1 第二項 在法律範圍內實施/2 第三項 有權力及能力處理地方事務/2 第四項 自我負責/2 第二節 實施地方自治之目的/3 第三節 地方自治與國家形式/5 第一項 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5 第二項 均權制度/6 第四節 憲法有關地方自治之保障/7 第二章 地方自治法之內容及界限 第一節 地方自治須依法為之/11 第一項 人民參與地方自治之權/11 第二項 須有自治事項之規定/12 第三項 須有相關自治監督規定/12 第二節 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13 第一項 制度性法律主體之保障/14 第二項 客觀法律制度之保障/15 第三項 主觀法律地位之保障/19 第三章 地方自治

法制化之發展 第一節 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制定前之地方自治/21 第二節 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之誕生/25 第三節 地方制度法時代/27 第四章 地方自治團體 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31 第二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特色/33 第一項 地方自治團體為地域團體性質之公法人/33 第二項 構成員係強制加入/33 第三項 追求構成員之利益及公共利益/34 第三節 地方自治團體之姓名權/34 第五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構成要素 第一節 土 地/37 第一項 升 格/38 第二項 脫 離/38 第三項 合 併/38 第四項 改制直轄市/39 第二節 居 民/40 第一項 居民之認定/40 第二項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人口)數/41 第三項 居民之特別權利/42 第四項 居民之特別義務/48 第三節 高權行為/50 第一項 立法高權/50 第二項 組織高權(自主組織權)/81 第三項 人事高權/86 第四項 財政高權/89 第六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任務 第一節 自治事項/94 第一項 固有自治事項/94 第二項 傳來之自治事項/104 第二節 委辦事項/106 第三節 區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理由/110 第四節 我國法律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條款之意涵/111 第七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組織 第一節 地方立法機關/115 第一項 地方立法機關成員產生之方式/115 第二項 議長與副議長、代

表會主席與副主席/117 第三項 地方立法機關之集會/126 第四項 地方議會之職權/129 第五項 地方議會之組織/130 第六項 地方民意代表之權利及義務/131 第二節 地方行政機關/153 第一項 直轄市政府成員/153 第二項 縣(市)政府成員/158 第三項 鄉(鎮、市)公所成員/160 第四項 區公所/162 第五項 村(里)/163 第三節 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關係/166 第一項 提出施政與業務報告/167 第二項 質 詢/170 第三項 列席說明/173 第四項 協商機制/174 第五項 覆議制度/174 第八章 自治財政 第一節 地方收入/179 第一項 稅課收

入/180 第二項 自治稅捐收入/185 第三項 工程受益費/190 第四項 規費收入/193 第五項 補助款收入/207 第六項 公債收入/210 第七項 罰鍰及賠償收入/215 第八項 財產收入/216 第九項 信託管理收入與營業盈餘捐獻贈收入/216 第十項 公共造產收入/216 第十一項 其他收入──以特別公課為例/218 第二節 地方支出/220 第一項 支出事項/220 第二項 中央費用與地方費用之區分/222 第三節 公庫制度/226 第四節 預算制度/227 第一項 預算之提出/228 第二項 預算之審查/232 第三項 預算之執行/243 第四項 預算之審計/244 第九章

地方自治監督 第一節 地方自治監督之意義與功能/248 第一項 地方自治監督之意義/248 第二項 自治監督之功能/249 第二節 自治督監機關/251 第三節 自治監督原則/253 第一項 公益原則/253 第二項 便宜(權變)原則(Opportunitätsprinzip)/254 第三項 補充性原則/256 第四項 比例原則/257 第四節 自治監督之種類/258 第一項 立法監督與行政監督/259 第二項 事前監督與事後監督/259 第五節 自治行政監督之密度/262 第一項 法律監督/262 第二項 專業監督/263 第三項 法律監督與專業監督適用之領域/263 第六節 地方自治監

督之措施/264 第一項 概 說/264 第二項 法律監督之監督措施/265 第三項 專業監督之監督措施/297 第四項 其他監督措施/297 第七節 自治監督之界限/299 第八節 自治監督措施之救濟/300 第一項 執行委辦事項監督措施之救濟/301 第二項 辦理自治事項監督措施之行政爭訟/301 第三項 聲請司法院解釋/303 第十章 地方自治團體之協力合作 第一節 地方制度法/310 第一項 地方制度法第21條──協商辦理/311 第二項 地方制度法第24條──合辦事業/312 第三項 地方制度法第24條之1──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其他方式合作/313 第四項 地方制度

法第73條及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第3條/317 第二節 專業法律/317 第三節 行政法人/318 第四節 地方自治團體區域合作之問題/320 附 件 一、行政區劃法草案/323 二、地方自治法規報院核定或備查之統一處理程序/331 三、財政收支劃分法/339 四、行政契約範本/347 五、監察院調查報告/351 索 引/369   自序   地方自治法是我在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行政法各論時所選擇的科目之一,另一科目為傳播法。地方自治法為德國行政法各論傳統核心領域,在德國留學時即感受到其重要性,我國則由於歷史及政治因素,對地方自治議題相對陌生並充滿不信任感,兩國對於地方自治之認知差

距極大。   1995年第一次在中正大學法律學系開設地方自治法,正逢我國地方自治法制前所未有之變革,舊有法規與國內現有資料根本無法應付箭在弦上之空前改革,因此大量向外國取經,特別是日本與德國法制,成為我國實施地方自治重要之參考依據、面臨棘手問題時之無敵解方以及未來美好藍圖之模仿對象。惟隨著地方自治法制持續實施,逐漸浮現許多前所未有之問題與爭議,尤其是中央與地方之齟齬以及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衝突日益增加,最重要的是,此類問題與衝突在外國法制經驗是前所未見的,地方自治法制面臨空前的挑戰。由於根本無例可循,我國行政與司法實務在個案問題解決上逐漸發展出我國地方自治法制之特色內容,也在不斷解決

新問題後,累積地方自治法制本土寶貴之經驗。   由於地方自治在我國屬於跨學科、跨領域之研究對象,不同學門對於地方自治研究之重點與關注之層面不盡相同,因個人時間與能力有限,並無法兼顧各學門之需要及要求。本書係以作者在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法制組開設地方自治法課程所使用之上課教材為基礎,亦即主要從法律學門之觀點介紹地方自治法,目的在使讀者能夠認識我國地方自治法制目前真實之情況,除詳細具體介紹地方自治相關法規外,以行政機關實務、司法解釋與裁判以及國內出版之教科書與重要期刊論文為主。學術上有趣、艱深的爭論議題(無論是法律的、政治的,公共行政的)、外國法制值得參考之內容,僅在必要時,才會加以論述及引用。希望

透過呈現地方自治在我國法制上之真實面貌,使讀者能正確認識我國現行地方自治法制之現狀與問題,如此一來,地方自治法制才能夠貼近人民日常生活、容易產生臨場感,使學習地方自治法成為相當有用及有趣之事。   本書得以順利付梓,感謝所有教導、幫助以及鼓勵我的眾多師長、志同道合的朋友以及在地方政府工作、提供我許多艱難案例思考的地方公務人員,讓我有機會感受地方自治法的複雜有趣以及因地制宜的重要性,在此致上無盡之敬意與謝意。中正大學在我回國後提供優良的教學與研究環境,使我能在如詩如畫的校園與和樂氣氛下,不斷精進自己,在此一併致謝。   本書寫作過程相當冗長與繁雜,家人之支持與體諒乃是本書問世之重要關鍵,母親

張月雲女士、愛妻則音與棫庭、棫旂兩位小朋友在本書寫作過程中之體諒與寬容,在此由衷感激。   感謝歷年來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法制組修讀地方自治法課程之同學,使我有機會能夠不斷在地方自治法領域前進;中正大學法研所的鄭景勻、洪蘭萍、許雁雯以及戴廷奇同學提供許多幫忙,辛勞付出,乃是完成本書不可或缺之助力。元照出版公司對本書編輯校訂投入之心力與協助,使本書得以順利出版,在此表達最高之謝意。本書雖經一再審閱,仍不免有疏漏或不足之處,尚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蕭文生 謹識 2019年6月於嘉義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中市各區人口密度的問題,作者何黛雯 這樣論述:

本文探討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如何被人們所理解,如何透過空間敘事的方法,作為意義的創造,進而成為理解文化資產的取徑。文化資產作為敘事的文本(text)或事件(event)的見證,事件往往發生於特定空間與時間之中,為歷史敘事中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方法取向,作為解釋或理解事件的特殊方式。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討論亦關乎保存價值特徵的詮釋與呈現,以及場所精神(Genius Loci)的意義述說。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以敘事視為詮釋的方法,作為一種行動或再現,意義透過主體意識的視域開展得以體會,而當主體意識進行敘事的表述,也如同濾鏡般的再現或詮釋所謂真實的探究。本文考察臺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務上,對於文化資

產所在的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與真實性保存觀念的時勢問題。在城市現代化過程的徵候,重新觀看文化資產空間作為社會產物以及使用價值,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透過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歷史書寫詮釋,以助於文化資產的理解與保存。而在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將論及如何透過空間的再現來創造意義,空間的敘事與空間的設計生產作為地方創造的方法。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史料收集、實地田野觀察、測繪與深度口述歷史訪談以建構空間敘事文本內容,包括:實存空間敘事文本、歷史空間敘事文本、行動空間敘事文本,以及經驗空間敘事文本的建構,透過言談分析與敘事研究的方法進行空間敘事的工作,敘事也視為文化社會行動,主體經驗生產與自

我教習的過程。本研究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學,包括: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特徵與意義創造;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文化資產詮釋行動與地方創造,透過文獻理論評析到實務經驗的案例樣本研究,探討論述與實踐之間的困境與契機。研究結論:首先透過空間敘事研究多樣文本內容的研究,作為理解文化資產生命的取徑,強調歷史場所「存在」的重要,透過人地共生的關懷,文化資產保存的行動、參與、詮釋與實踐的過程,共譜文化資產空間的生命敘事。第二,強調在地參與的詮釋行動,開展以人為本的永續實踐,進而由物質性保存轉向文化社會理解,參與在地行動的強調,有助於文化價值與當代重新連結,以共創未來,以場域脈絡性的保存思維,落

實文化保存於民眾生活之中,亦為文化資產從再利用到再生活化的期待。第三,藉由空間敘事的詮釋行動,作為主體經驗生產與社會自我教習場域,經由社會力的啟動到再社會化的體現,透過文化資產價值特徵的指認與共同經驗的再生產,以再塑地方感,亦即經由再社會化過程,導引出文化資產對於城市公民的意義,並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作為中介文化空間治理分析模型與文化資產敘事空間設計的詮釋內容與方法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