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台中市街頭藝人及場地租借系統 - 不動產貼文懶人包也說明:台中 市街頭藝人及場地租借系統-首頁.場地開放查詢·租借辦法說明·街頭藝人(專區)·申請·結果查詢·場地租借·申請·結果查詢·最新消息·資料下載.靜態展演區.重音展演區.

東吳大學 中國文學系 羅麗容所指導 吳顥中的 中國古代街頭技藝發展研究——從路歧人到街頭藝人 (2017),提出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街頭藝人、路歧人、街頭表演、街頭藝術、表演藝術。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社會學系碩士班 鄭力軒所指導 劉貞麟的 眾聲喧嘩的春天:全球化下的春天吶喊地景 (2012),提出因為有 春吶、全球在地化、國家治理、地景、想像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想當中市街頭藝人今年可線上申請登記 - 聯合報則補充:台中 市目前公告展演場地82處,市府並持續協調各場地管理單位提供舒適合宜的展演空間。 為了替台中街頭注入新活力,今年再放寬資格,凡年滿18歲國民及領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林佳龍: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

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立法委員林佳龍、台中市議員黃國書及賴佳葳,今(11)日與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會勘街頭藝人表演場地;林佳龍指出,市府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許可證,但表演場地卻由建設局來負責規劃及管理,因未妥善規劃,造成場地緊鄰,表演團體因為競爭,拉高表演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林佳龍要求,市政府一定要限期改善,提升表演空間品質,顧及附近居民安寧,也還給街頭藝人公道!

林佳龍指出,台中市政府從2002年至今,已發出900張以上的街頭藝人執照,全市公告80處演出場所,其中草悟道的場地最「夯」,平日夜間及假日常吸引爆滿的民眾欣賞,已是在地的文化特色,但也因場地規劃不良,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及行人通行;另外,他也指出,市府借用街頭藝人場地的時間為一次至多14天,常常有街頭藝人登記場地卻未前往使用,造成許多想使用的表演者困擾,建設局應該更積極管理,稽核表演者是否有確實到場或事前採抽籤制,都可以解決此問題。

林佳龍表示,建設局在規畫場地時,未會同文化局及街頭藝人意見,自行閉門造車,在草悟道所規劃八個表演點,地點過度集中,也因場地彼此緊鄰,表演團體間互相競爭,拉高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再者,單從市民廣場面公益路的人行道來看,就有四處緊連的表演場地,當街頭藝人團體表演時,也影響行人通行。

台中市議員賴佳薇說,市政府的跨部會協調能力很差,直到今年8月19日才針對街頭藝人開放場所第一次開會,賴佳薇建議,市政府應該成立街頭藝人專案小組,跨部會協調輔導及管理街頭藝人,才能真正促進台中文化城的街頭藝人發展;另外,她也提到,2013年通過的298組接頭藝人中僅有7組是視覺藝術類,是對視覺藝術的打壓,市府應該要改善。

台中市議員黃國書表示,希望街頭藝人能發展得好,但也應該要顧及附近住戶的安寧,藝術是城市發展的根基,建設局應該要全盤檢討場地的規劃,才能讓居民跟街頭藝人達到雙贏的局面。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指出,「音樂劫」不應只推給街頭藝人,公務人員不懂藝術,但外行不尊重專業,閉門造車恣意規劃,表演場地過於集中,導致音樂劫難。他也批評,文化局缺乏橫向溝通能力,使得建設局胡亂規畫場地,所衍生出問題,文化局亦有責任。

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科長許智順現場回應,文化局已與建設局溝通協調後,對於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必須依時段與表演類型不同來做調整,文化局也會負責溝通,跨局處聯合來輔導台中市街頭藝人。

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正工程司許獻鍾現場回應,建設局會就草悟道街頭藝人表演空間密度做改善,及申請表演時間,會依時段及表演方式來做調整。

林佳龍要求,建設局今日所做的承諾,必須在二周內,向我與議員提出改善報告。

林佳龍補充,原本今天的會勘有邀請文化部出席,但文化部認定街頭藝人是「地方自治」事項,未派員前來,林佳龍指出,文化部這樣的態度是推卸責任,無疑打了龍應台部長的「泥土化」政策一個大巴掌,林佳龍舉例,法國街頭藝術節自2005年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推動與挹注下,創造出驚人的文化觀光收益,中央政府更成立國家級的街頭藝術中心與培訓機構,相較之下,文化部對台灣的街頭藝人發展,可說是不聞不問。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4-press/815-2013-09-11-04-34-00.html

中國古代街頭技藝發展研究——從路歧人到街頭藝人

為了解決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的問題,作者吳顥中 這樣論述:

當今的街頭表演形式,在文獻中最早可以追溯至晚唐。然而在晚唐以前,這樣的表演形式是如何演化至此?又晚唐後又是如何發展?當今的街頭表演,又與古代有何不同?在當今的學術領域中,幾乎沒有人對於這樣的問題有詳細的研究。筆者亦身為街頭表演者,是以決心為這段歷史進行整理與建構。本文緒論中,先說明研究動機、目的與研究方法,並界定「街頭藝人」之定義,對相關的文獻論述加以回顧。在第一章將從先秦至明清的史料中,整理出其發展的基本脈絡。在基本脈絡架構完成後,則分別從「技藝」、「表演場域」以及「藝人之生存」三個角度切入,盡可能全面地探究中國古代街頭藝人的發展。是以第二章開始,則對相關演藝史料進行回顧,將多元而豐富的表

演內容分為雜技、幻術、操控動物、曲藝、音樂、傀儡六大類,並分別進行介紹。第三章則討論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域,介紹當時的表演者是如何在街頭作場,又是如何選擇他們的表演場地,以及歷朝歷代以來,其表演場地的變化。第四章回歸到藝人本身,研究他們的收入狀況,及其社會地位。以上建構出一個中國街頭藝術發展史的架構之後,筆者將回歸到街頭藝人的身份試圖將當代的經驗與舊時的文獻進行對應,並介紹當前台灣街頭的發展狀況、困境與未來展望。結論則總結全文,梳理出中國歷史中街頭藝術的發展規律,並肯定千年來街頭藝人們對文化藝術所作出的巨大貢獻,讓讀者亦能以這樣的角度重新看待街頭藝術的價值。最後則是回到當代,對台灣街頭環境做出一點

建議以及深深的期許。

眾聲喧嘩的春天:全球化下的春天吶喊地景

為了解決台中街頭藝人場地申請的問題,作者劉貞麟 這樣論述:

春天吶喊在參與者的認同裡面,已經取代了一九九五年,第一個以「春天吶喊」為名舉辦的音樂表演,而成為特定景觀的代名詞。即使一九九五年成立至今的「春天吶喊」演唱會仍然屹立不搖,但是行動者使用該詞彙時,意指的是春假期間裡,整個墾丁成為台灣特有的春天吶喊嘉年華景觀。春天吶喊從單一個音樂表演,到成為特定景觀的代稱,其間經過了(一)正宗春天吶喊的現場演變,(二)墾丁海岸的開發,與春天吶喊逐漸擴張的時間同期,以至於整個空間可以呼應行動者的想像,(三)景觀所引入的觀光人潮之問題與經濟實力,公權力的介入治理與收編。春吶之於墾丁,是一個外來的族群景觀,整個景觀的改變,都跟全球化下更大的全球動力有關,而春天吶喊景觀

的在發展上,又跟墾丁作為一個空間,在全球化下地轉變而成的地景相互呼應。然而這個景觀的附著,因為政治和經濟的關係,對墾丁半島的在地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因此,內文分成兩個方向,橫向重點放置在春吶舉辦時整個景觀空間的探討和分析。呈現不同行動者群體(含政府治理單位、民宿業者、長期居民、參與者、觀光客及樂團)的存在與樣貌,以及懷抱著什麼樣的想像前來。而在縱向研究方面,本文將還原十八年來春吶參與者相關認同發展過程,並討論整個空間和外來社群的權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