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流氓坑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二二八遺址資料庫也說明:邱進南(基隆郵局郵差):. 大稻埕私煙事件發生後,因臺北發生群毆外省人的事,三坑派出所(南榮派出所)的警察,都怕得躲了起來(可能躲到鐵路局的倉庫,當時有很多 ...

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學研究所 王泰升所指導 吳俊瑩的 日治台灣警察與現代生活秩序的形塑:以違警罪的即決為中心 (2019),提出基隆流氓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文明開化、犯罪即決例、台灣違警例、殖民現代性、日常生活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陽明大學 衛生福利研究所 梁莉芳所指導 劉冠儀的 「誰不希望好?」: 第二代都市原住民男性的勞動生命流轉 (2016),提出因為有 都市原住民、八尺門奇浩部落、勞動研究、社會網絡、板模工、民族誌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流氓坑的解答。

最後網站擊掌、起走台灣頭則補充:... 常常在大話新聞上看到的「流氓教授」林建隆先生,已經上台發表演說,帶動氣勢! ... 擊掌活動讓許多平常隱身在各處的基隆綠營支持者通通跑了出來,在艱困的選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流氓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日治台灣警察與現代生活秩序的形塑:以違警罪的即決為中心

為了解決基隆流氓坑的問題,作者吳俊瑩 這樣論述:

本論文探討日治時期的違警罪如何透過警察與即決程序型塑現代生活秩序。違警罪是與庶民生活關係最為密切,基於對文明生活秩序的想像所設定的規範。違警罪所規範的並非惡性重大的犯罪行為,而是對於文明進步生活的想定,是以個人作為現代法律生活的主體,就身體的外顯行為;人與人的交往方式;個人與集體人群社會的互動;人與公、私空間的關係;人在空間中的交通移動;人與自然界的關係等面向,透過禁止與處罰手段建立文明與理性的生活秩序。違警罪最初由日本人引進台灣時,是以法定刑為拘留或科料(小額罰金)的違法行為來界定其範疇,實體規範散落於舊刑法違警罪、地方縣廳的「違警罪目」,以及日常生活的各種行政管制規則,內容包羅萬象,並搭

配即決制度而得由警察告發、處罰。1908年因日本新刑法施行所帶來的法制變動,台灣總督府制定了「台灣違警例」之後,違警罪的概念與範疇向「台灣違警例」收斂,該法的規範內容有承襲自殖民母國的原型,以及針對台灣在地統治問題所設定的規範。台灣的警察採分散式配置並維持高密度警力下,警察的可見性高,加上常態性巡邏與專案行動,違警罪取締強度雖有地域上的差異,整體而言具備深入都市與非都市民眾的日常生活的結構條件。從違警罪即決的趨勢來看,當平地治安獲得控制後,1901年起違警罪取締件數隨即攀升,除1910年代前半略有下降,取締強度持續成長,於1936年達到高峰,且台灣對違警罪的取締強度比日本本土及朝鮮都來的高。違

警罪是透過警察與即決手段,以禁止而非誘導性的方式推動現代生活方式,但在殖民的情境下,警察對違警罪的解釋適用、執行上不乏濫權的情況,此從當事人不服即決向法院聲請正式裁判的分析亦能獲得印證,加上執法時不免會出現的民族差別對待,皆影響著違警罪即決的成效,只能一時性地改變人們的外在行為,尚未完全深化為內心的道德觀;不過從戰後外省人對台灣社會的外部觀察來看,經過日本統治的台灣人在日常生活的公共性及衛生性,已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然而,透過警察推動現代生活秩序有其限度與限制。「台灣違警例」規範本身不僅「規訓過頭」而帶有殖民性;在警察政治陰影的籠罩下,違警罪亦被用於展現行政權威,作為推動政務的處罰手段,並且在1

920年代以後用被來壓制台灣人的政治生活,連帶使台灣人產生反感,模糊了該法屬於現代性的一面。

「誰不希望好?」: 第二代都市原住民男性的勞動生命流轉

為了解決基隆流氓坑的問題,作者劉冠儀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探究第二代都市原住民男性勞動生命的民族誌研究。研究場域為基隆市奇浩部落——經歷三、四十年前違建拆遷的風起雲湧,隨遷入國宅而漸被社會遺忘的都市部落。除探究本研究的問題意識,更希冀能補上奇浩部落這幾十年的資訊缺口,看見族人們現時的生活樣貌。本研究採取田野觀察與深度訪談,檢視奇浩第二代——於都市出生、成長的初代——男性族人的生命歷程,探究族群、階級與性別如何形塑他們的勞動生命經驗。透過生命情境的重新建構,從個人生命敘事到職業流動的集體分析,發掘集體背後的都市原住民社會網絡如何建立與運作,進而生成勞動再製的結果。奇浩第二代男性族人普遍從事板模工作並非偶然,亦非必然。打自第一代男性族人「從漁到

工」的集體職業轉向,板模工作即進入第二代的勞動視野。他們的就業軌跡始於工地,也都曾離開工地,自始至終都在追尋「更好」的就業選項。環保局清潔隊的偶然出現,承接了「穩定」的工作想像,牽引著現時奇浩的環保局就業浪潮——第二代男性族人「從工到公(類公部門)」的集體職業轉向。個人的生命選擇必須放置於社會圖像中理解。第二代都市原住民的社會網絡建立於就學階段,因著族群的壓迫處境,發展成內聚的網絡型態。社會網絡延伸至就業,發揮著就業中介與社會心理支持功能,工作選項有限且高度同質。奇浩第二代男性族人的集體性,即是「都市原住民的社會網絡」作用的結果。同時,自第一代以降的龐大板模從業人口,形塑出族群內部的就業安全系

統,將第二代男性族人吸納進板模工作的保護傘中,形成「都市原住民的木工網絡」。奇浩第二代男性族人們存在洞察(penetration),但也受到侷限(limitation),當下看似自主且理性的選擇,終是貼合著結構的宰制軌跡。經過三十年的社會變遷,第二代都市原住民男性的勞動生命雖是流轉,但亦是動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