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邱忠義寫的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和葉律齊的 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林燦都、鍾秉正所指導 蘇堃杰的 國軍懲罰制度之研究-以撤職為中心 (2021),提出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撤職、行政懲處、法律保留、比例原則、服公職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能君所指導 莊智翔的 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認定與處罰主義之關係 (2021),提出因為有 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行政罰、故意或過失、裁決決定、罰鍰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作者邱忠義 這樣論述:

  刑法可謂實質之憲法,本書乃注入正當法律程序、雙重危險、比例原則等概念,並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連結,使修習刑法者進一步了解刑法在實質及程序正義上之重要角色,俾助於「罪與罰」論證過程中之論證方向正確性。   又本書結合傳統教科書及坊間講義之優點,定位為實用的「工具書」,以圖文並茂方式提綱挈領地呈現關於罪與罰之各家學說、實務及立法之最新趨勢,同時亦針對新興議題加以介紹,去蕪存菁,並適時輔以表格、體系圖等以解析各項論點,且於各爭議問題後舉以實例,幫助讀者吸收且融會貫通,即使再複雜之爭議性問題,亦能一目瞭然,迎刃而解,並能有效節省讀者於時間、精力與勞費上不必要之虛耗。是一本極適

合入門導讀與進階深究之教科書,相當符合在學、準備國家考試或實際訴訟需求者所需。   研讀本書後,對於刑事實體法乃至於程序法的觀念,將有啟發性的全新思考。作者基於數十年擔任檢察官、法官及教學的經驗,也將實務操作的「know how」注入書中,提供了實際打官司時應如何主張及抗辯的關鍵性指引,即使讀者並非法律人,也能輕鬆瞭解並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耽誤。

國軍懲罰制度之研究-以撤職為中心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作者蘇堃杰 這樣論述:

本文從軍人懲罰制度之意義與功能為起點,以國軍懲罰制度為核心,並探討軍人撤職影響、現行法存在之問題,以及司法實務所見問題。全文除研究動機、目的、方法、範圍外。先自國軍懲罰之法理基礎,探討國軍懲罰制度之目的功能及應遵行之基本原則。接著探討國軍撤職懲罰對軍人基本權之影響及相關懲罰程序,並自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探討國軍撤職相關法規。司法實務方面,自酒駕肇事撤職、持毒撤職及行為不檢滿3大過撤職等3個國軍撤職處分實證加以探討,討論現行懲罰評議程序及裁量瑕疵。最後,提出本文研究結論與若干相關法律之修正建議。

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作者葉律齊 這樣論述:

  ☆重點太多怎麼讀?用考題歸納必懂爭點就對了!   ☆申論題字數到底要寫多少?高分模板直接寫給你!   ☆爭點、學說、實務,通通囊括,一本就完勝!   ☆埋頭苦讀很重要,以考點區分主題更是王道!     本書定位為考前總複習,為準備法研、律師司法官考試者所預備,運用本書從章節中先整理出的考試上「重要爭點」,清楚分析學說與實務之法律見解,藉此勾勒出法律問題之分歧所在。此外,也有些許篇幅會利用較淺白的方式敘述,讓讀者能抓到學說的精隨,才知道在考試中「該寫什麼」。最重要的是,本書利用國考試題立即印證爭點,引導讀者穿梭於抽象法理論述與實例題目間,且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擬答練習,讓您能真正把理論拿出來

用,在考場上能優雅地寫出考題。     (一)掌握考點:在每個章節中所選錄的「考點」,是從過去20年來的「法研所」、「司法官及律師」、「書記官」等國考題作為數據資料庫,蒐羅考題中高頻率出現的考點。目的是讓讀者們能從過去考試的數據中,先知道在各個章節中重要且必須要掌握的爭點有哪些,就像職棒打者在先知道眼前投手會投的球種有哪些後,才能縮小球種的範圍進行有效的攻擊。     (二)解題TIPS:搭配在每一題擬答之前都會有的「解題Tips」單元,主要是筆者在提供解題架構之外,先引導讀者看到出題者的「巧思」,並提供筆者個人的答題思維。     (三)考題直擊站:筆者認為在整個準備考試的環節中,「練習題目

」絕對是決勝的最重要一步,它能使你在過去唸書過程中片段、零散的記憶得以重組,你也有機會重新發現自己的弱點在哪,此時再回到「步驟1.」扎穩馬步都還來得及。考題直擊站中的題目選擇上,通常會在「同一爭點」以「兩題以上的題目」分別解題,也盡量在兩個題目中以不同學說或實務見解作結。讓讀者知道筆者如何依不同題意對學說、實務見解進行取捨與評論,對解題技巧的增進相當有助益。     (四)「民訴急診室」與「筆者悄悄話」:在部分題目與爭點中,尚有「民訴急診室」與「筆者悄悄話」單元,前者是筆者想要盡量把一些與考點相關的制度進行更完整的補充介紹,就當成是一併學習~~而「筆者悄悄話」是整理自己在念民訴時出現疑惑的地方

,透過更多知識補充或是淺白的方式而更淺顯易懂。

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認定與處罰主義之關係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合法要件之內涵與處理實務上的問題,作者莊智翔 這樣論述:

我國對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之救濟方法,採取「回復原狀主義」兼採「處罰主義」之架構。除了得由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下稱「裁決委員會」)作成裁決決定並發布救濟命令外,勞動部另得依工會法第45條第1項和團體協約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對經裁決決定認定成立不當勞動行為之行為人處以罰鍰。裁決委員會向來認為行為人之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只需要有「不當勞動行為之認識」,不問行為人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然而,勞動部未再認定行為人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的情形下作成不當勞動行為,即對於行為人作成罰鍰處分,該罰鍰處分可能不符合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之要求。考量我國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仍保留「處罰主義」的現

實下,存有「裁決決定」與「罰鍰處分」二個行政處分,二者所應考量之因素有所不同,故有必要重新詮釋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為了解決上述法律爭議,本論文第二章先整理我國不當勞動行為制度內容,以及我國具有「處罰主義」色彩之法律規定的立法沿革,分析裁決委員會對於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所提出之法律見解。第三章整理日本學說與實務見解在不當勞動行為制度和廢止科罰主義等討論。第四章則藉由日本學說和實務見解,分析我國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並整理裁決委員會所作成裁決決定與行政法院判決,分析我國實務對於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之認定是否有歧異見解。最後,提出本文見解。在我國現行不當勞動行為制度下,是否有必要直接透過立法論的方

式,廢止處罰主義;又或者在保留處罰主義下,就不當勞動行為之主觀要件應如何有更細緻的操作,希望能透過本篇論文解決不當勞動行為主觀要件之相關法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