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轉換雇主費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金泉寫的 勞動法一百問(修訂三版) 和逃跑外勞四方報的 逃∕我們的寶島,他們的牢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移工;外勞仲介公司也說明:雇主 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被照顧人死亡、經濟狀況不佳、移民等)導致合約終止時,外傭可留台申請轉換另一位雇主,否則其遣返原居地之機票費亦由雇主負擔。 工作時間 僱傭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時報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周兆昱所指導 呂欣蕙的 日本外籍移工法制之研究 (2021),提出外勞轉換雇主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國勞工、技能實習制度、特定技能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所指導 林癸伶的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選擇職業自由、性騷擾、家事勞工保障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勞轉換雇主費用的解答。
最後網站「要花多少錢才能有人照顧阿嬷?」 外籍看護大缺工仲介費則補充:近期也有不少家屬遇到仲介主動「建議」,聘雇外籍看護每人每月應加薪至少2000元,說法多是避免外籍看護消極怠工、想轉換雇主,或是直接逃跑(移工逃跑 ...
勞動法一百問(修訂三版)
為了解決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的問題,作者陳金泉 這樣論述:
勞動法一百問修訂三版全書分十章共一一一則問答,內容涵括通則、勞動契約之訂立、勞動契約之履行、勞動契約之終止、退休、職業災害補償、勞工保險、企業併購與勞資爭議、勞動訴訟及其他等。大致上把一般職場容易發生的勞動法問題均蒐羅在內,尤其勞動訴訟一章更是一般同類書籍較少見到,讀者或可從中找到對己有利資訊。 作者簡介 陳金泉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經歷: 勞動部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委員會委員、台北律師公會勞資關係委員會主任委員、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等 自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起在台北執業律師迄今已三十餘年 現職: 明理法律
事務所主持律師 修訂三版序 修訂二版序 自 序 壹、通 則 一、員工努力表現終獲賞識升為經理,是幸或不幸? 03 二、勞基法第十條關於工作年資合併計算規定之真意為何? 05 三、跨國關係企業勞工權利義務應依何國勞動法規為準據? 12 四、派遣勞動之勞工應向哪一公司領取工資? 14 貳、勞動契約之訂立 甲、採用內定 21 五、雇主通知錄用後在勞工到職前可否再反悔取消錄用? 21 乙、詐稱學經歷 26 六、勞工求職時誇大不實自己之學經履歷,事後雇主發現真相可否解僱勞工? 26 丙、複數勞動契約 29 七、同一雇主與同一勞工間能分別成立兩個以上不同之勞動契約嗎? 29 八、
多數雇主共同僱用勞工之權利義務關係應如何認定? 30 丁、最短服務年限約款 34 九、公司可以規定員工要承諾服務一定年限否則如提前離職就要賠違約金嗎? 34 十、同前一則問題,難道任何情況下勞工離職都要賠錢? 39 戊、試用期間 43 十一、試用期間內解僱勞工要付資遣費嗎? 43 十二、雇主對於試用期間之勞工至遲應於何時完成考核決定是否留用? 47 十三、試用期間內勞工離職仍須賠償違約金嗎? 49 十四、試用期間屆滿後可以再展延試用期嗎? 52 十五、雇主可以解僱試用期間內發生職災仍在公傷醫療期間內之勞工嗎? 54 參、勞動契約之履行 十六、雇主在同一時間有多處不同之工作地點,雇主得否調動
勞工離開原來之工作場所? 61 十七、公司遷廠勞工因上班不方便而離職可否請求發給資遣費? 64 十八、勞工主張雇主之調動係違法調動,是否仍有繼續服勞務之義務? 67 十九、勞工自請離職雇主應否發給應休而未休之特別休假工資? 69 二十、公司經徵得個別勞工同意後要求勞工加班,是否即屬合法? 72 二十一、雇主可規定勞工加班只能擇日補休而不得請求發給加班費嗎? 73 肆、勞動契約之終止 甲、預告期間 79 二十二、公司裁員要於幾天前告知員工? 79 二十三、勞工可否以預告期間太長不利新工作之尋找而不遵守? 81 二十四、雇主預告資遣勞工,勞工於預告期間屆滿前,即赴新公司工作,雇主得否行使懲戒解
僱權終止勞動契約? 83 二十五、勞工預告辭職後在預告期限屆至前,可否後悔要求再繼續任職? 86 二十六、勞工預告辭職在預告期限屆至前,雇主可以懲戒解僱該勞工嗎? 87 二十七、雇主預告資遣勞工後預告期限屆至前,可否再行使懲戒解僱權? 88 二十八、勞工預告自請退休在預告期限屆至前,雇主可否行使懲戒解僱權而不付退休金? 90 二十九、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在預告期間內發生職業災害,其法律效果如何? 94 三十、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卻在預告期間內非因職業傷病死亡,雇主是否即可免負資遣費或退休金給付義務? 95 三十一、預告終止勞動契約,預告期間內自然人雇主死亡,其法律效果如何? 98 三十二、
勞工自請辭職不遵守預告期間規定,其法律效果如何? 99 三十三、預告期間可由勞雇雙方約定延長或縮短嗎? 104 三十四、勞工預告終止契約,雇主則於預告期滿前提前要勞工先行離職,法律效果如何? 105 三十五、勞工過長預告終止契約,但事後於法定預告期滿時就先行離職,法律效果如何? 107 三十六、勞工預告終止契約剛好或指定以星期例假日為期間末日,終止應於何時生效,該星期例假日應否給薪? 109 三十七、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辭職未遵守預告期間即需賠償違約金者,其約定之效力如何? 110 乙、資遣與解雇 114 三十八、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可否事後變更或擴張? 114 三十九、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
「歇業」究何所指? 116 四十、勞基法第二十條所稱之事業單位「改組」所指為何? 118 四十一、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所稱之「虧損或業務緊縮」究何所指?兩者是否為獨立之解僱事由? 120 四十二、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四款所稱之「業務性質變更」究何所指? 123 四十三、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之「勞工不能勝任工作」其運作實務如何? 126 四十四、雇主部分裁員解僱時應如何選定裁員之對象? 130 四十五、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勞工實施暴行或重大侮辱,究何所指? 136 四十六、勞工因故遭判刑確定未准易科罰金,雇主解僱是否需遵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 139 四十七、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
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之懲戒解僱要件,其判斷標準如何? 140 四十八、勞工故意刪除電腦檔案,雇主可否懲戒解僱? 144 四十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六款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之定義為何? 145 五十、雇主違法解僱,但勞工信賴該解僱為有效乃不再到職上班是否為「無故曠職」? 147 五十一、雇主依勞基法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法律上是否有其他禁止規定? 151 五十二、雇主依據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二項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其三十日除斥期間如何計算? 156 五十三、雇主可否要求勞工留職停薪? 158 五十四、資遣費請求權時效應為幾年? 161 五十五、懲戒解僱與經濟解僱原因可否轉換? 163
五十六、雇主資遣勞工但不符合勞基法第十一條要件,惟勞工仍受領資遣費支票並予以提示兌現,是否另生「合意資遣」之效力? 166 五十七、解僱除斥期間與解僱禁止期間之競合 169 丙、自動請辭與被迫辭職 172 五十八、勞工答應慰留後可否後悔想再離職? 172 五十九、勞工行使被迫辭職權時,應否具體敘明事由及法律依據? 173 六十、勞工未表明終止之意思而「直接」請求發給資遣費,是否亦生終止契約之效力? 175 六十一、勞工行使被迫辭職權時得否附條件? 177 六十二、勞工行使被迫辭職權逾除斥期間時,是否仍生終止契約之效力? 178 六十三、勞資爭議調解仲裁期間勞工行使被迫辭職權是否仍受限制? 1
80 六十四、勞工集體行使被迫辭職權是否為變相違法罷工? 182 六十五、雇主未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183 丁、離職之法律效果 186 六十六、離職時未辦交接雇主可以扣薪嗎? 186 六十七、勞工離職時要將未償還借支一次還清嗎? 187 六十八、離職時可否請求離職金? 189 伍、退 休 六十九、符合勞基法第五十四條命令退休要件之勞工,如有同法第十四條之被迫辭職情事,可否請求退休金? 195 七十、退休金給付訴訟勝訴確定,能否聲請對勞工退休準備金強制執行? 197 七十一、債權人可否扣押勞工對雇主之退休金債權? 202 七十二、雇主可否於優惠退休辦法中保留准駁權?
207 陸、職業災害補償 七十三、上下班途中所發生之車禍是否均認定是職業災害? 213 七十四、以私家車出公差,途中發生車禍,雇主有無義務負擔責任? 223 七十五、職業災害死亡補償受領權人相關問題 225 七十六、無身分證之逃跑外勞違法打工受傷是否仍適用勞基法之職災補償規定? 228 七十七、勞工得否同時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29 七十八、員工團體壽險給付可否抵充職災補償? 230 七十九、勞保老年給付可否抵充職業災害補償? 232 八十、勞保條例第七十二條之賠償金能否抵充職災補償? 236 八十一、雇主主張勞基法第五十九條但書規定之抵充是否以勞工已實際獲得他項給付為先
決要件? 238 八十二、勞工因職災獲得之他項給付係由雇主以外之人支付費用獲得者,雇主得否主張抵充? 242 八十三、雇主依勞基法第六十條規定可主張抵充之對象為何? 244 八十四、事業單位招人承攬發生職業災害,有關連帶補償責任之規定為何? 247 八十五、事業單位與後手承攬人間有關承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之內部約定是否有效? 252 八十六、職業災害發生之原因係可歸責於事業單位時,最後承攬人給付職災補償予勞工後能否向事業單位求償? 254 八十七、勞工與最後承攬人就職業災害補償為和解後得否再向事業單位求償? 257 八十八、雇主與勞工合意約定給付低於勞基法之職業災害補償金之效力 264 八十九、
職業災害補償受領權能否扣押?勞工領得職災補償金後將之存入銀行帳戶內是否即得扣押? 267 九十、勞工對職業災害發生如與有過失是否影響其職業災害補償請求權之行使? 273 柒、勞工保險 九十一、勞工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是否即不得再加保勞保? 281 九十二、雇主辦理勞工保險將勞工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勞工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286 捌、企業併購與勞資爭議 九十三、企業併購法第十六條「不留用」是否等同「解僱」?有無解僱禁止規定之適用? 293 九十四、併購前之雇主不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七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如何處理? 295 九十五、企業合併時消滅公司之職工福利金應如何處理? 297 玖、勞動
訴訟 九十六、勞工提起解僱無效訴訟,有無起訴期間之限制? 303 九十七、訴訟或仲裁程序之選定 305 九十八、各類型勞資訴訟之特別審判籍 307 九十九、簡易或通常訴訟程序 314 一○○、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 316 一○一、辯論主義與闡明權之界線 318 一○二、民法第四八七條但書「扣除」之本質 322 一○三、雇主受領遲延狀態之滌除 325 一○四、受領遲延與年資併計 328 一○五、解僱無效訴訟之競合 329 一○六、調解程序範圍之擴張 331 拾、其 他 一○七、勞工因疏失造成雇主受損,雇主可以扣薪抵償嗎? 335 一○八、雇主能否片面以工作規則規定勞工離職後之競業禁止義務? 3
38 一○九、是否任何狀況下之離職,勞工均仍須遵守離職後競業禁止義務? 340 一一○、勞工違反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時,雇主應如何尋求救濟? 345 一一一、勞工失蹤,雇主應如何處理? 350 修訂三版序 勞動法一百問修訂二版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出版迄今已將近八年,感謝讀者的厚愛,讓我這本小書還有繼續銷售的價值。這八年間法令修訂頻繁、實務見解也多有變革,但因作者忙於處理事務所業務無暇兼顧修訂,這次修訂三版係由出版商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編輯部代勞,主要把書內所引用的法條配合最新法令修訂而訂正。此外因組織變革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改制為「勞動部」,因此文內提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使用簡稱行政院
勞委會、勞委會)此一機關名稱時也統一改成「勞動部」。但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時期發布的行政解釋函令等,因目前大家常用的法律資料庫查詢系統例如法源法律網(含單機版),及勞動部網站「勞工法令查詢系統」所查得資料仍顯示發布機關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利讀者有進一步查詢全文需求時可便利地查到,仍沿襲舊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行政院勞委會)未予修改,特此註明。除上揭法條、機關名稱的訂正外,其他內文部分必須很誠實地向讀者說明,因作者時間受限的關係並未進一步修改增補,有待來日機緣俱足時再作完整的修訂。 最末,作者要向愛護本書的讀者,再說一聲:謝謝。
作者謹序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 壹通則 一、員工努力表現終獲賞識升為經理,是幸或不幸? 問題: 某員工在公司努力工作表現極佳,終於按部就班逐步升遷為公司經理。某日,該員工因細故與老闆大吵一架,老闆憤而下令將該員工立即解僱。員工認為公司之解僱並不合法,乃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與公司間之勞雇關係(或稱僱傭關係)繼續存在。試問,員工之主張有無理由? 說明: (一)本則案例涉及勞雇關係之認定問題。依目前實務上之見解,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稱之勞工或勞雇關係不包括依公司法委任之「經理人」,蓋後者與公司之間是屬於「委任契約關係」是也。此一由來是因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經理人其『委任』、解
任……」因條文中明文規定「委任」兩字,所以歷來公司法學者皆認為公司與經理人之間是屬於委任關係無疑。 (二)主管勞工法令之勞動部1也認同上面之見解,從而解釋稱「依公司法所委任負責經營事業之經理人等,非屬勞基法上之勞工」。法院判決也相同,認為若屬經理人即非勞工,而經理人與公司之間既為委任關係,則依民法第五四九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經理人被解任當然不是勞動法上的「解僱」,經理人無從本於不當解僱之相關規定尋求救濟。換言之,被「解任」的經理人不得提起確認僱傭關係繼續存在之訴,也不能以勞雇關係仍繼續存在為理由,依民法第四八七條規定請求雇主繼續給付薪資。 1.民國一○三年一月二
十九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部組織法》及相關組織法案,於同年二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制升格為「勞動部」。 (三)上揭結論對經理人而言甚屬不利,尤其對於自基層勞工做起,因努力工作表現而逐步升遷為經理人之「勞工」而言,更屬不公平,形同變相之升遷懲罰。但最高法院八十三年台上字第一○一八號判決意旨仍採取此一見解,認為當勞工升遷為經理人時,勞工是先與公司終止勞雇關係再重新締結一新之委任關係,即將被升為經理人之勞工宜注意此一判決意旨及其結論。
日本外籍移工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的問題,作者呂欣蕙 這樣論述:
我國自1989年起開始引進了第一批藍領外籍移工,以因應台灣經濟起飛時期嚴重缺工的問題,但為確保我國人才,以「補充性」為前提正式對外開放外國勞動力之引進。然而,隨著東北亞各國缺工問題日趨嚴重,我國已不如從前般吸引著移工入境,「搶工」現象油然而生。反觀鄰國日本,其外籍移工之政策一向是以禁止藍領外籍移工入境為原則,然而,隨著少子化與高齡化的影響,許多產業面臨人手不足的困境,促使日本政府改變政策,於確保本國人才之前提下,制定不同外國勞動力政策。本文將以日本技能實習生制度與2019年4月方通過之特定技能制度為主軸,檢視兩制度之制定背景、內容以及制度評析,其中特定技能制度為日本首度正面承認藍領外籍移工入
境日本工作,相當具有突破性。但這兩年因疫情爆發,對於日本外國人勞動政策帶來許多影響及批評,此亦為本文關注之點,透過探討日本之經驗,對我國有些許啟示。
逃∕我們的寶島,他們的牢
為了解決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的問題,作者逃跑外勞四方報 這樣論述:
我不偷、不搶、連罵人也不會,卻成為罪犯? 為什麼明知將有戴著手銬的未來,我還是逃跑? --〈逃躲日誌〉范草雲 Pham Thao Van 是誰,讓他們非逃不可? 這是 26 封「逃跑中」的越南外籍勞工投書。 即使從早到晚擔心受怕、躲躲藏藏、深怕被抓、備受責難, 唯恐被逼著繳出辛苦存下的血汗錢,面臨被遺返的破產命運、 他們為什麼還是情願逃跑,去過沒保障、風險高的生活? 因為他們在臺灣的工作環境令人無法想像-- 薪水低廉、工作超時、難得溫飽、孤單無依; 責罵羞辱家常便飯、拳腳暴力無處可申。 證件被扣押、行動被禁錮,動輒還被威脅遺送回國
。 他們也許是你我父母晚年病弱時唯一的陪伴與支柱, 二十四小時做著大多數人做不來的繁重看護工作, 賺取低廉的薪資撐起寶島臺灣底層社會的勞動力。 他們借貸巨款,遠赴異鄉,只為了讓家人過好日子。 他們有話要說,而我們要做的,只是耐心理解。 編譯者簡介 《四方報》專欄:〈逃〉 《四方報》,隸屬世新大學台灣立報,二○○六年以越南文版創刊,成為台灣第一個新移民、移工專屬的媒體發聲平台。兩年後發行泰文版,二0一一年以印尼文、菲律賓文、柬埔寨文發行中文、外文對照的報紙型月刊。 透過報紙版面,《四方報》集結散居於臺灣四面八方的外籍勞工,讓弱勢移工得已相互
打氣慰藉,並爭取自身權利,並於二○一一年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頒發「社會公器獎」,認可其「主動、積極讓臺灣新移民自主、多元發聲」之角色。 創刊之初,即收到許多在台灣被污名化的「逃跑外勞」投稿,他們雪片般的信件支撐起了專欄〈逃〉,自白的書信體深入刻畫移工困境。《四方報》特意將稿件同步以中文刊登,並進一步集結成書,企盼跨越語言障礙,讓台越勞雇雙方更了解彼此,築起弱勢移工與臺灣社會的友善橋樑。 推薦序 1. 映照你我的鏡 / 朱天心 2. 你我共同的責任 / 褚士瑩 3. 呼喚臺灣人的良心 / 林峰正 4. 逃的宿命∕蕭新煌 導讀 1. 逃,誰逼人逃? / 廖元豪 2. 臺
灣流亡索隱 / 張正 序章 我們為何要逃跑? 逃 1.牢 2.奴隸 3.逃亡者 4.命運 5.是玉島還是牢? 6.永別 7.黃金之島 8.寒夜 9.孤立無援 10.白夜 11.苦衷 12.受迫 13.追擊 14.地獄 15.幻滅 16.逃躲日誌 17.流浪 18.茶園謀生 19.給孩子 20.奢侈的願望 21.我不是犯人 22.但願 23.別逃! 24.選擇 25.運氣 導讀 臺灣流亡索隱 二○○六年試刊號的《四方報》封面,刊登了一張越南舞團在二二八公園表演的照片。沒多久,我們收到一封字跡娟秀工整的越文信,是這個舞團的召集
人范草雲(Pham thao van): 「……拿著朋友送來的《四方報》,我非常非常開心與感動。自踏上臺灣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問過自己,為什麼在這樣擁有眾多越南人聚集的地方,卻沒有一份屬於我們自己的報紙?有時候,我到各個書店去找越南報刊,卻只能失望而歸。少量越南報紙與雜誌在朋友間傳閱,傳來傳去,都已經破爛而且字跡模糊了。然而看到那些熟悉的越南字,我還是感到很開心,就好像有至親好友在身邊。如今,《四方報》的出現讓我的願望得到滿足。屬於越南人的聲音終於誕生了,從今往後,離鄉背井的我們將擁有自己的報紙,真的很感激編輯部的各位……」 我們也同樣心懷感激。一個秋日午後,三位編輯部人員前往
臺北市民生公園,草雲招呼附近的越南籍幫傭來此相會。這些幫傭就是她的舞團成員,平時趁著推老人家出門曬太陽的空檔排舞練舞,假日參加活動賺點外快。十幾個人在公園裡,中文、越文摻雜著聊天,很開心。自此之後,曾在越南擔任記者的草雲,便以她敏銳的觀察、俐落的文筆,不斷投稿給《四方報》,雖然語言上有點障礙,但不能阻礙我們成為好朋友。 有一陣子,草雲常常打電話來,希望我幫他介紹新工作。草雲平時除了「合法」地照顧阿嬤之外,還得「違法」打掃雇主家的兩棟透天厝,替十幾位雇主家人張羅吃喝、洗衣拖地。不過,工作沈重並非她想換工作的理由。她之所以需要新工作,是因為雇主不願意繼續聘用她,想另外找個更乖、更耐操的幫傭
。然而,草雲萬萬不能失去這份工作,她在越南的一家老小,全都仰賴她這臺幣一萬多元的薪水呀!而她當初為了來臺灣工作所借貸的數千美金仲介費,也還沒還清呢! 但是我能做什麼呢?與高鼻藍眼口操英文的「老外」不同,「老外」和「外勞」適用不同的法令,東南亞藍領移工受到種種限制綑綁,換工作談何容易。 對雇主來說,「換個外勞」只是有點麻煩,但是對移工來說,卻是天塌下來的大事!即使現今臺灣的法令已較為寬鬆,換工作的方式之一,是在新雇主、原雇主、移工本人三方合意的狀況下,好聚好散。另一種方式,則是由仲介公司代為辦理「轉出」,但移工若在轉出後六十天仍然找不到新雇主,仍將面臨遣返的命運。 再一次
接到草雲的消息,她已經逃了。她斷斷續續傳來手機簡訊,報平安、更改寄送《四方報》的地址、或者索取紙筆繼續寫稿。草雲有時在臺北、有時在桃園、有時在工地、有時在山區、有時候賣麵、有時候當幫傭。我們透過她的稿子,揪著心跟隨她的輾轉流離,也才約略看到所謂「逃跑外勞」的心情與生命。 移工一旦「自力救濟」換了工作,就成了警察眼中的要犯、黑道手中的羔羊、千夫所指的惡棍、或是誤入歧途的笨蛋!雖然所謂的「逃跑」,也不過就是「翹班」、「跳槽」。選擇工作的自由應該是基本人權,怎麼被當成了犯罪? 即使把法規搬出來,「逃跑外勞」也僅僅違反了與雇主的民事僱傭契約,在「未經許可」的狀況下居留與工作(牴觸「入出
國及移民法」與「就業服務法」中的行政規定)。甚至,法律上根本沒有「逃跑外勞」這個詞,她∕他們只是「行方不明」,處在一個雇主、仲介、國家機器都不清楚的狀態。就算被抓,也只需繳交最多一萬元的罰款,這意味著臺灣法律清楚定義,「行方不明」造成的危害,遠比危險駕駛、逃稅漏稅要輕微得多! 遺憾的是,就像當初沒辦法替草雲找到新工作一樣,我們對於臺灣社會將「逃跑外勞」的妖魔化也束手無策!能做的,也許就是提供一點報紙版面,讓她∕他們把心情故事說出來、寫下來,以微小的力量,對抗主流社會對「逃跑外勞」的污名與仇視。 於是從草雲逃跑開始,《四方報》開闢了「逃」的專版,留給向來無聲的「逃跑外勞」們。然後
,這個版面就沒停過,各式各樣的文字與畫作湧進編輯部,太多太多的委屈、辛酸、不得已。我們也刻意將這些書信翻譯成中文刊登,讓許多對逃跑外勞不解、誤解的臺灣人,尤其是曾經「被」移工逃跑的臺灣雇主,有機會瞭解這些隱藏在臺灣寶島陰暗處、掙扎求生的艱苦人、異鄉人。 希望這些第一手的流亡經歷,能讓不同處境、不同階級、不同角色的人,彼此稍稍多一份諒解、多一份寬容。但願《四方報》儘快不需要「逃」這個版面,但願臺灣成為所有人的寶島,不再是她∕他們的牢。 《四方報》總編輯 張正 序章:我們為何要逃跑?文/屏東老鬼 Ma Già Bình Đông翻譯/曉黎 Hiểu Lê一位朋友初來臺灣時要交
給仲介公司二十二萬臺幣,還不包括教育訓練費。她每個月領四千六百元臺幣,兩年的收入加起來也不到那筆錢。 我們為什麼要逃跑?這是法官與仲介公司都會提出的問題,但這個問題也許應該讓越南仲介公司來回答。儘管法律對逃跑勞工不斷警示處以重罰,但逃跑的人數仍有增無減,因為法律只會判罪,卻不知道犯罪的原因。 我們的國家貧窮,人民必須承擔許多委屈和勞累。農民階級被視為社會中最低賤的階級,也是被嚴重虐待的階級,脫離貧窮是他們唯一的願望。民富才能國強,越南政府提出「家家戶戶反貪污」的口號,然而,獲得什麼成果呢?對人數眾多的窮人來說,想要找一個穩定的工作並不容易,他們千方百計借到高利貸去臺灣工作,選擇背上更重的負
擔到異國異鄉,期待能改變生活的困境與艱苦。他們不顧一切,就是為了收入。然而,當臺灣替工人提高基本工資的同時,生活費也跟著增高,所以薪水等於沒有變多;禍不單行,趁著這個機會,越南的仲介公司也不符比率的大調手續費。一位在二○○八年初來臺灣的朋友,來的時候要給仲介公司七千五百美元(約為臺幣二十二萬元,還不包括教育訓練費)。後來,第一個月的薪水領了四千兩百元臺幣,兩個月後,每個月領四千六百元。她說,照這樣領下去,兩年合約期滿後(注1)入加起來也不到她交給仲介公司的那筆錢。七千五百美元是勞工月薪的百分之多少呢?他們辛苦了兩年,最後歸零。而仲介公司卻毫不費力地收進一大筆錢。一些在工廠工作的人告訴我,三年合
約結束後,他們就要回家了。我問他們回去了會不會再來?他們鬱悶地說:再回公司(工廠)的話,沒什麼工作可以做,也沒有加班費,每月只能領一萬一千元至一萬兩千元臺幣。非但如此,還要花再四千五至五千美元(約臺幣十三萬三千至十四萬七千元),若是轉換到別的仲介公司則是七千五百美元。與其如此,不如冒險逃出去賺幾個月的錢,然後被抓遺返回國就算了。 如果臺灣政府能關心勞動人的公平,建立一個直接雇用的管道,讓勞動者不會被毫無情由地扣掉一大筆錢;如果越南政府也控制各家仲介公司,定下合理的遊戲規則,勞工們就不會選擇逃跑的絕路。我曾與一位雇用逃跑勞工的臺灣老闆聊天,我問他:「你明明知道他們是逃跑的,為什麼還雇用他們呢?
如果被警察抓到,你也會被罰款的(注2)!」他告訴我:「如果我們因為怕被罰款而不雇用他們,那他們要怎麼辦呢?他們都是勤勞的人,並不是壞人;雇主不幫、仲介不幫,那我就要幫他們啦!我幫他們也等於幫他們全家!」 我真的很佩服他。如果越南、臺灣雙方政府深入瞭解勞動者受到的不平與痛苦,就不會發生遺憾,勞動者也不會因逃跑而誤入歧途。注1:按規定,外籍勞工來臺工作,一次合約期為兩年,期滿後若僱主要續聘,或有新僱主,即可再多留一年。但三年合約後仍需至少回國一次才能再來臺工作。這樣的往返最多可四次,即一個外籍勞工最長可在臺灣工作十二年。註2:聘用非法外勞(含逾期居留、偽造身分或逃跑等)的雇主,二○一○年後依法需
處以罰鍰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並需一併負擔非法外勞的收容及遣返費用。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的問題,作者林癸伶 這樣論述:
為因應家庭照護人力缺乏,我國自海外引進外籍家事勞工,而為掌控與維持社會經濟與秩序,無可避免地對外籍家事勞工進行管理與加諸限制,如原則禁止例外同意轉換雇主。因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須基於雇主之同意,導致勞資關係易處於緊張狀態,且外籍家事勞工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與生活在雇主或被看護者居住所,從事幾乎全日照護工作,其「性騷擾」爭議為轉換雇主相關法律問題中為人所關切。尤以COVID-19疫情期間邊境嚴管致缺工嚴重,報載外籍家事勞工以怠工、指控性騷擾等方式,為達轉換雇主至製造業工作之目的等爭議頻傳。 本文認為外籍家事勞工為因應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之人力,其在當地國已接受專長訓練並簽署勞動契約
,可知悉將來臺從事之工作類別,倘外籍家事勞工甫入臺即可完全自由轉換雇主,恐難以滿足家庭照護人力及我國跨國勞動力政策開放引進目的,故對其選擇職業之自由附加條件予以適度限制,係國家主權裁量所為保護國人工作權、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尚難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然而,外籍家事勞工受限語言,難與雇主約定較好勞動條件,加以勞動部難以推動外籍家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另立專法,以維持渠等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使外籍家事勞工嚮往較高待遇,或遇有雇主不當對待,轉換雇主規範將加速惡化勞雇關係。 本文建議刪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有關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相關規定,准予第1份聘僱契約期滿前得同一行業別轉換雇主;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2規定,初次與接續聘僱或轉換4次以上之雇主、外籍家事勞工,均應接受講習;並研提具體有感之可行政策或措施,包含提升聘僱資訊透明度、推動契約規範及透過外展看護服務結合喘息服務,解決外籍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所面臨之照護空窗期等,逐步落實外籍家事勞工勞動權益。
想知道外勞轉換雇主費用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外勞轉換雇主費用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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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外勞期滿續聘或轉聘仲介不得收取額外仲介費
由於立委關切外勞期滿續聘或是期滿轉換有無被超收費用,勞動部先前有針對22縣市 ... 日規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3年不必出國1日,得由原雇主續聘或新雇主接續聘僱。 於 seacomtw.pixnet.net -
#2.8月23日播出【1955專線提供聘僱移工有關的諮詢服務】
主動通知雇主溢繳就業安定費 足貼心! 八月托育新制上路啦! ... 凡移工、雇主及仲介公司都是1955專線的服務對象。 一、1955專線能提供什麼服務呢? ... 如果您有勞動契約、工資 ... 於 goodnews.org.tw -
#3.移工;外勞仲介公司
雇主 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被照顧人死亡、經濟狀況不佳、移民等)導致合約終止時,外傭可留台申請轉換另一位雇主,否則其遣返原居地之機票費亦由雇主負擔。 工作時間 僱傭 ... 於 www.ssb-hr.com.tw -
#4.「要花多少錢才能有人照顧阿嬷?」 外籍看護大缺工仲介費
近期也有不少家屬遇到仲介主動「建議」,聘雇外籍看護每人每月應加薪至少2000元,說法多是避免外籍看護消極怠工、想轉換雇主,或是直接逃跑(移工逃跑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5.三年出國條款仲介和勞團在吵什麼? | 焦點事件
《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除移工在台工作滿3年後,如雇主想 ... 仲介指出,外勞免3年出國,等於直接留台12年,不但可任意轉換雇主,搶走本 ... 於 eventsinfocus.org -
#6.林淑芬等22 位委員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52 ...
勞動部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2 條取消外籍勞工出國1 日規定之說明 ... 2 修法後,外籍勞工可向雇主申請返鄉. 探親,雇主不得拒絕, ... 二、依規定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必須有. 於 www.jobforum.tw -
#7.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 臺北市...
部分移工在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因家庭因素不便繼續留置移工或供其膳宿,移工又無處可去時,雇主常會委任仲介公司代為安置移工,此時,因轉換尚未完成、聘僱 . 於 jeju-travel.com -
#8.直聘移工問題多仲介制度難廢除 - 小世界周報
《就業服務法》第40條規定,如果聘雇期滿,想要轉換工作,不能跟移工收取買工費。但是仲介可以向雇主收取相當於移工一個月的薪水、2萬3800元上限的介紹費 ... 於 shuj.shu.edu.tw -
#9.即起移工轉換須三日內做PCR 新雇主支付檢驗費用 - 經濟日報
勞動部表示,即日起恢復各類別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新雇主接續聘僱移工,應於接續當日前三日內安排移工PCR檢驗,等待PCR結... 於 money.udn.com -
#10.暫緩轉換期間原雇主不須安排移工健檢_勞雇新知 - 力通國際開發
勞動部110年6月18日彙整因應疫情期間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移工重新轉換、雇主責任及仲介費用等,補充4題問答。勞動部指出,暫停 ... 於 www.litung.com.tw -
#11.聘僱提前終止與轉換外籍移工 - 人力仲介
原雇主後續辦理申請外籍勞工遞補案時,要記得檢附該份驗證證明書,才可以申請遞補。 外籍移工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 ... 於 www.yuchiun.com -
#12.2021年外看最新仲介費大公開不要缺工等不到人還被騙財 ...
近兩年,受新冠肺炎衝擊,移工引進全暫停,國內外籍看護市場大缺工, ... 外籍看護非由國外引進,多是國內雇主轉換,因此仲介端也無「買工費」成本。 於 tw.news.yahoo.com -
#13.仲介收取每月的服務費包含哪些服務呢?
近期常有雇主詢問,陪同生病的外勞去醫院看病的「交通費」是包含在服務費 ... 服務費是為辦理就業服務事項所需之費用,如轉換雇主時的交通費、外勞初 ... 於 www.tthuman.com -
#14.法規大鬆綁,外勞也可挑雇主
據了解,過去因為外勞轉換工作限制太多,以致外勞轉出後,很難找到新雇主,最後被迫遣返;此外,外勞市場大部分仍由仲介業主導,在引進外勞仲介費用高於外 ... 於 rokokuo.pixnet.net -
#15.移工重新轉換、雇主責任及仲介費用等補充問答集
但是基於企業或家庭人力保留,. 仍鼓勵原雇主優先與移工進行期滿續聘,保障移工及雇主工作. 權益。 (三)移工暫停期滿轉換後的居留期限問題,內政部移民署已於110. 年6 月 ... 於 ws.yunlin.gov.tw -
#16.外勞轉換期間雇主仍負安置責任 - 【彰化縣政府- 勞工處】
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嗎? 彰化縣政府提醒有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其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除非 ... 於 labor.chcg.gov.tw -
#17.7/1起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新雇主負擔PCR檢測費用 - 桃園電子報
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家庭類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於 tyenews.com -
#18.不想多花7 萬找移工,台灣應該借鏡南韓這樣做 - 科技新報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常務理事廖浩彬分析,印尼政府已明確提出要雇主支付11 項安置費用,其中以護照費用、良民證、體檢費等6 項由移工自行負擔較為合理。 於 technews.tw -
#19.雇主須知,看護工,外勞法令需知,看護民情分析
未依規定辦理逾期居留者,依法罰款並限令出國。 三、, 費用. 辦理居留證費用,每一年為新台幣1,000元,如工作期限二年即2,000 ... 於 www.jiayuan2128.com.tw -
#20.力大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聘僱須知
合法申請:; 外籍勞工在台合法工作,須由雇主正式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核配名額 ... 導致合約中止時,外勞可自行決定返國(機票費用雇主負擔)或是留台申請轉換雇主。 於 www.lidaagency.com.tw -
#21.仲介不得向外勞收取轉換雇主費用違者最高可處超收金額20 倍 ...
勞動部昨(十一)日表示,仲介公司如果有接受雇主委任,協助雇主辦理聘僱許可期間屆滿不續聘外籍勞工的轉換新雇主事宜,不能以轉換雇主為名義再向外籍 ... 於 www.lawbank.com.tw -
#22.移工換雇主無良仲介索高額"買工費" - 華視新聞網
委員質疑,無良仲介的非法行為,相當泛濫,勞動部身為主管機關,根本就是行政怠惰、放任不管。台灣的外籍移工人數、將近70萬,但在轉換雇主的時候,卻面臨 ... 於 news.cts.com.tw -
#23.移工轉換遭收取買工費立委要求檢討勞發署:將簡化申請作業新 ...
依規定,移工轉換雇主,仲介公司僅可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移工第1個月薪資;對於移工得按月收取服務費,不得收取服務費以外的費用 ... 於 www.sea.com.tw -
#24.解聘及轉換外勞- 法令Q&A | 家樂福人才國際有限公司
解聘及轉換外勞 ... 雇主在外籍勞工聘僱期間未屆滿前,可以申請提前解約嗎? ... 外籍勞工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等嗎 ... 於 www.e7care.com.tw -
#25.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
依據勞動部說明,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及健保費,若在等待期間,有要求移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如經勞動部廢止雇主的 ... 於 fd.gov.taipei -
#26.申聘注意事項 - 仲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若是中途解約,其回程機票費由外籍勞工自行負擔。雇主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被照顧人死亡、經濟狀況不佳、移民等)導致合約終止時,外籍勞工可留台申請轉換另一位 ... 於 www.chungda.com.tw -
#27.自即日起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新雇主接續聘僱當日一律 ...
勞動部表示,承接家庭類移工的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新雇主未於接續聘僱(含 ... 於 www.manpowerservices.com.tw -
#28.關於仲介及仲介費的問題 -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根據台灣法規,收費應相當於移工在台工作一個月的工資。 2. ... 不必,不需要繳在台灣的仲介費或你母國的仲介費用. ... 提供膳宿(等待轉換雇主期間). 於 www.new-thing.org -
#29.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雇主應於接續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
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家庭類移工之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 於 www.cdc.gov.tw -
#30.非法仲介向外籍移工違法收取轉換雇主費用 - 監察院
報導者昨(16)日報導「取消移工『3年出國1日』然後呢?政策美意背後,剝削亂象再起」,指出非法仲介向任期屆滿欲轉換雇主的外籍移工收取高額「買工費」。 於 www.cy.gov.tw -
#31.外籍勞工不想要付很多仲介費,可以請現在的老闆申請直聘嗎?
部分仲介公司會要求雇主自外籍勞工薪資中代扣服務費,然而雇主每月必須直接給付外籍勞工全額薪資,不得未經同意即代扣、代繳或代為儲蓄。因此,每月仲介與 ... 於 www.legis-pedia.com -
#32.取消移工「3年出國1日」然後呢?政策美意背後,剝削亂象再起
3年前台灣政府取消移工「3年出國1日」政策,是為了減少仲介費的剝削。我們卻發現,不少移工轉換雇主時仍得付黑錢買工。政府哪一個管制環節失靈了? 於 www.twreporter.org -
#33.移工轉換僱主免服務費! 違反者將停業3個月 - Taiwan News
勞動部呼籲,外籍移工若遭收取任何不當費用,可向勞動部進行申訴,仲介公司將可被處予超收金額最高20倍罰鍰並停業3個月。.許多雇主與外籍移工聘僱合約 ... 於 www.taiwannews.com.tw -
#34.申聘注意事項 - GOLDEN GRAND MANPOWER ...
雇主 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被照顧人死亡、經濟狀況不佳、移民等)導致合約終止時,外傭可留台申請轉換另一位雇主,否則其遣返原居地之機票費亦由雇主負擔。 工作時間僱傭 ... 於 www.goldengrand.com.tw -
#35.轉換雇主或終止聘雇- 分類問答| 集士國際
如果雇主原本申請外籍勞工的原因消滅(如:被看護者死亡),有哪些事情需要辦理呢? ... 外籍勞工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 ... 於 www.pidi.com.tw -
#36.問與答- 家事照護 - 盛華人力資源
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需支付食宿費用。 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 ... 外勞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外勞應該安置在那裡?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 ... 於 senhua.com.tw -
#37.常見問題 - 新象人力仲介
新象人力為需要外籍勞工的家庭、養護機構、製造業工廠引進優良外勞,經過專業訓練, ... 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繳交就業安定費、健保費及負責安置? 於 www.phr.com.tw -
#38.中小企業承接專案 - 慶紘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外籍幫傭 ...
申辦條件, 應備文件, 相關規定, 期滿重招, 申辦費用 ... 雇主聘僱外勞若發生關廠歇業等情事,其原聘顧之外勞得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公告轉出,讓有聘僱外勞需求之新雇主 ... 於 www.chinghung.com -
#39.暫緩轉換期間原雇主不須安排移工健檢 - 萬國人力集團
勞動部110年6月18日彙整因應疫情期間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移工重新轉換、雇主責任及仲介費用等,補充4題問答。 勞動部指出 ... 於 www.mengo.com.tw -
#40.MENT新聞稿|反對買工費就地合法化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二、在期滿轉換時,要向移工收取2個月的基本工資併收取每個月300的海外急難救助費;也要向雇主收取2.5個月的基本工資。 也就是說,以廠工為例,期滿續聘(即同一雇主、同一 ... 於 www.tiwa.org.tw -
#41.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即起恢復新雇主接續聘僱當日一律PCR檢測
至於其他產業移工仍暫緩轉換,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勞動部表示,配合指揮中心指示,自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可以轉換由家庭類雇主 ... 於 www.taiwanhot.net -
#42.外勞仲介資訊外勞轉出期間由仲介代為收容外勞~~膳食費誰負擔
「膳食部份……依勞工委員會100年7月8日勞職管字第1000072608號函所載,雇主於外勞等待轉換,委任仲介公司短期生活照顧管理,所衍生之相關費用負擔,自仍應由仲介公司與雇主雙方 ... 於 blog.xuite.net -
#44.外籍看護好難找! 民眾找看護被迫收萬元「買工費」
北市有民眾申請外籍移工當看護,沒想到勞力仲介公司除了跟他收申辦費之外 ... 勞力仲介公司:「買工費,是我還要幫雇主再買下一個工人,所以那個不會 ... 於 news.tvbs.com.tw -
#45.基本常見問題-移工轉換 - 唐明外勞仲介公司
外勞 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等嗎? ... 提前解約的外籍勞工沒有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需要安排什麼事情嗎? 於 www.tangming.org.tw -
#46.2009-08-05 回鍋外勞轉換新雇主服務費重議
勞委會指出,外勞在台轉換新雇主後,可依來台年限區分第1年為每月1,800元、第2年1,700元、第3年1,500元,由於勞委會規定的仲介服務費是上限,因此外勞轉換新雇主後,可以 ... 於 www.kanglin.com.tw -
#47.我們的營業項目>> 關於鎔騰>> 公司簡介 - 大贏家全台外勞仲介 ...
答:移工行蹤不明的因素複雜,如同胞慫恿、聘僱期滿返國需再支付仲介費或不續聘都是可能的影響因素。勞動部已規劃於轉換雇主準則中明定申請程序,讓不被繼續聘僱的移工可以 ... 於 agency.twinner.com.tw -
#48.【朱國鳳專欄】外籍看護如果中途解約?或是期滿不做了?雇主 ...
雖然兩造雙方都可提出轉換,但是根據薛鑑忠的觀察,目前仍然以雇主提出轉換的比例居多。 外勞 (圖片來源:pixabay). · 第二 ... 於 www.ilong-termcare.com -
#49.1955專線常見問答
移工轉換雇主 ,是否需另外支付仲介公司轉換雇主的費用? 移工申請返鄉休假,雇主得否要求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雇主每月只給勞工零用錢,同時除了防止逃跑,要求移工提繳 ... 於 fw.wda.gov.tw -
#50.【高鼎團隊】登記介紹費聘僱契約生效始可收取-雇主專區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說明,仲介依法得向雇主收取的費用為登記介紹費以及 ... 近期外勞轉換雇主相當頻繁,重建處發現,有些雇主簽妥雙方或三方合意 ... 於 www.kdmanpower.com.tw -
#51.外勞續聘雇主費用 - 日本打工度假最佳解答
外勞 期滿續聘或轉聘仲介不得收取額外仲介費- 勞動力發展署勞動部建議,雇主或外籍勞工若有遭仲介機構超收費用情事,可保留相關事證向勞動部或仲介機構營業所在地之 ... 於 jpworkingholiday.com -
#52.就業服務法第52 條取消出國1 日QA
續聘或轉換至其他雇主處工作,倘外籍勞工選擇與原雇主 ... 僱者,原雇主因取消返國機票產生之費用損失,宜由原雇. 主與外籍勞工雙方依勞動契約之約定 ... 於 www.fullens.com.tw -
#53.勞動部重申,仲介公司不得向外國人收取轉換雇主費用
Photo by Fancycrave on Unsplash最新訊息一手掌握!勞資記者-夏明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外勞仲介公司如有接受雇主委任,協助雇主辦理聘僱許可 ... 於 www.1111.com.tw -
#54.移工轉職遭仲介要高額費用勞動部:明年增系統避免剝削
立委們擔心這只是冰山一角,要求勞動部檢討簡化移工轉換雇主相關流程,並讓移工能夠自己在網路申請下載轉職所需相關文件,或是讓新雇主可以直接在官方網站 ... 於 news.pts.org.tw -
#55.外勞11/5期滿雇主續聘可申請免出國期滿外勞...
外籍勞工 聘僱許可期間於105年11月5日屆滿者,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續聘並經過許可後,就免出國可繼續留臺工作;若雇主不續聘,外勞不出國在台轉換雇主,須等到「外國人 ... 於 www.ishen.com.tw -
#56.印尼移工安置費10萬元改雇主負擔鄭正鈐批許銘春只會跳針說 ...
印尼政府單方決定,自明年1月起,要求約8至10萬元印尼移工安置費用, ... 要求轉換雇主或者逃跑,雇主還得再付一次8至10萬元給仲介,才能申請新移工。 於 www.storm.mg -
#57.勞動部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2條取消外籍勞工出國1日規定之說明
依規定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必須有不可歸責之事由。 ... 另國外仲介費用之收取標準均由外籍勞工來源國規定,為避免取消取國1日規定後,發生外籍勞工國外仲介費用大幅提高及 ... 於 www.liyarn.com -
#58.外勞仲介服務網
修正-AF-T14外國人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證明書(中英雙語版). 2021/11/1 ... 修正-外勞交付雇主紀錄表(雇主)(只限家庭類). 2021/10/24 ... 外籍勞工轉換雇主網路作業系統. 於 11111.tw -
#59.拐1個移工賺10萬元不肖仲介手法大公開 - 工商時報
以往,仲介業者營收來源是向雇主與移工收取的服務費;如今不肖業者向同業「搶工」,以各種方法誘使家庭看護工離開原雇主家庭、轉換仲介,再轉介給下 ... 於 ctee.com.tw -
#60.移工轉換雇主被要上萬元「買工費」 綠委要求查緝違法仲介
依《就業服務法》 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仲介只能向轉職移工收取每月1500至1800元的「服務費」,收取額外費用可裁罰買工費10至 ... 於 news.ltn.com.tw -
#61.勞動部修法防堵仲介收取「買工費」,讓公立就業服機構協助移 ...
標籤: 東南亞, 印尼, 買工費, 服務費, 直聘, 就業服務法, 仲介. ... 勞動部著手修正《就業服務法》,讓移工期滿若想轉換雇主,得由公立就業服機構協助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62.勞動部重申,仲介公司不得向外國人收取轉換雇主費用。
最後異動日期:2018-06-1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仲介公司如有接受雇主委任,協助雇主辦理聘僱許可期間屆滿不續聘外籍勞工的轉換新雇主事宜,不能以轉換雇主為名義 ... 於 www.mol.gov.tw -
#63.疫情暫停轉換暫停期滿轉換移工可留臺轉換
暫停轉換期間,移工尚未經勞動部許可轉換雇主前,原則上由原雇主負生活 ... 標準以外之費用,依第66條與第69條規定就收受超過規定標準之費用,處10倍 ... 於 hlmanpower.com.tw -
#64.好幫手
1-2 雇主聘僱外籍勞工須按期繳納就業安定費. ... 繳保險費外,並且處以應繳納保險費2倍至4倍的罰鍰。 ... A 雇主應在30日內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者經. 於 www.lien-ting.com.tw -
#65.移工注意!轉換雇主遭仲介討「買工費」 請撥1955檢舉違法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等立委接獲移工陳情,外籍移工轉換雇主遭要求支付「買 ... 提醒移工朋友,若遭仲介要求繳交非規定的費用可以撥打1955檢舉,也可以寫 ... 於 news.immigration.gov.tw -
#66.誰剝了移工兩層皮
買工費即是移工轉換工作時,再次被仲介或介紹人違法收取的費用。 ... 公司可向原雇主或新雇主收取不超過移工第1個月薪資之登記費及介紹費,但不得向移工收取仲介費或買 ... 於 fingernews.nextmag.com.tw -
#67.108.7.3 期滿轉換全聯會爭取以兩個月基本工資收費三次媒合有 ...
外勞 社記者楊孝慈七月三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有意將期滿續聘列為仲介法定應協助項目,恐將限縮仲介業者合理利潤,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全國聯合會已列舉期滿續聘及期滿轉換外 ... 於 feng-chun.com.tw -
#68.外勞續聘雇主費用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你不知道的歷史 ...
【問題】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自助旅行最佳解答-20210430 | 外勞期滿續聘或轉聘仲介 ... 薪資及其他說明- 家圓人力仲介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自93年7 ... 於 historyslice.com -
#69.自7/1起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
勞動部表示,承接家庭類移工的新雇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雇主支付。新雇主未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 ... 於 www.homaster.com.tw -
#70.移工轉聘費用? | 萬有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來臺照顧李爺爺快滿三年,原雇主因家庭因素讓薇妮轉換雇主,薇妮擔心是否要支付仲介公司期滿轉聘費用? Q:薇妮是否需要支付仲介公司期滿轉聘費用? A:依勞動部修正「私立就業 ... 於 www.wanyow.com -
#71.外勞仲介費用2021年最新更新說明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除完整聘雇期間3年者之外,若是有外國人前次是以遞補來台,可能在台工作只滿1年,就聘雇屆滿辦理續聘,因此以當次來台工作累計,外國人續聘後在台當次 ... 於 www.pine-apple.com.tw -
#72.外勞轉換雇主費用 - Daylilies
仲介公司若向外籍勞工違規收取轉換費用者,應處予超收金額10 倍到20 倍的罰鍰,並 ... 另外,外勞等待轉換過程,仲介聯繫三方合意轉換,以及找尋新雇主辦理承接,也是 ... 於 www.daylilies.me -
#73.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新雇主須安排移工PCR | 生活 - 中央社
等待檢驗PCR結果期間,新雇主應安排移工1人1室,檢驗費用由新雇主支付。 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雇主應負雇主 ... 於 www.cna.com.tw -
#74.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暫緩辦理,勞動部製作問答集 - 惜福人力集團
勞動部近日釋出問答集,針對移工轉換雇主暫緩作業等相關疑問進行解答,包含暫停期滿轉換移工可留台轉換,生活照顧責任由誰負責、是否需要健檢以及仲介費等 ... 於 xifu.com.tw -
#75.常見問題 - 永和國際人力仲介 最優質的外勞引進
外籍勞工 如在聘僱期間屆滿前14 日後,始有新雇主願意承接,可否辦理轉換作業? ... 雇主如期滿不續聘,外籍勞工期滿轉換由新雇主承接,仲介公司可向新雇主收取什麼費用? 於 yonghe5488.com.tw -
#76.一旦解約廢聘,外勞應自負膳宿費用 - Facebook
#切結書:與外勞簽約時,可增加下列條款,以保障雇主合理權益: (1) 非歸責雇主事由者,外勞要求轉換雇主,應於前一個月告知,否則 ... 於 zh-tw.facebook.com -
#77.移工團體踢爆仲介剝皮巧立名目收八萬買工費
今日(12/16)印尼、菲律賓和越南籍移工紛紛站出來指控,仲介公司在期滿續約、轉換雇主時,會向移工收取2到8萬不等的買工費,導致他們在繳納高額仲介費後 ... 於 www.coolloud.org.tw -
#78.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 ...
但合計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百分之四十:. 一、提高比率至百分之五者,雇主聘僱外國人每人每月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新臺幣 ... 於 law.moj.gov.tw -
#79.移工合約期滿須再自行支付十萬元!你不知道的仲介產業 - 太報
買工費就是當今天合約期滿,不論要轉換工作,或是維持原本工作,都需要再付出一筆費用給仲介業者,即便是維持同一雇主與合約,仍是會被收取將近7萬的買 ... 於 www.taisounds.com -
#80.移工近8年失聯逾16萬餘人內政部建議:調整最低薪資
移工 近8年失聯逾16萬餘人內政部建議:調整最低薪資、自由轉換雇主 ... 針對收容人訪談,外籍勞工失聯原因包括來台前需支付高額仲介費用,薪資待遇、勞 ... 於 www.chinatimes.com -
#81.印尼「零付費」政策將上路》不想多花7萬找移工台灣應借鏡韓國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常務理事廖浩彬分析,印尼政府已明確提出要雇主支付11 項安置費用,其中以護照費用、良民證、體檢費等6 項由移工自行負擔較為合理。 於 m.cnyes.com -
#82.暫緩轉換與調派勞動部彙整問答集
雇主與移工合意轉換雇主,尚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前,原雇主仍負雇主責任,原雇主除可自行安置移工外,另可委任仲介代行生活照顧。至於膳宿費用,勞動部指出 ... 於 www.ucheerbest.com.tw -
#83.人比利益優先廢除私人仲介刻不容緩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2019年12月8日的移工大遊行,主訴求為「廢除仲介制度、要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其他訴求則有:家務移工納入勞動法令保障、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取消移工 ... 於 www.laf.org.tw -
#84.5萬移工流竄全台,黑心仲介剝削現形|遠見雜誌
一旦雇主苛扣或無法加班,移工就會想逃跑,想辦法賺錢還仲介費。 四國仲介移工費用,越南超收最嚴重. 單位: ... 於 event.gvm.com.tw -
#85.常見問題-強格人力仲介
外籍移工入境3日内須做初次入境體檢,工作滿6個月、18個月、30個月之前後30日内,需 ... 04申請看護工每月需負擔多少費用? ... 08外籍移工快期滿是否可直接轉換雇主? 於 www.stronger5899.com -
#86.不來台灣了!印尼「零付費」政策大轉彎,看護費用全轉嫁給 ...
另一方面,印尼政府的移工零付費政策,讓像台灣這樣的勞力接收國雇主,必須負擔從 ... 我身邊就有一位看護工,之前曾考慮是否轉換至工廠工作,但最後仍然決定留下來。 於 www.cw.com.tw -
#87.家庭看護工 - 賓彬國際有限公司
依勞動部說明,外籍勞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費仍由原雇主負責。 外勞回國機票, 費用依地點與時間而異。 支付與否以勞動部規定為主. 申請流程 ... 於 www.bnbn.com.tw -
#88.受誰服務?——台灣移工服務費的合理性
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外籍移工與雇主雙方都需要向仲介業者繳. 納服務費,但 ... 以依照意願轉換雇主、無健康檢查要求(除專任外國語文教師)、享有居住與. 於 writcent.nthu.edu.tw -
#89.「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可省下2萬多仲介費!她以自身經歷提醒
原來從直聘中心成立以來,已有十幾萬名的外籍看護雇主,採取直聘方式。我很好奇,外籍勞工的人力仲介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市場,業者也為數不少,為何政府又要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90.外籍看護工要轉出,該注意那些事情?
除非有辦理「廢止僱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就業安定費就可以不用再付費。 ... 就業安定費可以停止繳納喔,健保費還是要等到勞動部發函給外籍看護工的新雇主, 於 www.tip-hr.com -
#91.勞動臺北電子報第53期
雇主 經常抱怨仲介公司收費不清,價錢似乎任由各家仲介業者喊價,而外勞進到家裡工作後,雇主每個月還要繳交仲介服務費;若碰到語言能力較差、溝通不良之外勞,雇主只能默默 ... 於 web.bola.taipei -
#92.仲介別再撈了! 外勞續聘或轉聘不得收額外費用
勞動部動力發展署今(26) 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外勞期滿續聘或轉聘,仲介不得再額外收取仲介費。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52條已取消外籍勞工3年出國1日 ... 於 newtalk.tw -
#93.移工直聘省下仲介費!步驟及注意事項統整
「到期轉換」則是外國人尚與原雇主維持聘僱關係,於聘僱期屆滿後才進行承接。在與新人面試談妥,並確認是何種類別的轉換後,就可以透過線上或紙本填寫「 ... 於 www.nownews.com -
#94.因應COVID-19疫情期間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移工重新轉換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三級以上警戒之期間內,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期間,移工申請期滿轉換不予許可,後續留臺轉換暨仲介服務費得否收取等事項。 於 www.nasme.org.tw -
#95.3年1次的剝削條款廢除後移工真的自由了嗎?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2016年政府廢除移工每3年需出國1日的規定,讓移工們歡天喜地,不但省去高額仲介費,還能自由轉換雇主,不過,現在他們發現,沒了高額仲介費,卻出現 ... 於 www.rti.org.tw -
#96.勞動部最新快訊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三級以上警戒之期間內,暫緩轉換雇主或工作期間,移工申請期滿轉換不予許可,後續留臺轉換暨仲介服務費得否收取等事項案。 下載《附件1 ... 於 ilabor.ntpc.gov.tw -
#97.關於鎔騰
答:移工行蹤不明的因素複雜,如同胞慫恿、聘僱期滿返國需再支付仲介費或不續聘都是可能的影響因素。勞動部已規劃於轉換雇主準則中明定申請程序,讓不被繼續聘僱的移工可以 ... 於 www.jungteng.com.tw -
#98.新聞中心 - 亞太人力資源管理
依規定,移工轉換雇主,仲介公司僅可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金額合計不得超過移工第1個月薪資;對於移工得按月收取服務費,不得收取服務費以外的費用 ... 於 pan-asia.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