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賣抽成合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目錄也說明:本平台定位為出租空間坪數較小,提供媒合寄賣商品為手工精緻. 且能專屬客製化的服務,並且租賃方式為販賣抽成,對於寄賣者的承擔風險較小。 (五)、 目標市場.

國立臺灣大學 工業工程學研究所 周雍強所指導 王怡婷的 通路商領導下的兩部收費合約規格制定 (2015),提出寄賣抽成合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合約設計、合約規格、兩部收費、固定收費、變動收費。

最後網站澎湖眷村賣文創22廠商控建商「欠百萬款」 - Yahoo奇摩新聞則補充:合約 書當證據,文創品牌被建設公司招攬,進駐澎湖篤行十村賣手作品,說好64抽成,卻連被欠款超過20萬元。 遭欠款廠商王先生:「三個地方給我們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寄賣抽成合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通路商領導下的兩部收費合約規格制定

為了解決寄賣抽成合約的問題,作者王怡婷 這樣論述:

近年來各產業中,通路商的勢力興起,在美國,強勢通路商Wal-Mart,其擁有的影響力遠大於其供應商,而在台灣的通路商也發展興盛,如連鎖零售店7-11、全家等等,除實體通路之外,虛擬通路商如PChome也在供應鏈中扮演著領導者的角色。過往供應鏈中的文獻多著重於探討以供應商為主宰者的角色進行合約設計,而現今社會中,供應鏈中的領導權卻逐漸轉移至通路商,因此,本論文將以通路商的角度探討兩部收費合約設計。兩部收費合約中包含對供應商的每單位營收抽成比率與固定收費,營收抽成比率的收費模式在早期的影片租借產業以及電子商務中廣為應用,而近年來,通路商的議價能力逐漸提升,越多通路商開始收取固定費用如上架費、廣告

贊助費等等,而隨著固定費用項目越多、費用逐漸提升,也引起了許多爭議。而單一通路商在制定合約時,多會面對要與多家供應商簽定合約的情況,因此,本論文將考慮在兩家供應商競爭的情形下制定出雙方接受且可行的兩部收費合約。本論文為上游雙佔、下游獨佔的賽局模型,討論通路商如何利用兩家供應商彼此競爭的關係來設計有所差別的合約,制定清楚的合約規格,並發展出可行的兩部費用合約收取方式,並討論不同的外生變數:市佔率與產品替代性對供應鏈中雙方的影響。要能簽定一個上下游雙方均能接受的合約,需要滿足以下三項合約規格:(1) 對市占較高的供應商所收取的有效利率需小於對小供應商所收取的有效利率、(2) 要有清楚的制定固定收費

的方法、(3) 供應商的利潤均不為負;由於三項合約規格互相衝突,本研究指出可以在限制內找出可行解,也因而發覺在合約規格下,無法對兩家供應商收取相同的固定費用,需要收取有所差別的固定費用。當市場競爭激烈時,使用此合約將有助於提升通路商的利潤,而當兩家廠商市占相差懸殊時,此合約則不利於通路商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