坵塊圖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逢甲大學 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莊永忠所指導 賴偉銘的 探討漁電共生發展與區域土地利用政策之空間關聯 -以臺南市沿海養殖漁業場域為例 (2021),提出坵塊圖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漁電共生、羅吉斯迴歸、太陽能光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林宜平所指導 廖苡珊的 田中央的織布聚落:河下產業與土地的社會技術裝配 (2020),提出因為有 農地工廠、織布產業、牛仔布、市場化、社會技術裝配的重點而找出了 坵塊圖查詢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坵塊圖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探討漁電共生發展與區域土地利用政策之空間關聯 -以臺南市沿海養殖漁業場域為例

為了解決坵塊圖查詢的問題,作者賴偉銘 這樣論述:

從過去區域計畫體系至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國土計畫到都市計畫,對再生能源在土地空間發展並無沒有明確盤點適宜發展區位。此導致在推動再生能源初期,於再生能源開發審查制度無相關適宜配套措施,間接導致2017年以前太陽能光電在農地上亂象層出不窮,不僅使農地細碎化,也產生鄉村地區景觀破壞疑慮。為解決此亂象,農委會於2017年6月修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盼能在再生能源開發面向、減輕當地經濟活動衝擊面向,以及保存當地人文自然環境面向有效推動漁電共生策略。後續更由農委會負責盤點較適宜開發區域,扣除相關計畫範圍後透過土地利用適宜性分析將環境敏感圖資套疊,盤點可發展之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專區,藉此引導營

農型太陽能光電選址在空間上集中發展。 由於當前太陽能光電發展初期所公開漁電共生空間區位尚未有相關研究歸納其影響空間特徵之規則性,故本研究欲以臺南市沿海地區養殖漁塭為範圍,透過文獻回顧方式與蒐集政府開放資料取得相關的資料取得變數,分別以土地利用、環境多樣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觀感四個層面,嘗試找尋與建置準則模式。 研究結果顯示,在政策規劃漁電共生先行施作區域與現行漁電共生施作區域太陽能光電設置空間條件,其相異處屬當前政策初期所劃定優先發展區域,為先以未使用或是閒置型態漁塭作為優先推動區域。政策面操作原則為盤點地主投入意願可能性較高、光電爭議小、較無其他因素產生競合關係之土地進行優先開發,在檢核

過程中僅須依各先行區條件進行相對應措施,故其政策目標易達性高,易實現再生能源轉型於太陽能光電空間區位需求之「最小衝突」策略。接著檢視評估「養殖為本、綠電加值」之政策宗旨,係由光電業者、地主及養殖戶互利共生之新型態營運模式,則十分仰賴周邊養殖戶或是地主協助後續光電案場管理維護,模型結果亦顯示人口密度某種程度影響實際現行漁電共生施作區決策變數。本研究發現當前空間特徵均符合現行土地利用制度、周邊沿海區位發展適宜性與考量土地承租可創造土地經濟價值之誘因;此外大部分皆會遠離重要人文地理上空間分布構成鑲嵌坵塊所形成異質性區域。考量上述研究結果,本研究建議太陽能光電設置空間上除應吻合/避開相關法制規範區域之

外,更可藉由當前漁電共生發展區域契機與周邊聚落併同進行整體規劃,以帶動周邊區域更加適地適性發展。

田中央的織布聚落:河下產業與土地的社會技術裝配

為了解決坵塊圖查詢的問題,作者廖苡珊 這樣論述:

當我們走進一片有田有工廠的地景,很容易與近年農地違章工廠的亂象連結,從而忽略它的發展歷程。本研究以彰化縣和美鎮的河下為田野地點,這是一個近70年以織布作為重要產業,同時仍持續耕作水稻的聚落。我透過走動式的田野調查方法與深度訪談,嘗試探索這個聚落如何在田中央經營織布業,以及織布業如何重塑這個聚落的樣貌。在書寫上,本文選擇市場化(markitization)作為認識論取徑,以及組裝(assemblage)方法論進行補充。首先,我描述河下在紡織業1950年代及1970年代兩段快速成長期中,不斷在主要織造布種、不同分工位置、織機更新趨勢等面向調整產業運作模式並衍伸出空間需求,使得河下在《獎勵投資條例

》帶來的獎勵工業投資與土地政策放寬政策下,以轉用聚落周遭農地的方式快速擴張,並於1980年非都市土地編定時確立了大片的鄉村區。接著我聚焦1980年代中期台灣中部協力生產體系下牛仔布外銷市場的組裝與分解,發現牛仔布物質特性在社會技術裝配(socio-technical agencement, STAs)扮演關鍵角色,但也使得河下織造廠一定程度被框限在更新織機、大量織造單一布種的循環中,使用1980年代以前的既有廠房、並在2010年代牛仔布外銷訂單銳減下萎縮。因此最後,我關注河下6間至今仍在營運的廠家,是如何突破或屈就產業與土地的劣勢;我發現這6間廠家雖然各自規模、擁有的土地不盡相同,產業面向都轉

而專精於需要特別技術或特定機台的產品或涉及分包層級轉換,土地面向則傾向組裝暫時可接受建廠的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或有機會合法化的農地坵塊,作為預備的生產用地。河下織造廠從早期公廳周圍擴展到外側農地的發展歷程,可以視作台灣「農地長出工廠」的一種模式。然而廠房的出現只是農工混雜的其中一環。本研究認為,要有效地分析聚落中的農工混雜,必須透過田野調查以理解聚落的過去和現在,辨認當地市場框架既有的運作機制。當我們解開了當地工業和農業所涉及的社會技術裝配,看到行動者的行動軌跡,才有機會看到聚落的未來,並將弱勢行動者的發展納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