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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行政救濟制度簡介-訴願也說明:為行政處分訴訟)、確認訴訟、一般給付訴. 訟、公益訴訟、選舉罷免訴訟等。其中,由. 於對訴願決定不服而提起者,分別為撤銷訴. 訟及課與義務訴訟。 三、訴願要件.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林玠鋒所指導 馮秀福的 受既判力所及之特定繼受人及其程序權保障 (2021),提出撤銷訴訟要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既判力、繼受人、善意取得、程序權、第三人撤銷訴訟。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張文郁所指導 張宜斌的 第三人撤銷訴訟與重新審理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第三人撤銷訴訟、第三人再審、第三人異議、重新審理、法安定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撤銷訴訟要件的解答。

最後網站訴願暨行政訴訟實務案例解析 - 彰化縣政府則補充:意義:針對一般違法行政處分,人民得提起撤銷之訴。 目的:在藉行政法院之司法審查權限,進行權力分立. 之制衡。 撤銷訴訟要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撤銷訴訟要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考前特蒐:2018律師、司法特考一、二試關鍵解析

為了解決撤銷訴訟要件的問題,作者學稔名師聯著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收錄最新律師選考科目重點解析,讓您贏在起跑點!   ‧修法之所在,考點之所在!有修法最前線,不必擔心修法大爆炸!   ‧精選各校法研所試題,掌握國考風向球,預測出題大趨勢,一舉突破國考重圍   ‧前進文獻熱區,鎖定學者最新研究議題   ‧精讀重要實務見解,隱藏考點立即現形   ‧超具考相的熱門時事,★偵查中搜索拘提證人案★台大校長遴選事件案★保險詐欺取財案★凱美收購案★公司法修法時事……等等  

受既判力所及之特定繼受人及其程序權保障

為了解決撤銷訴訟要件的問題,作者馮秀福 這樣論述:

既判力,為一種確定判決效力,具有防止紛爭再燃之機能,此禁止再訴之目的為既判力之第一種目的。除此之外,一般認為既判力亦有第二種目的,即防止裁判歧異、矛盾之效果,蓋若法院對於同一事件判決前後不一,將令人民無所適從,甚斲傷司法之威信。 而在決定何主體受既判效力所及(主觀範圍)時,應以若干標準?尤其我國並未禁止當事人於訴訟進行中移轉訴訟標的,此時在探討既判力主觀範圍時,是否應考量與實體法間之平衡,抑或可純粹從訴訟法之角度予以取決,甚且,繼受人亦可能受有善意取得之保護,對於此等問題,向來我國實務與學說、甚學說間之看法差異頗大,有認為程序法僅為促成實體法之實現,故不得破壞實體法上之結構;亦

有認為既判力係訴訟法上制度,與實體法之法律關係無關。且因我國民事訴訟係採辯論主義,移轉事實亦未必被提出於法院。上開情形之排列組合下,將形成既判力主觀範圍決定上之難題。本文欲在實務及各學說見解下,驗證不同意見在實例上的實效性。 我國憲法第16條為訴訟權之明文保障,而程序權乃訴訟權之內涵,既判力所及之對象應受有足夠之程序保障,但能否從賦予程序保障回推既判力應擴及之,則屬另一問題。惟無論如何,既判力主觀範圍之問題與程序保障有高度依存關係,同為本文探討之範圍。

第三人撤銷訴訟與重新審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撤銷訴訟要件的問題,作者張宜斌 這樣論述:

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第三人撤銷訴訟制度,自民國92年立法迄今已二十餘年,當初制定之目的,著重在程序瑕疵補救,兼有訴訟經濟與紛爭解決一回性之要求。此制度於立法當下存有爭議,時至今日,相關爭議與疑惑仍持續存在,為此,本文透過檢視法國民事訴訟法第三人異議制度、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第三人再審制度、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三人撤銷訴訟制度、我國行政事件訴訟法重新審理制度,相互勾稽前開制度與第三人撤銷訴訟制度間之異同點,並提出對於第三人撤銷訴訟制度未來修正之建議,期望能調和程序瑕疵補救與法安定性維護之制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