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 54 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2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二十版) 和林煌欽,林志銘,黃敏芬,張祐齊,張宜斌的 都市更新超簡單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先拆除事後再提拆併建照應檢附之鄰房現況鑑定報告 - 臺北市議會也說明:註:建築法第54條規定:「起造人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施工計畫書等書件,申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本案瑞安街264巷具潛在歷史意義之日治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字遊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室內設計系碩士班 陳佩瑜所指導 蘇絹郁的 以循環經濟觀點創作「母嬰教室」行動貨櫃空間 (2019),提出建築法第 54 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母嬰教室、親(善)子場所、循環經濟、循環綠建築、貨櫃再利用。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俊杰所指導 王文楷的 建造許可公益危害防止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建築法、建築師、建造許可、公益危害、基本人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建築法第 54 條的解答。
最後網站建築法則補充:第二條主管建築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 為縣(市) ... 第五十四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 ...
2022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二十版)
為了解決建築法第 54 條 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的法規有逐條收錄嗎? A:本書彙整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100%逐條收錄!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6月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1
1月考)。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
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土地稅法(110.06.23) 一、增訂非都市土地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包括供公共設施使用、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及經需用土地人證明等;並明定修正條文施行時尚未確定案件符合上述要件者,亦可適用免徵規定,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二、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明定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俾切合稽徵實務。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10.09.23) 一、刪除地價稅按期徵收及納稅義務基準
日之規定。 二、修正地價稅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之自用住宅用地,超過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之一處及超過同條第一項規定之面積限制,未擇定時之適用原則。並增訂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面積超過限制之適用原則。 三、刪除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限屆滿前檢具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相關費用之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之期限。 四、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有計算錯誤情形,回歸依稅捐稽徵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 五、配合本法第三十五條刪除被徵收之土地,二年內重購土地得申請
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刪除須檢附相關文件規定。並增訂所有權人申報土地移轉,申請適用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本文及第三項本文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所得稅法(110.04.23) 一、修(增)訂視為房屋、土地交易之規定 (一)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為房屋、土地交易。 (二)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之房地所構成者,該交易視同房屋、土地交易。但排除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者。 二、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屋、土地適用45%及35%稅率之持有期間 (一)
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 (二)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 (三)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同現制)。 (四)持有房地期間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同現制)。 三、明定當次交易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始得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 四、明定個人交易股份或出資額、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報繳規定。 五、明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未提示費用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其費用,並以30萬元為限。 六、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 (一)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
事業: 1.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 2.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 3.持有房地期間超過5年者,稅率為20%(同現制)。 4.營利事業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依規定計算之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仍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稅率為20%。 (二)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 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稅率為45%,超過2年之稅率為35%。 七、明訂稽徵機關對於營利事業未提示帳簿、文據者,比照個人房地交易成本費用核定方式,並明定房屋、土地交易損失之抵減規定。 ◎土地登記規則(110.07.13) 一、規
範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作業包括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並明定可提出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之對象、應附文件、繳費方式、後續登記處理程序及登記案件電子檔案保存之規定。 二、為推廣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等措施,修正申請登記之當事人、申請預告登記之登記名義人及申請塗銷預告登記之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得免親自到場之規定。 三、配合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修正繼承人有無不明時之產權登記程序規定。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10.10.13) 一、增訂依工輔法第二十八條之十規定,由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擬具用地計畫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建蔽率為百分之七十,及該用地計畫位屬山坡地範圍內者
,得免受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之限制規定。並因應工業區內非製造業之產業使用土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以及為利不同產業發展更具彈性,其使用強度依核定之開發計畫使用,修正相關規定。 二、增訂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免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之變更編定案件,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前之程序規定。 ◎都市更新條例(110.05.28) 一、簡化協調程序: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之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者,得準用建築法第81條規定程序辦理強制拆除。 二、提高容積獎勵: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或耐震能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公
共安全者,容積獎勵上限為各該建築基地1.3倍原建築容積,且不得再申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自治法規及其他法令規定之建築容積獎勵項目。 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認定方式、程序、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10.04.26) 一、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捐贈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或交付,或給付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之財產者,稽徵機關依法補徵遺產稅有關加計利息之起迄日及利率規定。 二、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其遺產稅申報期間之起算日;增訂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之有
價證券,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之估價方式。 三、增訂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所稱一年內,係按曆年制計算。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地政士上榜生:陳怡禎 國文:67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58分 土地法規:62分 土地稅法規:73分 土地登記實務:80分 建築系跨考地政士,善用口訣半年上榜 本科為建築系,大學畢業後首先投入建築師考試,於年後剛好銜接地政士上課檔期,於是在三民補習班的蔡老師與家人鼓勵下報名了地政士班。當初報名原因是為了多學習一項專業,跨領域從事相關產業,增加自己的專業技能,而從12月底至隔年6月考試為期半年之全職備考過程。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1.初期配合老師上課,反覆複習及預習民法課程(應至少3-5遍),掌握每個章節都要確實明白。 2.整理上課體系圖筆記,練習申論時應時常拿出筆記對照架構。 3.大量練習申論題,記住法條(考試答題必寫)並找出各法條之關聯性可以用很活而不死背的方式練習民法。 4.製作自己的考場體系圖做為讀書時的架構索引。 5.信託法及親屬繼承編每年幾乎各一題,考前加強這兩部份(全背),再配合總則、債編、物權編以重點考點的部分讀。 【土地法規】 1.我習慣配合老師的上課方式,以主題式的方式整理土地法規之重點,進而比較各主題之異同。
2.針對重點整理架構:事由(如區徵之原因)、程序(如區徵之申請文件和禁止時間)、完成後效力(如權利義務變動)、撤銷或廢止(如他項權利或耕地租約之影響)。 3.申論答題時應寫出重點法條,及適時寫出大法官釋字或是學者見解之比較,增加答題之豐富度,和一般考生的答題下較能明顯拿到高分。 4.地政士法全背(考一題且應拿20分上下),以保障其他題之失誤。 【土地登記實務】 1.針對四大重點整理架構:人(主體)、事(客體)、時(申請程序)、物(申請文件)且同時得為申論答題架構。 2.這科應該是相對背誦部分較多之科目,我會找出各條文關鍵字加以發明口訣背誦。其中分為測量(考一題)及登
記(考三題),而其中以登記之部分為投資報酬率較高,若時間緊迫應將重點著重於登記之部分。 3.平時練習申論時做到精準下標題,由於此科內容龐大,其實只要平時有練習,考前最後衝刺時特別加強記得各題型之大標子標及小標就已足夠(配上法條更佳)。 【土地稅法規】 1.找出各條文關鍵字並發明既好又有趣的口訣背誦。 2.製作結構稅率表。總共9種稅,其中可分為課稅目的、納稅義務人、稅率、稅基、免稅或優惠稅率的辦法、準備的文件、申請的期限、處罰方式。整理成表格以便對照每種稅法的異同,也方便日後記憶衰退時快速找到重點。 3.申論答題時得用憲法(如第143條)或課稅目的做為破題。稅法的作答要點
應著重於答題架構完整、稅率表達清楚、以及把握計算題。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不動產經紀人上榜生:張學員 國文:54分 民法概要:51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88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75分 土地法與土地稅相關法規:68分 年近50歲,4個月考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當一位在職考生,準備國考其實有點累人,白天要工作,家裡又有三個孩子的中年老爸來說,除了上了年紀腦袋記憶力退化外,工作上的事有時很忙, 下班後又得忙孩子和家裡瑣碎的雜事,如何想辦法擠出時間看書,是最大的挑戰。特別是三位孩子又是不同的學習階段,分別是高三、國三和小三,每天放學後的補習和才藝,讓下班後的我
幾乎就成為計程車司機了,一下子去接老大下課,一下子要接老二去補習,然後再去接學才藝的老三。除了每天晚上10點過後,全家梳洗完畢後,高三學測生和國三會考生,開始要坐在書桌前讀書時,老爸終於可以安安靜靜地坐下來看個二小時的書。 而早上提早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起床,在早晨最安靜的時間,把前一天晚上整理的筆記,上班前再看一下加深印象,也成了習慣,效果加倍。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不動產估價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這二科特別是「不動產估價概要」,一開始也是先買了參考書籍自己看,但發現高中大學讀文組的我,對數字的東西有莫名的恐懼,本身又不是從事不動產相關行業,在這二門和不動產行業比較相關
的考科上,好像光自己看書是不夠的。於是上網看了一些輔考中心的介紹短片,並比較不同參考書的編排方式,覺得蔡老師的不動產估價概要和林強老師的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課程,講解過程簡單扼要,課程時間也不長,先花點時間把雲端課程聽一次CP值應該很高,果然誠如二位老師所言,這二科是效益比極高的大補丸,和其他二科相比,法規條文不多,考古題重複出現的比率極高,值得先把這二科搞定。蔡老師說的,考試前要把選擇考古題,至少作27次,我大概作了7次吧,因為我覺得最後都記起來了所以就沒再繼續練習,而相關的記憶口訣也很好用,真的像蔡老師所說,邊跑步或去爬山時,把相關的口訣抄在小紙條上,重複背誦最後自然就很熟練了。至於蔡老師沒
編到的部分,自己也嘗試用這個方式自己去編口訣,效果還不錯。 有關「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這一科,有很多容易混淆的地方,像有關廣告行銷的部分,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和大廈管理條例,通通都有提到。罰則的部分更是混亂,透過林強老師的講解,可以先行理解一些脈絡,有助於後面條文的背誦與釐清。所以我蠻推薦在邊讀參考書時,搭配二位老師的講解。 【民法概要、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 民法概要的部分,我覺得真的是一大挑戰,雖然命題範圍比地政士命題內容少,但一千多條條文,真的只能擇考古題考過的條文看看就好,申論題就至少可以寫出些東西,選擇題的話難度真的不低,每個答案看起來都
對,也每個答案看起來都不對。反正讀民法就當看閒書一樣,很多條文和我們生活其實是息息相關,多看幾次增加自己的法學常識其實是相當不錯。至於土地法和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這次的選擇題幾乎全對。
建築法第 54 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感謝三立新聞的報導。
相同一塊土地,相對於新竹縣政府對都市計畫變更的效率、設定地上權招標的積極;新竹縣政府對亞太美國學校無照施工之公權力確實「完敗」。
也向大家報告:本基地已勒令停工多次、縣府至今日(4/11)都尚未依建築法第93條移送法辦。
且一間新竹縣民都無法就讀的外僑學校,校方可為了校內200位孩子「努力」到這種程度。而同樣位於新竹縣竹北轄內,許多家長長期反映國中小不足、導致許多學童無法真正就近入學,試問新竹縣政府的解決方法為何?新竹縣政府尊嚴何在?
如同三立新聞之結論:「早就被當作放羊孩子的新竹縣政府,鐵手腕能到那兒?民眾心裡恐怕先打了問號。」
以循環經濟觀點創作「母嬰教室」行動貨櫃空間
為了解決建築法第 54 條 的問題,作者蘇絹郁 這樣論述:
在全球興起「循環經濟」的浪潮與推動當下,由循環經濟產生的商業模式思維,已在各國已漸有顯著的成果與效益。此思維落實在企業、鄉鎮社區、城市、國家的成功案例也逐漸開花結果。母嬰幼產業在環境與需求與困境下,卻仍是循環經濟思維下未開發地。筆者因經歷生育過程發現台灣新生代父母對於懷孕生產及嬰幼兒成長也從基本物質滿足及傳統照護,轉變為注重母嬰保健、精神心理調適溝通、親子共學文化,而這些需求做系統性的資源整合與交流的最佳方式,就是設計一處交流空間做最大化的運用及連結。本創作以循環經濟商業模式切入母嬰產業做為設計目標,透過二手貨櫃的再設計再製造,規劃一處母嬰教室空間,期許能以貨櫃帶動台灣循環建築,以循環經濟思
維影響母嬰產業,舒緩0~3歲的托育困境與少子化現象,期許能以此行動貨櫃概念,促成「社區母嬰共學團體」的服務循環體,讓台灣女性及家庭們能更輕鬆自在面對照護新生命及孕育國家下一代。
都市更新超簡單
為了解決建築法第 54 條 的問題,作者林煌欽,林志銘,黃敏芬,張祐齊,張宜斌 這樣論述:
筆者從事都市更新事業多年以來,參與不少都市更新的推動及糾紛調解,筆者深深的感受到部分開發業者或是實施者,藉由對都市更新專業的了解以及利用民眾對都市更新資訊的落差,賺取超額利潤。 此外、由於都市更新的流程繁瑣,導致一般民眾對於都市更新望之卻步,也是造成民眾對於都市更新負面觀感的主要原因。 但是隨著建築物逐漸老舊頹圮、防災行都更的推動卻是刻不容緩,筆者希望藉由以QA問題的問答方式,將都市更新的內容以白話的方式讓讀者可以了解及學習,此外、由於政府為鼓勵民眾推動自主都更,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均提供高額的都市更新補助款給予民眾申請使用,因此本書特別在章節內容中,撰寫
自主更新及補助款項的DIY步驟,以協助讀者推動都市更新,早日有個完全又美麗的家。
建造許可公益危害防止之研究
為了解決建築法第 54 條 的問題,作者王文楷 這樣論述:
臺灣因為地理上的特異性,所以多地震、多颱風、且因為高山峻嶺造成山地多於平地,造成都會區的高度發展;多年來因為都市化現象,多元化的生活需求與產業發展,反應在建築物的形態則呈現深層化、高層化、大型化、複雜化;這些承載人類生活內外部行為的建築物,是形塑都市空間意象的重要元素。本研究以「建造許可公益危害之防止」為課題,探討建築過程中人、事、物的關係;以建築物「建造許可」為「物」核心的;圍繞著「物」的主管建築機關的審查人員及代表起造人的建築師等二大利害關係「人」;以及建造許可過程中的所涉及行政與技術分立、規定項目與其餘項目、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專業簽證與抽查等「事」。本研究從近年來國內發生的重大建築災
難為導因,以《建築法》第13條、第34條之建築師簽證為核心課題,提出對《建築法》第13條、第34條的修法建議。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政,建構可使人民充分信賴的建造許可機制,使人民在正當法律程序下,享有安全適合居住的基本人權,為本研究「建造許可公益危害防止之研究」探討之目的。
想知道建築法第 54 條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建築法第 54 條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貴公會函詢申報開工等疑義,復請查照。(停止適用)法規檢索 ...
二、申報開工應載事項及檢附書件建築法第54條業已明文,至該管主管建築機關. 為配合簡政便民,對建築工程開工係採備查方式為之,亦同上開條文中明. 於 www.naa.org.tw -
#2.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建築法第54條規定受理開工備查一節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有關建築法第54條規定受理開工備查一節,請轉貴會會員知照辦理。 說明:依內政部營建署108年3月27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051673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於 www.arch.org.tw -
#3.先拆除事後再提拆併建照應檢附之鄰房現況鑑定報告 - 臺北市議會
註:建築法第54條規定:「起造人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施工計畫書等書件,申請主管建築機關備查。」本案瑞安街264巷具潛在歷史意義之日治 ... 於 councilor.tcc.gov.tw -
#4.建築法
第二條主管建築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 為縣(市) ... 第五十四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 ... 於 www.csssct.com.tw -
#5.法規內容-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如下: ... 承造人依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提具之施工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於 law.tycg.gov.tw -
#6.有關建築法第54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己逾開工...
竹科管理局常見問答,有關建築法第54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己逾開工展期期限仍未開工者,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是否仍屬有效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於 hsp.iwiki.tw -
#7.行政院
及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本法第五十四條所稱之開工,係指起造人會同承造人、監造人依本法規定向該管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開工,並在現地實施拆除原有房屋、整地 ... 於 www.soilmove.tw -
#8.70年2月18日台內營字第006783號函 - 南投縣建築師公會
商建築法第54條開工之管理方式會議」結論辦理。 正本:6直轄市、臺灣省14縣(市)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金門縣政府、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 ... 於 www.ntaa.org.tw -
#9.工程與法律十講 - 第 5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103高考三等公職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 (1)社會住宅(2)建築 ... 依據建築法第60條規定,建築物由監造人負責監造,其施工不合規定或肇致起造人蒙受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0.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發
''g' …… 3. 二、申報開工應載事項及檢附書件建築法第54條業己明文,至該管主管建築機關. 為配合簡政便民,對建築工程開工係採備查方式為之,亦同上開條文中明. 於 www.tnh.org.tw -
#11.高雄市「帶照養地」案件最多 - 吉便屋
根據建築法第53條、第54條規定,取得建造執照後,需於6個月內申報開工,並得展延 ... 由於帶有建造執照的土地保有最大容積率以及可建築樓地板面積,開發商通常有意願 ... 於 www.taiwanhouse.org.tw -
#12.多次以函令准予申請延長建築期限合計9年,顯與司法院釋字第 ...
未依規定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者,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自規定得展期之期限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第一項建築期限基準,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同法第54條 ... 於 cybsbox.cy.gov.tw -
#13.科技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罰鍰=100%*A. 逾開工期限,未依本法第54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者,補辦理展期申請時:. 一般建築案件,建造執照已逾開工期限,且未屆滿展期期限. 處以新臺幣9,000元罰鍰. 於 law.most.gov.tw -
#14.編章節條文-建築法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未依規定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者,其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自規定得展期之期限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 第一項建築期限基準,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第54 條. 於 law.judicial.gov.tw -
#15.勘驗申報注意事項 施工管理法規介紹 政策宣導 常見缺失類型
建築法第54條 :.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 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 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 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 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 於 www.publicwork.ntpc.gov.tw -
#16.內政部函 -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第203531號函、76年7月30日台內營字第527413號函」,自. 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部105年12月8日台內營字第1050816902號函送「研. 商建築法第54條開工之管理 ... 於 www.tyaa.org.tw -
#17.大同: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發言時間:21:54:41 ...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 (2)青島連盛實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及建築材料銷售. 於 news.cnyes.com -
#18.基隆市文化資產 - 维基百科
基隆市文化資產是指台灣基隆市境內由政府指定與列管的文化資產,包含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 ... 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暨本會97年8月7日「古蹟歷史建築審議 ... 於 zh.m.wikipedia.org -
#19.台灣建築師執業之「監造」十問
一、「監造」一詞出自何處,有無法源依據? 答: 「監造」一詞出現在建築相關法規的下列條文. 建築法第13條//第54條/ ... 於 forgemind.net -
#20.資遣費試算表 - 勞動部
如勞工遭資遣時已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該段年資依該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計給退休金(參閱連結1)。 (4),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勞工適用勞退新制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 ... 於 calc.mol.gov.tw -
#21.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發文字號:府建管字第1100055103A號速別
者,仍得適用本公告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須另行申請。 三、如逾建築法第54條規定期限未申報開工,致建造執照失其效. 力者不得適用本公告事項;經本府勒令停工且未經同意 ... 於 www.yilan-reia.org.tw -
#22.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5.05.22.北市法二字第09531066600號函
一、復貴局95年5月15日北市工授建字第09565563200號函。 二、查建築法第54條第1項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23.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四、違章建築違反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擅自建造、已開工而未申報開工. 或施工中各階段必須勘驗部分未依規定申報者,應分別依建築法第八. 十六條或八七條之 ... 於 wwwstorage.taitung.gov.tw -
#24.我說開工,你說不! – 到底甚麼是開工?
建築 期限,以開工之日起算;同法第54條第1項並規定起造人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承造人施工計畫書 ... 於 blogcastle.lib.fcu.edu.tw -
#25.1.建造執照: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 - Facebook
領得建築執照的九個月內,必須要申報開工,否則建築執照就形同失效。(建築法第54條) 2.申報開工後,未依建築期限完工者,可展期一年,再未完工者,建築執照亦形同失效 ... 於 m.facebook.com -
#26.申報建築工程開工 - 中華民國經濟部
業務說明: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建築工程開工應向管理處或所轄各分處辦理申報作業申請說明: 1.經審查書面文件符合規定者,准予備查。 於 www.moea.gov.tw -
#27.新聞分享/ 帶你看他眼裡的籃球S.elect 攝影個展《S.cenario》於 ...
同時BROOKS 在鞋帶的邊緣做出立體螺紋,這麼一來讓兩條鞋帶能咬得更緊, ... 馬挑戰賽跑出02:59:54 的成績,打破世界紀錄且成為史上第一位50K 破3 的 ... 於 kenlu.net -
#28.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建築師公會
二、申報開工應載事項及檢附書件建築法第54條業已明文,至該管主管建築機關為配合簡政便民, ... 標準,而建造執照已逾建築法第54條開工展期期限,惟仍未依法申報開工、. 於 www.fjaa.org -
#29.內政部修法放寬抵費地處分開放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
...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修正草案, ... 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或可建築用地,並讓民眾能享有更優質的居住環境。 於 www.chinatimes.com -
#30.噪音的評估-噪音準則- EPD - Altis 油電
3 對此,政府制訂《噪音管制條例》,以有效監管各種建築噪音,並確保市民不受建築工程的噪音過份滋擾。 ... 第一條本標準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於 autoescuelalaureano.es -
#31.法規內容-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第四十七條 建築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之施工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檢具建築基地土地複丈成果圖: 一、承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及承造廠商派駐工地負責人之姓名、住址及聯絡 ... 於 outlaw.kcg.gov.tw -
#32.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5、苗栗縣:苗栗縣建築工程施工中勘驗作業辦法。 (二)建築法第54條施工計畫書應包括之內容、建築法70條主要設備之認定: 1、宜蘭縣: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2、桃園市: ... 於 www.asip.org.tw -
#33.變更起造人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建築法第55條。 參、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審查表。 二、變更起造人申報書。 三、建造執照乙只。 四、變更承造人 ... 於 kinder-seniorenpflege-ritter.de -
#34.比照屏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
例第27條規定「本法第五十四條所稱之開工,係指起造人會同. 辦理。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建蘿物施工管理比照平屏東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1. 於 www.pabp.gov.tw -
#35.苗栗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六、計畫道路之計畫高程。 七、建蔽率、容積率及其他土地分區管制事項。 第5 條本自治條例所稱現有巷道包括下列情形 ... 於 law.miaoli.gov.tw -
#36.建造執照申報開工 - 宜蘭縣政府E櫃檯
一、建築法第54條。 二、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5條至第30條。 三、99年2月8日府建管字第0990015660A號公告,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於申報開工時免檢附水、電力、 ... 於 online2018.e-land.gov.tw -
#37.契約中的「開工」,藏有「真誠磋商」巨大風險!
建築法第 53條規範: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的建築期限,是以「開工」之日起算,得申請展期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於 tnews.cc -
#38.建築基準法第54条 - Wikibooks
建築 基準法第54条. 言語; ウォッチリストに追加 · 編集 · コンメンタール>コンメンタール建築・住宅>コンメンタール建築基準法 (前)(次) ... 於 ja.wikibooks.org -
#39.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所訂建築管理規則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一)特設主管建築機關非建築法第101條明定可訂建築管理規則主管建築機關,就建築法上涉及建築管理規則規定,適用建築基地所在地之 ... 建築法第54條第3項:施工計畫書 於 www.freeway.gov.tw -
#40.南投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法規內容
第二十七條本法第五十四條所稱之開工,係指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依本法規定向本府申報開工,並在現場實施拆除原有房屋、整地、挖地、打樁、或從事安全措施等工程。但搭建 ... 於 glrs.nantou.gov.tw -
#41.臺北市建照工程報備開工標準申請書
備註:. 一、建築法第54 條規定略以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6 ... 於 www-ws.gov.taipei -
#42.CTSPB 建03 建管申請作業手冊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
通知申請人(或承造人),補正資料後審查。補正完成續呈判;若仍. 不符規定尚未逾期者再通知補正,未依規定申請展延者,建照失其. 效力。(依建築法第54 條). 於 build.ctsp.gov.tw -
#43.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政府採購論壇
如果有在建築法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工,但實際施工時間超過建築法規定期限,則建造執照將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逾期失效。 至於一般工程是否要參照建築法的意函辦理,請貴 ... 於 www.pcc.gov.tw -
#4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函 - 台南市營造公會
建築法第54條 開工之管理方式會議」結論辦理。 在lity. 正本:6直轄市、臺灣省14縣(市)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金門縣政府、行政院農業. 於 www.treca-tn.org.tw -
#45.建築線之概念【法規:建築法101條】– 田地記事
五、建築基地與都市計畫道路間夾有具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巷道,得以現有巷道之邊界線作為建築線,並納入都市計畫道路。 依前項第一款退讓土地,不得以空地 ... 於 coco080a0.wordpress.com -
#4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營建產業的衝擊,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
二、 適用本府109年4月13日府經建字第10900760491號公告之案件者,仍得適用本公告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須另行申請。 三、 如逾建築法第54條規定期限未申報開工,致 ... 於 economic.cyhg.gov.tw -
#47.公告系統 - 南投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二、該函適用對象條件如下: 197年11月25日(含當日)已領得建築執照,且仍為有效者。 2須先依建築法第54條申報開工,再依建築法第53條申請延長建築期限。(第53條原准 ... 於 ntea.emmm.tw -
#48.商業周刊第1807期《新糧食戰爭》 - 商周知識庫
海南雞飯沒有雞、全球小麥存貨剩10週上萬家台商海外危機解析. 全球搶糧潮下的MIT機會》 地瓜變薯條荒救星,還養出打敗美牛的台灣牛! 於 www.businessweekly.com.tw -
#49.孫博萮指礁溪遠雄悅來飯店已逾開工期建照無效 - 指傳媒
對於建管科長說法;她說,關於建築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規定之期限,其建造執照作廢,應否另通知起造人一案,依據法務部91年12月17日〖法律字第 ... 於 www.fingermedia.tw -
#50.建築法第54條
有關貴局函詢有關拆除執照併建造執照核發,其施工行為適用開工期限認. 及承造人施工計畫書,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為建築法第54條所明定。另查「建築法第54條. 建築 ... 於 frankhoelder.blogspot.com -
#51.新竹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第43 條建築工程必須損壞道路、溝渠或其他設施時,承造人非先經申請管理機關核准,不得施工。 前項損壞應由承造人負責修復,並得預繳費用,由管理機關代為修復。 第44 條 ... 於 hclaw.hsinchu.gov.tw -
#52.民國100 年01 月05 日第一章總則第1 條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
在第三條規定之地區,如以特設之管理機關為主管建築機關者,應經內政. 部之核定。 第3 條. 本法適用 ... 效力。 第一項建築期限基準,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第54 條. 於 www.ksea.com.tw -
#53.建築法解釋函令彙編(一 六年版) - 第5 4 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 ...
第54 條.pdf. 內政部函6 2 . 0 1 . 1 3 .台內地字第5 0 4 1 5 0號. 主旨:關於建築基地尚在訴訟中無法如期開工可否准予展期乙案,. 得依建築法第54條之規定敘明原因, ... 於 sites.google.com -
#54.建築工程開工展期申請書B11-2
年月日. 依據建築法第54條規定,起造人因故不能於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工時,應敘明原. 因,申請展期。 下開工程玆檢附原領執照申請核准展期。 於 www.ud.taichung.gov.tw -
#55.109.12.29 新北市政府自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 ...
109.12.29 新北市政府自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業務,有關〈建築法〉第54條開工申報應備文件中:「營造廠商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影本)」 ,得改 ... 於 www.treca.org.tw -
#56.普廷滿血復活?俄國大灑幣籠絡民心紓解國內制裁壓力 - 自由時報
... 融資,因斷供而無法完工的建築將不會受處罰,並獲得免於破產的保障。 ... 的俄國人從3月的16%上升至28%,而預料情況惡化者則從54%降至48%。 於 news.ltn.com.tw -
#57.1071土地法-戴秀雄-1071031-建築法第45條說明(一)
1071土地法-戴秀雄-1071031-建築法第45條說明(一). 長度: 17:10, 瀏覽: 3202, 最近修訂: 2021-09-22. Responsive image. 於 ctld.video.nccu.edu.tw -
#58.建築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12‧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58601號令修正公布第97條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77-3條第6項、 ... 於 www.6laws.net -
#59.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 起造人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有關書件申請主管機關備查。 下開工程業於 年 月 日開工。 此致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臺中 ... 於 ew.epza.gov.tw -
#60.本(110)年度核發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期限自動延長2年
花蓮縣之建築物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且依建築法第54條之規定申報開工(含展延開工期限)後仍在有效 ... 於 csa.hl.gov.tw -
#61.帶頭炒地引怒火!內政部修法抵費地不再只能標售 - 好房網News
...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修正草案, ... 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或可建築用地,並讓民眾能享有更優質的居住環境。 於 news.housefun.com.tw -
#62.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前項合法建築物重建時,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 本條例施行前已依建築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拆除之危險建築物,其基地未完成重建者,得於本條例施行日 ... 於 www.urpna.org -
#63.「設計部」何謂建築執照
一、意指:建築物在建造之前須先申請並領得「建造執照」,始可動工建造。 ... (建築法第54條) ... 建築法規檢討--檢討土地使用分區(是住幾?建蔽率? 於 www.darenhouse.tw -
#64.南科園區建築物公安申報作業及書件注意事項
法規概要.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建築物施工管理法令比照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相關法令對照表. 行政區. 法令. 高雄市. 臺南市. 建築法第54條 ... 於 www.beclass.com -
#65.保存年限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比照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一)建築法第53條第3項建築期限基準,比照高雄市建. 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規定辦理。 (二)建築法第54條第3項施工計畫書應 ... 於 www.marine.gov.tw -
#66.打炒房、升息及疫情衝擊房貸年增率創15個月新低
另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 ... 於 www.ntdtv.com.tw -
#67.新竹縣政府有關建築法第54條開工核備及建築執照有效期限等規定
訊息公告/ 法規公告. 新竹縣政府有關建築法第54條開工核備及建築執照有效期限等規定,詳如說明。 附件新竹縣政府107年8月2日府工建字第1070152415號函 ... 於 haa-archi.org.tw -
#68.轉內政部停止適用「本部63年12月3日台內營字第608528號函
二、○○○君原領有之建造執照,既已逾期未申報開工,依建築. 法第54 條之規定,該執照自應作廢、至於○君未依原定計. 畫未將二樓房屋拆除且自行僱工增建三、四樓,顯屬違建,. 於 yilan-archi.org.tw -
#69.舒緩建築業困境北市建照展延2年 - 樂屋網
台北市建管處也提醒,「申報開工」仍應依建築法第54 條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日起,應於6 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於前項期限內開工時, ... 於 extra.rakuya.com.tw -
#70.建築法
法規名稱:, 建築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9301號令修正公布第77 條之1條文. 於 www.rootlaw.com.tw -
#71.申辦服務-海洋國家公園開工申報 - 我的E政府
建築法第54條 第1項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 ... 於 www.gov.tw -
#72.財政部- 函釋
前項法令包括都市計畫法第17條、建築法第47條、大眾捷運法第45條、公路法第59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編者註:現行法第17條)及其他確有明文禁止建築使用之法條 ... 於 www.ttc.gov.tw -
#73.建築法§5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承造人施工計畫書,申請該 ... 於 law.moj.gov.tw -
#74.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管理法規介紹
處),遭查獲登革熱病媒蚊,依建築法58條勒令停工共 ... 建築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之施工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檢具建築基地土. 地複丈成果圖:. 一、承造廠商資料。 於 www.kaa.org.tw -
#75.田 - TNAA法規會專頁
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增進行政效率,擬建立建築工程申報開工檢附. 文件查驗標準一案,說明如下: -)按「建築法」第54條(附件1)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 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 ... 於 docs.tnaa.org.tw -
#76.建築工程管理技能檢定全攻略|最詳細甲乙級學術科試題解析(電子書)
三、未依規定展期者其法律效果如何?四、開工申請涉及哪些建築行為人?五、施工計畫書應包括哪些主要項目?請列舉 5 項。解一、建築法第 54 條規定應於六個月內開工。 於 books.google.com.tw -
#77.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 - 大地工程技師公會
說明: 依據建築法第54條、營造業法第25條、本府建築物監造、. 施工計畫書及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本局110年11月17日新北. 工施字第110222091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專業分工並 ... 於 www.pga.org.tw -
#78.因應新冠肺炎影響北市110年領得之建照增加 ... - Yahoo奇摩新聞
北市建管處指出,北市建築工程受新冠肺炎疫情、原物料價格上漲及營造業缺工 ... 建管處並提醒「申報開工」仍應依建築法第54 條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 ... 於 tw.news.yahoo.com -
#79.11 依據建築法第54 條,起造人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開工 ...
工地主任-第二類科 ... A 建設公司投資一15 層住宅,並至地方政府建管單位辦理建築執照申請作業,請回答下列問題:【題組】44 此建築執照上的設計人及監造人,係指下 ... 於 yamol.tw -
#80.建築法 - 彰化縣政府都市計畫資訊網
建築法. 1.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47 條 ... 第54 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 於 urbanmap.chcg.gov.tw -
#81.有關貴府函詢住宅法第54條執行疑義及同法條與民法、公寓大廈 ...
另『樓梯及平臺寬度二側各10公分範圍內,得設置扶手或高度50公分以下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昇降軌道;樓梯及平臺最小淨寬仍應為75公分以上。』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 於 blog.xuite.net -
#82.轉發-工務局-建築執照建築期限相關公文_最新訊息
2.因無需申請,如有案件適用者,請影印本公文,釘於建造執照後面為依據。 3.建築法第54條規定,領得建築執照6個月內須申報開工,如來不及得展期一次3個月 ... 於 www.edat.org.tw -
#83.建築工程開工展期申請書B11-2
年. 月. 日. 依據建築法第54 條規定,起造人因故不能於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開工時,應敘明原. 因,申請展期。 下開工程玆檢附原領執照申請核准展期。 於 ws.moi.gov.tw -
#84.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限;另開工日期仍按建築法第54條規定,應於領照後六個月. 內開工,並得展期三個月。 三、法令宣導: 線. 建築法第54條規定(略以):「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 於 www.arcnet.org.tw -
#85.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建築執照案件施工管理處理要點- 法律規範
核定日期:1040908; 法規內容:. 壹、申報開工備查作業 一、依建築法第54條規定辦理。 二、應附證件(無須者免附): (一)建築工程開工報告書4份 (二)建照執照正本 於 www.ysnp.gov.tw -
#86.建築法
第五十四條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開工日期,連同姓名或名稱、住址、證書字號及承造人施工計畫 ... 於 www.elevator-parking.org.tw -
#87.案例土地利用法 - 第 7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故依前揭規定,建築期限之起算時點,依建築法第53條規定為「開工日」,而「開工日」之認定,依同法第54條第1項規定,則係以起造人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之日為準,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8.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第一項施工期限以開工之日起算,因構造特殊、施工困難、工程鉅大或情形特殊,顯有增加日數之必要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酌予增加施工期限。 第二十二條本法第五十四條所稱之 ... 於 law01.tainan.gov.tw -
#89.因應新冠肺炎影響北市110年領得之建照增加建築期限2年
北市建管處指出,北市建築工程受新冠肺炎疫情、原物料價格上漲及營造業缺 ... 建管處並提醒「申報開工」仍應依建築法第 54 條規定,起造人自領得建造 ... 於 today.line.me -
#90.【建築法】第五章施工管理有關「開工」認定及補辦手續之規定
二、建築法第五十四條所稱「開工」,係指起造人會同承造人,監造人依建築法之規定向該管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開工,並在現地實際開始工作,如挖土,整地,打樁,從事安全 ... 於 www.twce.org.tw -
#91.建築法第4條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在建築法第54條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survivaler也提到103年1月取得建造: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0條規定,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 長五點 ... 於 attractions.reviewiki.com -
#92.有關建築法第54條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己 ... - 營建署
解釋函彙編 · 一、復貴府95年01月09日府工建字第0940349247號。 · 二、按「起造人因故不能於前項期限內開工時,應敘明原因,申請展期一次,期限為三個月。 · 三、另起造人自領 ... 於 www.cpami.gov.tw -
#93.利比亞生活惡化多地爆抗議民眾闖國會洗劫縱火| 國際 - 中央社
... 爆抗議民眾闖國會洗劫縱火. 2022/7/3 16:54(7/3 17:18 更新) ... 當地記者表示,抗議民眾昨晚在第3大城米蘇拉塔(Misrata)放火焚燒一棟市政府建築後封鎖道路。 於 www.cna.com.tw -
#94.打炒房、升息及疫情衝擊房貸年增率創15個月新低 - 聯合報
另依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 ... 於 udn.com -
#95.議案資料 - 宜蘭縣議會
法規名稱. 辦法, 請惠予審議同意後依法辦理讓售。 理由, 一、依據「土地法」第25條、「宜蘭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3條第1項第3款(依建築法第45條第3項規定)及第54 ... 於 www.ilcc.gov.tw -
#96.臺北市政府公報96 年秋字第24 期
主旨:「土地稅法」第54 條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96 年7 月11 日華總一義字 ... 或依發展局通知之期限,檢附建造時原設計人及承造人資料,依建築法第三十. 條規定向發展 ... 於 gaz.ncl.edu.tw -
#97.建築執照
一、意指:建築物在建造之前須先申請並領得「建造執照」,始可動工建造。 ... (建築法第54條) ... 建築法規檢討--檢討土地使用分區(是住幾?建蔽率? 於 eportfolio.lib.ksu.edu.tw -
#98.建築法(民國64年立法65年公布)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公布於民國65年1月8日總統(65)台統(一)義字第0064 號令, 建築法(民國73年), → ... 條條文 : 中華民國73 年10 月26 日 修正第11, 25, 29, 34, 36, 45, 48, 54, 56, ... 於 zh.m.wikisource.org -
#99.建築法第14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第一項建築期限基準,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檢視現行法條, 第54 條, 起造人自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應於六個月內開工;並應於開工前,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將 ... 於 www.law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