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勇訓寫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和盧守謙,陳承聖的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五南所出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企業管理系(所) 王亦凡所指導 王千豪的 美髮業員工對組織制服認知及提昇工作效能與企業形象之探討 (2021),提出行政助理證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制服、認知態度、企業形象、工作效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體育與運動科學系 陳美燕所指導 黃子舜的 臺灣運動保健業從業人員職能基準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運動產業、冰山理論、服務品質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助理證照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助理證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為了解決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作者游勇訓 這樣論述:

  ★由曾任旅行社領隊、經理、總經理,現任聖約翰科技大學休閒運動與觀光管理系的[游勇訓]教授所著。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最新觀光政策及相關資訊補充!   ★收錄109~111年導遊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本書適用】   這本《導遊領隊實務(二)》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這是份適合喜愛接觸人群、熱愛可以到處行走的工作,不管是新鮮人、中年轉業,或是新住民靠語言優勢在台帶團,都是值得先入手的一張證照。領隊導遊可加入旅行社或私人帶團、

兼差或專職,讓遊客在旅行中展現開心滿足的笑顏,除了獲得收入也能感受帶團的成就感。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考試只考三科,且全為50題選擇題型,考試採及格制,三科平均達60分即可考取。已領有外語或華語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者,若想再報考其他語系的導遊、領隊考試,筆試科目只需考「外國語」一科,提供民眾更多彈性和執業機會,特別是「新住民」在外語導遊證照之取得上擁有先天的語言優勢,更適合報考有提供14國外國語(英、日、法、德、西班牙、韓、泰、阿拉伯、俄、義大利、越南、印尼、馬來、土耳其)選擇的外語導遊!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工作內容】   (一)導遊   接送團員出入境作業

、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團員各式服務(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   (二)領隊   出發前簡報作業、團員出入境動線領導、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及團員各式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旅行中之相關服務作業(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體結束後相關作業及製作(預支報告表、團體報告表、旅客調查表)。   【準備要領】   相較於其他專技或公職考試,導遊領隊的考科並不算多,且內容多為記憶性考題,考生只要願意花時間念,一定念得完,

因為全考選擇題,只要有背過的印象,多半都能做出正確判斷。不論是自修還是補習,建議考生在準備期,一定至少要完整掃過一遍書籍內容。   領隊導遊考古題重覆出現的機率相當高,考前需預留一定比例的時間,反覆演練考古題,若時間足夠,建議分三輪演練,第一、二輪每題都做,第三輪則針對前兩輪發現的弱處補強。並且所有科目書籍都需完整讀過,否則將失去勤作考古題的意義。   導遊領隊考題內容相當廣泛而靈活,時事內容經常出現在考科中,近年國際的時事與熱門的活動皆要特別留意關心!此外近期公告事項或重大變革也都可能入題,多瀏覽相關網站如:衛福部、觀光局、移民署等,皆對答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帶團趴趴走,團員突發事

件層出不窮,隨機應變的能力絕對是導遊領隊人員必備的專業素養。考試中常會出現狀況題,考前多模擬練習,培養自己隨機應變的能力,不論對考試或將來職場上的危機處理,皆有所幫助。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等法條嗎?   .每年法規都有最新修法,哪些條文最重要?   .導遊領隊實務(二)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以上關於考生對《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統整常考法條規定   本書第一部分統整「觀光行政與法規、出入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與國外

旅遊定型化契約、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兩岸現況」常考重點,重要觀念使用表格整理,最新修法內容採用特殊元件標示,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建構完整的觀念。   二、使用圖表增加易讀性   單從法條文字逐字記憶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條文為體系表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每讀完一段落就進行一次圖像式整理,就能記憶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深刻。並收錄相關試題於各章重點整理後,研讀完即可驗收學習成果,有效提升考試實力。   三、口訣、雙色加強記憶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條款使用「口訣」加以記憶,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用更貼近生活口語的方式記憶內容,縱使非

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讀懂。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瑣碎的法規條文,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詳解考古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9~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共6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發展觀光條

例(111.05.18修正公布)   (1)基於實務上長期存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後續事故責任釐清爭議及理賠曠日費時等問題,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責任保險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以及保險給付請求權順位。   (2)至於第53條關於玷辱國家榮譽、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之處罰要件,於發展觀光條例58年訂定時已規範,一體適用對象於所有觀光產業(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本次修正主要係該條罰鍰額度規定自90年修正以來迄未調整,而提案修正提高罰則。   2.旅館業管理規則(110.09.06修正公布)   (1)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旅館業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簡化申請旅館業登記應檢附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3)修正旅館營業場所應有空間之設置,依其建築物安全性及整體空間考量,配置旅館事業體所須之設置。(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現行條文第七條)   (4)增訂各縣市政府撤銷及廢止旅館業登記證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之一)   (5)修正旅館業應投保最低保險金額。(修正條文第九條)   (6)增訂旅館業登記證登載營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7)增訂旅館業刊登營業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   (8)修正旅館業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義務,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   (9)規定旅館業營

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10)增訂旅館業之營業支出、固定資產變動等相關統計資料,必須陳報地方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之一)   (11)刪除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   3.入出國及移民法(111.01.12修正公布)   (1)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刪除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刪除第7章章名、第40條至第46條)   (2)增訂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及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   (3)修正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入國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及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

定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4)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條文第22條)   (5)增訂外國人發生職業災害尚在治療中者,其居留原因雖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及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經撤銷、廢止時,外僑居留證併同失其效力。(修正條文第31條)   (6)修正運輸業者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符合臨時入國(境)許可或前經權責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47條及第48條)   (7)增訂未經依法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修正條文第56條)   (8)修正明定從事

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者,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者為限。(修正條文第58條)   (9)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查察外來人口之事由,非僅限於虛偽結婚或收養之親屬關係規定。(修正條文第70條)   (10)增訂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執行人口販運犯罪案件調查職務時,得視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修正條文第89條)   4.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01.26修正公布)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於五十八年一月一日訂定,嗣後歷經十三次修正。茲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建議,提升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並強化外幣收兌處之管理,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1)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一萬美元調降為等值三千美元。(修正條文第三條)   (2)增訂外幣收兌處應保存有關強化審查、可疑交易及指定制裁等文件,於接受查核時並應迅速提供本辦法規定保存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3)增訂具申辦資格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之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臺灣銀行申請變更。(修正條文第五條)   (4)修正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執照,以取代原識別標示。(修正條文第六條)

  (5)修正臺灣銀行得對外幣收兌處為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並增訂臺灣銀行得視外幣收兌處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通知其限期改善。(修正條文第九條)   (6)整併現行條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並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   A.增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修正條文第十條)   B.增訂應辦理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之情形,並修正應婉拒交易之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C.修正應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與通報制裁名單、禁止洩漏或交付有關通報或申報之資訊,以及免除業務保密義務。(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7)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修正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8)增訂外幣收兌處辦理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收兌業務,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考生上榜心得】:上榜生:張吉人   .導遊實務(一):84分   .導遊實務(二):72分   .導遊觀光資源概要:60分   .領隊實務(一):86分   .領隊實務(二):82分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46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導遊領隊實務(一)】這科因為是選擇題的關係,答案都在題目中,只要把講義重複讀熟,再進一步練習些考古題就可以了,只要看到題目心裡有過印象都不難寫。   【

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都是法規法條,比較生硬一點,屬於背多分型的。法條重點只要反覆背熟就可以拿到比較高的成績,這科我花了最多的時間,大約50%的讀書進度都在這裡。   【導遊領隊觀光資源概要】這科準備的範圍太廣,從各地原住民到地理環境都有考到,所以必須靠自己多讀多記,了解一些觀光資源跟習俗。

行政助理證照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質詢日記 #社政 #20190410

在社政委員會的質詢,我向社會局提出了社工遭強制回捐、社工訪視風險、單親補助門檻、托育日誌電子化、黑板樹斷頭修樹等議題,並向客委會提出客家文化觀光亮點營造的可能方向。

【重新檢視 #單親補助門檻 適宜性】

據統計,本市共有 45,843 戶單親家庭,但只有 19,045 個孩童(局長答覆約 6,000 戶)符合單親生活補助,補助要點除了家庭收入天花板之外,還要求全家(含父母、子女)土地公告現值未超過 650 萬才可申請。試問若今天申請人與父母分別住高雄、台北,為何無法申請?還是說政府希望單親家庭投靠老父老母依親嗎?若申請人已與原生家庭疏離、甚至關係不佳,又該怎麼辦呢?因此我要求社會局長好好重新檢視補助標準的適宜性。局長回覆表示,同意補助標準有不近人情之處,會再研擬是否能透過面訪等方式確認申請人之需求,讓補助都能落實在有需求的民眾身上。

【#托育日誌電子化 雙軌制先行】

托育人員每天都要填寫的托育日誌是與家長間重要溝通媒介,若能節省行政時間,托育人員就能把更多時間花在照顧孩子上,因此請社會局研擬推動電子聯絡簿的可行性,讓家長在工作忙碌之時,也可以直接透過網路與手機 APP 即時掌握狀況。我建議局長可先實行雙軌制,讓托育人員可以選擇紙本或電子化,作為轉換期間的緩衝配套作法。局長回覆肯定此方向,會再與秘書處進一步討論,我也會持續追蹤。

【#社工強制回捐 須有預防機制】

今年 2 月高雄爆出一件強制回捐的個案,感謝社會局事後協助社工把回捐的款項給討回,但只要求補回,卻無其他懲處或預防,形同讓「暗砍」的行為穩賺不賠。我認為,應公告違法的機構,讓社工在求職時可以迴避。申請風險加給的機構也應公開,協助社工判斷加給是否被暗砍。此外,我以市議會跳過服務處、直接向公費助理撥款薪資的方式為例,請局長檢視補助案薪資撥款流程(現為補助案→機構→社工)是否有變革為直接撥款給社工的可能性,避免被機構從中操作。也許事前略增行政手續,但省去後續稽查、處理糾紛的成本,未必不划算。

【#社工訪視風險 明訂警察陪同 SOP】

經統計,過半的社工在進行個案訪視時曾遭遇口頭或肢體暴力,雖然社會局有訂出一套安全維護要點,但在人力不足的狀況下,實在很難實施,甚至在要求警察陪同時,也是由派出所自由心證,希望社會局能訂定出一套明確標準,在怎樣的評估之下需要兩人陪同甚至是警察陪同,以利降低訪視的風險,同時也讓警察局有一套標準可以遵循。

【#斷頭修樹 給兒童的不良示範?】

隸屬社會局的高雄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近來修剪了外面的黑板樹,卻是用危害樹木健康的斷頭修樹。據我們了解,廠商有證照、也是照 SOP 在修剪,問題恐怕是源頭的 SOP。我會再向養工處反應 SOP 的問題,也希望社會局長一同留意,否則傷害樹木健康的修樹方式恐怕是對兒童的不良示範。

【#客家文化觀光亮點】

高雄客家原鄉的觀光亮點究竟在哪?我建議以文化底蘊深厚的美濃作為出發點,結合黃蝶季,吸引青年返鄉、傳承在地文化。日本的越後妻有大地藝術祭,以生活化的展覽形式,成功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到農村,值得師法。我認為美濃的菸業、紙傘、八角亭、穿水橋成年禮等元素都相當有發展為觀光產值的潛力。此外,旗山、美濃、杉林、內門非常適合成為里山生態村,友善耕作不只可達成產業與環境的平衡,也能讓觀光客親身體驗客家的農業文化。

美髮業員工對組織制服認知及提昇工作效能與企業形象之探討

為了解決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作者王千豪 這樣論述:

本研究為了探討美髮產業「內部消費者」對於穿著公司制服在提升「組織制服的認知」、「企業形象」及「工作效益」等三個構面看法上的差異性,藉以了解企業制服對美髮業經營管理之影響;本研究對台灣地區的美髮公司員工進行問卷調查,共發放了3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為261份,再以SPSS來進行相關分析及性別、年齡及職級在三個構面的獨立性樣本 t 檢定、變異數分析及構面間的相關分析。研究結果發現:1. 從受訪的美髮業員工對於三個構面間的認同評價上皆呈現高度正相關。2. 性別對於穿著制服在提昇組織制服認知、企業形象及工作效能的看法上並沒有明顯的差異。3. 美髮工作者年齡在55歲以上及45至55歲的員工在”

員工穿著制服是可以提昇組織制服認知、企業形象及工作效能”的認同上都明顯高於25至35歲的員工。4. 經營管理者在”員工穿著制服是可以提昇組織制服認知、企業形象及工作效能”的認同上都是明顯高於設計師及助理。

圖解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5版)

為了解決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作者盧守謙,陳承聖 這樣論述:

  1. 分類引導 輕鬆入門   本書分6章,以條文序列編排,並依法規名稱分總則、消防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附則之條文作圖解,最後將上揭之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作解析。      2. 條文併解釋函 圖文解說   各章節內文與相關消防署解釋函予以整合,進行圖文解說,使讀者輕鬆上手,並於最後一章收錄消防設備師(士)國家考題;以供上課教材及考試用書,使準備應考讀者了解重點所在,於未來考場上能無往不利。     3. 納入日本 最新知識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法規源自日本,本書編輯上也將其原文資料大量納入,並詳細闡釋,使讀者併以得知國內與日本法規上之異

同所在。     4. 30年火場經驗 消防本職博士   累積30年火場經驗,以消防本職博士,來進行實務與法規理論之解析,消除學習盲點,並精心彙編相關圖表,以力求一本優質之消防書籍。

臺灣運動保健業從業人員職能基準之研究

為了解決行政助理證照的問題,作者黃子舜 這樣論述:

為培養增進國人工作技能促進產業發展,政府積極推廣職能基準相關政策,冀望透過相關職能基準建置,以作此產業未來選、訓、育、用、留參考標準。「職能」可說是知識、技術、技巧、態度的綜合能力,而這些能力有助於提升個人其工作效率。本研究目的是針對運動保健業從業人員建立其所屬類別(職類別、職業別、行業別)、工作描述與基準級別,以作為後續建構各項工作職責的基礎。透過半結構式深入訪談、照片輔助以及文本分析法來蒐集資料,本研究結果有一、因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無明確分類運動保健業,未來三到五年之職能基準名稱可繼續使用運動保健業;二、入行門檻:需考取相關證照,專業技術層面需要相關科系畢業,而一般行政面不限;三、最多

數工作職責對應的基準級別為五;四、運動保健業從業人員主要職能基準分為6個主要工作職責、13項工作任務、12個工作產出與36項行為指標;五、教育訓練課程建議方案為建立完整運動保健業課程系統與職前、在職中教育訓練;六、一位稱職的運動保健業從業人員應具備知識層面:運動防護專業科學、運動防護基礎科學與基本急救與基礎醫學相關知識;技能層面:溝通協調、問題分析、問題解決與合作協調能力;態度層面:謹慎細心、彈性與尊重同理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