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條子鴿寫的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和鄭麗君羅承宗的 民主觀察:2014回顧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生活法律】交通違規裁罰之救濟 - 正聲廣播電台也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受處分人不服第8條或第37條第6項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寶瓶文化 和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洋事務與產業管理研究所 高瑞鍾所指導 施晧偉的 《海岸巡防法》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研究-以岸巡隊勤務為例 (2021),提出行政處分罰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域執法、海岸巡防法、海巡署、警察職權行使法、岸巡隊、即時強制。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賴志展的 強制執行法之比較-以臺灣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強制執行、房地豁免、蔑視法庭、債權滿足確認書、財產開示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處分罰單的解答。

最後網站行政訴訟及強制執行, 請教本人有張交通違規罰單依流程走完 ...則補充: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1項:「行政處分已執行者,行政法院為撤銷行政處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處分罰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作者條子鴿 這樣論述:

【警察故事】 明知道違法犯紀,卻選擇同流合汙? 自以為祕而不宣,便可以毫不掩飾?    ▌歷練過鎮暴警察、派出所管區、霹靂小組、國道警察、刑事警察, 20年經驗的資深警察,真誠道出不吐不快的警界真相。▌     在暱稱「公司」的警局,流傳著好警察有三不:   不擋人財路,不相信任何人,不能說真話。   如今我能犯的禁條都犯了。     ◆◆◆     超越白、黑、黃各道,   從警之路,是真正的人性無間道。     ‧我們都很佩服丁哥學長總能精準地破獲毒品與槍枝的大案子。那天我推開他房門,卻見他兩眼翻白,手臂上束著橡膠帶,靜脈裡插著一只空針

筒……他是警察,卻也是毒蟲?!──〈丁哥〉     ‧這場空難的罹難者多達近兩百人!如果這世上真有地獄,那麼現在我眼前的是比地獄更地獄的煉獄……我躲在車上,無助地嚎啕大哭,相較於在車外的那些人,我他媽就是個臭俗辣。──〈空難〉     ‧那是金屬拖行在磨石地板上相互碰撞的響聲,哐啷,哐啷……在空曠碩大的沉默監獄裡,清脆地迴盪。光頭犯人全身無力癱軟,任憑兩條腿間的腳鐐,一步步在地上沉重地拖行。──〈槍決〉     從熱血飛官換跑道,經過二十年的波麗士生涯,資深警察「條子鴿」早已認清人性有時是灰色的,唯有人心可以永遠不變的火熱。     書裡的故事,便訴說著這些熱血沸

騰與嘆息傷感。那是我們從沒機會看見的警察另一面,正義、溫情、悲傷、出包,也有貪婪;那些我們彷彿亦身歷其境的辦案現場,憤慨、動人,一把槍對著你正面擊發的捏把冷汗,以及命案之外的幽影森森……     而我們從中深深感動的是,為了守護自己所在乎的一切,一個警察,二十年不變的初衷。   本書特色     ◎【一個資深警察,二十年的領悟與嘆息】   ‧警察太難,難到連朝夕相伴的人情都淒涼。我想,所有當警察的都懂。   ‧心是真誠的,血是沸騰的,我們抓活人,有時也救活人,彷彿跨越陰陽兩界的奈何橋……   ‧有些路,走了就不能回頭。有些事,過了就不能重來。有些債,終究要還的

。   ‧人生有太多的「早知道……」,而如果事事都能早知道,那也就不叫人生了。我們只能盡力不給遺憾留餘地。     ◎【鏡頭之外】原音呈現的條子鴿畫外音,出自與編輯謹慎討論本書內容的通信:   ‧「我這輩子當警察,從來,沒有拿過任何一毛不該拿的錢,這是我在這個工作上唯一僅存的自豪。」   ‧「我不是個令人敬佩的警察,甚至連『好』這字都沾不上邊,就只是想盡本分而已,那些不論春秋冬夏在街頭馬路上您們見到的警察,才是真正的英雄。」   專文推薦     大師兄(殯葬工作者)、李佳庭(社工)、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以下為推薦摘文。三篇完整的精采推

薦序,請見內頁)     ★大師兄:假如我是看著別人的生與死寫故事,那麼,條子鴿就是用自己的生與死來寫故事。他是我第一位想排隊買書、簽名的作家!     ★李佳庭:條子鴿沒有要塞給你人生大道理,說警察好棒棒,而是毫不保留地真誠分享他在警察這條路上,遇過的各種好事、爛事。     ★林立青:我只用了兩小時就看完書稿,卻花了幾個晚上的時間「消化」。在這本書中,我看到一個人在警察身分下的人性,他先是一個人,成為警察以後,再變回一個真正的人。 作者簡介   條子鴿     高中時,常無照騎車,警察總是神出鬼沒,不但後頭追著跑,罰單更是吃到飽,以致我對警察深無好

感。     沒想到,命運卻深不可測,走馬換位,造化弄人,瞬間便將我從戰機飛行員變成基層小警員,就此展開長達二十年的警界生涯。     從鎮暴警察、派出所管區、霹靂小組、國道警察到刑事警察,各項職位一路走來,歷經社會大大小小的刑案,數盡人生分分合合的聚散,我反而感謝這份工作,因為它給了我機會──     幫助更多人的機會,改變更多事的機會,看見更多層面的機會。     我從沒想過升官,也沒想要發財。我不期盼掌聲,更不在乎噓聲。無論在車流壅塞的街道,或是寒風刺骨的深夜,我只想盡我所能對得起身上的制服。     若你問我原因,別無其他,只因我們總是能從想要守護的人

身上,找到自己最大的勇氣。 推薦序/帶種的條子鴿  文◎大師兄(殯葬工作者)    008 推薦序/社工眼裡的警察  文◎李佳庭(社工)    012 推薦序/此亦人子  文◎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016   PART 1 法裡情   【我們的工作是負責找出凶手,伸張正義,有時候卻沒有所謂的真凶……】 法裡情    024 槍決    033 空難    042 三分鐘    051 紅衣小女孩    059 綁架    070 家暴    078 老爸    087   PART 2 誰病了  【人活著的時候,只會說有病

有病,等人死了,又說可憐可憐。】 霹靂貓    096 保溫瓶    105 小賀    112 五郎    120 幹阿北    127 逆襲    137 是人,還是鬼    146 阿柳    152 妞妞    160   PART 3 公司  【如果時光能倒流,是否仍然會選擇當警察?】 丁哥    166 油水    175 中槍    184 銀河    191 阿偉    200 友情    206 刑求    216 實習生    224 同事    230 阿不拉    238   後

記/真心話大放送  247 推薦序1   帶種的條子鴿 大師兄(殯葬工作者)     第一次見到波麗士「條子鴿」的時候,是在一次與總編還有作家們的聚會上。     剛到餐廳,就聽總編說等等會來一個很厲害的波麗士,他有許多很有趣的經歷和故事。我聽了十分開心,我最愛聽故事了!假如有八卦的話,就更好不過。所以那時候的等待心境是既期待,但卻不怕受傷害,因為通常總編說有趣的人,都一定很有趣的。     但是等了一陣子,用餐時間到了,卻不見條子鴿的人影。     我們一群人都只聽聞過條子鴿的名字,卻未見過,直到總編撥了通電話聯絡他,才看到有一個身材標準、精實的大

哥,在門外抽著菸。     我們感到很奇怪:為什麼他人到了,卻不進來坐呢?     條子鴿在電話那頭說著:「你們那邊有人後面跟著東西,綠綠的,而且濕濕的……」   然後他看了看我。     我有些吃驚,因為來參加聚餐的除了總編,還有其他人,而我對外從沒有露面過。我是匿名出書的,所以有打書活動時,我不是戴著面具,就是戴帽子加口罩。但他居然開口就說我後面有點東西,這真的太厲害了!     第二個吃驚的地方是,其實我那天在池塘旁接了一位自殺的大哥,他是溺斃的。   第三件吃驚的事情是:啊,原來我後面只跟了一個,真是丟我們殯儀館每天業務量的臉呀!    

 不過,這也讓我對條子鴿好奇了起來。天呀,真的太厲害了!還沒有聽到他說故事,卻已經讓我深深相信,接下來的時光會非常有趣!     過了不久,條子鴿進來了,並且告訴我,我後面那位走了。就是說嘛,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有人跟。有冤的,找比如條子鴿或是檢察官之類那種有權力的人,有仇的找仇家,要報恩找發現者……怎麼算,都不會來找我吧!     飯局就在這個小插曲後,順利開始。條子鴿和我的工作雖然談不上類似,但是多少有相關的地方,所以我們聊得很合拍。我很開心有參加這回聚會,能夠現場聽到他說的有趣故事。     條子鴿的故事,像是永遠說不完一樣。豐富的人生經歷、那副為正義挺身而出的脾氣

,加上關於生活周遭的一些事情有深刻的領悟,以及對於墨守成規的不屑,這些都是現在的我所追求的。而他,已經經歷過這些過程,如今寫出來,真的是毫無保留又精采絕倫。     在閒聊的過程中,我以一個還想要存活在公務體系內的寫作者立場告訴他,很多時候,有些事情可以寫,有些事情不好說。但條子鴿卻跟我說:「那些是我的親身經歷,而我無愧天地,也沒有害人,只是想寫出我生涯中那些經歷過的事,有何不可。」     哀,一席話說得我有些慚愧。其實我也想豁出去寫一些批評體制的故事。有時候社會不公的眉眉角角豈是全都在人民身上,體制也很有問題呀!比起不敢寫出來的我,條子鴿真的是帶種多了。     自

從那次聊過天後,我有時會問編輯:條子鴿的書,什麼時候才可以問世呢?等著等著,終於被我等到了!     平常不看書的我,從一開始閱讀後,就情不自禁地隨著條子鴿的文字,進入了那些黑與白之間的警察故事,有黑暗,有光明,有無奈,也有希望!那些應該攤在陽光下被大家看見的甘苦談,條子鴿寫了出來。而不為人知的黑色模糊地帶,條子鴿也寫出來了。我看到一半,忍不住傳訊息對他讚聲說:您真的是我第一位想排隊買書、簽名的作家!要讓我這個客家人拿出錢買書,真的很不簡單呀!     殯儀館裡面,我們總是跟在法醫旁邊,看著他們如何從屍體上找到那些曾經的生死搏鬥,曾經的千鈞一髮。而我們得到的是結果,模擬的是過程

。那些凶險,我們感受不到,只知道往生者在走之前經歷了哪些事情,以及他的死因。     但警察們往往都是在那真實的現場,或纏鬥,或駁火,那些生與死的一瞬間,他們都在親身經歷著!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與我們這些接運的見面了。有時候會想,做那些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的工作,真的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呀!     假如我是看著別人的生與死寫故事,那麼,條子鴿就是用自己的生與死來寫故事。   條子鴿,看完了這本書,覺得您還可以活著分享這些有趣的故事,真的是我們這些讀者的福氣呀!   推薦序2   社工眼裡的警察 李佳庭(社工)     我的工作是服務遊民的社工。剛做社工的第一年

,我沒辦法喜歡警察。     常常聽到遊民明明待在所有人都可以停留的公共空間,卻被警察非法驅離。而且驅離後,有些警察一不做、二不休,知道遊民無處可去還會回來,便開著警車把他們丟包到別的警察轄區、載去遊民熱門集散地,並戲稱他們是「放生」。     有的警察在盤查時,非常不友善,以很挑釁的語氣或動作讓遊民生氣。例如趁遊民睡覺的時候,用力敲擊棲宿的長椅或檯面,製造巨大音量把他們嚇醒,而被嚇醒的遊民,當然也會有充滿防備的態度與壞脾氣,這時,再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他們帶回派出所。旁邊的民眾看到遊民被帶走就安心了,不會繼續報警要警察來處理。     除了個案遇到的狀況之外,我也接

過許多次警察的電話,大多是要求我們把遊民安置好。當我向他們解釋,個案因為以前在收容所打架或喝酒而被列為黑名單、床位滿了沒辦法收等等原因,有時候也會收到他們不諒解的語氣回應:「你不是社工嗎?!你們社會局都沒有用!不能解決問題還當什麼社工啊!」那時候,我才當了幾個月的菜鳥社工,在「四名社工負責整個縣市遊民」的高壓狀態下,被警察吼完,著實消沉了好一陣子。     雖然社工與警察有許多需要合作的情況,但我們也有很多不夠了解對方專業的地方,因不了解而產生的偏見,更增加了合作的難度。     我遇過幾個「警察變成遊民」的個案。警察的待遇雖然比普通上班族高出許多,但平常遭遇到的道德考驗也多出

很多倍。而沒有通過的人,有些會被逐出體系,直接從上層掉落到最底下。     第一次在養護中心遇到他,病床上躺著的他,已經變成了大白菜狀態:手腳因為長時間缺乏運動而肌肉萎縮,手指像雞爪一樣擺在臉旁邊,整個人瘦到像一具骷髏,植物人狀態。只剩他的個案紀錄,無聲地訴說這個人曾經活過。     證件上的他,是我這輩子看過長得最帥的遊民,混合了王陽明與張孝全的臉蛋。我看看照片,又看看床上的骷髏人,的確要很仔細看,才能在眉宇之間的面部骨架上,看出是同一個人,落差大到他媽媽還活著的話,也不一定立刻能認出來的地步。      他年輕的時候在酒店林立的派出所工作,與八大行業關係非常好。他拿

了很多不該拿的好處,東窗事發後,以極其難堪的姿態,離開了警界。     一個學歷只有警專,除了當警察以外,什麼都不會的中年人,是很難找到像警察一樣薪水高的工作的。他從警界改入黑社會,進出監獄,染上了毒癮。家人與朋友都離開了他,而他在無處可去之下,流落街頭成為遊民,最後路倒而被社會局安置,躺在這裡。     有次我來看他,正好遇上替沒有身分資料的遊民按指紋的警察。我們在床邊聊起他,這位警察說以前聽過他的名字,待過同一家派出所,論輩分的話,王陽明加張孝全混合體的他還算是學長,而現在看他躺在這裡,心中不勝唏噓。     這位警察並沒有罵他是警界之恥,或責怪他以前做過不該做的事

,只輕輕地說:「哪天我中彈,傷到了不該傷的地方,或是我太久沒回家,老婆帶著小孩跑了,隔壁床可能就是我了,到時候就請社工你多多幫忙了啊。」     這本書有好多個小段落,都令我想起這些警察的身影。     大家期待警察堅強,並有完人般的道德與心智,撐起社會的保護網,但在制服下的他們,也是血肉之軀,有困惑、受傷、軟弱的時候。雖然不喜歡警察,不過,我努力理解他們在第一現場所面對的狀況,特別是貧窮與疾病或是犯罪一起發生時,問題就會變得很複雜。     警察被夾在法律與民眾期待、個案需求中間,他們需要第一時間就「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但他們所遭受的壓力與創傷,卻難以敘說。

    這本書緩解了我對警察的敵意。條子鴿沒有要塞給你人生大道理,說警察好棒棒,而是毫不保留地真誠分享他在警察這條路上,遇過的各種好事、爛事。     讀完後,很慶幸條子鴿沒當警察了,不然這些祕密寫出來,他還怎麼活啊?   推薦序3   此亦人子 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在看這本書以前,警察在我眼中更像是某種工具,就像電鑽按下按鈕以後就會轉,警察也一樣,是只要上面下命令修法律,就會去完成國家運作的工具。     第一次和條子鴿見面是在大安區的餐廳,編輯們邀了幾位作者一起吃飯,當天同桌的還有大師兄和佳庭。     我從外表上看不出條子鴿

到底幾歲,只覺得和我們相較之下,他拘謹許多。在餐桌上一開始有著軍人、警察的客氣,幾杯酒以後,輪到他聊起自己,才隨著喝下去的酒而變得大方、豪氣起來。那時候才知道,他的年齡比我長了些。     還記得他幹譙長官的態度特別起勁。台灣公務員平常被體制和長官壓著,只有到了確定安全時,才會跟你說真話,那些真話有些灰色,卻真實無比。編輯們說條子鴿正在寫書,而我們相約到時候要一睹為快,那天以後,我暗暗期待著讀到他在餐桌上講述的故事,一直到《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本書的書稿出現。     這本書文字流暢,全書用「我」字寫成,觀點獨特,我只用了兩小時就看完,卻花了幾個晚上的時間來「消化」書中

的故事。     在台灣,有關於警察的影劇創作不曾少過,但對於內部的問題多數點到為止,像條子鴿這樣將自己人生經驗全數寫出的,實在不多見。書中的情節,有的令人驚訝,有的令人感嘆,更多的是對於人生的無可奈何。一些關於警察的傳說和各種曾聽過的刑求謠言,在這本書中一一出現,例如警察吸毒的、警察收賄的,警察有各種的黑歷史和潛規則在其中。在看的時候,我不斷懷疑:「是真的嗎?」「這是真的嗎?」     可是,那些特別的專有名詞與獨特的視角具體而真實,我與自己的人生經驗對起來以後,好像解答了一些過去人生中關於警察的疑問,同時又從警察的視角,對社會提出更多的質疑。     我的人生記憶中,

警察出現在我的生活、工作場域,多半代表沒有什麼好事──不管是少年時看到的,他們在市場外抓流動攤販;出社會後遇上的,他們在工地門口抓剛嫁來、還沒有申請工作證的陸配;再到這幾年,眼見他們衝進工地抓白牌移工。     如果說社會上有一種「弱弱相殘」的具體表現,那麼警察就是在互相殘害、阻止對話的現場,扮演維護秩序的「工具」而不是人。警察也確實不是人,因為多數的求情沒有意義,對話更不可能。唯有一些時候,看到戲劇裡演議員的角色在酒過三巡之後,拍桌狂罵派出所所長或者壓著開單的員警承認開錯單並撤銷,滿足了自己的爽感。     就像是本書中的警察們,在面對體制時,用小小的吶喊及怒吼做出反抗一樣,

書裡的警察有家庭,卻無法兼顧;有熱血,但職業上無法揮灑;有任務,但總不完美,只是某種完成工具的存在。     近幾年來,台灣有許多警察值勤的新聞片段,多半是警方的公關所做的宣傳,用意是為了讓群眾理解警察,如警匪追車、酒駕衝撞或者是掃毒、掃黃,看了實在大快人心,點閱率也極高,但卻屢屢被人權團體抨擊,包括了暴露嫌疑人隱私、淪為作秀工具、未審先判等問題。法官與檢察官也多次表示,這些案件的細節多半為警察所洩露。可是,在民意喜愛的情況下,片段的資訊依舊每天產出,裡面的警察更被當作某種工具,專門為了產出勇警新聞和呈現冒險犯難的狀況,而如果有警察的家人、親屬故事,多半是因為有人殉職。    

 我看到的,其實是被裁切和美化過的警察。他們淪為被用來改變觀點,卻無法改變他們依舊是國家機器中,扮演宣傳工具的一環。     但我在這本書中,看到一個人在警察身分下的人性,他先是一個人,成為警察以後,再變回一個真正的人。     抓毒的很可能也是吸毒者,壓迫自己撐出最佳表現。大張旗鼓地圍捕火力強大的嫌犯,卻發現全是一場烏龍。更重要的,是書中那些對於「灰色地帶」的書寫叩問著我:同樣身為人,有這些白花花的錢在我面前,我拿不拿?如果每天身邊可以有美女圍繞、受管區內的黑白兩道奉為上賓,我要不要在忍受這個職業的排班、管理和痛苦時,也擁抱這些特權?     我不知道。但這本書提供了這

樣的角度,讓我來深思。     這本書的好,在於條子鴿將近幾年來擦脂抹粉,加諸於警察身上的那些裝飾擦去了,讓你看看這個職業所帶來的傷害,那些在身體和心靈上的黑暗,同時看清楚這些灰色地帶,與隱藏在其下的真實人生。 此亦人子也。   後記   真心話大放送     如果時光能倒流,或者,能讓我再重新選擇一次,那麼,我是否仍然會選擇從事現在的職業?   我的答案是,不,絕不。     高中同學是空軍資深士官長,近日他喜獲麟兒,我午夜收勤後,特地繞道去月子中心探望他。沒想到,繞來繞去竟迷了路,只好將車停靠在路旁,重新操作導航。     當我專注於GP

S畫面時,眼角餘光卻瞥見駕駛座車窗外,貼著一張慘白的女人臉孔,面無表情地盯著我。我驚恐地快速在腦海搜尋承辦過的命案當事人長相……這時,一句簡潔的話語,冷不防地鑽進我耳裡:「五十,還是一百?」     原來我剛好停在檳榔攤前,只好強迫消費,買了包菸。   同學抽著我買來的菸,渾身酒氣。我好言相勸:「老婆還在坐月子,酒還是少喝點。」     他擺擺手,說:「我也不願意,但如果不和下屬喝酒,便聽不到他們說真話,聽不到真話,就不知道有問題。不知道問題,又要如何凝聚部隊的向心力?」     聽完這番話,我愣在原地。     剛畢業時,帶我的學長平常說話惜字如金。印象裡

,沉默的他總是鬱鬱寡歡,但我永遠記得他老是掛在嘴邊的名言:     好警察有三不──   第一、不擋人財路。   第二、不相信任何人。   第三、不能說真話。     「擋人財路」等於自尋死路,這在任何職場都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而「不相信任何人」對於警察工作也是必須,否則一旦誤信以致犯錯,輕者遭受行政處分,重者移送法院,不得不慎。     但是「不能說真話」這部分,直到現在,我仍舊百思不解。警專及警大的校訓不都是「誠」這個字嗎?如果大家都只是戴張面具講假話,那麼,這個工作又如何值得真心以待?缺乏真心相待的職場,又能讓人擁有多少堅持下去的熱忱?

    ●     就在不久前的某個早上,我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出庭作證。那是一件已經纏訟了五年的殺人案,老實說,有些細節早已不復記憶,只記得案發現場的地面,滿是死者怵目驚心的濃稠血液……     踏進法庭後,被告律師不懷好意地盯著我猛瞧,彷彿我才是主角。     同案出庭的還有當年趕赴現場的派出所同事、負責偵辦此案的偵查隊小隊長等人。被告律師先是詢問派出所同事如何獲報前往,同事答覆:「經由勤務指揮中心派遣趕往。」被告律師再詢問小隊長抵達現場的時間,小隊長回答:「大約案發後半小時。」     緊接著,矛頭便直指我而來。「當時你擔任什麼職務?」律師問我。

  「勤務指揮中心值勤官。」我簡短地回他。   「據我的當事人表示,當時是他撥公用電話到一一○說殺了人。」     我頓時明白律師的用意,他想證明被告是符合自首要件的。被告也在一旁幫腔:「那時接電話的人就自稱是值勤官。」     不等我回話,派出所同事起身便指著被告的鼻子大罵:「你胡說!當時你明明醉得一塌糊塗,站都站不穩,怎麼打公用電話報案?」     小隊長也站了起來,「你騙人,當初你根本不承認犯案,怎會打一一○說人是你殺的?」   被告理直氣壯地大聲反擊:「你們警察才黑白講,一一○的自首電話就是我打的沒錯啊!」   雙方在法庭上你一言我一語,為了到底誰說謊而

吵成一團。     我默默地站在一旁,靜靜看著他們爭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心中卻無比讚賞同事們的正義感。那一刻,我深以自己的警察身分為榮。     下午回到公司,先去吸菸區抽根菸,緩和一下早上劍拔弩張的氣氛,卻聽見角落裡,承辦員警健康檢查的學長在抱怨:「辦這個健檢業務真的很無奈,新聞天天報導肺炎疫情嚴峻,政府也大肆宣導保持距離少出門,連搭個公車、捷運都規定戴口罩,但警察局人事會報仍每個月評比各單位的健檢達成率。人事主任更誇張,非但對我們承辦人施壓,還一副『不達目標就要你好看』的嘴臉。健康檢查的本意是為了維護同仁身體健康,外勤每天身處高風險傳染環境已經夠危險,卻在這關頭要求大家往醫

院跑。唉,長官的眼裡只有數字,根本不在意同仁的安全啊!」     他說完吸口菸。大夥都認同得頻點頭。     校訓不是誠實嗎?我們不是應該講真話嗎?有真話才有真相,有真相才能改進,在外辛苦執勤的同事的人身安全也因此更有保障,不是嗎?     但重點是長官們希望聽見真話、看到真相嗎?這才是警界長久以來最大的問題。   想不到,才一個轉瞬,我又深以自己的警察工作為悲。     然而,即便如此,我卻將我人生中最精華、最美好的青春,全數投入這份職業,盡心盡力地圓謊,圓那個時時刻刻存在於每個警察身邊的謊……     ●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很遺憾,

在我從警這二十年間,除了不能說真話之外,其他的,我幾乎是接二連三,累犯不斷,導致自己嘗了不少苦頭。在此,對於那些我曾得罪的人,我要說聲:對不起,謝謝你的包容。而對於那些讓我受罪的人,我也要說聲:你放心,我一定會努力讓自己過得比你更快樂。     終於,在我即將離開警界的今年,藉由這本書,感謝寶瓶出版社讓我迎來一個可以說出真話的機會,以書中那篇篇不吐不快的真相,照映出我警界生涯最後的餘暉。     再會了,那些仍在警界堅守崗位令人敬佩的同事們!   我想對您們說:原來真正的團結,是在一起脆弱。     我來了,那片廣闊無垠,夢想已久的蔚藍天際與白雲!   我想對自

己說:鼓起勇氣,躍出框架,然後在墜落的過程中,長出另一雙翅膀,振翅高飛。     ●     謹以此書,獻給我一生最摯愛的父親。   您在那邊還好嗎?我從來沒有停止對您的思念。期盼與您再次相聚的那天,我一定會緊緊地、緊緊地擁抱您,不讓遺憾再有打擾的餘地…… 法裡情 【這是二次加工的自殺?】 每個分局的偵查隊都有「鑑識小隊」的編制,小至將竊案現場的指紋與毛髮採集比對,大到將刑案現場的血跡與屍體拍照送驗,都屬於鑑識人員的專業範圍。許多案件得以真相大白,時常有賴於身著鑑識服的他們。 然而,每每破了案,風光上台領獎的人員裡,大多沒他們的分,所以稱他們為幕後功臣,實不為過。 鑑識小

隊的「張小」是我認識多年的老同事了。這可不是什麼罵人的外號,我們習慣稱呼小隊長為「小」,巡佐為「佐」,而他是姓張的小隊長,自然就叫「張小」。 張小從事鑑識工作已十多年,一路由鑑識偵查佐升任鑑識小隊長,由此可見他的經驗之豐富。在他桌上常散疊著不少刑案現場的蒐證相片,張張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合作多次,其中有一件在多年前與他共同處理過的案子,最讓我印象深刻。 ● 那是一間堆積成衣的倉庫,死者就在約一公尺半高的置物架上吊身亡。 距離置物架不遠處有一張輪椅,輪椅上滿是厚厚的暗紅色血漬。地面上除了一把大剪刀外,從輪椅到死者上吊處,還有兩道長長的血跡。現場有一封死者的親筆遺書,上面字跡歪歪斜斜地寫著,他

因久病纏身、行動不良等痛苦,加上近日確診罹患癌症末期,於是決定了結自己的生命。 這看似是一件合理的單純自殺案,現場卻有太多違背常理的跡象。 張小低聲告訴我,死者的雙手都有幾道疑似割腕的傷口,由輪椅上的血跡與掉落在一旁的大剪刀可以證明。 此外,根據死者長期坐輪椅的狀況判斷,他的雙腿肌肉萎縮已久,根本無法走路,連站起來都不可能,又如何能離開輪椅,到置物架去上吊? 張小蹲低細看著地上那兩道血跡,明顯是死者在割腕後雙手冒血,身體卻遭受不明外力拖行地面而遺留下來的。他語氣很肯定地告訴我:「這是二次加工的自殺。」 那麼,凶手是誰? ● 報案人是死者的太太,我詢問她:「你先生最近有沒有跟人結怨,或者起金錢糾

紛?」 「沒有。」她簡單地回答我。 我又問:「那麼,你先生平日的生活起居是誰在負責照顧?」 她簡短地吐出一個字:「我。」就沒有下文。 我很詫異她的面無表情,更訝異她冷漠的情緒。 一個又一個疑惑,像蟋蟀般在我腦海中來回彈跳著。

行政處分罰單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

《海岸巡防法》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研究-以岸巡隊勤務為例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作者施晧偉 這樣論述:

海岸巡防法作為海岸巡防機關之執法作用法,具有重大及深遠之執法依據,本法自2019年第二次修法後大幅提升職權之行使,尤以本法第五條新增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第二章及第四章,藉以提升海岸巡防機關於身分查驗、人民救濟途徑中做出憲法第23條、第24條之憲法保障,大幅提升海巡機關之執法權與人民之權益保障。海巡署在機關內可區分「岸巡隊」、「海巡隊」以及「查緝隊」,本研究將評析岸巡隊執行之勤務及所遇罅隙進行討論,端視海岸巡防法第五條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之效益、法制面探討及建議,藉以提出是類整合與盤點警察與海巡構面之觀點,媾和現行海岸巡防法做出權宜之建議與具體修法意見,建議應創立海岸巡防機關職權行使法作結,作為

未來海巡職權向上提升之建議。本研究透過文獻蒐集與歷史研析法了解我國海巡法、警職法及即時強制法案立法歷程及修法途徑,藉以透過政府文書、論文及期刊內容揭櫫出海岸巡防機關勤務之良窳與法制之探討,提出是類具體建議,使海岸巡防機關執法有據、依法行政、Due process of law。本篇研究結論為創立「海岸巡防機關職權行使法」,藉以提升海巡署職權行使與人民權益之保障。

民主觀察:2014回顧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作者鄭麗君羅承宗 這樣論述:

  本書不只是從人民的角度觀察民主,更重要的是由青年人體會民主,本書作者都是青壯年,因此可說是青年觀看民主,而出版之後,則是願與青年分享,每一個世代都扮演著民主傳承接棒的角色,而青壯年的觀察心得,更可以得到多數青年人的共鳴。   民主是不斷前進的過程,不過可惜的卻不必然都是往正面發展,因而必須持續不斷地觀察我們的民主實況,這本書主要觀察台灣及香港在 2014 年的民主發展,因而形成重要的觀察內容,當時間飛逝之後,吾人依然可以回首來時路,謹記當時的民主路程實錄。而本書是民主觀察系列的第二本書,更可以扮演傳承的角色,讓民主之路持續往前。 編者簡介 鄭麗君   青平台基金會董事長,現任立法委

員,曾任台灣智庫執行長、行政院青輔會主委,致力於推動審議式民主。學生時代即投身參與公共事務,在法國第十大學取得哲學碩士學位,也成為博士候選人。創辦青平台,是希望有志於公共事務的年輕人,透過實務參與,或是政策研究,能不停地去思考台灣政治的各種可能性。 羅承宗   1973年生,台北士林人,現職南臺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青平台基金會兼任研究員,曾任崇右技術學院財法系助理教授兼主任、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外國人客員研究員、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兼任助理教授。 推薦序一 經濟民主困頓遲滯的台灣 ◎邱俊榮 推薦序二 青年觀看民主,願與青年分享今日觀察民主,明日實踐民主 ◎廖

福特 作者簡介 行政民主 ◎李彥賦 國會民主 ◎顏銘緯 司法民主 ◎鄭光倫 經濟民主 ◎陳錦稷、董建宏、劉曜華 地方民主 ◎洪浦釗 直接民主 ◎辛年豐 網路民主 ◎李拓梓 香港民主Ⅰ ◎梁文韜 香港民主Ⅱ ◎張秀賢 結語 推薦序一 經濟民主困頓 遲滯的台灣   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經濟民主在經濟專業的外衣包裝下,大概是進展最緩慢、最不易被察覺,卻深刻影響人人生活的一環。   低薪化與貧富差距惡化大概是近年來台灣經濟最重要的表徵,2015 年則另加了出口嚴重衰退所導致的信心崩盤。這些結果並非自然形成,而是與政府的政策失當、決策失誤息息相關。馬政府七年多來一味深信與執行的「經濟傾中救台灣

」便是最嚴重的政策失當。   在 ECFA 這種錯誤的「傾中自由化」政策下,要素價格均等化的力量拉低台灣薪資向中國看齊。實際的數字顯示,雖然自由化所帶來的要素價格均等化,也讓亞洲四小龍其他三國的薪資水準受影響,但台灣所受衝擊卻遠大於其他三國,尤其實質薪資倒退十六年,在其他國家更是聞所未聞。台灣與其他國家最大的差別,正是台灣獨沽一味的貿易夥伴選擇,而此一選擇,讓台灣的所得分配、財富分配更加不均。   更嚴重的是,一國的自由化雖然不利於分配,但通常有利於經濟成長,然而,台灣的「傾中自由化」卻連對經濟成長有利都辦不到。最明顯的例證是台灣對中國的出口連年衰退,自中國的進口卻連年增加。   201

0 年時,此一傾中自由化 ECFA 當初通過的程序荒謬,執政黨無視於其對經濟民生的重大影響,在立法院透過多數暴力強行包裹表決,正是經濟民主倒退最明顯的惡例。2014 年,ECFA 後續的兩岸服貿協議由於談判與決策過程的黑箱,引發了太陽花學運,成功阻擋了服貿協議的通過。學運固是引爆點,能夠成功最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於人民對於經濟傾中已飽嘗苦果、無所期待,終而改變先前對於馬政府政策的持態度。至此,經濟民主還是得靠人民自力救濟、抵抗專斷的執政黨與政府才可得!   2015 年,兩岸貨貿協議接力登場,一如服貿的黑箱決策,人民仍無由了解可能對自己造成重大影響的談判內容。更重要的是,行政部門面對民間疑慮,仍

不改自 ECFA 以來一向專斷老大、敵視反對意見的專制心態,刊行了所謂「貨貿謠言全破解」的說帖摺頁,內容充滿「謠言」、「恐嚇」、「騙人」等詆毀反對意見的言詞。暫且不論黑箱作業的透明化問題,光是馬政府的這份說帖,便說明了台灣的經濟民主若要落實,恐還有漫漫長路。   台灣經濟民主的困境,在馬政府時代,不只是以自由化包裝的傾中政策而已。近年來另一造成人民痛苦的油電雙漲政策亦復如此。油電價格最攸關民生,然而即使立法院為了油電雙漲開了多次公聽會,在行政權明顯高張的情形下,油電雙漲仍無可回天,代表多數民意的經濟民主仍只能被踐踏。   在馬政府將近終結之際,我們看到即便是執政黨黨主席兼總統候選人,當其在

核電、經濟傾中、開放中資參股半導體業等議題與總統意見不一致時,也僅能卑微囈語式地「切割」,遑論在政府體制中必須接受指揮的龐大文官系統。見微知著,我們可知,與馬政府談經濟民主,只是夏蟬語冰! ◎邱俊榮/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推薦序二 青年觀看民主, 願與青年分享 今日觀察民主, 明日實踐民主   這是一本集合多數作者觀察 2014 年台灣與香港民主發展心得的作品,本書呈現數點特色。   民主可以由高深的理論來討論,多年來學術界不斷引領民主理論之推演,但是民主最終必須在真實的人世間實踐,因而必須呈現真實的民主風貌,本書可說是素人的觀察筆記,從人民的角度體會真實的民主感受。   

本書不只是從人民的角度觀察民主,更重要的是由青年人體會民主,本書作者都是青壯年,因此可說是青年觀看民主,而出版之後,則是願與青年分享,每一個世代都扮演著民主傳承接棒的角色,而青壯年的觀察心得,更可以得到多數青年人的共鳴。   民主是不斷前進的過程,不過可惜的卻不必然都是往正面發展,因而必須持續不斷地觀察我們的民主實況,這本書主要觀察台灣及香港在 2014 年的民主發展,因而形成重要的觀察內容,當時間飛逝之後,吾人依然可以回首來時路,謹記當時的民主路程實錄。而本書是民主觀察系列的第二本書,更可以扮演傳承的角色,讓民主之路持續往前。   當然民主可以從不同角度觀察之,而本書之特色是涵蓋行政民主

、國會民主、司法民主、經濟民主、地方民主、網路民主等諸多面向,其中不只是包括傳統關心的行政、立法、司法民主內涵,同時亦包括經濟民主, 特別是全球化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經濟不均問題,而網路民主亦是在資訊科技網路不斷突飛猛進之後,勢必需要面對的難題。   書籍最重要的當然是內容,當閱讀本書回首 2014 民主路程時,吾人應該不會忘記國家元首民調支持度低迷、行政權簡單述說 Z>B 的口號、警察粗暴執法、立法院草率通過協議、貧富差距擴大、財政失衡、過度及粗糙的土地徵收、直接民主困境重重等等重大議題,而觀察與紀錄則是吾人的最基本工作,如果連最根本的感受與反思都沒有,那麼我們也將面臨民主持續倒退的困境。

  觀察民主是基礎工程,不過卻不能讓我們的民主往正面發展,政權會更替,國會結構會改變,司法必須面對時代的轉變,在台灣與香港的人民都期待更具深度民主內涵的生活,因此今日觀察民主,更重要的是明日實踐民主。我們都會關切也思考 2015, 2016, 2017…民主觀察會有什麼內容呢?這會是我們共同實踐的內容,未來民主發展的考卷必須由我們共同回答。 ◎廖福特/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行政民主 ◎李彥賦前言政府施政究竟該怎麼與民意連結?根據趨勢民調以及台灣智庫的相關調查,馬政府 2014 年的施政滿意度只從前一年度 9 月政爭後的最低點提升了 1.9 個百分點,約為

17.4%左右,不滿意度則高達 72%;在其上任 6 周年前夕所做的調查,不論是清廉度、誠實度、民意度、信任度、經濟力、改革力、說服力、維護國家力等指標,無一及格。我們不禁要問,行政與民意之間的關聯性,難道僅繫於一次總統大選的投票行為?不論人民如何反彈,難道只要選上就能壟斷國家重大政策的決策權而不需再受民意監督? 在民主國家中,國家權力的行使必須藉由持續不間斷的民主正當性鎖鏈連結到國民全體之上,這也是憲法第 2 條「國民主權」的基本精神。也就是說,在民主原則的要求下,所有國家的行為都必須回溯到人民的自主決定。這樣的回溯觀點,在權力分立架構下,司法權是透過依法獨立審判與民主正當性連結;立法權則

是由國民以直接選舉的方式產生代議士,透過代議士制定法律、做出政治決策,並且能在事後對於背離民意的立法委員行使罷免權。不過在行政權的領域,民主正當性的鎖鏈則須透過較多層次的連結,畢竟大部分的行政行為與決定都會影響甚至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例如闖紅燈罰單、課稅處分、大巨蛋停工等這些直接涉及處分相對人權益的侵益處分,即便是在公費獎學金這種授予利益的經濟補助措施當中,也會有競爭者權益受侵害問題。換句話說, 「行政」與「民主」之間表面上存在著緊張關係,而這種「自己決定授權行政機關侵害自己」的外觀上矛盾,便必須透過「組織人事」與「事物內容」的民主正當性鎖鏈進一步調和。在組織與人事的民主正當性要求下,行使國家

公權力之公務員,其身分地位的取得必須能夠回溯到國民的意志之上,據以證明執行國家任務及權限之人乃經人民授權而產生。而我國在歷次修憲之後,代表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其身分取得即是透過由人民直選的總統任命,藉以回溯到國民意志本身。而在「事物內容」的層次中,行政機關所為的任何決策及行為,都必須受到國會所通過的法律所制約,也就是透過「依法行政」以作為民主正當性的連結樞紐;此外,當行政逸脫民主的控制時,即得以藉由司法究責、國會的文件調閱權及我國特有監察院的調查權等事後監督機制以追究責任。

強制執行法之比較-以臺灣與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例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罰單的問題,作者賴志展 這樣論述:

近年來美國的刑事訴訟法及民事訟訴法影響著我國刑、民事訴訟法的修法及學說理論的變動,而國內民事執行法的研究向來以參考德、日等國為主,很少提及美國的民事執行法,而一部法典的誕生絕對是經過歷代、當代法學名家反覆思考、字句琢磨的成果,所以必定有可觀之處,從英美法系的美國民事執行法與大陸法系的臺灣法制作比較,從而了解美國對於民事執行是如何運作及法令的解釋,「禮失而求諸野」或許太平洋彼岸有值得我方效法之處。 考察美國民事執行法與我國的制度,岐異很大的有下列幾項:一、立法制度:美國加州不採訴訟、執行分立的立法模式,民事執行只是民事訴訟的一部分,與我國目前制度不同。二、執行主體:美國法院無執行

處的設置,辦理民事執行的機關為司法警察機關。三、執行名義:在美國加州的執行名義稱為「執行令」,能成為執行名義只有「判決」一項,在我國能成為執行名義有數種,其中以判決為執行名義在實務運作上反而僅占少數。四、動產、不動產執行:動產、不動產執行規定占據我國法典近一半的篇幅,但在美國加州法典所占比例不到百分之一,且在不動產拍賣程序上,不像我國冗長的減價程序,倒似我國動產拍賣現場喊價,且一拍終結,此點深刻影響執行效率。另外,不動產執行上,美國獨有的「房地豁免制度」為我國所無。五、財產開示及調查:美國加州在民事執行程序中的調查財產資料及聽證程序與訴訟中相較差異不大,皆為當事人權能,僅調查標的不同,以上兩者

在我國執行程序中受到相當限制。六、結案制度:我國對於執行終結未受償的債權,製發債權憑證交付債權人,美國加州無債權憑證制度,反而是在已繳納的情形下,債權人須製作債權滿足確認書交付債務人及法院,防止重覆執行,與我國有著相反的立法思考。 除了上述的不同點之外,在「對人執行」上,我國於管收有具體的成文規範,而在美國管收無成文規定,但類似制度為「蔑視法庭」規定,以不遵從法官履行命令而將債務人監禁,所以如何調查債務人有無管收事由,這是在執行過程中最嚴肅的課題,尤其債務人表面上看似無財產,但實際上有財產、有履行能力的狀況,即債務人有隱匿或處分財產等脫產行為,這點有賴財產異動、債務人金流的充份調查,在我

國民事執行實務上,若想依靠執行人員實現,在執行上力有未逮,在法制上亦未賦予債權人足夠的調查請求權及主導權,與美國加州法制相異其趣,筆者認為此點為本國法制上的大問題,本文以目前行政執行經驗為例提出相應解決辦法,對惡性倒債之輩,無僥倖空間,相繩以法,維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