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宋文里,李文玫,林正慧,林本炫,林靖修,柯瓊芳,洪馨蘭,張維安,張陳基,許維德,徐盈佳,陶振超,潘怡潔,潘美玲,劉慧雯,簡美玲 寫的 客家與族群研究的技藝 和李廣均的 眷村保存與多元文化的社會學分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含攝文化諮商的進路:從跨文化諮商、多元文化諮商到本土化諮商也說明:心理諮商專業人員以理論. 建構為出發點,無論是外學引入的在地化、文化融合的本土化或是文化繼承的本土化,. 透過敏覺在地文化與深耕在地服務的過程,可望創建出適用於本地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版社 和遠流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林孟玲所指導 胡紘禎的 台灣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之實踐 --探討布農族共識決機制 (2020),提出多元文化理論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原住民族自決權、原住民族集體權、自由多元文化主義、傳智條例、布農族、Muninun(聚集討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許登科所指導 黃彥華的 國家對藝文補助之法制建構與法律關係形塑 —以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執行主體之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藝文補助、多元文化、文化經濟學、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擔保國家、法律關係、權利救濟、藝術自由、補充性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多元文化理論的解答。

最後網站認識多元文化與幼兒園實務應用《解答》 - 永無止盡的學習路則補充:v, 傅柯/結構主義. 哈伯瑪斯/社會理論. Q, 哪些是多元文化對教學者的重要性? v, 幼兒家庭背景的多元文化. v, 多元族群文化的共同生活環境的氛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多元文化理論,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客家與族群研究的技藝

為了解決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作者宋文里,李文玫,林正慧,林本炫,林靖修,柯瓊芳,洪馨蘭,張維安,張陳基,許維德,徐盈佳,陶振超,潘怡潔,潘美玲,劉慧雯,簡美玲  這樣論述:

關注「客家研究如何作為一門學問」 而不只是一本「研究方法」的傳統教科書   現階段的客家研究廣泛地引用各類學科的理論觀點和研究方法來了解客家(族群),而具有跨學科的綜合研究學術特色。本書匯集16位熟悉各相關研究方法,來自歷史學、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傳播學、資訊管理等不同領域學者,以具體議題的研究分析為例,特別是實作的技藝方面提供學習案例。   書中14篇文章除了詳述各個研究方法的歷史、具體執行步驟、客家或族群研究的實例,也有個人的族群經驗、研究實作歷程,乃至延伸到社會實踐及省思,期望能更有系統且深刻地提高新進學習者思考客家(族群)議題的敏感度,以及更理解客家(族群)研究的方法。

  ▎本書介紹的研究技藝   歷史比較研究法、族群統計、敘事分析、民族誌、深度訪談、紮根理論、輿情探勘、社會網絡分析、內容分析法、地理資訊系統等。 本書特色   1. 為國內首本整合各領域學者進行客家或族群研究之研究方法實例讀本。   2. 詳細介紹不同專長領域常用的研究方法,詳述其研究方法的歷史、具體執行步驟、研究實例。   3. 除研究方法的實踐外,亦有結合當前網路科技以及數位的研究工具介紹,展現客家(族群)研究跨領域與跨學科的特色。 特別推薦   「本書以具體議題的研究分析為例,在實作的技藝方面提供學習案例,展現了當前族群學術研究所累積的成果與未來發展的趨勢,對正要進入相關

學術專業領域的研究者,提供全面向的經驗參考及研究指引。」──周倩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教育所終身講座教授

多元文化理論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我們儀式&我們走過:
台灣不同的族群,自然各有其對生活的態度;年復一年自然重複的季節更替、24節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同宗教文化也隨著時間舉行不同的儀式。

人們藉由儀式來肯定生命存在的意義。不論是伐木造船,還是婚喪喜慶,迎神廟會和建醮,時代的巨輪一直往前邁進。城鄉差距雖然帶來生活樣貌的改變,我們在不同族群,且又重複發生的儀式裡面,看到文化傳承的過程;既有不變的理念堅持,也有順變時代的妥協。

百年來,我們走過日據時代、太平洋戰爭,也經歷白色恐怖的威權時代、解嚴後街頭狂飆的民主歷程,並因追求經濟發展而傷害了自然環境,遭受時常來襲的颱風、水患和地震,還有瘟疫或病毒的傷害。

我們遭遇,我們應變,我們曾經失敗,我們也學著反省。

展覽介紹:
「臺灣文化」目前還是一個尚待被清楚定義的模糊概念
可以使用「臺灣的鏡像」來協助定義什麼是「臺灣文化」嗎?

「臺灣的模樣」嘗試整理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的攝影典藏中,不同世代的本土攝影家們眼中所看到的「臺灣」。希望藉由這些不同時空樣貌下的影像切面,堆疊出臺灣的文化紋理,協助思考一直都在但卻是抽象混沌的「臺灣文化」。其實也就是在反思:什麼是「臺灣的吾土」?誰是「臺灣的吾民」?等土地與人民的真實內涵。

初探「影像臺灣」為「臺灣攝影史」奠基

為了要整理呈現這一個「公共的臺灣」(孕育我們的母地),策展人要向展覽中每一位攝影家致歉。在此展中,個人創作意圖的脈絡先暫時被放在第二順位,優先凸顯臺灣這塊土地上共通的元素,作為整體性的思考。藉由影像編輯的組合,橫向交織出一個更龐大綿密的,所謂臺灣攝影創作的共同脈絡。長年來因為臺灣攝影史研究的缺席,我們有必要透過這樣統整的過程,先將臺灣攝影做一個整體性的梳理思考,來為尚待完成的臺灣攝影史鋪路。

關於臺灣文化脈絡的思考

策劃此展還有一個目的,梳理出臺灣文化脈動的基調:臺灣的文化脈動,是由在地的原住民族,面對外來的過客與移民,歷經抗拒、衝突、互動、交流、妥協的歷程。原本在地的本土族群與外來的殖民霸權必須學會「共生」,而不同時期的共生造就了不同世代的「在地本土文化」。

南島文化原住民族的根源,荷蘭西班牙文化的刺激,深層中華文化的延續,日本文化擁抱現代化的刻痕,還有歐美當代文化的移植,新住民文化的加成,這些多元觀點的交融並列,形成今日臺灣文化繼續往前推動的重要動能。

嘗試以影像揉捏出「臺灣氣口」、「臺灣味」

呼應國家攝影文化中心開幕首檔「舉起鏡子迎上他的凝視──臺灣攝影首篇(1869-1949)」以臺灣攝影史的理論研究為架構,本展以視覺影像為梳理的脈絡,嘗試由截然不同的方式切入這臺灣主體論的核心課題。因展出空間有限,整個展覽以靜態的「攝影原作」與動態的「數位呈現」平行展示相互呼應,也是一種在攝影展覽形式上的嘗試與挑戰。

攝影/鄭宇辰、余志偉
剪接/余志偉
文字提供/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台北館

■完整報導:https://www.twreporter.org/a/photo-the-national-center-of-photography-and-images-exhibitio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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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之實踐 --探討布農族共識決機制

為了解決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作者胡紘禎 這樣論述:

台灣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在多元文化主義下,按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辦法第3、6、7條有關原住民族組織型態及其習慣的實踐機制,未能明確指出以何種機制而實現之。因此,本文整理有關原住民族之集體權發展、實踐理論與論證的文獻,以歸納出自由多元文化主義及建構普同化的共識決模式,其目的在於可供一個作為台灣原住民族實踐的方向與參考。基於以上的動機、目的與探討。本文嘗試著以布農族共識決的形成作為討論對象,並發現傳統布農族人具有精靈與人觀的文化價值,其影響家族、氏族與部落的形成,以及賦予家長制度與解決能力者作為決定者的主體。特別值得一提的,本文作者透過田野訪問調查,並得知布農族人過去傳統Muninun(聚集討

論)4P理論之『無數』議決」方式。此方式為討論的過程中,經過正向意見的累加而形成共識結果。時至今日,它仍然影響現在的布農族社會。綜合以上敘述,本文建議擬制屬於布農族共識決會議模式,以其能實現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賦予布農族集體同意權的權利,同時亦實踐我國多元憲政體制的精神。

眷村保存與多元文化的社會學分析

為了解決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作者李廣均 這樣論述:

  本書探討台灣眷村保存的起源、發展與限制,反思台灣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社會的現在與未來,此一提問又可分為兩個面向來討論。其一,我們該如何理解眷村作為一種文化資產保存對象的出現與盲點,其中有何選擇性與特殊性,又有那些成果與瓶頸?本書採取階級、族群與國族的社會學觀點,以房舍土地、進度成效、參與人士、論述作法為主要觀察對象。其二,我們該如何解析眷村保存的多元文化意義?本書以眷村保存為研究案例,提出一個以多元文化為核心內涵的分析光譜,討論多元文化的概念、類型與爭議,探究台灣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社會的可能與限制。

國家對藝文補助之法制建構與法律關係形塑 —以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執行主體之探討

為了解決多元文化理論的問題,作者黃彥華 這樣論述:

本研究聚焦於藝文補助此廣闊之議題下,因藝術之本 質具有其原創性、實驗性乃至於反動之性質,在臺灣絕多 數群眾仍非普遍接受之情況下,常為國家政治權力、意識 形態所左右甚至掌舵,易使帶有與國家政權相左之藝術內 涵受到打壓,故此現象下,藝術之發展亟需特別賦予其獨 立性,而為確保藝文補助與國家得以保持適當之距離,落 實臂距原則,本文分別聚焦於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 會之組織性質、設置目的、國家退居藝文補助之擔保者角 色任務、並透過兩起實務案例來釐清各主體間基於法規範 所產生之法律關係,接以考察國藝會相對於整體藝文補助 制度之權利保護與救濟機制,最後則就實際數據分析統計 之方式,證成國藝會執行藝文補助

之資源現況進而探究文 化部與國藝會並列提供藝文補助之補助內容重疊而造成資 源配置不均之問題,提出相對應之法制重塑與建議為解決 之方,以憲法之保障為本,作為國家權力遂行之依據。 第二章首先說明就保護藝術獨立發展之內涵下,本文 以法哲學家Ronald Dworkin之研究考察路徑為國家補助文 化藝術為骨幹,再分別以哲學、美學、文化人類學、文化 經濟學等跨領域觀點,考察文化與藝術連結與肌里,由內 而外思索國家對於藝文補助之正當性,並以國家憲法應負 有保障多元文化結構之憲法正當性意涵、以促進文化與人 之主體間,平等共享藝術自由之權利,作為銜接法律領域 之橋樑,其次再以基本國策諭示言論自由所衍生之藝術自

由保障功能內涵,發掘釋憲者已然指引出藝術自由之輪廓,且核有與前述其他學科領域之探討互為呼應,國家之 藝文補助義務,因此應運而生。 第三章銜接第二章之基本國策指引與藝術自由中客觀 法功能內涵中之保障完善適切之組織,來帶出本文所欲探 討之於藝文補助整體生態中,最具指標性之政府捐助「財 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分析主體,就此藝文補助 中介組織之組織定位、國家此時雖居於藝文補助之補充性 地位,其仍負有擔保國家任務遂行之法規範指引。第四章部分,則透過釐清國家與國藝會之間、國藝會 與人民間基於法規範所形成之法律關係後,進一步釐清各 主體法律關係與行為屬性,同時探究申請補助者之權利救

濟途徑依循及爭議解決方式,希冀透過相關救濟途徑之建 構與釐清,能及時有效地確保各主體之權利救濟實益;最 後再回頭檢視就法規範下,此組織設立之本質目的,充實 藝術本質之實驗性、原創性、前瞻性之補助目的,依此目 的內涵下,以實務數據之考證研究其於實際執行藝文補助 任務時所存有之困境,並就此些困境重塑相關法制之配置 及建議,將理論知識、文獻分析與國藝會組織之實務做整 合,期待得以法學之研究為基底與其他領域知識進行對 話,為臺灣藝文補助制度乃至於藝文補助制度之法律配置上,匯集至更多可相互考究參酌、集思廣益之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