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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體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畢成寫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和江懷哲的 現代菲律賓政治的起源(限量簽名版):從殖民統治到強人杜特蒂,群島國追求獨立、發展與民主的艱難路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左岸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葛克昌所指導 周泰維的 文化國家與文化政策之租稅優惠 (2006),提出我國國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多元文化、自由主義v少數群體權利、文化基本權、補充性原則、補助金、管制誘導性租稅、稅捐優惠、稅捐特別負擔、量能課稅原則、地方自治、地方財政自主權、所得概念、非現金捐贈、合法節稅、脫法避稅、違法漏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我國國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我國國體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我國國體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聯大總辯論落幕,友邦尼加拉瓜最後一天發言挺台灣參與聯合國體系。我國15個友邦,有13國台灣發聲,是4年來最多。而宏都拉斯寫信給秘書長表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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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國家與文化政策之租稅優惠

為了解決我國國體的問題,作者周泰維 這樣論述:

自由是指人關於生命中的選擇可以自主負責作成決定,而這些選擇只有置於各種文化的脈絡下始有意義。只有保障多元文化的結構不受破壞,並保障認同弱勢文化的群體之團體權利,各種具有弱勢族群認同之人,才能夠免於被主流族群所歧視打壓,進而其個人之人格自由開展權乃至於人性尊嚴始有實現之可能。憲法作為人民權利的保證書,國家權力之行使必須受到憲法之約束,始有正當性,是故討論文化與國家之關係,尤須檢視憲法條文之規範。我國憲法條文雖未明文保障文化基本權M但本文認為基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自由之意旨、廣義的文化基本權:學術自由、學習自由、宗教自由、藝術自由等保障、基本國策將尊重多元族群文化列為國家目標條款,再加上

國際法上文化權保障之潮流,本文認為文化基本權作為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殆無疑義。 文化基本權作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可能發揮主觀與客觀兩個面向的效力。在主觀面向,文化基本權作為自由權具有對抗國家權力侵犯的效力,而文化基本權作為受益權則拘束立法者必須保障人民為維持最低生活所必需之資源,而最低生活之定義必須包含物質與精神層面,特別是後者,從而導出國家負有保障人民符合人性尊嚴的最低文化生活之義務,積極創造給付以滿足人民接觸多元文化的需求。 文化基本權一方面要求國家的手不應該介入,但另一方面又積極要求國家應該積極扶助弱勢文化,此種矛盾應該如何調和?本文認為基於文化產生於民間,非國家所得定義或創

造的觀點,補充性原則應可作為國家從事文化事務的指導原則,亦即「個人或較小團體能夠獨力完成者,大團體或國家不應該輕易以效率為名而剝奪其權限據為己有。」此一補充性原則有助於多元文化的開創。 文化基本權之主體為人民,但國家為保障人民接觸文化的機會,可能對於藝術家或團體,也可能採用獎勵的方式以誘導之。關於誘導的方式,可能採取直接的補助金,也可能採取間接的租稅優惠的方式,兩者優缺互見,但站在保障文化藝術發展自主、自律發展空間的角度來看,採用租稅優惠的方式較符合補充性原則的要求。 在此必須澄清的是,並非所有的租稅減免規定,均是租稅優惠,而必須觀察各種稅目中所欲捕捉的稅捐負擔能力為何,只有那些藉

由違反量能課稅原則,製造租稅特權,以創造管制誘導誘因的租稅規範,才是真正的租稅優惠規定。租稅優惠,或其上位概念的管制誘導性租稅,仍不失為租稅,蓋租稅可以僅以財政目的為次要目的,而反以經濟、社會乃至文化政策作為其主要目的。唯規範管制誘導性租稅之法律,因違反稅法量能課稅原則,已經不再是稅法,而必須依其管制誘導目的歸類於經濟法、社會法或文化法。 前述見解的實益有以下兩點:首先規範管制誘導性租稅既然非稅法,故其違憲審查基準即非量能課稅原則,而應從平等原則的觀點審查此一量能課稅之違反,是否為合理之差別待遇?繼而從其管制誘導的形成效果,與其違反量能課稅原則的犧牲,作比例原則的權衡。其次,作為經濟、社

會或文化法具有管轄劃分之意義,亦即在中央層級主管機關可能不再是財政部,而是其他部會,在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上,國家若利用管制誘導性租稅的手段介入地方自治事項,可能發生侵害地方自治權限的問題,若管制誘導性租稅之立法,若地方財政收入減少,亦可能有違地方財政自主之保障。 各種租稅客體展現租稅負擔能力的方式不同,因此欲判斷哪些減免規定是真正的租稅優惠,必需區別各種稅目加以檢討。所得稅課稅的正當性,在於人民利用營業基礎與市場的營利可能性獲取收入,從而負有社會義務。因此傳統的包括所得概念(純資產增加說)應該輔以市場交易所得說之修正。而符合市場交易所得概念者,未必盡需使其負擔租稅,蓋基於生存權與財政權保

障,所得中的某些構成部分不具有稅捐負擔能力,因此不得對之課稅。又當前對於與文化相關之所得稅課稅問題,以非現金捐贈為熱門。若單純利用鑑價制度對於古物、古董有其侷限,而獲得稅捐規劃利益,應仍屬合法的租稅規劃行為,國家應該致力於鑑價制度的改善,包括法制面應該提高規範密度,並考慮鑑定對象的文化藝術價值,在鑑價制度的建立上依從從寬認定的政策,以避免國寶流失。若刻意以少報多,或此用事後領回現金的方式,則是以是以虛偽不實的行為,製造與當事人真意不服之假象,已經是「違法漏稅行為」,必須對之處以漏稅罰,依情形上得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財產之課稅,由於有侵害財產權本體之質疑,因此至多僅能將其正當性歸於應有孳

息稅,而僅能課以輕微的賦稅。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私有古蹟固然規定減免房屋稅或地價稅,但本文認為古蹟指定常已造成人民對於不動產的使用收益權能大受限制,應已構成不能期待人民忍受的特別犧牲,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僅是回應這種連「應有孳息」也無的租稅負擔能力實態,在此場合,國家甚至應該考慮損失補償,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 消費稅到底是否受到量能課稅原則之拘束?本文認為消費稅係自人民的消費行為推估出人民的稅捐負擔能力,雖然不若所得稅精確,但這是妥協於精確掌握稅捐負擔能力與不過度侵犯納稅者隱私的對極考量的結果,因此消費稅亦應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之要求。娛樂稅作為特種營業稅,加上普遍課徵的營業稅,

使從事特別消費行為之人負擔較重的稅捐負擔,就此觀點來看,娛樂稅實係管制誘導性租稅中的租稅特別負擔,而對於租稅特別負擔之審查,亦應採用嚴格的審查基準。本文認為在多元文化尊重的國家,國家不應該動輒以家父長的態度,要求人民過當政者定義的所謂「良善的生活」,娛樂稅的立法目的極為可疑。進者,現行娛樂稅中所規定的許多消費行為,隨著時代變遷,已經成為正當休閒娛樂甚至是國家體育重點培植項目,現行娛樂稅法已經到了必須要改弦更張的地步了。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混雜了兩種立法主義,但這種混亂的立法主義,違反量能課稅原則的要求,宜應改正。而採取不同的立法主義,對於遺產稅中若干減免規定的解讀,料應不同。欲提出批判的

是,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中,對於捐贈免記入遺產總額之規定,不同於所得稅法,對於私人捐贈亦可主張全額扣除,容易成為富人稅捐規劃的管道,應予檢討,若必欲維持可能必須加強對於受捐贈對象之監督,以免這些相當於隱藏補助金的捐贈,沒有用於公益的用途上。

現代菲律賓政治的起源(限量簽名版):從殖民統治到強人杜特蒂,群島國追求獨立、發展與民主的艱難路

為了解決我國國體的問題,作者江懷哲 這樣論述:

怎樣的歷史與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塑造了現代菲律賓? 本書梳理菲律賓政治發展的過去與現在, 翻新一般人對菲律賓歷史的刻板印象。   「不知如何回首來時路的人,永遠不會抵達目的地。」   ――「菲律賓國族英雄」荷西.黎剎(José Rizal)   2016年,菲律賓人民選出民粹強人杜特蒂(Rodrigo Duterte)為他們的總統,震撼了全世界。我們該如何理解杜特蒂所帶來的諸多爭議現象,其起源與發展過程又是如何?究竟是怎樣的歷史與政治、經濟、社會結構,塑造了現代菲律賓,並提供了杜特蒂當選且民調持續居高不下的條件?   以上的提問正是本書寫作的目標。多年來,本書作者對於菲律賓的

追蹤熱情轉換成書寫群島國的動力,透過梳理菲律賓政治發展的過去與現在,不但翻新了過去一般人對菲律賓歷史的刻板印象,也鋪陳了我們對理解杜特蒂所必備的脈絡。   本書敘述菲律賓自殖民時期以降的政治發展,從西班牙時期、美國時期談到獨立後的菲律賓共和國,觀察其波折多舛的命運,及民主化後的各樣新舊挑戰,最後總結於杜特蒂時期的尾聲。書以三個部分構成,包含了製造菲律賓(菲律賓之所以是菲律賓的歷史淵源)、打造共和國(菲國歷經威權政治與民主化的糅合與掙扎)、煉成杜特蒂(刻劃強人與後強人時代的菲律賓),深入淺出地呈現菲律賓的前世、今生與來世。   菲律賓從殖民時期開始逐步確立「強地方、弱中央」的政治結構,因其助

長治理弊病並妨礙重要的變革,而成為菲律賓民眾時而心向民粹或威權政治的根源。所謂「強地方、弱中央」,是指在不同省份、城市擁有顯赫影響力和財富源頭可能來自土地或實業,而政治權力可能源自殖民者拔擢或亂世戰功的各個豪強菁英家族,他們不但壟斷該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職位,還藉由選舉進入菲律賓國會來影響全國政策走向,而導致無論誰想當總統,都需要適度攏絡他們來確保選票。無論誰成為總統,為維持執政穩固,也不容易推動有損各地豪強菁英利益的政策和法案。   正因為如此,菲律賓選民因厭倦豪強菁英政治人物怠慢於變革、甚至助長社會經濟僵局,而在一個個時代中,陸續擁戴美國殖民時期的國族主義強人奎松(Manuel Quez

on)、獨立初期的出身平民、強硬反共麥格賽賽(Ramon Magsaysay)、厲行戒嚴統治的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民主化後著名的民粹政治人物埃斯特拉達(Joseph Estrada),到今日聞名全球的杜特蒂,希望他們坐上大位後能夠大破大立。由此可知,杜特蒂現象並非菲律賓政治史上的特例,他只不過是又一個菲律賓民眾在絕望中選擇寄託希望的新對象而已。   「歷史不會重演,只是會押韻。」縱然相似,過去與現在總是有所不同。杜特蒂現象有一部分源於菲律賓政治的民意鐘擺,再度由渴求良善治理的那端,倒向了速成爆破的這端。然而,我們也應該理解杜特蒂的勝選與高民調執政,仍然是當代菲律賓眾多

政治、社會與經濟趨勢長期積累的成果,有其屬於此時此刻的獨特性。因此,如何綜合運用「鐘擺來回的尋常性」與「直線演進的獨特性」這兩種對菲律賓政治發展的詮釋路徑,也是本書需慎重應對的重要課題。 名人推薦   何欣潔|資深媒體人   吳象元|關鍵評論網東南亞組資深編輯   徐遵慈|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協中心主任   黃瓊萩|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   黃宗鼎|獨立評論@天下「東南亞風輕史館」專欄作者   張潔平|Matters創始人   張翔一|《換日線》頻道總編輯   張 正|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創辦人   楊 昊|政治大學東亞所特聘教授、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執行長   賴奕諭|菲律賓研究者  

 蕭新煌|總統府資政,台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藍適齊|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依姓氏筆劃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