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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中國中古史研究》編委會編寫的 中國中古史研究·第一卷: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 和張春龍 主編的 湖南里耶秦簡(一‧繁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030919林口區湖南里里長陳情「林口區力行段73地號排水溝 ...也說明:1030919林口區湖南里里長陳情「林口區力行段73地號排水溝外露改善」會勘。(8861)(結案). 已完成護欄. 友善列印. gotop. 個人檔案 │選民服務 │淑君報您知 │會勘紀錄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中華書局 和重慶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歷史學研究所 陳文豪所指導 黃彥芳的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所見漢初女性繼承制與地位 (2020),提出湖南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無。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學研究所 閻鴻中所指導 黃怡君的 西漢官吏的選任與遷轉 (2019),提出因為有 西漢、官吏、遷轉、察舉制度、宮內官的重點而找出了 湖南里的解答。

最後網站湖南侗乡“坪坦书屋”:窗外就是稻田 - 云南网則補充:湖南 侗乡“坪坦书屋” 窗外就是稻田(2022-04-25)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新华关注·文化4月20日,坪坦乡中心小学学生在坪坦书屋里看书。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湖南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國中古史研究·第一卷: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

為了解決湖南里的問題,作者《中國中古史研究》編委會編 這樣論述:

匯集了中國大陸、日本、台灣三地中國中古史領域的青年學術精英的重要論文,為三地青年學者學術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第1卷)》是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

湖南里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日前明義哥與林口舞林隊的好友們帶著滿滿的愛心募集善款、物資等、一起前往關懷慰問住在五股的吳先生家,吳先生目前三次手術開腦後、臥床插鼻胃管、失智如幼童失語。家中經濟頓失支柱、無力支付醫療費、家中子女經濟均不佳、所住的家也是已租屋10年了。

小年夜前夕接獲此個案,明義服務處主任與舞林隊好友們、就馬不停息幫忙募款及分頭的協助吳先生為來康復所需的物資、服務處也幫家屬與醫院溝通住院事宜、及聯絡公部門的急難救助及未來醫療長照相關協助,一切將越來越好👍。

🌈有心就有路、溫暖滿人間!

台灣幸福基金會 #五股幸福棧 ♥️五股民意哥

感謝成員如下
楊佳慧、林口舞林隊及陳新治隊長、金原殿、崇樂生命禮儀公司、7-11幸福市店長 吳靜甯、湖南里愛心人士、洪孟楷立委副主任 蘇士軒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所見漢初女性繼承制與地位

為了解決湖南里的問題,作者黃彥芳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二年律令》所見漢初女性繼承制度為題,是因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年律令》為探討漢代女性繼承制度相當重要文獻,能提供女性在身分與財產繼承方面線索,但即使《二年律令·置後律》已將女性安排在承爵之列,受限相關文獻總體不足,目前學界仍對漢代女性實際承爵有疑義;另一方面,前人探討《二年律令》繼承法所顯示出之女性地位時,因比較基準不同,對於漢初女性地位有不同看法,且相對較少探討影響國家制定《二年律令》繼承法內容之要素。因此本研究希望以《二年律令》爵位、戶主、財產繼承法內容為主,秦漢傳世、出土文獻,以及前人研究為輔,來探討上述漢初女性繼承制度問題。本研究內容架構,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二年律令》與

漢初政治、經濟社會,第二部分為《二年律令》女性繼承權,最後再來看漢初女性地位,並探討影響國家制定繼承法內容之因素。關於漢初政治,《二年律令》中有許多涉及漢與諸侯國邊界管制、防備抵禦相關法令,以及呂后、魯國、長沙國可於關中買馬,呂宣王親屬刑罰減免之特權,這些律令內容,反映出當時中央政權立場與政治局勢,並與傳世文獻記述呂后對待劉姓宗室態度、與提拔親信做法相符合;漢代初期人口散亡、民生凋敝,從《二年律令》可看到國家所作的相應措施主要有三項:一為建立戶籍相關制度、二為實行規模性田宅分配、三為推動長幼養老社會風氣,以求當時經濟與社會穩定發展。漢代實行二十等爵制,《二年律令》對於漢初爵制繼承原則、以及爵位

所帶來利益有相關記載,其中爵位之高低、有無,對於經濟與刑罰方面權益影響甚多。在目前漢代女性承爵相關文獻數量有限情況下,對女性封爵事例、其他出土文獻、以及《二年律令》文獻所處時代背景分別進行檢視與評估,認為不能完全忽視女主稱制時期,對女性封爵、承爵影響力與可能性。從《里耶秦簡》可知秦時即有女性擔任戶主情況,《二年律令·置後律》亦將女性列於承戶資格中,此與當時國家有意維持戶之功能性不無關係。但國家為防止原本父家或夫家財產,會隨女性婚姻關係而轉移,因此女性承戶資格具有條件性,亦顯現女性承戶權利上受侷限一面。關於女性財產繼承,除了繼承爵位與戶主身分、另行立戶,漢代女性亦透過嫁妝與受贈等析產形式獲得家財

,《二年律令·置後律》亦保障已嫁之女在一定條件下,可取得部分娘家財產。《二年律令》繼承法多站在維護夫、父家立場,但《二年律令》仍保障女性一定繼承權利,顯示出當時女性所處地位,並不完全從屬、次於男性。探究其原因,是由於爵與戶具作用性,使國家在繼承法制定上,除了參考男尊於女原則外,同時亦需考量、滿足當時代社會需求。以上為本研究透過《二年律令》女性繼承相關文獻,並整理、結合傳世與其他出土文獻、以及前人研究成果,對漢初女性繼承制問題所進行之討論與得出之看法。

湖南里耶秦簡(一‧繁體版)

為了解決湖南里的問題,作者張春龍 主編 這樣論述:

《湖南里耶秦簡》一書收錄了百余幅精選簡牘書法作品。這些作品均為毛筆墨書。簡牘字跡或圓熟平和,或規整方正,或筆力沈勁,鋒芒稍露,或稚拙凝重。    本冊圖書為第二卷,收錄的作品內容大多為秦朝洞庭郡所轄的遷陵縣政府檔案,其墨跡猶新,工整嚴謹中不失活潑流暢,是現代人研究學習古文字和書法藝術不可或缺的重要實物資料。 秦王朝是漢字發展歷史上非常重要的時期,此期間漢字經歷了一個巨大的變革,秦始皇在完成對東方六國武力征服,結束封建社會諸侯割據稱雄時代,開始了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封建統一國家,為加強統治管理,統一文字。    1975年12月,湖北雲夢睡虎地十一號墓出土大量的秦代竹簡,

簡上的文字是毛筆墨書的秦隸,內容多為法律條文和文書。這是人們首次見到書寫于竹簡上的秦代文字。    2002年6月,湖南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里耶鎮里耶戰國秦漢古城一號井中發掘出37000多枚秦朝簡牘,由簡牘內容可知現在的里耶鎮是秦朝的遷陵縣署所在地。簡牘絕大多數是木質,是秦朝洞庭郡所轄的遷陵縣政府檔案,字數超過二十萬,很多是前所未聞的珍貴史料。均為毛筆墨書。長度多為23厘米,合秦制的一尺。牘佔相當數量,寬達4-5厘米,簡寬1厘米或稍寬。內容包括人口、土地、物產、賦稅、倉儲、軍備、郵驛道路、律令、吏員設置等當時社會的各項事務,為我們提供了了解秦朝基層社會運作、百姓

生活情形詳細資料。    完成這些簡牘書寫的是遷陵縣衙署各職曹基層小吏,簡牘上書手有十六七人, “堪手”、“敬手”、“欣手”,即是他們為考績而留下的簽名,不期然他們成為我國歷史上第一批留下名字的民間書法家。簡牘字跡或圓熟平和,或規整方正,或筆力沈勁,鋒芒稍露,或稚拙凝重,更有百數十枚習字簡,記下了這批書家群體握筆之始的匆忙。    一般認為秦王朝以秦文字為基礎的小篆統一漢字,中國由此開始了書同文的時代,此後漢字的變化是字型的變化︰篆書—隸書—楷書。以前我們能夠見到的秦代小篆真跡是始皇和二世巡游留下的泰山等處的刻石和銅器銘文。里耶簡牘中除十幾枚�(標簽)以小篆書寫,更多文字都是秦

時古隸。文獻記載認為隸書是程邈所作。專家們對秦國青銅器銘文的研究證明,隸書的萌芽在秦始皇以前很長時間就已經出現,到秦始皇時期使用較普遍,程邈應當是對流行的隸書字體加以總結規範,因其書寫便捷,可適應秦朝浩繁的行政事務記錄,始皇以行政權力推廣到全國各地。里耶簡牘的面世,再次證明秦統一文字是以隸書。    有別于雲夢秦簡單行書寫,里耶簡牘為書手們提供了寬裕的用筆空間,如第九層一至十二號木牘,一牘五六行,行二十至三十字,墨跡猶新,工整嚴謹中不失活潑流暢,或緩急得宜,或輕松靈動。雖不是後世嚴格意義上的文人書法,書手們也未必有將工作記錄的檔案文書當作書法名跡藏之名山,傳之後世的意圖,然里耶秦簡牘確

為今天提供了真切的秦代書法卷軸。

西漢官吏的選任與遷轉

為了解決湖南里的問題,作者黃怡君 這樣論述:

漢代官吏可從最底層的縣小吏升遷至朝廷最高的官職丞相,此現象幾乎不見於其他朝代。本文分析西漢官吏的遷轉路徑及升遷方式,解釋他們如何向上流動,時代以西漢中後期為主。 本文大致按照官職的秩級(祿秩等級)將西漢政府的官職分成八個部分,分論各層級官職的選任與遷轉,藉此勾勒官吏的升遷路徑。第一部分為縣屬吏及郡屬吏,最高秩百石。第二部分為分布於二百石至千石的令、長、丞、尉類官職,以地方的縣長吏、郡國佐官為主,也牽涉到一部分中央的中都官令、長、丞、尉。第三部分為比三百石至比六百石的郎吏、謁者,以及秩百石至六百石的公府掾屬。第四部分為地位與職掌性質特殊的官職,其選任及遷轉幾乎不與縣長吏互通,依職能可分為

論議官、祕書官、監察官、宿衛官四種,秩級分布於比六百石至二千石。第五部分為中朝加官,獲加官的官吏可入宮中隨侍皇帝,或入宮中與聞政事。第六部分為地方的二千石官,包括郡的太守、都尉,王國的相、太傅、內史、中尉。二千石層級的官吏享有不少特權,仕至二千石即屬高官。第七部分為中二千石官職,又稱九卿,以及高於九卿的「上卿」中朝將軍。第八部分包括外朝的最高官職御史大夫、丞相,與中朝的最高官職大司馬,並涉及西漢晚期將三者整合的三公官改制。 漢代多數官吏透過累積「功勞」(以出勤日數為基礎)、排比功勞多寡升遷,即以「功次」升遷。郡、縣屬吏可憑功次經過秩佐史、斗食、百石的官職,逐級升遷至二百石的縣長吏;也可經

由察舉制度、捕斬盜賊尤異等升遷方式,一舉升遷至提升數階秩級的官位。縣屬吏不必經由郡屬吏也能升遷至縣長吏,然因太守、國相握有察舉權,縣屬吏若能除補郡吏,透過察舉跳級升遷的機會便大為增加。由於郡屬吏的員額編制遠少於縣屬吏,縣屬吏需透過八體課、得微難獄、郡守辟除、舉廉吏等特定管道,方能除補郡吏。 在二百石至千石的縣長吏、郡國佐官階段,官吏依然可憑功次逐級晉升,或以察舉制度跳級晉升。比起歲舉的科目,不定期舉行的制舉科目能讓官吏除補秩級更高的官職;官秩愈低的官吏,透過察舉制度提升的秩級階數愈多。由於察舉制度多除授三百石至六百石的縣長吏、郡國佐官,功次升遷者在此區間所分配到的職缺遭到壓縮,容易陷入升

遷遲滯。因此,透過各種方式跳級除補六百石以上的官職,避開升遷遲滯的區間,是能否成功升至二千石的關鍵。郡、縣屬吏除了透過功次升遷與察舉制度遷為縣長吏,也可透過舉孝廉除補郎吏,或被公府辟除為掾屬。郎吏、公府掾屬一般的升遷路徑仍是出補縣長吏,但存在一舉遷至六百石以上縣令的管道;也可經由長官舉薦,遷補第四部分所論的特殊官職。這些特殊官職有機會經過一、二次遷轉即至二千石官。 特殊官職除了監察官,皆在宮中任職,與皇帝關係較親近。他們的選任方式特殊,升遷前景也較佳。察舉制度只有舉賢良方正對策高第有機會除授論議官。論議官多透過公府舉薦掾屬、徵召、考試、大臣舉薦、皇帝拔擢來選任,祕書官則來自公府舉薦掾屬、

皇帝拔擢、從論議官中選補。監察官的六百石刺史多選用具備高於六百石任官資歷的官員擔任,比二千石的丞相司直、司隸校尉則常從刺史、論議官、祕書官中選具有不畏強禦人格特質的官吏擔任。宿衛官則多以外戚、佞幸、世家子弟、大臣子弟擔任,其選任頗重視先天血緣及與皇帝的私人關係。一些特殊官職不必經過察舉即可跳級補官,例如論議官的比六百石博士、比八百石諫大夫,有機會出補比二千石郡都尉、二千石的太守或王國官。特殊官職不但有機會經過較少的遷轉次數達到二千石,還可能被選為中央的二千石官,或直接遷九卿。一些西漢官吏從未出補縣長吏、郡國守相,即一路沿著中央的特殊官職升遷至公卿。 官吏循著郡、縣長吏或宮中的特殊官職兩種

路徑升遷,皆可至地方的二千石官。比二千石的郡都尉、二千石的王國內史在遷轉序列中稍次於太守、國相。治民的太守、國相、內史常選通政事的官吏擔任,不治民的王國太傅、中尉則多選未必通政事的儒生擔任。河南太守以及人口密集、經濟發達的關東地區大郡太守,最有機會遷為九卿。王國的二千石官常因督導諸侯王獲罪,因此國相遷為九卿的機會遠不如太守。 九卿的員額遠少於地方二千石,只有少數郡守國相能遷為九卿。九卿內部可區分為四個層級,廷尉以下的六卿與三輔長官構成下面兩個層級,常選郡國守相擔任;光祿勳、衛尉、太僕三卿常以其餘九卿擔任,或選宮內比二千石的特殊官職升任;最高階的太常只選列侯擔任。地位高於九卿的御史大夫往往

是丞相的候補,常選九卿升任。官吏可經郡守國相、九卿被選為御史大夫,進而升丞相;也可經宮中的特殊官職帶中朝加官,遷為九卿,經御史大夫至丞相。前者的升遷路徑可稱為「地方大吏型」,後者可稱為「宮內官型」。能升遷至御史大夫、丞相的宮內官型官吏,往往具備中朝加官的資歷,若缺乏此種資歷,則大多只能止步於九卿。 在西漢武帝以後,外戚、寵臣另有一條遷轉路徑可至中朝將軍、冠大司馬之號的輔政將軍,與一般官吏遷轉至御史大夫、丞相的路徑有異。這條路徑可稱為「近侍型」,即帶著中朝加官「侍中」,以比二千石的宿衛官為本官,或遷為二千石的水衡都尉,或遷為九卿的光祿勳、太僕、衛尉,或遷中朝將軍,也可能直接被皇帝選為冠號大

司馬的輔政將軍。外戚、佞幸憑藉與皇帝的私人關係,也能循著一條遷轉路徑升遷至政府最高的官職,是其他朝代不多見的現象。 原本中朝最高階的將軍、大司馬,並不和外朝最高階的御史大夫、丞相互相遷轉。西漢晚期的三公官改制將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丞相改為大司徒,與中朝的大司馬並列為地位等齊的三公。透過兩度改制,九卿、中朝將軍、三公被整合成一條遷轉路徑,使一般官吏也能擔任中朝將軍、大司馬,近侍型官吏亦可遷至大司空、大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