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起訴書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忻穎寫的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和SarahLangford的 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檢察官辦案終於露臉見人起訴書內容法務部網站可查也說明:起訴書 終於慢吞吞的露臉了(法治時報2018-09-07台北報導)台灣的檢察官, ... 按照法務部公佈的起訴書網站,是在9/1才上網的,到9/6晚上網查詢人數已經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經出版公司 和究竟所出版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許兆慶所指導 許能全的 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法律規範的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2021),提出起訴書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犯罪、刑法、治平專案、強制工作。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友鋒所指導 周冠君的 警務人員使用槍械之適法性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用槍時機判斷、誤想防衛、客觀歸責理論、在職教育訓練的重點而找出了 起訴書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訴願決定書查詢 - 勞工行政救濟案件資訊整合平台logo則補充:說明: 1. 使用者只需填寫任何一欄位即可查詢。 2. 為兼顧訴願決定公開之公益目的及訴願人之私益,本網頁僅提供查詢103年2月17日勞動部組織改造以後的訴願決定書資料。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起訴書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為了解決起訴書查詢的問題,作者吳忻穎 這樣論述:

檢察官依法行事,竟會成為罪人? 我們的社會,究竟生了什麼病?   這是一本寫來改變社會的書,因為一切再不改變,也許就來不及了   披露檢察官、警察、媒體最真實的面貌   ★是什麼樣的體系,讓一個懷抱熱血的檢察官,選擇出走?   ★是什麼樣的問題,讓警察疲於追求績效,不惜違法?   ★是什麼樣的問題,讓媒體成為官方與個人形象的宣傳管道?   說到檢察官,你第一個想到的是什麼?   是「奶嘴檢察官」、「恐龍法官」、「司法不公」,還是判決總是「脫離現實」、不符民意,老是引來輿論撻伐?   然而在群情激憤、擁護眾人認定的「正義」之前,我們該深思的,是以片面資訊做出判斷真的好嗎?我們對這些

問題的了解,真的足夠嗎?   檢察官的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他們因執掌職務的複雜、多面相而不容易為外人了解,總是顯得神祕。   有部分人以為檢察官是一群不問世事,成天坐在辦公桌前用筆辦案的文書柯南,但真實的檢察官要做得遠遠不只如此,他們要寫起訴書、要判斷證據是否可信、擬定偵查計畫、指揮警察辦案、檢視屍體、上法庭……他們是所有案件的守門員,是在司法程序中,最了解前因後果、參與最深的一群人。透過他們,我們得以了解一個案件的始末;透過他們,我們得以看到司法實務最晦暗、迫切的結構性問題。   《扭曲的正義》作者吳忻穎,是一位前檢察官。在本該實現刑事正義的檢察體系中磨滅了希望

,最後失望出走。她回望過去任檢察官的實際經驗與觀察,深刻剖析了檢察體系、警察體系、媒體的重大問題,有系統地暴露三方之間如何往來、影響視聽。   她大膽寫出了司法與警察體系內、外亂象,暴露我們的社會其實正面臨極其嚴重的法治問題,而這影響了每一個人。全書內容分三部分:   •第一部 搖搖欲墜的檢察體系   對外,檢察官要面對濫用司法、癱瘓地檢署的民眾;對內,則要忍受資源長期不足、過勞,以及畸形的升官文化。為了增加結案數、往上爬、上新聞曝光,竟有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記者取得偵查不公開資料、容忍警察違法情事,且覺得這一切都是為了維持「良好關係」,很正常。   我們的檢察體系,竟是如此搖搖欲墜

。   •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高層為鞏固民意、做形象、做政績,設立諸多額外要達到的績效標準,壓迫著基層員警,使得多數人疲於奔命,部分人則為了交出漂亮的數字、達標、要功 獎而選擇性辦案,甚至無中生有「製造」假案件、向檢察官騙取拘票與搜索票。     犧牲合法程序與警察尊嚴,換取治安「良好」的統計數字和一支支嘉獎、超標的達成率,這一切,值得嗎?   •第三部 媒體幻象   細說媒體如何為了點閱率、為求獨家,犧牲「第四權」的自尊,不惜報導錯誤、偏頗,在案情未明朗前繪聲繪影指涉真相,煽動輿論錯誤判斷,甚至為了維護與檢警的關係,成為檢警官方或特定個人事業鋪路的宣傳管道。   在資訊速食、

不問查核與事實,人人都彷彿鍵盤法官的年代裡,我們看到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嗎?   在檢察體系、警察體系、媒體三方的相互運作中,不知不覺中,我們支持、叫好的,也許已經成了「魔鬼」。   檢警、媒體的混亂,反映的是整個社會對正義的扭曲想像。身在其中的我們,可曾注意?當中的錯誤與誤解,又有多深? 各界推薦   •許伯崧(媒體工作者)   她的意志勝過一切,沒有對正義的信念,就沒有對正義的發現。   •王子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忻穎寫出了體制內的盤根錯節,寫出了法律人投身實務工作下的萬般無奈……寧可鳴而死,不要選擇默而生,大概是我讀忻穎這本書最大的感觸。   •朱淑卿(北一女中公

民科教師)   每一屆的小綠綠(北一女中學生),總有人期許自己未來能任司法人員,可以懲奸除惡、成為正義的化身……在三年九個月的檢察官生涯中,她認真地依法做事與執行國家賦予的責任與義務。她,無欲則剛。   •江佳蓮(基隆地檢署法醫師)   有興趣的讀者在閱讀的同時,不妨搭配書中提及的事件查詢相關案例,重新審視那些具有帶風向意味的新聞報導,當能明白作者為何狗吠火車、聲嘶力竭地再三提醒程序正義的重要性。本書為民眾提升自己法律知識水準及鍵盤功力的優良讀物。   •姜長志(新北地檢察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忻穎這本書,談的正是人與制度的糾葛,一次揭露一位基層檢察官在這座腐味已沉的牢籠裡,如何挑

戰威權、堅持信念,是一本能讓外界清楚理解檢察體系困境的好書,也是給包括我在內、仍在前線奮戰的檢察官同僚們,一個重新檢視自己今夕為何而戰的機會。   •施家榮(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追求正義、期待司法能夠正確且高效率運作,是許多國人對司法改革的共同期待,而這些要求並不是依靠「在少數個案中塑造英雄、神探」或者「用績效要求來製作假數據」就能解決的,我們需要一些能夠普遍適用於大多數案件,讓辦案環境及司法風氣都能提升的對策。   •陳宗元(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劍青檢改成員)   一向神祕的檢察體系存在著以升官圖控制基層檢察官、司法資源嚴重不足而無法精緻偵查的問題。警察方面存在著以績效壓

迫基層員警鋌而走險,以不法手段來取得績效的問題。媒體方面則有為了點閱率,而以標題殺人、曲解判決以激起民憤的方式來取得人們目光的問題……看似與你我無關,但倒楣時,所有人都有可能是那冤錯假案的受害人。   •劉潤謙(高雄市立凱旋醫院成人精神科醫師)   這樣一個勇於挑戰且改善體制的人,終究無法從體制內進行改革,選擇了離開。雖然她常常說:「辭職治百病!」但我相信,她絕不會放棄改革我們國家的司法體制,而是用另一種方法往她的理想前進。   •蕭仁豪(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   這本書寫的,也是對臺灣社會「包青天文化」的不同意見書,揭露的是在「司法正義」光輝的背面,不被見的政策的歪斜、資源的匱

乏、檢與警在扭曲制度中相互埋怨卻又唇齒相依的面貌……身在其中,我們雖然號稱「正義使者」,卻也可能逐漸成為不再探問「何謂正義」的作業員……轉身正面問題,然後向人群探求吧、向內心的真意探求吧,道路或許就在此方。   方君竹(公視特約記者、「記者真心話」主持人)   吳曉樂(作家)   邱顯智(人權律師、立法委員)   柯雁心(編劇)   陳永峰(東海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   陳信聰(公視《有話好說》節目主持人)   陳慈幸(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   蔡崇隆(《島國殺人紀事》系列紀錄片導演)   顏擇雅(出版人)   ──

無畏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起訴書查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都沒有辦法判斷被矇了過去,你看高檔不高檔,簡直高端啊!


本人主持了這個小小節目
這個在POP radio中午十二點到一點
就我在那邊主持這個節目的時候
我都開放叩應
中間有一個林先生打來
說話很斯文 他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也是相信人性本善
我就相信說 是真的要就事論事
對方也沒有敵意
我就說沒關係讓你講
但是果然我以前相信的信念沒有錯
有朋自遠方來非姦即盜
現場我們重現這一段林先生的叩應
大家聽一下
林先生請講讓你久等啦
不會 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要發表
請講 你覺得要讓我說嗎
可以請說
先從SGS說起
SGS本身它已經很清楚的
在它的附註第二項裡面會說
如果它的檢出是低於政府的標準
政府對於每一個含量有一個一定的含量
那如果低於那個含量
它會說不是未檢出而是標示為未檢出零
所以並不是代表它沒有檢出
而是低於政府的法定標準
這是第一個SGS的問題
第二個那家皇家牛肉麵
他拿二月份的SGS的檢驗
去證明五月份的牛肉是標準的
三個月了那批肉早就賣光了
怎麼會拿那個時候的SGS標準來
證實他五月份賣的牛肉是合格的
第三個SGS它說
它只針對你送給我的這個樣品負責
樣品以外的東西是不負責的
所以很清楚的SGS的用法應該是這種做法
他說SGS的檢驗
如果符合國家標準它就會寫未檢出
我現場沒有反駁他對不對
因為我也送過驗
但是我不記得它小字是不是這樣寫
他這樣講我現場只好尊重他
我現場來不及google
那第二個他說這個單位
怎麼可能送三個月前的牛肉這不合理
我那時候有問說你是不是做這一行的
他說不是
那第三個SGS他說怎麼會是用抽檢的呢
你這樣怎麼能夠證明
你送了一塊肉怎麼能證明整批都是
第一個我要講SGS並不是國家單位
請注意它在全球都有檢驗單位
它的檢驗單位的標準是要符合國際標準
所以不是這樣
我覺得SGS可以告今天中午那個林先生誹謗
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
因為網友抖內他直接講很清楚
第一個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就是未檢出
是低於儀器極限
就是我這個儀器極限
我量了上面寫零
因為就算它有但是低於我的極限
我測量不出來
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喔
請問我從國外買的質譜儀上面會寫國家標準嗎
所以那個機器一測到國家標準之後
就跳出來嗶嗶嗶
低於國家標準未檢出
有人工智慧這麼好的
第一個他講的是騙人的錯誤的帶風向
甚至對SGS不公平
對板橋皇家傳承牛肉麵陳家斌老闆也不公平
第二個
他也不是業界的
一批次牛肉送幾貨櫃幾貨櫃的冷凍貨櫃
就是很大的量幾十公噸
一個肉商用上幾個月不稀奇
因為你到了倉庫到了相關的單位
他那邊冷凍然後再分切
或者是分裝到你店裡面很合理
它從高雄港進來的
所以高雄當地送驗應該是送給SGS高雄的實驗室
所以三個月不稀奇
很合理是因為你沒在業界你不知道
第三個送SGS當然都是抽檢
不然你幫他出錢嗎
我這樣講林先生這個就是刻意栽贓
他的要求任何商家都做不到
不要說五星級的七星級的帆船飯店也做不到
要每天送檢
那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呢
你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 不可能嘛
你送的就是你這一批貨從港口進來之後
港口那邊抽檢 驗了沒有未檢出
就是沒有
然後他還講了個更好笑的
我說你這樣的東西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牛肉不夠全台灣的牛肉麵店
他說那你可以不要用美牛啊
好啊
那你要不要站出來告訴大家說
我今天代表政府反對中華民國的牛肉麵用美牛
你要不要打壞跟AIT的關係
那結果你今天竟然這樣子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
暗示大家皇家傳承牛肉麵怎麼用三個月的牛肉
然後怎麼沒有天天送檢
怎麼一定要用美國牛
你也幫幫忙你今天要這樣子搞人
那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一家店符合你告訴我
是不是做吃的就是要被法律人瞧不起
但是他今天一通電話打來
顯得為了夠本
不是只講一個謊話
他講的謊話還不只一個
這個我們把中午的這一段
我們又再剪出來 來製作人請了
我補充一下就是關於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
事實上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法律
就是網站包括LAWSQ
或者是法源等等著這些有四到五個網站
可以去查檢察官的起訴書
所以這起訴書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所以裡面的起訴內容是
檢察官會標示的清楚為什麼丁怡銘有罪無罪
法律的部分呢
林先生叩應進來
我覺得基本上聽起來很像一個律師
講的是很清楚
就是今天我國的起訴書呢
跟這個判決書基本上在法源還有等等
他說有五個網站
我感覺他考國考好像背得很熟
所以我也就是讓他講完
他說這都查的到
陶本和這個ETtoday政治線記者
當然可以公開查詢
結果你知道我被騙了
為什麼說被騙了
我直接唸給各位聽
法源或是剛講的什麼東西
這些網站所公布的是判決書起訴書
但不包含不起訴書
為什麼我先跟各位講
我這樣講林先生不是刻意要來混淆
就是他書沒有讀好任何一個我都不能接受
我先跟大家講
第一個這是好像是官方的文書說明
它說不起訴處分書涉及刑事犯罪
事實認定和當事人個資等人民之機敏資料
雖具有公益色彩
但也應避免過度侵害人民之私領域
實與一般政府資訊無法相提並論
政府資訊公開亦絕非保障人民得完全不受限制地
申請政府機關公開任何資訊
容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
好這個講得很文謅謅
這個文謅謅的意思就是
所謂的不起訴書除非事關社會重大公益
得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之
否則任何非當事人之...
像譬如說陶本和一個記者
或者是朱學恒一個傻里不幾的
連自己節目都唸錯名字的這一個傢伙
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申請公開
唯一有一個例外
是你是當事人你說哎呀我沒有收到
我要去領
你要自己帶身分證親自到北檢申請他才會印正本
還要蓋關防給你
第一個不起訴書不能在網路上查到除非特例
騙我 就是這種專業的熱心民眾
打來想要認知作戰混淆視聽
第一我已經很氣
第二他真的騙我的原因是
你有沒有看到陶本和的這篇獨家報導
裡面用的是蓋有關防的正本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什麼意思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這是正本
這不是你在路上會撿到掉在路邊的
也不是你在網路上什麼公開資訊系統會查到的
不是
會收到正本的只有幾個人
丁怡銘一
丁怡銘如果有請辯護律師二
三提告的人
三個人而已
那你想想看提告丁怡銘說他違反食品安全法
他會把這資料給陶本和嗎
那就是丁怡銘啊
再不然是怎麼樣丁怡銘的辯護律師
沒有經過丁怡銘的同意可以洩漏
他跟委託人之間的機密嗎
不行 不行各位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你打來擺明洗風向而且騙人
可惡
我這樣講完之後你就知道
你現在面對的黨國體系有多麼可怕
他講的東西有沒有全錯
沒有全錯啊
起訴書跟判決書網路上真的查得到
但偏偏就是不起訴書沒有
今天這是不起訴書
他上來就給你偷換概念認知作戰
就是說你欸
不好意思喔你今天講的呢
我告訴你起訴書跟判決書都查得到
但是問題是我們講的是不起訴書
是丁怡銘的不起訴書
然後實際上陶本和拿到的是正本
他也刻意忽略他也刻意混過去
這種才叫高級的帶風向非常高級非常高端
而現在的黨國體系就是可以做到這樣


直播日期:0820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ayS5XUi4Kg

直播主題:
皇家傳承牛肉麵,高端疫苗,疫苗施打系統會自動幫高端通知你,五倍券!ft.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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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法律規範的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起訴書查詢的問題,作者許能全 這樣論述: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研究之動機、目的、方法、範圍、限制等方面,觀察各國歷史與現實,組織犯罪存在與發展有其必然性與不可抗性,並且不可能消滅組織犯罪,故本研究從如何防制組織犯罪著手,分別採「文獻分析法」即藉由分析對抗制組織犯罪之歷史沿革及國內外現行抗制措施的問題與對策、「案例分析法」深層剖析組織犯罪之實體面,另以實務案例來分析警察機關偵查方式之發展與適用,並分析司法機關的起訴書、不起訴書、大法官解釋文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法院判決有罪、無罪等判決,執法機關之偵查策略,俾助警察機關以正當、合法、有效偵查活動防制組織犯罪,另運用「歸納分析法」詳細歸納組織犯罪構成要件,希望能進一步找出有關組織犯罪防制

之問題點。第二、三章從組織犯罪的根源與防制法規,分別探討我國與美、日、中國大陸等國家之防制組織犯罪法律比較,由於世界各國都存有黑道、幫派等組織犯罪現象,我國也不例外,並且嚴重影響臺灣治安、政治與經濟,目前我國防制組織犯罪的法律規範,主要為《刑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然而刑法規定過於簡略,因國內組織犯罪及幫派活動有日趨惡化情形,新興幫派堂口不斷竄起,幫派首惡或指揮階層亦有低齡化之趨勢,並持續吸收中輟生或在學青少年加入幫派擴張地盤,滋事聚眾鬥毆、逞兇鬥狠,實為社會治安問題之亂源,故本研究針對實際案例進行探討我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施行之現況和執法機關所面臨之困境。第四、五章分別探討「治平專案」

及「犯罪組織」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差異,並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沿革切入,針對組織犯罪所表現之面向,說明何謂「組織犯罪」與「犯罪組織」,以及大法官釋字第812號解釋「強制工作」違憲,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相關機關如何解決其中組織犯罪案件已判決確定及現執行中之強制工作的問題,另分析《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針對美、日及中國大陸與我國組織犯罪互相作比較,並從美國《RICO法》之立法特色與日本《暴力團對策法》與條文內容重點分析,因中國大陸對於組織犯罪處理方式相較於民主國家明顯不同,與我國警察機關作法比較分析,提出可供借鏡學習之處。第六章從警察機關偵破組織犯罪實務案例分析探討,

組織犯罪案件經移送至地檢署、法院後續偵審起訴、判決有罪引用之法規及實務見解,或為何不起訴、無罪判決等原因?以及現今的黑道幫派生態,已發現有從傳統酒店圍事、職業賭場、經紀公司及建築工地圍標等,逐漸轉型從事「線上博弈」及「電信網路詐欺」等趨勢,常有因分贓不均或利益衝突等情發生,造成聚眾鬥毆甚至槍擊,引發媒體關注,影響民眾對治安之觀感,政府如何因應現今組織犯罪?已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立法當時迥然不同,實有配合現今社會重新檢討修正的空間;未來修法時除了參照國內相關學者意見與研究成果外,若能輔以外國立法例之經驗,截長補短,必能使修法工作更加完備。第七章結論與建議,先說明警察機關防制組織犯罪之困境,再提

出建全防制組織犯罪之6項相關法規,總結提出3項改進措施:「一、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強制工作及定義須再改進。二、組織犯罪認定標準須再精準。三、發揮沒收制度功能。」;最後從刑罰目的觀諸先進國家之社會、政治、經濟等動向及各層面綜合考量,提出對抗組織犯罪之6項具體建議措施:「一、落實行業之調查。二、鎖定首惡、全力偵辦。三、謀求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四、斷絕其經濟來源。五、推廣、教育全民有關抗拒組織犯罪之意識。六、設置防制組織犯罪專責單位。」

為誰辯護:判決之外,11個法律故事的人性思考

為了解決起訴書查詢的問題,作者SarahLangford 這樣論述: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年度暢銷書   改編電視劇洽談中   法律面前,人才是真正的主角。   11個挑戰認知與想法的真實人生故事,   也有可能在某一天,變成你我的生命救贖。   好不容易與家暴丈夫離婚的女子卻覺得羞愧,因為丈夫要找新太太……   前科報告頁數比年紀還大的少年,根本不在乎被捕,因為法律幫不了他……   弱不禁風的少年背負從沒犯過的罪行,只因為他要的不是公正的判決……   離婚的父母為監護權爭吵不休,只好讓小孩出庭為自己辯護……   她是名女律師,以「說故事」為業。   在本書中,她透過非凡的坦率,描述你我身邊都可能發生的民刑事案件:家暴、離婚、監護權、盜竊、性虐

待、販毒等。   這些故事乘載著有苦難言的心痛、如釋重負的解脫、光明燦爛的希望……透過法律,關係人的人生徹底改變。有些變得更好,有些變得更糟。就連身為律師的她,對於正義的預設觀點和成見,也屢次遭到挑戰。   事實上,法律的核心,唯有「人」才是主角。因為法律是人類的正義,由人們設計並實踐。所以,它從不是完美的,也會犯錯,更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但人們是否能夠理解,當憤怒、嫉妒、怨恨讓人們失去判斷能力;當命運不斷朝人們投擲未知的挑戰時,判決之外,述說的是什麼樣的公平、正義與人性? 名人推薦   法律白話文運動、律師娘林靜如 專文推薦   小益(〈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粉絲頁版主) 

  托托探長(偵探書屋)     杜鵑窩人(推理評論人)   邱顯智(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林君陽(《我們與惡的距離》導演)   許峰源(律師作家)   張國立(作家)   賴芳玉(律師)   ──正義推薦 好評推薦   刑事及家事案件往往蘊藏豐富的故事,擅長說故事的作者藉由11個故事,娓娓道來刻畫著法庭內外的人生,引領讀者一同經歷好奇、緊張、感動及深思的場景。每個故事或以律師的立場、或從法官的判斷,均激盪著當事人的實況,法律制度固然有其效用,但對於冰山下方錯綜複雜的人性與情境,有時又顯得無奈尷尬。英國法官及大律師開庭時戴假髮,象徵半神半人

,即在提醒人從事原屬神的審判工作時,必須謙虛與謹慎,此也正是本書帶給臺灣司法的省思。──林永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在偵探推理小說中,抓到兇手後就代表水落石出,故事也就隨之結束。但在現實的案件中,故事其實才開始。本書以真實的案件,讓讀者從小說的世界回到現實之中,讓讀者真正了解,我們與惡的距離,其實並不如我們所想的那麼巨大。了解犯罪者,有時也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案件。──杜鵑窩人,推理作家   真實人生遠比小說精彩、複雜,也更困惑。律師與他的客戶交織出人性的模糊標準,正義和邪惡糾纏於一分一厘的認知差距。值得一讀再讀的好書。──張國立,作家   生動!極其鼓舞人心!這是一本優雅又深思

熟慮的書,但有時也像偵探小說一樣令人驚動不已,或為此感動至深。最後一章,讓我哭著讀完。──湯瑪士.格蘭,執業律師、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非小說類匕首獎入圍   一本精心呈現的好書。不僅故事說得很有說服力,讀起來更精彩到放不下來。每段故事都在述說對於那些困在刑事與家事法庭的人們,何謂正義的真義,也捕捉到法律體制下的原始真實人性。──祕密大律師部落客,英國報刊年度評論獎獨立部落客得主   作者徹底創造了一種新的閱讀類型:她將自己經歷的11起案件,轉變成與小說一樣引人注目的短篇故事,讓人對於真相深深著迷。是充滿力量的一部作品。──珍妮.羅素,《星期日泰晤士報》   對於任何關心公平、正義、人性的

人來說,這是一本很有說服力的作品。應該列入所有政治家和政策制定者的閱讀清單。──凱瑟琳.巴克西,《觀察家報》   作者結合她工作上的需求,將她所代表之人的故事,以及她自身的觀點、情感,都以高超的寫作技巧表達出來。充滿能量、動人、極其迷人。──巴尼.湯普森,《金融時報》   她在家事法庭上打了將近十年的官司。這些令人痛心的故事:新生兒被社工帶走;痛苦的離婚牽連到孩子;困在毒癮、偷竊與幫派中的青年男女。讀者能在作者的冷靜優美的文字中,閱讀每段人生中的感動、憤怒和絕望。──夏洛特.愛德華茲,《倫敦標準晚報》   這本引人注目的書,透過刑事和家事法院追踪可能與你我有關的11起案件,將抽象的公平、

正義、真理,以如此生活化的方式呈現。如此富有洞察力、文字優美清晰的作品,讀了便且難以忘懷。在這11則充滿絕望和希望的故事洗禮下,作者有所成長。而閱讀本書的你,也將會有所改變。──威廉.布羅德里克,《文學評論》   有時令人心碎,有時充滿希望,本書成功地讓那些亟欲表達的人發出聲音。更透過引人入勝的文字,能夠輕鬆就大口吞噬本書想傳達的主旨。──奧利維亞.波茨《旁觀者》   這本讓你停不下來的好書,將直擊你的判斷:法律是否能夠提供正義、公正與公平的判決?──《律師協會公報》   極其出色!充滿啟發!很難想像撰寫法律生活的書中,有比這本更好、更有洞察力的作品。──凱洛琳.桑德森,《The Boo

kseller》   作者以嶄新的天分完成一本精彩的書籍。結合了文豪狄更斯與劇作家艾倫班奈的細心觀察,是本感人、幽默、悲傷、鼓舞人心,而且文筆優美的好書!每一章都是一個精心構思的短篇故事!──提姆.序普曼,《星期日泰晤士報》政治線編輯

警務人員使用槍械之適法性研究

為了解決起訴書查詢的問題,作者周冠君 這樣論述:

目前實務界對於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時機判斷討論與研究很少,本文藉由分析司法判決,就我國法院判決與警務人員用槍案例分析,並以警械使用條例之實證研究,找出歷年警務人員為何要使用槍械?判決中警務人員用槍判斷依據之類型?犯罪現場用槍前舉證重要性?警械使用條例有關用槍判斷之規定,實有予以探討之必要,未來有必要改進,並充實教育訓練,以提高警務人員用槍的準確度,及出庭應訊之技巧,始能符合警務人員應勤需要及百姓期待,讓警務人員使用槍械之適法性更為完善,上述議題,均屬值得思考及探討之課題。故,本研究焦點,不在於警務人員使用槍械適法性辯證,而是期盼對開槍前,在警務人員心理上的腹案,提供正確方法。研究方法,主要從歷年

司法判決中,解析使用槍械前,基於何理由判斷要用開槍,對於開槍判斷心理動作,建立起說服力,如此情形,即可得知法官審理警務人員使用槍械之關鍵何在?進而從司法判決中分析常見之使用槍械判斷類型後,如何界定現場舉證的作為的重要性,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