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勳寫的 斑斑鳩鳩愛唱歌(附CD)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佛光大學 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 羅中峯所指導 詹明怡的 宜蘭酒廠的轉型之路及其現況分析 (2016),提出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宜蘭酒廠、甲子蘭酒文物館、紅露酒、紅麴文化、產業文化資產。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蔡宗珍所指導 蔡惠方的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2013),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保存法、遺址保存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斑斑鳩鳩愛唱歌(附CD)

為了解決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問題,作者吳家勳 這樣論述:

  愛唱歌的斑斑啾啾長大了,牠們飛到台北,斑斑發現自己的歌聲不見了,決心回鄉下,鳩鳩在都市裡卻覺得很快樂。

宜蘭酒廠的轉型之路及其現況分析

為了解決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問題,作者詹明怡 這樣論述:

在都市計畫需求、經濟自由化、國營企業民營化,與產業發展升級的潮流中,台灣許多產業陷入發展困境,珍貴的產業文化資產快速消失,甚至出現大量閒置空間,宜蘭酒廠即為一例。宜蘭酒廠創始於1909(明治42)年,是目前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酒廠,也是唯一位在市中心的製酒廠。從遷廠風波到原地翻身,成為台灣菸酒公司體系中的指標性酒廠,宜蘭酒廠是繼埔里酒廠後的另一頁傳奇。 本研究旨在記錄宜蘭酒廠自1987年迄今的轉型歷程,筆者以文獻資料分析、實地觀察、深度訪談為主要研究方法,研究內容包括宜蘭酒廠的近代歷史、空間保存與活化再利用、活動推行,以及轉型的成效與現有挑戰,其中借助大量宜蘭酒廠檔案資料、國立公共

資訊圖書館電子資源,和第一手觀察、訪談記錄。筆者從史料中建構宜蘭酒廠的轉型歷程,在觀察與訪談中發現問題、找尋答案,期能產出更完善更具系統的宜蘭酒廠發展史,為在地的百年產業貢獻心力。 宜蘭酒廠的轉型始於不得不為,後因意識到產業文化資產價值而積極作為:空間使用方面,有甲子蘭酒文物館、台灣紅麴館、酒銀行和紅露藝廊之籌設;活動規劃方面,有紅露縣酒公投、紅麴文化推行、縣酒節例行慶典,乃至於支持教育學習和藝術風氣。從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抑或觀光工廠計畫案的申請,宜蘭酒廠總能掌握機會、爭取政府資源,一則說明其所具備之產業文化價值,再者也顯示出宜蘭酒廠與時俱進之心。經研究,筆者將宜蘭酒廠轉型的成效整理如

下:一、促使宜蘭酒廠確立發展定位並重獲新生。二、保留基礎酒道文化,發揚紅麴價值。三、扶植地方產業與藝文活動。 最後,筆者認為宜蘭酒廠目前有三項挑戰:整合參觀動線、培訓專業人員、強化資訊平台,而保有與善用自身產業文化資產特色,並且不落窠臼,將是其永續經營的關鍵。

遺址保存之法制架構與實踐

為了解決新竹縣文化局展覽申請的問題,作者蔡惠方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遺址保存法制化為中心,在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體系之下,討論遺址保存的法制架構,以及現行文資法施行以來,遺址保存規制的實踐現況。有鑑於遺址在我國法定文化資產項目中,是較不為人所熟悉的一項,因此,在本文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中,對於遺址的意涵做基本解說,包括其內容、價值、做為文化資產的意義、與其他文化資產的差異特質以及保存規範應注意的重點。在對遺址有初步了解的基礎之上,再繼續探討遺址的法制化過程。第三章則自文資保存的憲法依據出發,簡介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整體架構,接著試以釋義學的方法,解析文資法中遺址保存法制之架構,尤其針對遺址保存之規範內涵,從法定遺址本身、遺址因定著於土地的特質,而法制規範如

何安排遺址之保存權利與土地權能者之間的衝突。在解構法制體系之後,藉由因遺址而生爭議的案例,從法定遺址的認定、遺址與其所定著土地之間所生的權利紛爭,包括遺址發掘致土地所有權人的損失、土地之權能者對於遺址的破壞,以及對應此破壞的公權力行使方式,透過案例更具體化遺址法制保存的特質。遺址保存最佳的方式就是現地保存,但是在與土地開發權能有所衝突時,於衡量輕重後,遺址保存不得不讓步之下,尚有發掘記錄的保存方式,然而遺址發掘卻又致使土地權能人支出額外的成本。參考日本及法國的法制安排後,毋寧還是從考古發掘著手,解決方式乃是將考古發掘國家化,亦即由國家擔負遺址發掘工作,使土地所有權人受到遺址保存土地管制之最小衝

擊,而遺址仍能得到最底線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