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三鶯寫的 (光碟函授)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 新竹市稅務局也說明:什麼是〝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Q. Page 3. 適用要件. 出售及新購土地所有權 ...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羅至美所指導 林孟青的 我國資本利得稅政策變遷之研究:歷史制度論觀點 (2021),提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資本利得稅、歷史制度論、政策變遷。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俊杰所指導 許梨卿的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限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制、價值限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解答。

最後網站土地增值稅節稅則補充:5.出售前5 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Page 2. (三) : 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適用條件如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光碟函授)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為了解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問題,作者陳三鶯 這樣論述:

  課程簡介:本課程內容採焦點主題方式錄製,每一科由老師精選必考焦點,每1焦點主題為10~15分鐘,幫助考生迅速複習重點內容,把握黃金時間。   產品內容:   .函授課程寄發進度表   .名師指定課本教材   .板書精華筆記   .總複習光碟   .不定時寄送最新時事、考情、法規彙整電子報   電腦配備:   .作業系統:Windows 98/2000/XP/Vista/Windows 7   .CPU Pentium III 800MHz   .記憶體:512M   .光碟機: DVD、VCD   .其它:需安裝Flash Player 9以上版本

我國資本利得稅政策變遷之研究:歷史制度論觀點

為了解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問題,作者林孟青 這樣論述:

隨著全球化及知識經濟的發展,貧富差距成為全球各國關注的難解問題,而臺灣近年發生的重大事件,除了政治訴求之外,背後也是反映貧富不均造成的嚴重剝奪感所產生的世代衝突。長期以來,臺灣重課勞動所得、輕課資本利得,尤其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問題、不動產交易所得的低稅負,更是令人詬病,顯示現行租稅制度下,以課稅改善所得分配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如何改革資本利得稅制度,增進稅制的公平性及效率性,是本研究欲探討的重點議題。同屬資本利得稅的證所稅及房地合一稅政策,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是很具代表性、重要的公共政策,但二者在租稅政策的結果及成效卻截然不同。基於此,本研究以歷史制度論為基礎,從中解釋政策的形成,到分析政策運

作的影響及結果,為兩者的演變過程及因素,提出適切的解釋。依本研究發現:一、證所稅政策的擬定忽略了證所稅的政策性質及市場結構特性,而未盡周延的方案及不穩定的政策網絡,難以形成共識,加深了民眾的恐慌和焦慮,成為最大的改革阻力。二、房地合一稅在奢侈稅、實價登錄制度的先行後,產生路徑依賴的突破點,而共識度高的政策網絡,更促使長久的房地分離稅制走入歷史,奢侈稅同步退場。三、對於證所稅、房地合一稅呈現截然不同政策變遷結果之關鍵差異,歷史制度論可就其中屬歷史面向者,包括:負面的歷史因素、路徑依賴的突破點、市場特性之考量等,是如何影響政策發展路徑及變遷結果,提出適切的解釋。至於有利的政策網絡的影響,則為歷史制

度論的理論限制,但其整體的解釋力,仍相當足夠。四、一項政策的變遷過程,存在許多的影響因素交錯其中,本研究認為,具備有利的政策網絡,才能順利產生路徑依賴突破點,與各項關鍵因素互相搭配,成功形成長期的斷續均衡。最後,一項賦稅改革政策能否順利推動,本研究認為,以個人因素的影響最大,這也是政府將來在選定政策的主事者,可以思考的地方。另建議未來可從政策網絡理論的角度,探討個人因素對於政策變遷的影響,並評估擴大訪談對象,將相關影響因素通盤考量,將更有助於整體租稅制度進行全面性檢討。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限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問題,作者許梨卿 這樣論述:

基於「自用住宅用地,為人民基本生活所必需,自宜設法保障」,土地稅法第34條 (平均地權條例第41條)對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輕稅待遇,在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者」範圍內之土地,其土地增值稅統按土地漲價數額10%徵收之,以減輕「自用住宅用地」土地稅負擔。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已歷經四、五十年未予檢討修正,因都市發展與住宅型態之變遷,「面積限制」與「價值限制」之規定是否妥適,實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基於稅捐優惠應符合實質平等,對於合理之自用住宅使用之居住空間,給予出售土地優惠稅率以減免稅捐負擔,始符合保障人民生存權之意旨,爰參

考107年以來政府機關統計之大數據資料,提出修法建議供參。因應未來都市發展及住宅型態變遷不同等情事變更,亦不排除其他修法建議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