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酒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發言人酒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寫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和楊敏昇的 拼圖者的生命觀察:一位工作20年的法醫心得。新聞跑馬燈後的真實故事,解剖刀下的生命啟發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曾酒驾判囚交罚金政院准发言人认错也說明:行政院準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尚未就任新職就被爆4年前因酒駕,遭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兩個月徒刑,谷辣斯14日證實此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田 和時報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黃愛玲所指導 張翔富的 參與審判制度之探討-從制度歷史變遷到現今日本執行看今後台灣執行問題 (2021),提出發言人酒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陪審制度、參審制度、裁判員制度、人民參與審判。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許恒達所指導 趙國涵的 檢警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之研究─偵查秘密與新聞自由之衡平 (2020),提出因為有 偵查不公開、新聞自由、犯罪新聞報導、無罪推定、公平審判、知的權利、公共監督的重點而找出了 發言人酒駕的解答。

最後網站總統府前發言人又出事丁允恭酒駕擦撞騎士遭函送 - 中華日報則補充: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於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車禍,警網到場了解,發現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疑似酒駕開車肇事擦撞一名劉姓騎乘機車女子,經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發言人酒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發言人酒駕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發言人酒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醫生大名為 郭東恩 醫師
字幕誤植特此更正!!!

原來只喝一杯酒測真的會過!

從當年葉少爺酒駕害三命,到柯文哲市長愛徒曾御慈遭酒駕者撞死,多年以來造成許多社會問題以及不少家庭的天倫夢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標語連小朋友都能朗朗上口,但酒駕卻似乎未曾減少,難道酒駕問題真的沒辦法根除嗎?

8891新聞聊天室今天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酒精對於駕駛人到底有多大的影響?喝一杯真的沒關係嗎?吃麻油雞、羊肉爐這類含酒精的料理會造成酒測超標嗎?而近期受到關注的道交第35條修正案到底修正了些什麼?修正後對於酒駕防制真的有幫助嗎?酒駕真的會判死刑嗎?

《8891車壇聊天室》在這裡我們不光看車更看時事,從用路人的角度出發,檢視你我最關注的當今議題,結合實驗與各方專家意見,不人云亦云,陪你一起聊聊那些你該認真看待的大小事。

參與審判制度之探討-從制度歷史變遷到現今日本執行看今後台灣執行問題

為了解決發言人酒駕的問題,作者張翔富 這樣論述:

台灣人民參與審判的新系統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過往在論及到國民參與審判系統,陪審及參審制度皆有些微的差異。陪審制度以英美為首的西方國家為大宗,此外日本在過往大正時期也曾經施行過陪審制度。參審制度則是以法國、德國等歐陸法國家為主。日本也在2009年5月21日後正式施行的裁判員制度,屬於參審制的一種,並且融入了陪審的重點元素的單一事件,以無作為篩選出適合的國民參與審判而形成的制度。因此本論文將以歷史為出發點來釐清,過往陪審制度與參審制度的發展與現行制度的優缺點。並延伸日本大正時期民主化的陪審制度到日本改為發展裁判員制度的背景。並以裁判員制度施行過後的問卷以及NTT對裁判

員制度施行的問題。並以日本社會結構、人民參與觀感、現行法律與上訴審問題做分析。最後是考察我國過往人民參與審判研究道改為施行類似裁判員制度的經過。比較台灣未來施行之國民法官法與裁判員法之異同處、針對人民參與審判的案件數(國民法官法第5條),辭退與出席率問題(國民法官法第16條)、當事人主義的轉變與國民參與的影響(國民法官法第43、第79條)、以及量刑上訴(第83條、第90條)所引發之問題,以台日兩國的社會結構層面差異,國民對參與法律的意願及對參與審判面臨之問題、刑法的量刑依據及現行刑事訴訟法程序等為依據,對國民法官制度導入後會影響的社會層面以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做論述。根據上述幾點對整個制度於前期施

行問解決及長期問題的預想做最後總結。

拼圖者的生命觀察:一位工作20年的法醫心得。新聞跑馬燈後的真實故事,解剖刀下的生命啟發

為了解決發言人酒駕的問題,作者楊敏昇 這樣論述:

新聞跑馬燈上的社會案件,你記得多少? 那些意外亡故的人生百態,是他的工作日常。 他有如拼圖者,協助檢方拼湊真相、替家屬拾回遺憾, 提醒你我,那些被遺忘的社會角落。   楊敏昇,一個有點「特別」的法醫。   他協助檢方調查各類有爭議的刑事案件,甚至幫面目全非的遺體進行修復。   很多人說他是佛心來著,但他認為自己就是個平凡的大叔。   他既不會通靈、也沒被託過夢,只是比普通人更直接地面對最真實的社會現場。   對一般人而言,或許只是晃眼而過的社會新聞,   但對家屬來說,卻是他們一輩子難以抹滅的傷痛。   楊法醫用一篇篇真實的案例故事,道出社會中的各種生離死別、悲歡離合……   渴望有個家的

青年,跑到戶政事務所上吊;愛女心切的父親卻親手悶死了自己的女兒;   失蹤14年的妹妹,再相見時已是白骨;年幼的女孩眼睜睜看著爸爸與哥哥被土石流淹沒;   移工來台賺錢意外身亡,家人只能隔著6吋的手機螢幕瞻仰遺容……   那些曾經轟動一時的命案,在鎂光燈熄滅之後究竟發生什麼事?   那些被大眾所忽略的事件,是不是真的一點也不需要我們關心?   他以第一線專業人員的眼光,寫出日復一日的意外亡故,   用科學的態度、人文的思考來解釋何謂生命、何謂死亡,   期盼在新聞跑馬燈閃爍而過的每一天,提醒你我用不同角度體悟人生,珍惜所有。 名人推薦   裴起林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國防部法醫中心顧問

  ──特別推薦   陳雲南 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釋昭慧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專文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作者簡介 楊敏昇   新竹地檢署法醫   CRT遺體修復團隊顧問   玄奘大學/元培醫大兼任助理教授   出身自司法人員家庭,原本攻讀放射、醫檢領域,最後卻「不務正業」改拿解剖刀,協助法醫研究所和檢察署調查各類爭議案件死者的死因,甚至成立遺體修復團隊,替死者維持生前的美好面容;也因此,旁人總說他很「特別」,但他卻說自己只是個站在不同角度看生死的平凡大叔,但這一看,就看了20年。曾協助處理921大地震、國華航空空難、陸軍空騎旅空難等大事

件,也是台灣殯葬改革推手之一。著有《遺體處理學》等書。   推薦序 自序   壹踏上理解生命之路 01 在人生的道路管了一個大彎 02 法醫「先修班」 03 必經的震撼教育 04 踏上理解生命之路 05 從生死學到遺體修復 06 只信緣分,不信鬼神   貳生命所不能承受之重 01 天秤的兩端 02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03女兒,我不想忘記妳 04 人倫悲劇 05 是誰害的 06 阿良 07 像我這樣的人 08 妳的樣子 09 高材生的命案   叁生命所不能承受之輕 01 歐吉桑教會我的事 02  6吋悲傷 03 我想有個家 04 變成兇宅 05  921大地震 06  6

01旅空難事件 07 走了14年,回家的路 08 養在籠子裡的貓 09 沒說再見的離別 10 活著 11 家的樣子   自序 正因為平凡,才能看見不平凡   長庚醫學院(現在的長庚大學)畢業後,我並沒有因為所學專業留在醫院,反而選擇兒時的夢想「當教師」,27歲站在大學講堂意氣風發,深信努力絕對可以讓我從助教、講師一路順暢到教授,甚至想像這輩子也將終老校園。但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當時正逢全國老法醫大退潮,喚醒內心深處的柯南與福爾摩斯之夢,基於對科學辦案的憧憬,引領我走入法醫世界中。   回顧法醫之路,說實話的有點像是從「夢幻」到「誤上賊船」。第一次拜訪石台平法醫時,被他領到台中殯儀館觀

摩解剖,首次與屍體近距離接觸,死者是被丈夫謀殺分屍的婦人及黑道仇殺的大哥,死狀淒慘、令人當場腿軟的屍首,當時解剖完後,就對著垃圾桶裡面狂吐!沒想到石老師非但未取笑我,反而讚我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聽到老師這麼說,心中還暗讚自己的「資質」,但考上後才從學長們口中得知,原來為彌補法醫人才荒,他都是如此鼓勵報考者。   法醫工作對我及家人都是一種挑戰,畢竟面對活人及死人的感受不同,猶記初期家母甚至要我別在親友喜宴上暢談自己的職業,避免觸人霉頭。雖然說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過程,但以國人的感受,體驗「生」要比面對「死」來得自然與樂意,尤其處理遺體的過程中,還需面對家屬的悲慟與無助,即使已有20年工作經

驗,還是會常常久久難以釋懷。   讀長庚醫學院時,本想留校念研究所,有位老師對我說:「敏昇,長庚雖然是個不錯的學校,可是系上的老師早已熟悉,想在這畢業絕非難事,但何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呢?相信會是另一種成長與學習!」謝謝當年老師的提醒,讓我放棄「醫學」改切入「人文」,促成現在不一樣的人生。   醫學跟科技一樣,是1(生)與0(死)的概念,想法較去繁就簡;而人文卻不同,往往沒有對與錯,與其說是「無中生有」,還不如說是「上下無限延伸,左右無限寬廣。」正因為接觸了人文,讓我在無限寬廣的領域中體驗更加深遠,對未來充滿著無限可能的夢想。   我是法醫,很多人納悶我何以從事遺體修復工作,在一般人認為

,不管是法醫或殯葬,多少是種神秘、甚至帶有隱晦性質的行業,有人說:「如果有一種工作是別人不願意做,而你卻樂在其中,那你一定是佛祖派來的,派來為眾生服務的。」我們雖沒有這麼偉大,甚至跟上班族與服務生一樣,都僅是一種正當職業,只是,遺體處理的專業人員,須有過人的膽識與理性,及善體人意的耐心而已。   很幸運正當國內殯葬風起雲湧的年代,我正念研究所,得到許多教授教誨指導。或許是身為法醫,對遺體有一定的熟悉與專業,進而受邀進入殯葬改革的行列,當年四處演講,台下坐了別於以往的聽眾群,除身穿黑衣服、腳踩藍白拖、大口嚼檳榔外,更會不時提出種種無厘頭的問題,對他們的印象只能用「好特別」來形容。隨著時間相處,

越能體會其辛勞與純真,雖然是一群跑江湖顧溫飽的殯葬人,眼中卻仍充滿著對知識、教育的熱忱與渴望,所以我也意外得到一群另類求知若渴的好學生。   處理的是死人,面對的卻是極度哀傷的活人,能讓家屬在淒苦中重獲「笑顏」,就是我工作的動力。幾年前,組織幾位志同道合的夥伴,希望本著「仁義」為出發點,而以「非盈利」為目的,無論是傳統殯葬業、大集團或海外團體,只要符合公平正義的需要者,我都樂意前往交流與分享,因為「遺體修復」對我而言不僅是種挑戰,更是一份對生命的使命與對社會的回饋。   感謝三位老長官的推薦序,因為有您們,才讓我的拙作予以完整:   裴起林法醫是我的啟蒙老師之一,嚴格算是「師公」了,「北

楊(日松)南裴(起林)」可見國人對他的敬重,法醫生涯常受他教誨與鼓勵,二十多年來一直擔任我的心靈導師;陳雲南檢察長被稱為「最牛發言人」,更是公職中最敬佩的長官,做事一板一眼,操守好,又廉潔自愛,深受同仁的敬愛,雖已退休卻很懷念他的精神;釋昭慧院長在學術界有崇高的地位,跟大師的緣分很特別,除了是長期大學兼課的主管,也是升等助理教授時的裁判長,最特別的是從學生時代就是她的小粉絲。   漫長二十年法醫生涯,驚覺自己其實是如此平凡;但也因為平凡才有機會,有了機會才有再進步的空間,繼而從中看到更多的不平凡!   願將此書獻給所有關心與愛護本人的親友們,各位的愛相隨才是提筆本書的動力與勇氣! 楊敏昇

2019/03/31午夜 ◎歐吉桑教會我的事那個身影,有些駝背的靠坐在法醫室門口的椅子,層層疊疊的資料就擱在手邊,遠看像是做足準備的律師,氣勢如虹的要和你來場生死辯。已經過一個多月了吧?確切的日期早已被厚厚的公事覆蓋,但被歐吉桑緊抓,激動盤問的畫面揮之不去。歐吉桑的兒子陳同學是個聽話的乖孩子,品學兼優,退伍前就應徵上著名科技公司的工程師,待遇優渥,前途一片看好,大學老師驕傲地為他在台北舉辦一場慶祝會,慶祝退伍也慶祝似錦前程。聚餐結束時夜已深,陳同學開心的與大夥告別後驅車回新竹;凌晨三點鐘,擔心夜歸會吵醒酣睡中的父母,因此轉了個大彎,準備繞去南寮海邊待著,計畫天亮後回家,再與剛起床的父母道早

安。然而,一個轉彎,意外緊接發生,陳同學在產業道路上與對向來車對撞,對方是為了生活必須趕早市的菜販,兩個鄰居同車,行駛在如常的生活作息上。這場車禍,為三個平凡家庭迎來悲痛的無常。趕到地檢署時,三方家屬哭喊,指責對方不是,愁雲慘霧罩頂。在還沒有酒駕罰則的年代,車禍對錯的衡量較為相對,在車流量大的產業道路,酒駕那方刑責就會重一點。為了公平起見,我要求三方都抽血檢驗,明顯的,陳同學酒駕,兩位菜販沒有酒精反應,且幸運的,一位菜販存活下來。正當我因為其中一位菜販的消息稍微鬆一口氣時,突然,有人使勁地抓住我―是陳同學的父親。歐吉桑力道大得像要把我靈魂搖晃出來,嚴刑拷打的審問。「打死我都不信,我兒子這麼優秀

怎麼可能喝酒開車?他從來不喝酒啊!」歐吉桑歇斯底里喊著。但科學證據是一記熱辣的耳光,陳同學身上就是驗出一點酒精反應,檢察官詢問過昨晚聚餐的同學老師們,他們止不住眼淚,自責地承認,確實因為氣氛熱烈而勸了幾杯酒。「楊法醫,一定搞錯了吧?我兒子很乖的,怎麼可能酒駕?」歐吉桑的情緒由激動轉為疲軟。我明白那不是問句,而是化為文字的哭嚎。我只能沉默地站在一旁,讓歐吉桑的第二次審問慢慢消失在空氣中。處理完陳同學後事後,歐吉桑開始每天到地檢署報到,風雨無阻地坐在法醫室外的椅子上,顯然是針對我而來。

檢警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之研究─偵查秘密與新聞自由之衡平

為了解決發言人酒駕的問題,作者趙國涵 這樣論述:

  偵查不公開原則與新聞自由,實務上經常產生衝突,偵查機關以偵查手段取得案件資訊及當事人個資、隱私,倘若偵查秘密提前公開,恐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破壞審判之公平性及傷害犯罪嫌疑人的名譽及隱私;倘若嚴格遵守偵查秘密,則可能限縮新聞採訪自由,影響民眾知的權利,第四權亦喪失監督施政的功能。如何在涉及不同保障目的的基本權間取得平衡,以維護公共利益及保護合法權益為標準,審酌偵查秘密公開及不公開之界線,是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重要課題。  本文從回顧國內外現行規範開始,逐步釐清偵查不公開原則之意涵、目的、適用對象及違反的法律效果,同時也剖析新聞自由之歷史脈絡、相關法律規範、功能及限制。在

了解兩者的目的及功能後,針對產生衝突的情況及實際案例加以分析,並訪談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實務人員、機關發言人、律師及新聞記者,透過訪談實證研究,從司法衝突面、新聞發布面及社會影響面等三大層面,觀察並分析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於實務工作上的落實情況,透過此研究將重新檢視現行偵查秘密公開與不公開之界線是否適當且必要,並嘗試發現問題,提供解決方式及實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