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信章寫的 勞動法隨觀 和高智晟的 2017年,起來中國:酷刑下的維權律師高智晟自述(平裝)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易科罰金之刑是否會有前科?良民證上之記載有何不同?緩刑與 ...也說明:4、 由上開實務見解可知,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並非刑之執行,故不符合刑法第47條『受徒刑之執行完畢』要件,但易科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所出版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丁嘉玉的 我國青少年犯罪防治之法制與實踐 (2018),提出緩刑期滿良民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律、人權、自由、犯罪。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鄧煌發、許福生所指導 林順昌的 假釋期間再犯因子之研究 (2016),提出因為有 假釋、再犯、社區矯正、觀護、危險評估量表的重點而找出了 緩刑期滿良民證的解答。

最後網站緩起訴與緩刑則補充:義務,同時也沒有其他犯罪紀錄,則緩起訴期滿 ... 緩刑. 案件進入法院後,經由法官審理作出判決。 ... 一般人所稱之「前科紀錄」或「良民證」,.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緩刑期滿良民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法隨觀

為了解決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針對2018年1月31日公布施行的勞動基準法修法所寫的「勞動法實用專書」!   1.翰蘆圖書搶先出版的「勞動法隨觀」,應該是國內針對2018年1月31日總統所公佈的勞動基準法最新修法而特別寫成的「第一本、最齊全」的「勞動法實用工具書」。作者蔡信章是知名律師,勞工所碩士,擔任多家上市公司和產業工會的法律顧問,對於勞資問題有最深入的研究與處理,因此本書能從各種角度切入勞動實務的核心,所以特別定位──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勞資爭議參考與國考研修使用。   2.翰蘆圖書搶先出版的「勞動法隨觀」,蔡信章律師以2018年頒布施行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並以法

律條文的立法理由、勞動部的函示,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做為本書論述的依據。   3.本書特別針對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YR)和一般大眾的需求,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法(原名: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加以解說,同時方便非法律背景的讀者也能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的相關重點,因為內容齊全,實為國內最充實的「勞動法大全」,可做為實務運用與個人參考,尤其適用於工會組織的使用。   4.蔡信章律師所寫的這本

「勞動法隨觀」,以具體的案例,簡潔、扼要地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很適合多面向讀者的閱讀與深入研修。  

我國青少年犯罪防治之法制與實踐

為了解決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作者丁嘉玉 這樣論述:

少年為國家未來棟樑,若誤入歧途,涉入犯罪行為,除危害社會治安,更將減損國家未來發展競爭力。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世界性的突出問題,世界各國政府和全社會都極為關注。1991年12月聯合國大會專門通過了《聯合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準則》(即利雅德準則),號召各國採取有力措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不斷蔓延的趨勢。首先從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對未成年人犯罪進行概述,並說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由於社會家庭的變異因素,人權、自由, 都受某條件法制的限制, 構成了論述此篇的研究基礎。運用其法律與防範犯罪的學理政策及觀點、參考犯罪學理與行為研究,提出適用於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問題及研究基礎的實踐。我國各單位全面致力防止少年犯罪

;加強犯罪活動宣導,強化青少年法律意識,並持續加強少年偏差的行為和防制工作,以遏止微罪之犯罪年齡層下降及減少少年偏差行為,使少年有健康、良善之成長環境。懲罰並不意味著解決了問題,教育和挽救才善莫大焉。 

2017年,起來中國:酷刑下的維權律師高智晟自述(平裝)

為了解決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作者高智晟 這樣論述:

  中共來去匆匆,而中國人民將永存!   沒有了共產黨的新中國,將成為人類文明的和諧力量!        中共酷刑下,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如何堅守做為人的原則?這是什麼樣的囚禁?行刑者卻覺悟,作為絕對弱小的一方卻反而掌握著主動權,是完全主動權;合不合作,什麼時候開始合作,以什麼形式合作?這主動權都完全在弱者一方的手上,沒有一樣在強方手上。      聯手誠意推薦      楊憲宏 中央電臺節目主持人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創會理事長   傅希秋 牧師美國對華援助協會主席   何俊仁 律師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        何俊仁律師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   高智晟在2001年被司法部評為十大律

師之一,他本可以名成利就,過著安逸的生活。受刑期間他承受身心痛楚,冷對施虐者,頑強地拒絕屈服。這是認識現今中國的一本重要的書,當中有大量可信的第一手資料,我全意推薦這本書。        楊憲宏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創會理事長   從2005年起,在臺灣中央廣播電臺,應當時的總統陳水扁的邀請,開了一個對中國廣播的短波中波共構節目,「為人民服務:楊憲宏時間」。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被抓捕之前,這個節目訪問過他35次;另一位更常接受訪問,批評中共最烈的是維權律師高智晟,他在被捕之前,接受臺灣央廣的訪問55次。   高智晟現年52歲,曾被中國司法部評為「中國十佳律師」之一,被譽為「中國良心」。法學

學者滕彪稱他為「中國維權律師的領軍人物和先行者」。借著他的書在臺灣出版,寫下序言祝福,這本書的出版,算是他心中的「新中國」走向實現的第一步。       傅希秋牧師美國對華援助協會主席   高智晟是當代中國最為傑出的人權律師。毫無疑問,他也是數十年來中國大陸維權運動的先行者。高智晟律師無畏地以一己之力挑戰極權,像二戰末期挑戰希特勒的德國認信教會朋霍菲爾牧師(潘霍華)一樣,戰勝了那些難以置信的對他的酷刑和折磨,他對未來抱有無比堅定的信心。    作者簡介 高智晟   1964年生於陝西。家貧失學。通過自學,30歲成為律師。2000年,到北京成立事務所。他經常為窮人弱勢免費打官司,成為著

名的人權律師,也因此觸犯中共當局的禁忌,而開始遭到打壓。在2006年8月遭綁架,從此失去自由。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緩刑期間屢遭綁架失蹤酷刑,緩刑期滿前,又被撤銷緩刑入獄,三年屆滿,仍被監控在榆林老家。他的妻子與兩個兒女都在友人的協助下逃離中國,高律師則在困厄中繼續堅持正道。    出版企畫團體   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Taiwan Association for China Human Rights   今天關懷別人,就是保衛明天的自己。這是人權意識的基石。「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的初心就是從這樣的助人利己的思考萌芽壯大。    美國對華援助協會 CHINA aid   針對中國人權議

題,美國基督教團體「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認為,中國大陸境內針對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迫害,是文化大革命以後最嚴重的,這些真相需要被曝光,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推薦序 何俊仁律師序 推薦序 楊憲宏序:他心中所存藏的山河與日月 推薦序 傅希秋牧師序:出版者的話 緒言 自 序 中國共產黨將在2017年敗亡! 第壹部  真相:綁架、囚禁、酷刑 第一章 2004年11月份左右的首次暴力綁架 第二章 2006年8月15日後的幾次綁架 第三章 2009年2月3日的綁架 第四章 2009年9月25日的綁架 第五章 2010年4月8日的綁架及其後的酷刑和囚禁 第六章 走向掛牌地獄 第貳

部  神的普遍啟示和特別見證 第一章 神對共產主義政權,在中國壽命的啟示見證 第二章 神賜予我及我家庭的特別引導和看見 第三章 我領受的其他部分美好見證 第參部  2017年後對中國的展望 第一章 在當破當立中蹣跚起步 後記:罷筆後意猶未盡的漫談 致謝 寫書中和寫書後的漫談   節錄自〈自序〉   我有近十年的非人間經歷,身受了許多傳說中是冥界地獄裡才能有的苦楚。我在短暫的律師執業中見證了這個體制製造的太多血腥與苦難:國企下崗職工的無助與絕望,以及他們中間和平抗爭者遭致中國黑惡勢力冷酷打壓的悲慘命運;野蠻強拆造成的大批大批的失居居民及失地農民的悲苦與絕望;上訪人員無助的眼神;「法輪

功」修學者遭受的血腥壓迫情形;反動司法體制下呼天喚地怨民的哭訴……。我從未獲得忘卻了他們的能力,這大致上可以算得上是我感情世界裡的不幸,但這究竟還是一個旁觀者感情。由於無力放棄對上述苦難群體的關注,也終於成了他們之中的一個具體被打壓者。      在這個特殊角色過程中,我認識了神,成了基督徒,感恩神的特別恩予,得以使我成為2017年中國命運改變奇妙啟示的見證人。僅此,無論如何評估我的幸運亦不為過。記述神的奇妙啟示引導和領受是本書的第一價值,更是本書無與倫比的光榮。      這十年的特殊經歷,我親眼目睹、親身經歷了數述不盡的公權力的兇悍及冷酷,中共祕密警察世界無法無天的恐怖與血腥;中共軍隊裡令

人目瞪口呆的頹敗現狀;中共監獄系統對人道、人權的冷血踐踏……。記述這些目睹、這些經歷的文字,是病態中國社會的一個病理截面,將之赫然展現在國人眼前,實在不是為了訴述所受到的苦難。一個沒有憲政政治的社會,無法無天的權力究竟會對人權、人道及人類文明造成怎樣慘烈的禍害!他究竟有多麼兇殘、多麼恐怖,非是親身經歷,很難使人信以為真。在記述這些文字時,我痛感文字功能本身的限度──相較權力真實的猙獰面目。這樣局面的繼續維持,是繼續著一個民族不名譽的歷史;繼續著我們每個正常人屈辱的紀錄;同時,他無疑將繼續著我們每個個體的苦難和現實的危險。而必須遠離這黑暗政治,是我們徹底根絕這些苦難和危險的唯一出路;不再相信謊言

,堅決捍衛個體的人格尊嚴及人身權利,不再主動做惡勢力的幫兇,理解他人的痛苦、予受迫害者以能給的幫助,是我這本書的一點願望。   節錄自〈2009年2月3日的綁架〉 你給我們製造了一步死棋 天不亮,我被人推醒,孫荻、張雪等五名祕密警察趕到。 究竟是來自首善之區北京的黑幫悍將,一來就表現出不一樣的素質:進來就將我壓倒在床上,兩個人從頭到腳捏拍了一遍,然後把我給架起站著,強制脫了我的鞋和襪子讓我站在冰涼的地上,煞有介事地與那一目了然的鞋、襪子辦理起了交涉,反覆地勘驗、檢查,然後壓我坐下,將一件足夠厚的保暖內衣當頭套套到了我的頭上。 孫荻開始跟我談話:「老高,你把耿和她們娘仨送出國,政府的棋局完全

成了一目了然的死棋了。你給我們製造了一步死棋,你逼我們再次出手,咱回北京再慢慢解決問題。」 「置死地而後生,在孩子上學的問題上,我此前五個月裡不也身置死局嗎?」我回答他。 後來我才得知,就是與孫談話時,另一幫人趕到大哥家進行了地毯式的搜查,大哥家被翻得雞飛蛋打。而大哥和四弟則在天不亮時即趕到縣城到處找我,終於勞而無得。至天亮,兩人找到了公安部門。佳縣乃蕞爾小城,是個熟人的社會,兄弟倆找到了公安部門的熟人,祈願能見上我一面。雖終於為孫荻拒絕,究竟還是知道了我被關押的處所。大門裡不讓進,兄弟倆就一直守在大門外,巴望著能在押離時透過車窗再看上我一眼。但他們不能知道的是,押運我的車從來都是用的深墨色玻

璃窗,且在車裡掛覆著黑簾,而我會被套上黑頭套。後來,聽佳縣公安上的人講,當押運我的車離開時,大哥、四弟各守在大門的一面,終於絕望得像孩子一樣大哭。 汽車不知開了多長時間,到了一處高速路服務點,我的頭套被取掉,歇在那裡,他們開始吃東西,一吃完又上了路。車至河北界,孫荻又將保暖內衣給我套在頭上,而我在北京的祕密關押地從來都是在北京山區,穿越北京城後仍需兩到三小時,由於保暖內衣太厚致嚴重缺氧,五、六個小時裡,我的頭痛難耐。由於我的頭夾在兩膝之間,感到雙眼向外暴脹迸擠,我規律性地遮罩了思維,但那生理痛苦也實在難熬得可以。每次遭遇綁架,在運往囚禁地過程的煎熬,足算得上是一場不小的災難。我必告誡自己:老兔

子(我屬兔子,孩子們給我起的綽號「高智兔」。大部分情形下,姐弟倆就叫我「高老兔」),又一個困難的過程實在已開始,既是個過程,就會有結束的時候,你當感謝神,感恩他給你的是個困難過程而不是災難結果。  

假釋期間再犯因子之研究

為了解決緩刑期滿良民證的問題,作者林順昌 這樣論述:

本研究秉於探索假釋再犯真實面貌之精神,試圖確認假釋人過去某些經驗及其假釋期間之各種生活狀況是否與再犯存有顯著之關聯。研究者針對2009年至2011年間假釋出獄,殘刑7至36個月且在桃園地檢署執行保護管束,並於2014年12月31日前終結案件(期滿或撤銷)之假釋人取樣1,181名。經蒐集其刑案記錄、人口特性、犯罪特性及觀護資料,嗣後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間,運用「刑案資訊整合系統」進行最新刑事犯罪記錄的查詢,製成完整之刑事處遇記錄,再以SPSS程式進行變項檢定及統計分析。本研究發現,多數樣本並無身心障礙或痼疾,智識狀態與一般人無明顯差異。全般樣本中,有27.9%的人在假釋期間再犯

。從樣本的再犯時距觀察,最短期的再犯時距為1個月之內,最久為33個月(期滿後再犯不在此列)。樣本在假釋後半年內約有14.4%再犯者,1年內再犯者,約20.5%;1年半以內再犯者,約24.1%,2年內再犯者,達到25.8%。本研究蒐集122種可能與再犯有關的變項,經統計分析之結果,發現對於再犯具有顯著影響的因子有31個,其中貢獻程度較強的有13個,包括:性別、手足人數、嚴重家庭問題數量、本案刑度、前科次數、曾經觀護次數、曾經撤銷次數、在家影響力、家庭互動關係、親密關係穩定性、不良生活習慣級別、就業狀態、收入級別。其中,又以曾經撤銷次數的貢獻度最大,研究顯示曾經撤銷緩起訴處分、易服社會勞動處分、緩

刑、假釋或停止戒治付保護管束者,其再犯率明顯高於未曾受撤銷者,曾被撤銷上開觀護處分達3次以上者,其再犯率高達100%。多數再犯者係成長於犯罪家庭的環境,故即便彼等自監獄回歸社會,其家庭仍舊處於缺乏正向功能的環境,故其家庭依附關係必須留意個體的觀感是明確或是模糊。對於家庭依附關係明確感受者,家庭依附程度較強,較不易趨於再犯,感受模糊者,家庭依附程度較弱,較易再犯。女性再犯者多數婚姻破裂或未婚。嚴重家庭問題達3種以上者,明顯較為容易再犯。親密關係不穩定者,較容易再犯。持續犯罪者的不良習慣,以吸食違禁藥品者的比例最高。越早有犯罪經驗者,前科次數越多,越容易再犯。就業狀態不穩定、收入偏低且入不敷出者,

較易再犯。本文針對上開發現,提出多項社區矯正機制以為對策,建議從人口特性、犯罪特性、生活型態評估假釋再犯的情形。另就政策面向,建議當局審慎考核毒癮犯、與藥物濫用相關之暴力犯及暴力財產犯的假釋申請案件,強化傳統的家庭觀念與家庭功能,深化觀護專業職能以提升再犯預防的效益。在法制面向,呼籲調整高度再犯危險者之假釋,以呼應三振法案;相對降低再犯率顯著較低者的假釋門檻,以擴大假釋適用範圍及效益。在操作面向,提醒觀護體系應將有限的人力資源限聚焦在再犯預防上面,針對家庭互動關係、親密關係穩定性、在家影響力、就業狀態、月均收入級別、收支平衡狀況、不良生活習慣級別、與損友來往程度、社會互動關係等9項動態因子善用

輔導與監督機制,尤其在假釋人出獄的前6個月期間,特別強調這些因子的資訊,將可期有效促進假釋人與他人和諧共處,適應社會生活及人際互動壓力,進而安然期滿。末後,研究者以具備顯著性之變項為基礎,參酌邏輯斯迴歸分析中之B值,編製一個適於本土運用之成年假釋人再犯風險評估量表(Risk Assessment Scale for Adult Parolee's Recidivism: RASAPR),冀以實務善加運用。此外,建議觀護系統對於個案的表單填載方式改採欄位式的資料輸入方法,始能裨益於社區處遇資料庫之完善,進而構築科學化並能統計分析的觀護資訊系統。本文亦建議當局應加強媒合假釋人之就業,以促穩定安居;

適時糾正其交往對象及擇友方式,俾以協助社區矯正工作之遂行。期許假釋制度愈益臻善,促進司法系統、廣眾社會及犯罪者個人趨近三贏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