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英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承諾英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歆寫的 應用英美契約法:從案例學商用契約法的基本原理 和的 挑戰晶片:全球電子業的勞動權與環境正義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拜習會美重申對台承諾府:遇壓力不屈服獲支持不冒進|東森新聞也說明:總統蔡英文:「讓我們用國家整體發展的角度,一起冷靜理性的思考台灣的未來,做出最好最適當的決定。」 藉機宣傳公投議題,全球供應鏈重組,台灣正在關鍵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 和群學所出版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陳渝苓所指導 洪鈺涵的 女性教練領導風格之發展歷程:以團隊運動為例 (2021),提出承諾英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女性教練、領導風格、發展歷程、團隊運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大學 生態休閒教育教學碩士學位學程 林瑞興所指導 鍾旻娟的 高雄市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之相關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教學效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承諾英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你真的觉得commitment 只是比promise更正式吗? - 知乎专栏則補充:commitment和promise词典上都是「承诺」的意思,几乎所有的为了考试而生的 ... 比如我们承诺一定保护环境,这里的「承诺」也是表态和决心的意思,英文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承諾英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應用英美契約法:從案例學商用契約法的基本原理

為了解決承諾英文的問題,作者陳歆 這樣論述:

  本書是依據筆者二十多年的契約談判、撰寫、和分析經驗,以英美傳統的權威案例先介紹基本原理,嗣後基於筆者自己經歷的實際狀況而編制的案例故事,就能較為輕鬆地揭發契約法的應用道理.本書,除五十案例以及其深刻分析之外,也有現代契約法的主要議題,如黏附性合約、違背良心論、有經濟效益的違約等專題討論,以及務實的法律、產業、和會計用語的解說、談判的遊戲規則、標準條款的解釋和樣本、以及契約法本質上的評論。 作者簡介 陳歆   現職   美國加州執行律師   美國專利暨商標局註冊專利律師   學歷   密西根大學天體物理學博士   史丹佛大學電機學後博士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法學博士(J.

D.)   經歷   臺灣日月光集團研發中心高級顧問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奇美電子資深副總經理   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Baker & McKenzie資深顧問   台積電智權暨契約處處長   宏碁電腦副總經理   美國舊金山和矽谷著名律師事務所執行律師   史丹佛大學電機係講師   史丹佛大學雷達天文學中心研究員   密西根大學天體物理研究室研究員 推薦序 序 前言(Forward)/1 第一章、法律的工具(Legal Tools)/7 法律邏輯(Legal Logic)/8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9 法律的經濟學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10 推定和反證(Presumption and Rebuttal)/12 英美契約法的教學方法(Teaching Anglo-American Law)/15 第二章、我們為何要立約?(Why Contract?)/17 王小姐隆鼻的期待(Expectation)/17 第三章、對價的基本原理(Consideration I)/25 對價的來龍去脈(Predecessors of Consideration)/25 本書主角介紹(The Players) /28 舅舅不讓小陳

成為不良少年的承諾(Case 01)/28 利益和損失(Benefit and Detriment) 放棄為損失(Forbearance is Detriment) 實行被承諾誘導(Performance Induced by Promise) 小敏考試第一名(Case 02)/34 既有的義務(Pre-Existing Duty) 對準得交換(Focused Exchange) 確保合約公平是法庭任務?(專題討論)(Fairness)/37 小芬爸爸的詭計(試題)(Case 03)/39 叔叔以金錢促進姪子的婚姻(Case 04)/40 倚賴即損失(Reliance Loss) 婚姻的公共政

策(Marriage and Public Policy) 受益第三人(Third-Party Beneficiary) 小陳有愛心(Case 05)/46 沒有對價的承諾(Promises with no Consideration) 慈善的捐贈(Charitable Donations) 無償的承諾(專題討論)(Gratuitous Promises)/47 轉價的承諾(英文實例)(Case 06)/49 第四章、對價的內涵(Consideration II)/51 大雄的保時捷夢(Case 07)/51 交互承諾(Mutual Promises) 主觀意識(Subjective Int

ent) 客觀的意識證據(Objective Evidence of Intent) 過去的對價(Past Consideration) 道德上的責任(Moral Obligation) 為體對為用(Bureaucracy versus Utility) 小陳為民除害(Case 08)/61 片務合約(Unilateral Contracts) 小芬買房子(Case 09)/67 雙務合約(Bilateral Contracts) 先決條件(專題討論)(Conditions Precedent)/70 承諾禁反言(專題討論)(Promissory Estoppel I)/72 誠信及公平交易原

則(專題討論)(Good Faith)/74 大雄爺爺的承諾(Case10)/75 承諾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 II) 具證明力的事實(Probative Facts) 小芬在鄉下長大(試題)(Case 11)/78 第五章、對價的替身(Consideration III)/79 小王自行裝潢小芬的房子(Case 12)/79 不當得利(Unjust Enrichment) 默示合約(Implied Contracts) 衡平原則(Principles of Equity) 小陳找到工作(Case 13)/86 承包/轉包(Contractors/Subcontra

ctors) 留置權(Mechanics Lien) 嚴禁勤查(Due Diligence) 小陳舅舅的死亡(Case 14)/93 默示同意(Implied Consent) 替他人承債(Promise to Pay the Debt of Another) 善意的旁觀者(Good Samaritan) 同意的形式(專題討論)(The Nature of Assent)/99 防止詐欺法規(專題討論)(Statute of Frauds)/100 銀行擅自寄發信用卡(試題)(Case 15)/103 婚姻的承諾(試題)(Case 16)/104 第六章、對價的擴大(Consideratio

n IV)/105 大雄的保時捷舊夢重溫(Case 17)/105 邀約和接受(Offer and Acceptance) 合理地認為有權立約(Reasonable Expectation) 大雄要買房子(Case 18)/110 邀約和對反邀約(Offer and Counter-Offer) 小陳的機械性錯誤(Case 19)/112 單方的事實錯誤認知(Unilateral Mistake of Fact) 機械性的錯誤(Mechanical Mistake of Fact) 商業判斷的錯誤(Mistake of Business Judgment) 平電的法務部門(Case 20)/1

24 擬定合約的標準程序(Term Sheet, MOU, Final Agreement) 簽署的權限(Authority) 德斯拉的新訂單(Case 21)/136 邀約的截止(Termination of Offer) 船上交貨(Free-on-Board) 及時提貨(Just-in-Time)) 存貨周轉率(Inventory Turns) 德斯拉擬取消訂單(Case 22)/138 承諾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 III) 多重供應的互相廝殺(Multiple Suppliers) 反托拉斯之嫌(Antitrust I) 第二供應來源(Second Sourc

e) 談判的遊戲(Negotiation Techniques) 清算賠償(Liquidated Damages I) 滾續的採購預報(Rolling Forecasts) 合約的增修(Amendments) 第七章、交易的終止(Termination)/155 朱協理吃早點(Case 23)/155 默示邀約(Implicit Offer) 邀約的撤回(Revocation of Offer) 邀約的連續(Continuation of Offer) 邀約的更生(Renewal of Offer) 產業的一貫作風(Custom of the Industry I) 約翰瓊士玩「市」不恭(C

ase 24)/160 動盪市場之邀約分析(Offers in a Volatile Market) 合約的浮動價格(Floating Price) 談判的轉題技巧(專題討論)/162 經濟效益的自由競爭要務(專題討論)/163 熊副總將計就計(Case 25)/164 不得撤回的邀約(Firm Offer) 最低保證採購量(Minimum Commitment) 期權合約(Option Contracts) 對鏡規則(Mirror Image Rule) 平電的麥帝迷你(Case 26)/169 優先拒絕權(Right of First Refusal) 最惠國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 利用最惠國待遇的談判技巧(專題討論)/174 朱協理想開除小陳(Case 27)/175 邀約的有效期(Term of Offer) 邀約接受和拒絕的小法理(專題討論)/177 沉默是否默認(專題討論)/178 聘僱合約救了小陳(Case 28)/180 具緣由的解聘(Termination with Cause) 麥帝迷你的定價困難(Case 29)/182 郵筒規則(Mailbox Rule) 新產品定價的若干措施(Cost Plus, Fair Market Price) 麥帝迷你的連結卡鈎(Case 30)/189 雙方認知上錯誤(Mutual Mist

ake of Fact) 產品的適用保固(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量身定做的產品(Custom Products) 如此而已的產品(As Is Products) 減緩損害的義務(Duty to Mitigate Damages I) 小陳的獎勵金(Case 31)/193 獎勵金(Bonuses) 大家來學會計(Case 32)/196 毛利率(Gross Margin) 淨利率(Net Margin) 利息、稅負、折舊、及清償前的盈利(EBITDA) 熊彼得的創新與競爭論(Shumpeter’s Theory) 英特爾的價格策略(Intel’s

Price Strategy) 美國和台灣科技大廠的不同調 第八章、對價的若干疑難(Consideration V)/207 平電和德斯拉的文件相撞(Case 33)/207 專利侵害賠償上限 文件相撞(Battle of the Forms) UCC§2-207 如何善用律師事務所(專題討論)/217 聘請律師事務所的程序(Case 34)/219 局外證據(Extrinsic Evidence) 產業的一貫作風(Custom of the Industry II) 反托拉斯之嫌(Antitrust II) 小陳步行民權大橋(Case 35)/226 部分實行之選擇權合約(Partial

Performance) 德斯拉又想取消訂單(Case 36)/229 勿可撤回的選擇權合約(Irrevocable Option Contract) 張大保房屋仲介(Case 37)/230 選擇權合約的公平分析(Fairness of Option Contracts) 第九章、尋求承諾之邀約倚賴(Reliance)/233 大雄想賣炸雞(Case 38)/233 任意終止(Termination at Will) 麥帝迷你在國際電池展亮相(Case 39)/237 接續的損害賠償(Consequential Damages) 前因後果(Causality) 清算賠償(Liquidat

ed Damages II) 第十章、議價即交換之監督(Monitoring)/243 大雄想欺負小孩(Case 40)/243 未成年人的立約能力(Minor’s Capacity to Contract) 推定和反證(Rebuttable Presumption) 大雄轉而賣葡萄酒(Case 41)/246 事實上的錯誤認知(Mistake of Fact) 法律上的錯誤認知(Mistake of Law) 不知者並非藉口(Ignorantia Juris Neminem Excusat) 法律的通知義務(Notice Duty of Law) 事實和法律之區分(Separation o

f Fact and Law) 小陳尾牙中獎(Case 42)/254 合約的撤銷(Rescission) 合約公平是法庭的任?(Court Ensures Fairness?) 大雄的右岸紅酒連鎖夢(Case 43)/259 聯合國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國際貨物買賣公約(on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法律的衝突(Conflict of Laws) 模棱兩可論排除條款(Doctrine of Ambiguity Waiver) 閱讀合約的義務(The Duty to Read) 讀懂合約的義務(The Duty to

Understand) 讀懂合約的權利(The Right to Understand) 專業知識之利用(Expert Knowledge) 過於延伸(Overreaching) 違背良心論(Unconscionability I) 升龍要當葡萄酒偵探(Case 44)/267 不當隱瞞(Concealment) 房子漏水(Case 45)/269 不實的表示(Misrepresentation) 實質缺陷(Material Defects) 黏附性的合約(專題討論)(Adhesion Contracts)/272 貧富相差(專題討論)(Income Inequality)/279 臉書合約

的廢除(專題討論)(Facebook Rescission)/282 保護弱者的法律(專題討論)(Contractual Fairness)/284 第十一章、標準條款(Standard Clauses)/287 朱協理的擔憂(Case 46)/287 整合交易條款(Integration Clause) 可分割條款(Severability Clause) 平電想中止合約(Case 47)/291 禁止轉讓條款(Non-Assignability Clause) 有效期及中止條款(Term and Termination Clause) 標準條款的思索(專題討論)(Standard Cla

uses)/295 合約的延續(Contract Renewal) 專利授權的有效期間(Patent License Term) 終止合約的預告期(Notice of Termination) 同居和結婚的終止比喻(Analogy with Marriage) 第十二章、有效率的違約(Efficient Breach)/301 豐田的大好邀約(Case 48)/301 有經濟效率的違約論(Theory of the Efficient Breach) 鄭小雅的價格殺手戰術(Case 49)/305 不會再發生的工程費用(NRE) 平電故意違約(Case 50)/307 清算賠償(Liqui

dated Damages III) 減緩損害義務(Duty to Mitigate Damages II) 損害賠償(專題討論)(Contract Damages)/311 第十三章、撰寫契約的若干思索(Thoughts)/313 語意的基本上困難(專題討論)(Semantic Problem)/313 明確涵蓋與明確除外(專題討論)(Expressio)/317 機率與後果論(Hand’s Rule)/322 對價和模稜兩可論(專題討論)(Ambiguity)/324   附錄、若干標準的合約及條款樣本 Sample Agreements and Standard Clauses/32

7 意向信(Letter of Intent)/327 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330 供應合約(Supplier Agreement Selected Clauses)/331 供應商保證(Supplier Warranty)/331 責任上限(Limitation of Liability)/334 保密資訊(Confidential Information)/334 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335 商標(Trademarks)/337 準據法(Governing Law)/338 仲裁(Arbitration)/3

38 當事人關係(Relationship of Parties)/339 禁止轉讓條款;繼承人約束(Non-Assignability)/339 可分割(Severability)/339 不可抗拒(Force Majeure)/340 權責和救濟累加(Rights and Remedies Cumulative)/340 棄權(Waiver)/340 整合;增修(Entire Agreement; Amendments)/340 隨意終止(Termination without Cause)/341 有起因的終止(Termination with Cause)/342 零組件(Spare

Parts)/342 保密協議書(Non-Disclosure Agreement)/342 推薦序   坊間英美契約法案例書不在少數,但內容大同小異;本書則匠心獨運,頗具特色,不同之處在於案例討論具連貫性。前幾則案例雖然是「模仿」契約法的經典案例,然其中立約的當事人和交易配角多是家人或該家的親朋好友。如此,合約主角的背景和個性,與實際的合約交易一樣,也會是「進入合約關係」的重要因素。同時,於交易的過程中亦會呈現各個角色的「性格表露」,即如同小說裡面的character development,每一則案例即是人與合約的一部小故事,而案例的串聯,也就稱得上是一本以契約法為主題的小說。   

  小說往往比教科書更受歡迎,因此比起一般中規中矩的教科書,讀者應更容易受到本書吸引,而在讀故事的同時學習英美契約法。      不同於大陸法之學習方式,英美案例法並非先熟讀法律理論體系,再套用進實際案例事實討論如何適用法律並進行分析。英美案例法之學習方式應為先閱讀案例,然後由學習者在老師的引導之下,先自行思考要如何處理該案例所引發的爭議,進而分析,最後做出結論。此也意味著英美契約法的法學教育自然能培養出青出於藍而更勝於藍的學生,即如此由實際案例發展而出的法規將絕對實用,且因為其演繹來自讀者本身的思考邏輯,讀者不但會欣賞,也更容易記得透過其自主思考而推演出的法律。      本書由介紹法律邏輯

、推定與反證、蘇格拉底教學法、和英國契約法的歷史開始,接續的案例演繹合約最基本的理念:「對價」,以及其不足所會導致的替代法理。對於讀者而言,本書無疑提供極完整的英美契約法講解。   陳博士於本書的後半案例乃是基於其任職台灣高科技產業二十五年的實務經驗,同時為便於讀者在契約法談判之有效應用,本書也介紹了買賣合約經常會出現的基本國際貿易用語、若干常用的訂價模式、以及合約律師經常會遇見的一些基本會計專用名詞之定義和意涵。      因此讀者可放心閱讀,本書所介紹之契約法絕非僅為脫離實務之理論,而是有實際之使用價值。但同時,也未遺漏在台灣少見但重要的英美契約法理,例如衡平原則的承諾禁反言、法律評論學

的違背良心論,以及法律經濟學分析的有效率違約等。      除基本的契約法原理之外,書中也會介紹這些較為特別的法律法理的來龍去脈,同時幾乎於每一案例皆會分析其中的衡平原則、公共政策、經濟效益、和法律與法庭的判斷任務,以便能讓讀者充分的瞭解契約法對於社會、經濟之深遠影響。      總之,本書對於學習英美契約法、且希望學以致用之讀者,是深具價值、值得信賴的選擇。 王文宇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國際比較法學會(IACL)台灣分會會長 序     本書是筆者任職國內日月光集團研發中心時所寫,對日月光 集團給予的支持,筆者在此深表感謝。本書的法理是來自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法學院,此法理

的實行則是在舊金山和矽谷三家律師事務所,和宏碁電腦、台積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奇美電、及 日月光集團所學。      筆者四年前就開始將所學整理成在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和科技法律研究所教的《應用英美契約法》課程,和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為在職學員授課。能在國內頂尖的法學系和研究所開課是無窮的榮譽,筆者必須特別感謝台大蔡明誠院長、王兆彭副院長、王文宇教授、和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長吳文珠律師,以及參與課程的同學和學員,大家所給予的支持和寶貴意見讓當老師的我受益匪淺,並使得課程熱鬧非凡。      去年初筆者提出本書的概念時,很榮幸受到元照出版公司的鼓勵和指導,也在編務與出版上的

建議和修正,讓本書成為一本專業的著作。      最後,也要特別感謝筆者太太,胡興鳳女士,及資策會林昭如女士,她們的修正提升了本書的品質和可讀性。

承諾英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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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教練領導風格之發展歷程:以團隊運動為例

為了解決承諾英文的問題,作者洪鈺涵 這樣論述:

傳統父權社會的影響之下,運動場域中的女性發展長期遭受性別意識形態的阻礙,呈現弱勢的發展樣態。但現今在運動場域管理階層中,有越來越多的女性跨越傳統的束縛與障礙,突破性別刻板印象,在運動場域中嶄露頭角,成為團隊中的領導角色。其中運動體系中的教練角色就是一個值得探討的位置。因此本研究以女性教練為主要研究對象,希望探討女性教練在帶領團隊運動時,其領導風格及發展歷程。為充分了解女性教練領導內容,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以深度訪談為主要蒐集資料方式,將訪談文本以紮根分析方法進行文本分析。研究結果發現:(一)女性教練領導風格兼具家長型領導及轉換型領導;(二)女性教練領導風格受個人特質、社會情境與生命經

驗影響,是一個動態、非持續線性的歷程。

挑戰晶片:全球電子業的勞動權與環境正義

為了解決承諾英文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挑戰電子業的「乾淨」神話,揭露晶片的黑暗面,讓我們看見高科技產業製造過程的全球化與電子廢棄物的跨國流通,如何在世界各地造成無數汙染與剝削,毒害環境與勞工健康。   全球化發展讓高科技產業得以將充滿毒害的製程轉移至工資較低、環境及勞工保護法令較為寬鬆的地區,並將有毒廢棄物輸出至窮國。這種先進國家對後進國家的剝削嚴重傷害當地環境與勞工權益,當地政府與企業亦時常成為幫兇。然而,全球化也提供契機,讓運動者得以進行跨國串聯,制定跨越國界的勞動與社會標準來協調各國政策,共同抵抗國際資本的施壓,阻絕產業界以低標準的勞動與環境規範創造競爭優勢的漏洞。   親身參與各國環境運動的作者群,透過美國、泰

國、印度、中國、蘇格蘭、墨西哥、中東歐、台灣、日本等地的案例,讓我們看見站在第一線「挑戰晶片」的抗爭先驅如何應戰、如何運用各種極具創意的行動策略達到運動目的。揭露種種不正義,並非只為歸罪咎責,而是要重新闡明公部門及產業所應負的責任,提供更加人性化且得以永續發展的替代方案。 主編者簡介 泰德.史密斯(Ted Smith)   美國矽谷毒物聯盟(SVTC)創辦人、前執行長暨資深策顧問,也是責任科技國際運動(ICRT)的共同創辦人與現任執行長。關注高科技產業污染問題長達三十餘年。 大衛.桑那菲(David Allan Sonnenfeld)   紐約州立大學環境科學與林業科學學院(Coll

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Forestry)社會學及環境政策教授。 大衛.佩洛(David N. Pellow)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長期關注社會不平等與環境衝突之間的關係,投身多場環境正義運動,同時也參與永續發展的全球政策框架制定。 譯者簡介 地球公民基金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是透過大眾募款成立的環境保護公益團體,2007年9月登記成立為地球公民協會,在此之前已累積約十年的環保運動經驗。2010年11月與台灣環境行動網(TEAN)合併,由174位捐款人捐助基金並轉型為基金會。主要關注山林、水資源、工業污染、責任科技,以及花東永續

、廢核等議題。   地球公民基金會透過調查研究揭露環境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同時發行刊物、舉辦教育活動以壯大公民力量,期望能促進法令制度、政策、生活方式的改變,重建人與土地的和諧關係,建立永續的社會,善盡台灣做為「地球公民」的責任。 推薦序   我們為何挑戰晶片?/邱花妹 推薦序   會寫字真好/胡慕情 推薦序   夢醒時分:起身邁向友善科技/林名哲 推薦序   科技來自人性,人性會帶來災難/詹順貴 導讀     綠色矽島夢︰晶片製造的全球挑戰/杜文苓 中文版序 / Ted Smith 前言:科技大代誌 / Jim Hightower 致謝 1. 高科技世界中永續發展和環境

正義的探索 Ted Smith, David A. Sonnenfeld, and David N. Pellow 第一部  全球電子業 第一部導言 David A. Sonnenfeld 2.全球電子業的變動圖像:新經濟中的大量生產網絡 Boy Lüthje 3.半導體產業的職業健康 Joseph LaDou 4. 雙重危境:電子製造業中的性別與遷移 Anibel Ferus-Comelo 5. 「中國製造」:全球最快速成長經濟體的電子業勞工 梁寶霖、Sanjiv Pandita 6. 泰國電子業的企業社會責任 Tira Foran and David A. Sonnenfeld 7. 印

度的電子業勞工 Sanjiv Pandita 8. 走出幽谷,又蒙上陰霾?    ――中、東歐半導體工廠下的勞工與社區健康 Andrew Watterson 第二部  環境正義與勞動權 第二部導言 Andrew Watterson、張聖琳 9. 從草根到全球 ――矽谷毒物聯盟的劃時代成就︰推動高科技產業的企業可課責性及永續經營之    社會運動 Leslie A. Byster and Ted Smith 10. 為職業健康的奮戰:矽谷經驗 ――與阿曼達.霍爾斯的對談 Amanda Hawes with David N. Pellow 11. 兩個時代的移民工︰在矽谷的奮鬥與成功 David

N. Pellow and Glenna Matthews 12. 蘇格蘭格林諾克國家半導體分公司的員工健康:殺人的自由? James McCourt 13. 社區組織爭取勞動權、健康與環境品質︰美墨邊境的電視製造業 Connie García and Amelia Simpson 14. 墨西哥哈利斯科州:電子業的勞動權與職業健康 Raquel E. Partida Rocha 15. 打破矽的沉默:訴說台灣新竹科學園區內的健康與環境影響 張聖琳、邱花妹、杜文苓 16. 人不如土︰受污染所害的前RCA工人全球抗爭追尋正義(台灣) 顧玉玲 17. 電子業工會化:尋找新策略 Robert St

eiert 第三部  電子廢棄物與生產者延伸責任 第三部導言 Leslie A. Byster、杜文苓 18. 電子產品的生命周期     ――從毒物氾濫到生態永續:擺脫毒性的輪迴 Leslie A. Byster and Ted Smith 19. 日本的高科技污染︰日益明顯的問題與替代方案 吉田文和 20. 高科技的骯髒小秘密︰電子廢棄物貿易的經濟與倫理 Jim Puckett 21. 高科技廢棄物堆積如山,被遺棄的生命:印度德里的電子廢棄物 Ravi Agarwal and Kishore Wankhade 22. 電子產品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引進美國 Chad Raphael and T

ed Smith 23.國際環境協定與資訊科技產業 Ken Geiser and Joel Tickner 24. 電器與電子類產品設計的改變︰瑞典與日本生產者延伸責任立法的效應 東條なお子 25.有毒的老兄(ToxicDude.com)︰戴爾電腦回收運動 David Wood and Robin Schneider 附錄A    環境正義原則 附錄B    矽谷電子製造業的社會和環境責任原則 附錄C    股東會決議案範本 附錄D     電腦回收運動原則聲明 附錄E    電子回收業者管理承諾 英文縮寫對照表 參考文獻 相關資源 作者簡介 推薦序    我們為何挑戰晶片? 邱花妹(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2013 年 12 月,全球最大半導體封裝測試大廠、年營收超過兩千億的日月光,偷排廢水汙染後勁溪,遭高雄市環保局裁罰,震撼台灣社會。日月光遭停工後,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後勁居民、大高雄總工會、高雄市產總、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的同學,連袂在後勁溪畔召開記者會,要求日月光負責,且停工期間不得損害勞工權益。公民社會也持續發聲,要求市府嚴審復工、資訊公開、納入民間參與,呼籲日月光環境改善一次到位。   在地行動開展的同時,這波運動也出現了國際串聯。2014 年 2 月 12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在台北召開國際記者會,責任科技國際運動

網絡(ICRT)執行長泰德.史密斯(Ted Smith)透過 Skype 越洋連線,公布來自十八國五十個團體的連署,要求科技電子業負責任生產的環保團體與勞工組織,同聲譴責日月光的汙染行徑,並要求向日月光下單的品牌大廠負起供應鏈管理的責任,這波行動隨後得到蘋果、英特爾、美信(Maxim)的積極回應。這波國際串聯之所以在短時間內得以成形,靠的正是《挑戰晶片》這本書的作者群自 2002 年成立的責任科技國際運動網絡。   透過參與台灣環境行動網、地球公民協會,到 2011 年兩會合併後的地球公民基金會,我有幸藉由這個國際網絡,連接在地與國際經驗,結識台灣與國際間為捍衛勞動權與環境正義、推動責任科技

而奮鬥不懈的行動者。我也因此得以參與本書的撰寫及促成中譯本的發行。我想藉由這篇文章,簡要說明本書作者群及台灣的運動夥伴們為何、如何「挑戰晶片」。   全球電子資本下的環境與勞動不正義   1981 年,美國矽谷爆發快捷半導體地下水汙染事件,聖荷西超過十萬戶居民的用水被曝於有害溶劑,社區居民與勞工健康受到影響。隔年,本書主編之一泰德.史密斯創辦矽谷毒物聯盟並出任執行長,與社區居民、勞工、律師、學者合作,揭露矽谷及半導體乾淨產業形象背後的黑暗面。   1980 年代,也是電子資本在全球劇烈地重整與再結構的時代。隨著資訊科技日新月異,全球電子產品市場快速擴張,各國競相模仿矽谷模式,提供優惠投資

環境、設置科學園區吸引電子資本,以加入這場逐漸為跨國品牌大廠控制技術與規格、掌握市場與利潤的國際分工。然而,電子產品日新月異,產品生命周期短,製程快速變化且使用上百種化學物質、金屬與有毒氣體,在「生產先行、風險再議」的市場法則下,其對環境、居民與勞工健康的影響缺乏審慎評估,各國的環境規範也跟不上其製程的快速變化。是以,這個產業對環境、社區居民與勞工健康所帶來的衝擊,隨著其產品在全球的生產、消費與丟棄,而蔓延到世界各地。這個失衡的經濟發展過程,觸發了本書作者群關注的問題︰全球電子業下的勞動權與環境不正義。   就環境不正義而言,科技電子業在全球的擴張,涉及其對土地、水資源(半導體需大量純水)、

能源與基礎設施(比如各國政府將公共資源投注於科學園區)的索求。同時,在電子產品的製造地及電子廢棄物拆解地,電子毒害則對生態環境、第一線工人與社區居民健康造成危害。從產品生命周期的角度來看,不管是汲取自然資源,或排放空汙、廢水、有毒廢棄物,電子產品的生產與廢棄,除了涉及產業將環境與健康成本外部化,其製造的環境惡果與健康危害常是不平等地分配到相對弱勢的族群身上。   為設置電子業製造基地,國家榨取掠奪農民的土地與水資源,使社區居民及農漁民賴以維生的環境遭到汙染;電子廢棄物便宜行事地從富國輸出至第三世界,在印度德里、中國貴嶼、北非的貧窮農村進行拆解;而日日暴露於工廠內有害物質的,絕對是第一線的基層

勞工而非科技業的中高階主管。   論及勞動權,我們發現,電子業的發展榮景竟以第一線勞工的健康與生命為代價。本書作者之一,長期研究半導體業的公衛學者拉度(Joseph LaDou)1980 年代即警告,半導體製程使其勞工系統性地暴露於有害的工作環境中。本書討論的個案,包括美國 IBM、蘇格蘭國家半導體、台灣 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泰國希捷科技等,以及近年爆發的南韓三星半導體工人集體罹患白血病,蘋果在中國外包廠商使用苯、正己烷危害勞工健康等案例,在在涉及電子產業製程使用了具生殖毒性、神經毒性、致癌性、免疫系統毒性的有害物質。此外,在資本全球化的情況下,從中國、印度到墨西哥,從亞洲到東歐,電子

業熱烈擁抱彈性化勞動力的僱用政策,使女性勞工、移工、中國農民工面臨惡劣的勞動條件與高壓管理。而電子產業界長期反工會的政策,更使得電子業勞工的勞動權益難以伸張。   全球與在地的倡議及行動   品牌大廠、電子大亨不成比例地取走多數利潤、累積財富,生態環境、社區居民與第一線工人也不合比例地承擔了全球電子業擴張所帶來的環境與社會惡果,這是勞動權與環境的不正義,這種失衡的發展也因此激發了各地受害居民與勞工、環境與勞工組織的行動與倡議。   投入這一波波行動的,是本書記錄的已故蘇格蘭半導體女工海倫.克拉克(Helen Clark)、聖荷西的家庭主婦蘿倫.羅絲(Lorraine Ross),人權律師

霍爾斯(Amanda Hawes),歐拉潘醫師(Dr.Orapan Metadilogkul),台灣的 RCA 受害工人等等。我們看到在各地為勞工與環境奮鬥不懈的組織工作者,與受害勞工、社區居民、律師、醫師及學者,透過草根組織與國際串聯、研究調查及媒體揭露、發動環境或勞工抗議乃至訴訟等方式,挑戰高科技毒害對社區居民、勞工及生態環境的傷害。這些在地與跨國的維權及倡議行動,要求電子業對受害工人與環境負責;停止以環境、社區居民與工人健康為代價的生產模式;捍衛公眾與工人知的權力,要求資訊透明化,特別是企業應停止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揭露影響工人與居民健康甚鉅的毒化物資訊。相關倡議也從預防原則及產品生命周期

的角度,要求企業完善化學品管理,從設計、從源頭移除有害物質,負起回收及處理電子廢棄物的責任。   各國與國際間挑戰晶片的力量,除了致力於揭露高科技的黑暗面、捍衛爭取受害居民與工人的權益,也分進合擊地透過無數倡議行動與政治遊說,促成個別國家環保法規或國際環境協定與規範的變革。最具影響力的改變,是本書論及的歐盟相關指令,包括 2003 年後陸續實施的「危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廢電機電子設備指令」(WEEE)、「耗能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EuP)及「化學物質註冊、評估、授權及限制」(REACH)等。   此外,1980 年代以降,新自由主義的發展處方促使各國政府為吸引資本、競相放寬國內

的勞動與環境標準,展開向下沉淪的競爭。同時間,掌握品牌與技術的跨國資本,透過層層外包與國際分工,迅速累積財富與影響力,卻不需對第三世界的環境與勞工負責。這個失衡的發展,促使國際公民社會採取對全球供應鏈施壓的運動策略。依循責任科技、生產者延伸責任(EPR)等原則,倡議行動者直接施壓品牌大廠,要求品牌商負起電子廢棄物的回收責任,比如書中記錄的戴爾電腦回收運動。近年來我們看到,結合勞工與環保組織、受害居民、工人以及消費者的責任科技運動,更積極地採取要求品牌大廠負起企業社會責任及完善供應鏈管理的行動策略。比如,2011 年富士康在中國的勞工連環跳,經勞工團體、學界一波波的調查揭露,並號召消費者採取抗議

行動後,逐步迫使蘋果電腦出面回應,包括首度公布供應鏈廠商名單、同意強化供應鏈廠管理等。   台灣版的挑戰晶片   挑戰電子毒害、倡議責任科技的運動,隨著科技電子產業在台灣的擴張,也激起一波波對抗運動。   在國家政策主導下,台灣在 1970 年代後期,選定號稱「高科技、低汙染」的資訊科技電子業為國家策略型產業,並複製矽谷模式在 1980 年成立新竹科學園區。1990 年代中期,隨著台灣成功地整合進國際分工,竹科的經濟表現使其贏得「東方矽谷」的名聲。但產業急速擴張後,其環境與社會後果也逐漸浮現。   1990 年代後期,竹科因快速擴張,接連發生半導體廠大火、廢水亂排事件。中時地方記者陳權

欣在 1997 年揭露竹科廢水污染千頃農田,開啟了台灣社會對電子污染的關注。隨後,在新竹公害防治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等地方環保人士的施壓遊說下,竹科在 1998 年出版了第一本環境白皮書,並於隔年成立環境監督小組。大約同時期,RCA 桃園廠確認土壤與地下水遭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汙染,RCA 罹癌工人集結,在工傷協會等團體的協助下,展開了一場漫長、至今仍奮鬥中的運動。   本書收錄了 1990 年代後期至 2000 年代初期,RCA 受害工人的奮鬥過程,以及竹科附近居民與環保人士揭露、挑戰竹科環境汙染問題的努力。而本書出版後至今,台灣挑戰晶片的社會力量已經翻天覆地。整體而言,更多開發案、更多汙染

事證與爭議,刺激了對抗科學園區擴張與挑戰電子污染運動的出現。   首先,電子毒害與風險成為環境運動爭議的核心。民進黨主政時期,出身環保運動陣營的張國龍教授出任環保署長,他任內提名數位環保運動背景濃厚的學者、律師、運動者,出任 2005 至 2007 年間的環評委員,他們在中科三期的環評審查過程中,有機會深入檢視、評估其環境衝擊,並向社會大眾揭露。約同時期,一些重要汙染案例的出現,也有助於解構高科技低汙染的迷思,包括漁業署研究確認竹科廢水排放處的香山濕地牡蠣遭重金屬汙染;中科廢水導致灌溉用水導電度過高、農田鹽化;中科竹科附近的空氣遭到砷汙染;甲級飲用水水源霄裡溪遭華映、友達光電汙染等。在中科三

、四期等新開發案中,彰化雲林農漁民拒絕電子廢水汙染灌溉與漁業用水;在已受汙染的地方,霄裡溪、老街溪沿岸居民都無法接受光電廢水,在漫長的爭議後,促使友達朝向廢水零排放的方案努力。   其次,為服務電子資本、增設科學園區基地,政府圈地、搶水、迫遷,掠奪農漁民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激起了近年反對新設科學園區基地的一波波運動,這些重要運動包括反中科三期、中科四期(含反相思寮迫遷、彰化溪州反中科四期搶水)、竹科宜蘭城南基地、竹科宜蘭紅柴林基地,乃至反苗栗縣政府主導的後龍科技園區(灣寶)、竹科竹南基地暨周邊特定區(大埔)等。   從草根組織到國際串聯,挑戰晶片的行動者投身不同形式的直接抗議行動,進行調查

與開記者會揭露、參與環評會議及環境監督小組或委員會、打環境訴訟,乃至投入訂定光電業及半導體業放流水管制標準,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的修法行動。這些運動的積極行動者,包括全國性與地方專業環保人士、農民權益組織、律師及學者、受害居民與農漁民、學生,乃至獨立媒體工作者。這一波波運動捲入了數個活躍的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前身為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地球公民協會,2011 年與台灣環境行動網合併成立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彰化縣環保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運動過程也促成了一些新組織的誕生,比如后里農民,從組織自救會到正式成立台中縣后里鄉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

已經為環境正義、為中科三期環評訴訟奮戰八年。義務投入中科三期、四期環評訴訟的律師,在 2010 年正式成立環境法律人協會。另一個顯著的特徵是,環境運動與農民運動在這場運動中相遇、合作。科學園區擴張涉及圈地、搶水、空汙廢水汙染農漁產品的疑慮,這些問題與農漁民權益、永續農業的未來息息相關。因關注「農村再生條例」而於 2009 年初組成的「台灣農村陣線」,因此也成為這波運動的一支主力。   就勞動權而言,過去竹科員工對電子業生產製造可能帶來的環境與健康衝擊,乃至勞動權益問題多保持沉默。高科技公司的股票分紅制度與反工會氛圍,阻礙了員工對相關問題的關注與行動。隨著科技電子業勞動條件惡化,2008 年金

融風暴後,站出來抗議台積電裁員的前台積電員工,後來成為催生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的主力。這幾年,同樣關注電子業員工勞動權益的行動者,有為抗議 HTC 及洋華光電壓榨勞工及打壓工會,到電腦展或電子大廠的校園徵才活動抗議的高科技冷血青年;亦有個別行動者或團體加入國際間反血汗手機等種種行動。在台灣電子業的擴張過程中,追求環境正義與勞動權的運動多數時候分流,但在協助 RCA 受害工人的某些時刻,以及近來抗議日月光汙染的行動中,我們看到環境運動與勞工運動合作匯流。   責任科技,永續未來   本書是由無數受害者、環境與勞工組織者,以生命、運動經驗與知識的累積所合作完成的。我們期待,藉著此書中譯本的

出版,得以讓更多讀者理解到電子業的產業特性、在全球的發展路徑,以及在這個發展過程中,前線勞工、社區居民、拆解電子廢棄物的窮人、受害農漁民所處的艱難處境。惟有深刻理解這個發展過程所付出的環境與社會代價,才可能有更多人願意戮力以共,透過產品生命周期、預防原則、負責任地生產與消費等原則,追求可能的替代方案。在此,我誠摯將本書推薦給社會學、政治學、科技與社會研究、公衛、電機、光電等不同領域的學者與學生,以及高科技業界主管與員工、政府官員、環境與勞工運動的組織者。 前言 科技大代誌Jim Hightower 以汽車為例,自從亨利福特開始用大量生產的方式造車,這四個輪子的科技產物就在瞬間完全改變我們的地

理景觀、環境、經濟、文化、心理……,可以說我們的世界幾乎完全為之改觀。不管是好或壞,汽車創造了高速公路、購物中心、麥當勞、得來速銀行 ,甚至還有美國搖滾樂團「海灘男孩」! 然而,這段汽車工業的發展過程,真正要講的並不是科技如何持續進步的故事,而是多年來小人物對抗企業鉅子的事蹟。這些平凡的人企圖將高唱著「踏步、踏步、踏步」 進行曲大步向前邁進的科技力量導向人性化與民主化。例如,在密西根州的弗林特(Flint),浴血奮戰而不願屈服的汽車工人,他們在 1937 年發動英勇的靜坐罷工,爭取更好的收入與合理的待遇,不僅促使美國汽車工人聯合工會(United Auto Workers)成立,更帶入新的勞資

權力關係,提高所有美國人晉升中產階級的可能性。此外,還有那些科學家、環保人士,以及其他草根運動者,他們不斷地努力,追求更環保、更安全、更節省能源的汽車(包括推動汽車科技改革,讓汽車不再使用汽油、不再補貼石油公司,也不再有石油戰爭)。 這些願意對抗當權者並挑戰現況的草根反叛者是美國民主精神的根本,而我們當前更需要這種反叛精神。如今,另一波新科技席捲全球,它被包在小小的晶片裡(以及由其驅動的電腦),根本又迅速地改變我們的世界,然而就如同汽車工業,改變帶來的不盡然全是好事。 我必須承認,我跟很多人一樣,對千變萬化的高科技玩意上癮。雖然個人有一點點科技恐慌症,家裡甚至連門鈴都沒裝,但我的工作是完全「連

線」的。我是個經營網站(www.jimhightower.com)的盧德主義者 ,我從來都不懷疑科技的價值。

高雄市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之相關研究

為了解決承諾英文的問題,作者鍾旻娟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於瞭解高雄市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現況,比較不同背景變項之下,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之差異情形,並且探討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之間的相關情形以及解釋力。本研究方法採用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高雄市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之調查問卷」作為資料蒐集的工具,以108學年度高雄市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回收有效問卷共384份。回收問卷資料後,透過SPSS統計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獨立樣本t考驗、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法事後比較、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及逐步多元迴歸分析方式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結果如下:高雄市國小教師在環境教育認知程度中上程度,其中以環境倫理層面最佳;環境教

育認知會因最近一年內有無自發參與環境教育研習與最近一年內有無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等變項不同而呈顯著差異。高雄市國小教師教學效能表現中上程度,其中以學習環境層面最佳;教學效能會因最近一年內有無自發參與環境教育研習與最近一年內有無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等變項不同而呈顯著差異。國小教師的環境教育認知愈佳,其教學效能表現愈佳。國小教師環境教育認知對教學效能具有解釋力。本研究結論為:國小教師的環境教育認知與教學效能具有顯著正相關,教師環境教育認知會影響其教學效能。最後,根據結論提出相關建議,作為教育主管機關、國小教師及未來研究者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