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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辦理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及展延或異動登記線上申請須知也說明:3.非初次入境者:由申請人於線上系統下載列印線上繳款收. 據,並請於三個工作日後持憑至服務站領取外僑居留證. (須繳回舊證)。 四、繳納證書費:辦理或延期費用外國學生新 ...

中央警察大學 公共安全研究所 宋筱元所指導 張謝佛的 新冠疫情與新型態非傳統安全威脅-我國與新加坡應變機制之比較研究 (2021),提出居留證延期線上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非傳統安全、大規模傳染病、新冠病毒、人類安全、經濟安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所 盧映潔所指導 吳濬清的 外國籍婚姻移民本國相關法制之研究-以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為主軸 (2007),提出因為有 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非法移民、人口偷渡、人口走私、人口販運、人蛇集團的重點而找出了 居留證延期線上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外僑居留證 - 國際事務處則補充: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外國與外僑人士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之學生,在駐外館處辦好居留簽證入境後至內政部移民署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申請居留證。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居留證延期線上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冠疫情與新型態非傳統安全威脅-我國與新加坡應變機制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居留證延期線上申請的問題,作者張謝佛 這樣論述:

2019年開始流行的新冠疫情對人類造成嚴重衝擊,各國政府均全力應對,本文從非傳統安全視角比較我國及新加坡疫情應變機制,目的在探討新加坡防疫成功的經驗及方法,作為我國之參考借鏡。新冠疫情最初出現於中國,鑑於兩岸民間往來頻繁,唯恐疫情流入蔓延,我國在初期採取嚴密邊境管制,雖頗具成效,後由於民航機組員染疫而出現防疫缺口,進一步造成我國本土社區感染擴散而進入三級警戒階段,後續在疫苗政策、採購及施打上又因劑量不足,施打覆蓋率也低於新加坡,導致疫情擴大。新加坡在Delta及Omicron病毒流行期間,雖然初期邊境管制不彰,後續進入社區感染又爆發移工問題,但星國政府鼓勵大眾接種疫苗且進行例行篩檢,並進行阻

斷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疫苗接種差異化措施,鼓勵施打追加劑以因應疫情變化,至2022年4月26日已全面開放施打三劑疫苗的國內外人口出入境,進而使經濟活動復甦,人民得以如常生活。有鑑於病毒仍在不斷變異中,未來我國政府仍應謹慎應對,並參考國外成功經驗,才能確保衛生安全同時兼顧經濟發展。

外國籍婚姻移民本國相關法制之研究-以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為主軸

為了解決居留證延期線上申請的問題,作者吳濬清 這樣論述:

婚姻移民,即人類藉由結婚方式遷徙到另一個區域或國家進行長期居留之謂,小則離開家園,大則跨越國境,均屬之;法規範之婚姻移民可區分為合法移民與非法移民,本研究中心-「『假』結婚」移民係藉由形式合法婚姻作為掩護進行實質非法移民,其結果與人口偷渡毫無軒輊,然而其手段卻因較難察覺而造成國境防制體系之巨大挑戰,尤以「『假』結婚」移民進行人口販運更甚,因此,「『假』結婚」移民被稱為21世紀之世界難題,其於學術上之研究已成為極重要課題。本國自1987年解嚴以來,逐漸成為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受害國,本國境內日益增多的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已嚴重侵害國家安全、社會福祉、家庭倫常、婚姻制度;因此,

本研究重點,將從治安機關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角度出發,探討此現象之背景與現況,以及將相關法制在執行與防制過程中遭遇難題、相關人權保障、程序規範、實務闕漏等爭議進行剖析,期能針對現行外國籍婚姻移民提出法制研修之具體建議,以作為健全本國移民政策與國境管理相關法制之參考,有效解決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本國相關問題。本研究係藉由相關移民法制與實務觀點,進行分析比較,以期作為未來法制研修之參考,全文分為6章,摘要如下:第壹章:緒論。 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目的、背景、範圍與限制、方法、架構。第貳章:外國籍假結婚移民之界定、態樣、流程分析。 首先,進行東南亞國家「『假』結婚」

移民之界定同時針對「『假』結婚」予以定義,其次,分析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類型、演變、誘因,再以越南國籍婚姻移民為例,介紹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歸化本國籍之過程。第叁章、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本國現況暨假結婚移民可能衍生相關問題探討。第一節先說明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本國現況,;第二節,探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可能造成之各類社會問題,主要目的係藉由闡明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已侵害本國相關法益程度,作為推動本文建議立法研修相關移民法制之助力。第肆章、防制假結婚移民相關行政法制分析。依序探討相關公部門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法制及行政權限,同時分析各公部門主管防制「『

假』結婚」移民法制疏漏;其次,介紹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之執行計畫、行政調查、行政處分暨相關即時強制等法令規定;最後,探討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因遭治安機關調查涉嫌「『假』結婚」行為而受相關不利益處分時,渠所能據以行使救濟權利之現行相關法制設計。第伍章、偵查與審理假結婚移民相關法制分析。憑以筆者8年來切身從事輔助偵查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行為之經驗積累,闡述偵查「『假』結婚」移民實務執行面暨法律操作面相關疑義,兼探討現今實務偵查、審理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犯罪之刑事法律適用問題以及偵審「『假』結婚」移民犯罪之相關實務缺失;接著,本文將深入分析探究現行實務以中華民國刑法第214

條規範偵查、審理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行為妥適性,藉由司法實務見解評析相關公部門之實質審查權限。第陸章、防制假結婚移民法制之刑事立法與行政立法分析-代相關法制與實務之結論 建議。 以法治原理為立論基礎,分析「『假』結婚」入罪之合憲性,分別從刑事立法、行政立法等2個立法方向進行闡釋並加以評析,最終於文末提出相關修法建議重點,冀能提供日後主政者及立法者研修相關法令參考,期釵菑v能有幸身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1員,謹為防制東南亞國家「『假』結婚」移民工作盡一份微薄心力,祈求引發更多學者或有志之士投身相關研究,共同推動本國整體移民相關法制之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