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比)鐘鳴旦寫的 禮儀之爭中的中國聲音 和楊斌的 流動的疆域:全球視野下的雲南與中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國大陸「較大的市」 地方立法之探討也說明:靳爾綱、張文範,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 年9 月),頁117。 ... 目前中共的各級地方立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中共憲.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上海人民 和八旗文化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介山所指導 陳應交的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2021),提出大陸地名簡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連帶責任、一行為不二罰、廢棄物清理、狀態責任、行為責任、環保爭議處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 俞美霞所指導 徐慈檉的 大溪普濟堂社頭遶境與文化資產保存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大溪、普濟堂、文化資產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陸地名簡稱的解答。

最後網站收復大陸的藍圖 - 地圖會說話則補充:1951 年,在臺灣的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布「大陸收復後調整省區方案」,計畫將中國 ... 滿洲(地名)裡朝鮮族最聚集的地方並不在藍圖裡的安東省,在松江省,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陸地名簡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禮儀之爭中的中國聲音

為了解決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作者(比)鐘鳴旦 這樣論述:

本書是歐洲著名漢學家鐘鳴旦先生的又一部探討禮儀之爭的力著。作者的研究緣于歐洲所藏一批新披露的撰寫於1701~1704年間的中文和歐語文獻,禮儀之爭過去通常被視為一個純粹的歐洲事務,因而大部分對於中國禮儀之爭的研究都傾向于歐洲一方,然而這批文獻表明當時中國人也在很大程度上參與了這場爭論,因此提供了這場爭論中的一個獨特視角。 本書基於這批文獻,從旅行文本、社會網路以及文化間論證三個主題出發,探討了17世紀至18世紀禮儀之爭中中國人的“聲音”,著重討論了當其時關於中國禮儀的知識是如何產生、傳播和交換的,以及禮儀之爭中的“中國聲音”對古代經典進行了怎樣的新理解與新詮釋。除了學術性研究外,作者還將這批

珍稀文獻的原件全部予以影印附於最後,使本書成為一部集學術性和資料性于一體重要漢學著作。 鐘鳴旦(Nicolas Standaert) 魯汶大學漢學系教授,比利時皇家科學院院士,長期致力於漢學研究。主要著作有《禮儀的交織:明末清初中歐文化交流中的喪葬禮》(2019, 2009)、《傳教中的“他者”:中國經驗教我們的事》(2014)、《楊廷筠:明末天主教儒者》(2002)、《可親的天主:清初論“帝”談“天”》(1998)等。 譯者前言  引言  史料和背景  安多與耶穌會代表員衛方濟和龐嘉賓  第一階段(1701年):收集漢語經典和中國天主的著述  第二階

段(1702年):收集個人和集體證詞  在羅馬出版文檔  旅行的書籍  歐洲文獻裡徵引的漢語經典和中國天主的著述  從中國運到歐洲的書籍和手寫本  位於羅馬的漢語典籍圖書館  圖書館的流動  群體關係網絡  集體證詞和個人證詞的彙編過程  18世紀初期的中國天主教群體  學者們和們  關係網絡分析  文化間的論證  三個解釋的層面  核心論點  文化間的論證過程  文化間的詮釋  結語  參考文獻  簡稱縮寫  參考文獻  傳教士名錄中西對照表  文獻表格  表格1:本書所研究的主要文檔及其館藏位置和版本識別  表格2:《更新證言摘要》(Summarium NTS)與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日本中國文

獻部館藏文檔(Jap. Sin. 157 和160)的對應關係  原檔影印  索引  人名索引  作品索引  地名索引    譯者前言   在中國與世界展開對話的今天,我們送到讀者面前的這本書有關中國人與歐洲教廷——當時世界的另一端——的第一次對話。這場對話既存在於民間也牽涉到官方,主要通過互通文書的方式進行。18世紀初期,遍佈清代中國各省的官員學者、天主向羅馬天主教廷請願,他們為中國禮儀作證,努力澄清天主教儀式與中國本地傳統可以相容的可行性。另一邊的歐洲,從教會到文人學者階層,他們熱烈討論耶穌會等傳教士在中國的經歷見聞,試圖認識中國禮儀卻遭遇模糊和不解,對遙遠的東方產生了

更多好奇。 那些文本書信是怎樣產生的?它們如何成功抵達歐洲大陸?誰在翻譯編輯那些中國文字並保證交流通暢?曠日持久的解釋和爭論產生了什麼樣的結果?本書將為這些問題提供一些答案。 “禮儀之爭”是中國歷史敘述當中微不足道的邊角,世界歷史更少會提到“中國禮儀”。然而,在全球歷史的脈絡裡,這個議題或許是我們認識現代早期東西方交往的重要一課。《禮儀之爭中的中國聲音》這本書,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打開原本受局限的視角,重新審視這個議題。 本書好像一座微型的“禮儀之爭”史料博物館,其中主角是書籍、信件、日記、公文、抄本、印本、詔書、證詞、印章、簽名、書簽和筆記。它們默默地傳達著18世紀初期的中國人直接向羅馬教

廷發表的意見,也把他們的聲音和迴響送到今天的我們手裡。書中展出的所有檔案史料還被串聯成一段歷史故事,串聯起它們的是耶穌會、多明我會、方濟各會、奧斯定會、巴黎外方傳道會等的傳教士,還有他們往返於中國和歐洲之間的旅程。   這本書講述了豐富精彩且鮮為人知的故事,但十分不好讀,因為書中不僅囊括了數量龐大、不同語言夾雜、涉及人物眾多的檔案材料,而且還詳細呈現了作者對材料的搜集、細讀和整理。也因如此,翻譯本書時的我誠惶誠恐。最終我決定採用直譯原則,盡力逐字翻譯英文原作,是為維持其學術風格,也為便利研究、明清史和中西交往史方向的研究者查閱比照。在能夠自由裁量的範圍內,我傾向於敘述式的語言,希望本書的翻譯可

以把原作介紹給其他領域的學者和更多的大眾讀者。哪怕最終的結果仍不如意,但求中文版能保證準確傳遞英文版提供的詳實依據和作者嚴謹的研究判斷,不致令讀者失望。 書中不添加譯注。有幾點需要解釋,在此作簡單說明。 1. 英文原作多用Christian偶用Catholic,放在表示個人、群體、書籍、文本、事件、思想等的名詞之前。考慮到明末清初的特定歷史時期和當時文獻的用字用詞,本書均翻譯為“天主教”,如天主、天主教群體、天主教書籍。原作中還有關於教義教儀和神學背景的詮釋議題——有些討論一直持續到近現代,所以原作使用Christianity的部分均翻譯為。 2. 原作涉及大量多語種的人名、地名、篇名、

頭銜、機構名等。為避免破壞讀者的閱讀體驗,正文敘述和論說中出現的名稱,儘量使用漢語翻譯,並在其首次出現時輔以對應的西文原文(個別人名,比如並不著名的旅行者Giovanni F. Gemelli-Careri,音譯漢語姓名無甚意義,則保留原名不翻)。注釋部分出現的名稱,若為本書作者的解釋,則翻譯;若該名詞作為參引資訊出現,則使用西文原文,以方便其他研究者繼續使用本書和檢索文獻為優先標準。 3. 原作使用的多語言參考文獻中,有一些是中國和日本學者但使用法文和英文發表的作品,以上原則同樣適用。為保持注釋和參考文獻列表的一致,若某位亞洲學者姓名和不同語言發表的作品同時存在,則在該學者的西文著作前同時

保留其姓名的拼音方式。例如: 林金水(1993)=  林金水,《明清之際士大夫與中西禮儀之爭》,《歷史研究》(1993:), pp. 0-37. 林金水 (1994) = Lin Jinshui 林金水, "Chinese Literati and the  Rites Controversy", in David Mungello (ed.),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Its History and Meaning, Nettetal: Steyler Verlag, 1994, pp. 65-8.   翻譯本書第三章湖廣地區時,正值病毒的爆發期。書

裡提到一個個湖廣地區的地名,它們也出現在我們今天為湖北祈禱的念詞裡;書裡的中國人向遠在歐洲的羅馬教廷直言上書,他們的後人也在今天的武漢、湖北、中國和世界,共同開啟另一段征程。有時候,歷史如新,現實似夢。在過去和當下的相遇之外,還有不同空間的相遇。書裡的每一位故人、每一封書信、每一個地方、每一句觀點,他/她們讓當時的中國和歐洲相遇,成為世界歷史拼圖相接的咬合處。而這本書從英文到中文的寫作、翻譯和出版過程也讓作者、譯者、編輯者和讀者們相遇,甚至還可能由此產生歷史上的湖廣某一地與今天的湖北某一人穿越時空的相遇。惟盼,相遇能相知。   最後,我衷心感謝本書原作者、我的老師鐘鳴旦(Nicolas Sta

ndaert)的信任,感謝編輯倪文君的支持,也感謝我的朋友吳蕙儀、譚傑和康言(Mario Cams),以及我的愛人杜亞波給予的幫助。譯稿有錯漏和不足之處,敬請學界和讀者朋友們告知,我當受勉勵,並作修訂。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作者陳應交 這樣論述:

首先,從食品安全問題、生態問題、政治問題和環境問題,通過從各個層面深入分析《廢棄物清理法》的內容和實施過程及效果,本研究期望結合環境學、經濟學和法律學的範圍,增加強化我國環境保護之法律法規、法律常識和環境教育之有效性,使全世界所有公民和人類擁有一個清潔、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和活動空間,藉此得以繼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尤其經濟成長與工業的發達造成廢棄物的產生是必然的製造過程之一環,企業主如何在公司治理要求下,遵守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義務,以免除法律上所負之責任,是目前每位企業主極為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精神 ,現行《廢棄物清

理法》就廢棄物之清理,查立法有第11條:「一般廢棄物清理主體之規定,有關執行機關、管理機構與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該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各自清理區域之責任」,第14條﹕「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處理責任」,第15條﹕「物品或包裝與容器之製造、輸入之業者或原料、輸入或製造之業者與販賣業者間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連帶責任」,第16條﹕「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業者」 應依政府公告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以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分配使用之資源回收基金的管理制度」,第30條﹕「事業廢棄物清理委託人與受委託人間負連帶清理責任及環境改善責任」與第71條﹕「廢棄物非法棄置得由管理機關、執行機關命其限

期清除處理,由其委託人、受委託人與管理人、使用人、所有人負第二次連帶清除與改善環境之責任,逾期不為清除處理管理機關與執行機關得不經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強制進入公私場所進行有關採樣、檢測、清除或處理等相關措施,由政府代為清除其清除處理費用,執行機關有權行使求償權,並於屆期不清償時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65條參照)」,重視行為責任之分辨、事業委託與受託者間之連帶責任與刑法及行政罰法之規範、闡述連帶責任範圍及所涉行為責任之管理理論、經濟法律學說、違法狀態及實務見解分析,並援引法院裁判進行個案分析,期盼透過本研究研擬妥適的立法面與執行面,改善人類生活環境以及精進廢棄物管理

制度,以達到減少廢棄物之產生與生態衛生安全平衡發展之成效,並強調生態環境、資源回收與零廢棄物之理念,以提升全民綠能觀念並適切研討出合乎民情、法理制度與良善管理之政策,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之四大責任 一經濟責任、二法律責任、三倫理責任、四自由裁量責任之理論,融入國際碳權及碳稅機制應變處置方針,最終提出廢棄物清理法、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修正建議並研擬環保爭議處理法草案作為本研究之建議與結論。

流動的疆域:全球視野下的雲南與中國

為了解決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作者楊斌 這樣論述:

製造「雲南」就是創造「中國」! 從古滇國、南詔國、大理國,再到雲南省, 「雲南」曾經主導東南亞的全球貿易中心, 為何最終被中華帝國統合,而淪為邊疆省分? 一部雲南二千年史,何以見證中國的民族建構? 中國歷史特殊論?且看本書如何挑戰葛兆光《宅茲中國》論述! *****   ■「雲南人」的地方認同,是大一統帝國的發明   中國大多數含有「東西南北」等方位名詞的省分名稱一般都與河流或山脈有關,如兩河、兩湖、山東、山西等等,但「雲南」卻是例外——作為地名的「雲南」,既與河流、山脈無關,也不是當地族群自發形成的政治地理名稱。   既然「雲南」原本不存在,自然也就沒有「雲南人」。事實上,「雲

南」源自於一種來自遙遠北方的距離感與陌生感——它是中國歷代王朝製造出來,強加給帝國西南邊陲地區的一種「想像」。本書便是以「中國的東方主義」及「中國中心論」來形容這種隱藏於漢字觀點下的偏見。   雲南自古以來就是部落林立、政權更迭的獨立區域,一直要到十四世紀才正式被蒙古帝國征服,此後歷經明清兩代,成為「中華帝國」的邊疆省分直到今日。雲南這一省級行政區是元帝國的發明,在此政治空間之下,本地原住民與漢人移民逐漸融合,服膺於帝國秩序,並透過科舉制度與儒家文化,逐漸催生了「雲南人」這個「大一統王朝臣民」的身分認同。   因此,「雲南人」不是「獨立」的想像,而是「臣民」的想像。從明代開始,「雲南」在政

治和文化上成為中華王朝的重要部分。所謂的「雲南人」,同時也成為「中國人」的具體表述。   ■從雲南的形成,思考中國民族主義的建構本質   今天的雲南地區,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前就獨立形成了發達的青銅器文明。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那裡生活著不同的部落、部落聯盟和王國,使用具有異國風味的名稱(如滇、僰、昆明、夜郎、哀牢、勞浸、靡莫、邛都等)。「雲南」這兩個漢字首次出現於西漢時期,屬於漢王朝在西南邊疆設置的「益州郡」之下。   西漢之後,儘管中原政權聲稱其擁有對雲南地區的統治權,但從未確立過牢固而連續的統治。雲南地區出現的獨立政權,如滇王國、南詔國、大理國,不斷與向南擴張的北方政權發生衝突,同時也透過貿

易與移民進行交流。直到清末民初時期,「雲南」才在「軍閥割據」狀態下恢復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權。   在一九四九年後,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新征服雲南,並對當地展開了「民族識別」,將官方認可的各種少數民族,歸併至「中華民族的大家庭」裡,以「民族主義」的方式徹底統合了「雲南人」。   當代中國的民族政策,承接了歷史上不同政權的帝國遺產,透過「中華民族」的概念維護著古代的「大一統」帝國框架,而雲南就是最鮮明的案例。因此,理解「雲南」形成的歷史,同時也是反思「中國」作為民族主義建構的本質。   ■歐亞「大分流」時代的來臨,最終將雲南推向了中國!   雖然從中華帝國的視角來看,雲南不過是邊陲;但是,

若從全球交流的視野來看,雲南絕不是封閉落後、尚待「開化」的蠻荒之地,而是一個位處西南絲綢之路上,貿易頻繁、文化多元的開放地區。雲南的傳統國際貿易網絡,不但可直接通往東南亞、南亞及印度洋,甚至遠及中亞與非洲。   縱使被蒙古帝國征服後,雲南仍然維持其國際貿易的核心要角長達數百年之久。因此,雲南文化深深受到各種國際因素的影響,帶有鮮明的異國特色。本書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便是分析雲南如何使用「貝幣」——來自馬爾地夫島出產的海貝、西南絲路與印度洋貿易的主要媒介——從上古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在歐洲勢力進入印度洋後,歐洲通貨逐漸取代了貝幣的使用,最終造成雲南經濟的崩潰,並轉向以中國主導的大陸貿易體系。

  因此,雲南最終被併入中國,不能單獨從中國史的角度來解釋,而必須進一步思考世界史的關鍵影響,才能理解其中的結構性因素。同時,「中國」從傳統的帝國逐漸轉型為現代民族國家,也不只是王朝更迭的內部變化,更受到世界格局變化的外部影響。 本書特色   ★獨家收錄作者新寫:臺灣版序、跋。   ★臺灣第一本透過世界史觀點,論述雲南二千年歷史發展的學術巨作!   ★榮獲2004年美國歷史學會之古騰堡電子出版獎(The Gutenberg-e prize)!   ★《中國季刊》、《東南亞研究期刊》、《中國研究書評》等學術期刊一致好評!  

大溪普濟堂社頭遶境與文化資產保存研究

為了解決大陸地名簡稱的問題,作者徐慈檉 這樣論述:

大正九年(1920)日本政府整理台灣各地地名,正名為大溪,因為大溪地區水陸交通的便利,造就大溪地區的木業、樟腦業、茶葉及礦業的發展,在產業發展的同時,大溪地區仕紳也參與地方事務與信仰活動。除藉由「社頭」 的組成來展現對信仰的虔誠,也凝聚各行業公會(後簡稱「行會」)及宗族向心力,每年農曆六月廿四日關聖帝君聖誕即有當地三十幾個社頭會為關聖帝君公祝壽,尤以大溪普濟堂主持的慶典與遶境最為熱鬧,事實上早在民國100年(2011)12月29日,桃園縣政府公告「大溪普濟堂關聖帝君聖誕慶典暨遶境儀式」為文化資產,列入民俗及有關文物保護。依照現階段《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在種類上首次明定文化資產分為「有形文

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兩類,而大溪普濟堂遶境成為大溪無形文化資產中民俗類代表性之一。普濟堂繞境至今已有近百年歷史,從早期鑾堂自行繞境,到社頭組織加入,是一種宗教信仰活動與地方居民結合的象徵,也從中發現到普濟堂的關聖帝君繞境活動對地方信仰的重要性。參與普濟堂繞境的社頭多半都屬於職業所組成之社頭或區域性同信仰之居民所組成,都為感謝關聖帝君的保祐而參與遶境祈福。各社頭所組成的繞境隊伍是大溪普濟堂繞境活動的最大特色。社頭是當地居民依各行各業一同組成社團的組織,發展至今已經有30多個社頭,每個社頭皆有其代表性。樂安社以人際網絡為主,是大溪最早成立的社頭。興安社由大溪街區的零售商人所組成,因而俗稱生意

人社,繞境時社內大算盤及財神爺神將成了該社最具代表的象徵。協義社是由大溪區木器同業組成,社內最特別的陣頭為墨斗陣及魯班尺,以彰顯墨斗為木器業的生財工具。慶義社是由協義社分支而來,早期做木匠跟做土水(建築)的人屬於同一個社團,後來做土水的人才獨立出來成立,水土神童成為慶義社遶境隊伍之中的特色。樂豳社由頭寮竹篙厝地區的有錢人發起成立,相傳這群發起樂豳社的有錢人多是養豬起家,才以樂『豳』社為名。由此可見大溪地區社頭成立,深入民間日常生活各行各業,與其他地區信仰所組成的神將隊不同,造就了全臺僅有的社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