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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網站超解氣!200萬私人車位被占,打30個電話只接兩次其餘全掛斷 ...則補充:如果是機動車私自霸佔車位,例如摩托車霸佔小車車位,民警將會對摩托車作出違停的處罰。 如果司機發現當車輛正常停放在車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私人車位被停報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單行向北:336公里的單程票(全)

為了解決私人車位被停報警的問題,作者蔡大 這樣論述:

  ★《奉神》好評不斷,熱銷加印!蔡大2020年真人實事創作,北漂青年的野望與哀愁。   ★從高雄到桃園,從造船到造車,336公里的差距換來了什麼?   ★隨書贈:「單行向北」單面彩色全幅拉頁(272 mm×210mm)   夢想繽紛多彩,搭上童年列車往哪都能到達。   但長大後的人生往往卻是「要哮無目屎,要哭無路來」。   阿基米德曾說:「給我一個支點,我就可以舉起地球。」   不過即使給我數座千斤頂,我再也撐不起小時候那一個個美好又純真的夢想了。   [故事簡介]   直到許多年後我才明白,所謂的出社會,其實只是代表兩件事。   賺錢、人生。   賺錢難,人生更他媽難。   他

們是國內首屈一指造車廠的基層作業員,   濕熱的工作環境、火花粉塵滿天飛、輪夜班、週末加班,全是常態。   體力活當然苦,一名認分工作的北漂青年阿玉卻不嫌棄,   只為有朝一日轉正職,獲得更多的薪水、更好的福利,   然而,他們這群簽約的期間工卻陷入主管們的派系鬥爭裡……   站錯邊、被冷嘲熱諷、遭受誣陷,阿玉一點也不快樂,   可他不能辭職,因為除了焊接,他什麼都不會;   他也不敢回老家,白色謊言一再堆砌在母親面前,   小時候想當頭家的雄心壯志全被殘酷的現實磨成了笑話。   為求有更多的收入,阿玉開始週末到禮儀社打工,   老闆是昔日的黑道老大,辦法事竟也兼喬事,讓他剉到想逃,   而老

闆女兒曾子蕎的酸言損語,使他更加自卑怨天。   直到遠在高雄旗津的母親倒下,阿玉再度繞回那個艱難的抉擇──   他,該回家嗎?   三十而立的年紀,我的生活裡只有埋頭工作。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還能衝啥,厝買不起、好車也買不起……」   「啊是一定要有厝有車才可以過生活膩?你講這是你的目標?幹!三小目標!你這叫做執念啦!」   ──所謂的人生,是為了夢想前進,還是在不知不覺間被執念綁住?

私人車位被停報警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