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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社會學研究所 劉華真所指導 洪伯勳的 製造低收入戶-鄉愿福利國家之社會救助官僚實作 (2009),提出旗 津 區公所 報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貧窮、福利國家、社會救助、低收入戶、資產調查、官僚實作。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大學 行政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黃國敏所指導 朱文麟的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文化與執行績效評估之探討 (2006),提出因為有 組織文化、行政績效、經濟理性、執行績效獎勵金制度、價值觀的重點而找出了 旗 津 區公所 報稅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旗 津 區公所 報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製造低收入戶-鄉愿福利國家之社會救助官僚實作

為了解決旗 津 區公所 報稅的問題,作者洪伯勳 這樣論述:

社會救助制度作為當代治理貧窮的手段,是國家藉著社會政策與行政機關找出具有貧窮屬性的對象,以達成福利國家保護弱勢的道德承諾。然而既有的研究大多聚焦在政策的討論,反而「低收入戶」作為此一制度的主要保障對象,在行政的層次是如何被「審核」出來,卻鮮有研究關心。因此,本文以台灣某一鄉鎮的社會處與公所為研究範圍,藉由參與觀察與深度訪談來考察社會救助工作者(村里幹事、公所承辦人、社工、社會處承辦人)「製造低收入戶」的官僚實作。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發現了「書面」、「爭論」、「解套空間」以及「值得救助」等四個影響工作者實作的因素,並據此形成工作者在實作時所面對複雜情境。使得最後成為低收入戶的對象,難以與真正的

貧窮者畫上等號,而真正的貧窮者亦可能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讓問題更為嚴重的是,資產調查所需的各種資料都產自社會行政以外的其他機構,又必須透過民眾才能取得,使得工作者總是懷疑民眾檢附了不完整的資料。他們一方面厭惡追繳溢領的麻煩,另一方面更擔心作為技術官僚的權威受到挑戰,因此工作者發展出了「欺瞞」民眾的策略手段,以「防弊」為基調地取得書面資料,將大部分的心力放在製造「合於法」的低收入戶,以降低遭到懲罰的機率。結果社會救助機關的運作,成了「以防弊為中心地製造低收入戶」,完全失去了助人的內涵。此外,國家高舉著「公平正義」的原則,卻讓立法機關與監察機關越發耽溺於製造低收入戶的客觀標準,反而距離民眾的真實情況

越來越遠。同時,國家也樂於將「貧窮問題低收入戶化」,表現出治理貧窮的假象。台灣的社會救助制度,就在這種國家與救助工作者上下交相賊的「鄉愿」當中,扭曲了福利國家存在的道德意義,淪為一場為製造低收入戶而製造低收入戶的廉價戲碼。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文化與執行績效評估之探討

為了解決旗 津 區公所 報稅的問題,作者朱文麟 這樣論述:

摘要本論文之研究目的為,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研究對象,試圖說明「組織文化」與「行政績效」之關係。近來政府單位行政績效革新議題逐漸廣受各方注目,如何增進政府單位職能績效,成為各界關注之議題。現存對於公家單位組織績效表現之研究,多著重制度面之探討。認為透過相關績效獎勵制度的改進與修訂,適度提高經濟性誘因(獎金),即能激發組織成員之工作積極性,創造組織績效。本研究認為,傳統研究不僅預設、也過於強調人類的「經濟理性」,認為人是經濟理性的動物,金錢誘因即能增加組織績效,因而忽略了組織文化層面。研究個案顯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所以能創造優異之績效表現,不僅是因為「執行績效獎勵金制度」所致,其特有的「

組織文化」更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透過深度訪談研究,我們得知行政執行署同仁共享著以下幾種主要的價值觀:善盡本分的自我要求、對社會正義的追求感、對貧富不均的厭惡感、貢獻國家的使命感、對自我實現的期盼,以及對自我發揮空間的強調。此外,行政執行署內部亦有鼓勵積極工作的組織氣氛。以上種種非制度性的因素,共通交織融合成行政執行署特有的組織文化,而此組織文化對其組織績效的提升,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關鍵字:組織文化、行政績效、經濟理性、執行績效獎勵金制度、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