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門市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遠通直營門市 - Mobile01也說明:遠通直營門市遠通電收台北門市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三路123號(大直愛買地下一樓) (02)7716-1998 平日及假日10:00~19:00 (愛買台北大直店)遠通電收基隆七堵門市基隆市七堵區 ...

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 魯炳炎所指導 蔣旻良的 治理互賴與政策執行模式之研究:以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為例 (2008),提出遠通電收門市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內容分析法、電子收費系統、政策執行、社會資本、治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勤益技術學院 流通管理系 賴建榮所指導 李明輝的 影響使用者採用新科技之關鍵因素-以3G為例 (2006),提出因為有 3G、創新擴散、自我效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遠通電收門市的解答。

最後網站遠通電收則補充:忘記帳號 · 銀行促銷活動 · APP專區 · eTag智慧停車影片欣賞 · ETC小百科 · 精英招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遠通電收門市,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遠通電收門市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16/35896738/applesearch/%E5%A5%87%E4%BA%86%E8%B6%85%E5%95%86%E4%BB%A3%E6%94%B6%E5%83%85OK%E5%85%8D%E6%89%8B%E7%BA%8C%E8%B2%BB

奇了 超商代收僅OK免手續費
2014年06月16日
5元之爭
遠通電收今年四、五月大力拓展繳費通路,非eTag用戶可在全台三千七百零二個據點繳通行費,不需要再付五元手續費,但這些據點僅含OK一家超商,民眾如果跑到統一、全家或萊爾富超商繳費,都要付五元手續費。民眾批評,遠通電收不和分店家數多的超商合作,根本是在為難非eTag用戶。
非eTag用戶目前如果要到超商繳納通行費,僅有OK超商免收手續費,但全台據點僅八百七十個,若到另三大超商統一、全家或萊爾富的八千多個據點繳費,仍要付五元手續費。

「迫民眾裝eTag」
遠通電收回應,全台已有遠通服務中心、遠傳門市、中油直營站、郵局及OK超商等三千七百零二個免收手續費服務據點,符合合約要求。
OK超商表示,目前五元手續費是由遠通支付,並非OK超商吸收。統一超商則指,「代收」服務需要負擔設備維護及人力成本,遠通電收無法吸收手續費,才會由民眾來付。
非eTag用戶林小姐說,遠通電收不和家數最多、最方便的統一超商合作,只挑OK超商,根本是在為難非eTag用戶,民眾如果為求方便,必須被迫付出五元的代價。消基會也指,政府不應該利用繳費障礙,逼迫大家申裝eTag。記者陳如嬌、蔡孟修

治理互賴與政策執行模式之研究:以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為例

為了解決遠通電收門市的問題,作者蔣旻良 這樣論述:

摘 要 隨著時代潮流的進步,運輸系統電子化也漸漸普及於世界各國,我國電子收費系統施行後,卻屢屢傳出BOT招標過程有違法、犯紀的報導,直接衝擊到民眾對政府政策的信任感觀,乃至兩次行政法院判決報告後,呈現出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公司之間簽訂的合約以及營運資格是不具備正當性的,使民眾對電子收費系統產生懷疑與不信任的狀態,而這樣的衝擊結果落實在政策成效上,導致電子收費系統的使用程度隨著幾次的事件而有所起伏;對此,作者希望透過治理互賴與政策執行模式的運用,來探討民眾在電子收費系統政策信任上的轉變,以及對政策執行的影響情形。 在理論上,本研究修改陳恆鈞教授所提出的治理互賴與政策執行模式,加入了

「反饋系統」以及「政策接受度」要素,透過強調公部門、私部門、與市民社會三者間反饋系統與政策可接受的範圍兩方面的運用,來呈現出信任要素在治理狀態中所帶來的動態變化,以及我國電子收費系統政策執行成效的變化影響關係為何。 此外,本研究利用「內容分析法」的報紙分析方式,且進一步以「次類目」的類目建構方式,針對我國電子收費系統施行以來的重要時間點「試辦期」、「正式營運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後」四個時間點,從事深度的報紙探究,了解議題與議題領導者變化的情形,來呼應本研究所欲探討治理互賴的影響狀況。 研究結果發現,社會資本中的信任要素確實直接影響到政策成效,而民眾對政策

信任的感觀取決於兩次行政法院的司法審判結果,遠通電收公司具備或不具備營運正當性,都會與政策成效展現出密切的關連性。另外,治理互賴的情形確實是呈現出不斷變動的動態模式,藉由不斷的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反饋動作,治理互賴的關係也將呈現出聚(三部門穩定合作狀態)與散(三部門某方佔上風)的情況。

影響使用者採用新科技之關鍵因素-以3G為例

為了解決遠通電收門市的問題,作者李明輝 這樣論述:

創新科技是否能被使用者所採用,一直是重要的研究課題,而3G行動通訊科技是目前全球創新科技的主要發展之一,市場商機極為可觀,因此,本研究以3G新科技為標的,探討影響使用者對於創新科技採用的因素,不同個人特徵對創新科技的採用是否有所差異。本研究彙整自創新擴散理論、自我效能理論及交易成本理論,並考量內容特性,提出一個創新科技3G的擴散研究模式。針對3G族群為研究重點,透過電信門市及網路問卷發送問卷,研究回收238份有效問卷。資料分析顯示,對使用者來說,產品的「可觀察性」為重要的考量因素。其次,對於尚未採用者來說,除了「可觀察性」外,對產品「認知有用」、「相容性」、「豐富性」與「有趣性」也是重要考量

因素。在個人特徵上,男性較注重實務導向的「相容性」與「認知有用」、「可觀察性」、「豐富性」,女性則重視娛樂導向的「可觀察性」與「有趣性」。在門市及網路的受訪者,皆認為對產品的「可觀察性」為重要考量因素,除此之外,門市受訪者對於產品的「相容性」及「有趣性」亦為考量的因素,而對產品「認知有用」則是網路受訪者另一項重要考量因素。此外,本研究並針對研究的結果,提出實務上的策略建議與學術上未來研究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