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局諮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智慧財產局諮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延鵬寫的 智慧財產 全球行銷獲利聖經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TIPS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網站也說明:國內外智慧財產權佈局規劃、會計師財稅簽證報告、顧問服務 ... 客製化智慧財產權等法遵課程培訓服務4. ... 智慧財產管理及相關驗證制度導入之諮詢2.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謝銘洋所指導 江合貴的 智慧財產局參加智慧財產訴訟之研究 (2014),提出智慧財產局諮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智慧財產局參加訴訟、參加地位、爭點效、程序保障、紛爭一次解決、諮詢地位、專家證人、法院之友、智慧財產權有效性。

最後網站智慧財產權專區-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則補充:校園法律諮詢服務 · 檢舉安裝不法軟體(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2023-07-11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講座」及「著作權交流座談會」,歡迎踴躍參加。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智慧財產局諮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智慧財產 全球行銷獲利聖經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局諮詢的問題,作者周延鵬 這樣論述:

有專利還不夠,讓專利商品化、產業化、增值化,並升級你的智慧財產商業力與獲利力,才夠夯!   全球第一本智慧財產行銷專書問世!   如何把「智慧財產」這種無形資產,轉化為可賺錢、可行銷的新型商品,塑造穩定持續獲利的商業模式,並變革智慧財產經營環境、創新專利布局戰略?   以往行銷學都著重於實體商品,而無形的智慧財產相關領域卻付諸闕如,鴻海前法務長以自身25年經驗,並援引國內外重大案例,搭配step by step圖解,建構出萃取智慧財產價值的商業模式。   為你的創意鍍金!   無論是企業、個人或研究機構,想讓自己的創意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必備的行銷工具書!   用腦賺錢的人,必備攻略!   

破解 從實驗室到市場,成功到位的關鍵!   迎戰 外國大廠動輒威脅的侵權官司,從「被告」翻身為「原告」!   專利變生意,腦筋變現金  全球第一本完整智慧財產行銷專書問世   如何擺脫智慧財產不是財產的困境?   如何規劃智慧財產行銷策略做到全球獲利?   如何打造一套完美的智慧財產行銷模式與平台?   當你的智慧財產權遭受他人侵害,你要選擇勞心費財的訴訟纏鬥,還是運用更有力道的智財行銷戰略萃取更大價值?本書深入剖析智慧財產行銷之意義、架構與商業模式,為台灣企業帶來決勝全球市場的一線曙光!   鴻海前法務長智財戰神周延鵬以自身25年經驗,援引國內外重大案例,搭配step by step圖解,建

構出萃取智慧財產價值的商業模式。本書全面解析高科技大廠與產業之智財戰略佈局,從英特爾、三星、思科、LED照明、TFT-LCD、太陽能、記憶體等產業,到傳統的金門高粱酒、製鞋業,完整解讀專利行銷管理步驟與流程,比較分析全球各大專利行銷平台,讓讀者了解到除了販賣實質產品之外,還能賺取源源不絕的權利金和技術報酬金。 作者簡介 周延鵬   一位金門土生土長的鄉下孩子,小學6年級家裡才有電,國中3年級才有自來水;但至今他在高科技智慧財產領域,幾乎無役不與、無所不玩,並曾任鴻海集團法務長18年,為台灣第一大企業打下堅強的智慧財產布局。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創立並經營鴻海科技集團中央法務處,主要

負責國際商業法律、跨國企業經營管理、投資併購及上市法律事務,並管理部份創業投資業務。   現為世博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智慧財產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政治大學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並擔任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顧問、司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諮詢委員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諮詢委員,擅長領域為跨國企業法律事務、智慧財產行銷與商業模式、產業分析、智慧資源規劃等。

智慧財產局諮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介紹
       
訪問作者: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作者介紹: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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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局參加智慧財產訴訟之研究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局諮詢的問題,作者江合貴 這樣論述: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7條規定指出,法院在判斷智慧財產權有效性爭議時,得命智慧財產局參加訴訟,智慧財產局參加之目的與我國法上既有之訴訟參加制度不同,實務上,關於有效性爭議,民事法院命智慧財產局參加訴訟的機會不高,即使參加訴訟,智慧財產局通常不對本案表達實質意見,此種情況並不符合立法說明中「表示專業意見」之期待,其原因在於對智慧財產局進入訴訟之定位不明所導致,區分智慧財產局係「參加地位」或「諮詢地位」有其重要性,因為兩者不得並存,本論文比較兩者之要件、權限與效力,分析利弊得失後,提出對智慧財產局參加訴訟制度之立法建議。 「參加地位」係包括既有的訴訟參加制度,如民事訴訟上之輔助參加、共

同訴訟參加、主參加訴訟,以及行政訴訟法參加和家事事件法參加,其特徵在於「第三人利益涉入本案的程度,影響其進入訴訟後的權限與效果」而根據學者見解,訴訟參加可成為第三人程序保障機制,其為判決效力擴大之基礎,藉以達成紛爭一次解決之目的。 「諮詢地位」之設計與符合外國法上之「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及「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智慧財產局作為諮詢地位其優點在於「僅單純表達意見,不受判決效力拘束」。 綜上所述,智慧財產局若係參加地位,其優點是可成為紛爭一次解決的機制,但是智慧財產局並無受當事人訴訟影響之利益,不符合參加地位之特徵;若將智慧財產局定位在諮詢地位,以

其專業意見供法院參考,促進法院對有效性爭點之掌握,並有整合法院與智慧財產局有效性判斷基準之功能,係為其優點,但是「專家證人」與「法庭之友」為我國民事訴訟法所未規定,基於上述理由,本論文認為,立法者應審慎評估智慧財產局進入民事訴訟之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