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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何曜琛所指導 彭頌堯的 權利保險之研究—以不動產權利瑕疵保險為中心 (2009),提出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權利保險、不動產權利瑕疵保險、房屋權利瑕疵保險、不動產權利變動、意思主義、形式主義、契據交付主義、不動產登記制度、托倫斯登記制、權利登記制、契據登記制、不動產善意取得制度。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民法關鍵實務

為了解決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的問題,作者荷米斯 這樣論述:

  這是一本考前必備的實務錦囊   有了這本,   國家考試的答題即戰力將大幅提升!   有了這本,   您就可以遨遊民法,直至金榜題名!   重點收錄   大法官釋字   最高法院判例   最高法院判決   民事庭會議決議   具參考價值之重要判決   國考科目眾多,懂得善用工具才能發揮最大效率,本書就民法各編章中所涉及之考點依序為考生們蒐集了相關重要實務見解並說明其意旨。     此外,當有與實務見解持不同意見之學者看法時,亦同時整理其中,讓各位考生能迅速掌握目前實務見解與學者看法,以豐富答題內容。

權利保險之研究—以不動產權利瑕疵保險為中心

為了解決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的問題,作者彭頌堯 這樣論述:

「權利保險」起源於美國1868年「賓夕法尼亞州」出現的「產權摘要」和「律師意見書」,並且經過不斷地發展而成為今天的形式,藉以保障不動產交易之安全。所謂的「權利保險」,即為保障被保險人所有各種權利發生瑕疵或被人侵占所受損失之保險。然而在實務上,主要適用於不動產交易。雖然權利保險在美國行之久遠,但是對屬於大陸法系的我國而言可說是非常的陌生。權利保險之保險人只對保險單生效前,已經存在但是尚未發現之權利瑕疵所導致被保險人的損失,負擔賠償責任。此種保險的特色在於承保保險標的物過去的權利上瑕疵,故有別於一般保險的特性。本論文研究之核心在於從法律面切入,進而研究不動產權利變動的要件、不動產登記制度、以及不

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等,作為檢驗我國現行權利保險制度的參考,期能為此一制度之繼受提供正確之方向。此外,希望透過本論文對權利保險承保範圍、不保事項、以及保險契約效力等之深入探討,作為我國保險業者發展此種商品之參考,使其更加符合市場的需求,進而為我國的不動產交易安全,提供一種更有效、更快速、更方便的保障機制。再者,本論文試圖從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層面,逐一檢視我國現行權利保險保單條款的內容,進而對我國的權利保險制度有一全面性的認識,並分析權利保險在我國現行保險法中之規範架構。期望本論文之相關研究,能夠讓一般大眾深入了解我國的權利保險,並且使得我國的權利保險制度更加普及,進而建構我國更為安全的不動產交易環

境。

這是一本保險票據關鍵實務

為了解決最高法院63年度第6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的問題,作者商腦筋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保險及票據在國考由於比重較低,所以時常是被許多考生忽略的一科。   本書搜羅近年來重要的實務見解,並整理各學者的學說重點,   希望讀者能夠在短時間內掌握保險票據的重點,再輔以筆者撰寫之擬答,   讓考生能夠快速掌握答題技巧,提高準備考試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