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學稔名師寫的 考前特蒐:2020律師、司法特考一、二試關鍵解析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焦點判決| 元照出版也說明: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 2號裁定見解之解釋範圍並不包括個人經營 ... 行政罰法第29條;公路法第56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91條之1及第92條.

中央警察大學 刑事警察研究所 黃惠婷所指導 李孝禹的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研究-以警察實務為中心 (2021),提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防以外之秘密、應秘密、公共利益、洩漏、警察洩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許政賢所指導 陳俊宏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消費者死亡之案例類型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金、損害額、與有過失、消費者死亡、間接被害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司法解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行政法院裁判相同。」 ... 1. 裁判字號:. 97 年判字第70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97 年07 月17 日.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考前特蒐:2020律師、司法特考一、二試關鍵解析

為了解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問題,作者學稔名師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 收錄最新律師選考科目重點解析,讓您贏在起跑點!   ◾ 修法之所在,考點之所在!有修法最前線,不必擔心修法大爆炸!   ◾ 精選各校法研所試題,掌握國考風向球,預測出題大趨勢,一舉突破國考重圍   ◾ 前進文獻熱區,鎖定學者最新研究議題   ◾ 精讀重要實務見解,隱藏考點立即現形   ◾ 超具考相的熱門時事,★泰山經營權戰火與股東提案權★保戶告知不實★我們與惡的距離─思覺失調病患隨機殺人的預防性羈押★印花稅法廢止案⋯⋯等等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之研究-以警察實務為中心

為了解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問題,作者李孝禹 這樣論述:

警察本身工作性質或職務關係,具備各種查詢資料管道權限,掌有較多應秘密之資訊來源,例如個人、車籍或犯罪前科等資料,顯示警察人員的動靜俱與社會安全及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然而,因其握有豐沛資訊,相對的也容易發生洩密之疑慮,合法與違法往往一線之隔,是以研究本罪對於警察實務具有重大意義。本文的研究範圍係以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為主軸,透過國內學說見解及實務判決探討警察實務工作涉及洩密罪之問題。論文先介紹保密之歷史與起源、秘密之概念與意義,繼而闡釋本罪之不法要件,至於本罪主體「公務員」嘗試以「法條規範目的」界定之。本罪之保護客體是國防以外之秘密,因此保護法益為「公共利益」,本罪核心要件要素「應秘

密」則將透過法益保護說明之。接著整理國內警察洩密之實務案例與判決,同時進行評析,藉由學說檢視實務見解是否妥適,提出本文立場與建議,最後總結本文研究結果,以供警察與司法實務參考。

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消費者死亡之案例類型為中心

為了解決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的問題,作者陳俊宏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進步,人類社會生活所必需之物品均有賴企業經營者提供,然而企業經營者可能為追逐利益而罔顧消費者權益,放任商品或服務所潛藏之風險侵害消費者之人身安全。針對此問題,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於制定時,參考美國法並引進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但在我國民法主要繼受自大陸法系之情況下,應如何解釋適用消保法之懲罰性賠償金,在學說及實務上衍生不少爭議。尤其近年來重大消費爭議頻傳,對消費者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之案件亦所在多有,其中導致消費者死亡之案例,究應如何解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似將顯得更為困難。本文透過實務判決之整理與分析,輔以國內學說之研究,並參考美國法之規範,檢討我國消保法之懲罰性賠償金相關爭議問題。首先,針

對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之目的、性質與發展歷史,以及懲罰性賠償金判決得否於大陸法系承認與執行等方面進行研究,瞭解其制度背景與理論基礎,為後續分析討論奠定基礎。其次,就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之爭議問題進行探討,釐清其法律定位及法律結構,再聚焦「適用客體範圍」、「請求權主體」、「責任主體」與「數額計算」之問題,透過分析大量實務及學說見解,歸納出我國適用懲罰性賠償金呈現寬嚴不一之樣貌,並試圖描繪出懲罰性賠償金所應有之圖像。最後,從比較法之角度觀察我國民法生命權侵害之立法抉擇,對消費者死亡之懲罰性賠償金所造成之影響,並參考美國法之規範,建構出消費者死亡仍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之規範模式。而關於消費者死亡時之懲罰性賠

償數額計算,則透過實務案例之分析,比較人身損害案件之相關數額,據以檢討現行實務輕重失衡與數額偏低之情形,並嘗試發展可能之解釋途徑與提出立法建議,希冀使懲罰性賠償金之運用更臻完善,及提供實務適用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