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吉姆.馬賽羅寫的 帝國記憶:東方霸權的崛起與落幕,一部橫跨千年的亞洲帝國史 和馬立博的 現代世界六百年:15-21世紀的全球史與環境史新敘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鄂圖曼帝國的瓦解和現代中東的形成《終局之戰》書摘之一也說明:鄂圖曼土耳其 曾經是橫跨歐亞非三大洲的帝國,到了十九、二十世紀,卻成了「歐洲病夫」。除了奧匈帝國和義大利替鄂圖曼製造不少爭端,在巴爾幹半島,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經出版公司 和春山出版所出版 。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政治研究所 田家綺所指導 張成佳的 伊斯蘭國興起與其地緣政治影響之研究 -新古典地緣政治理論的分析 (2015),提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伊斯蘭國、地緣政治、古典地緣政治、新古典地緣政治、聖戰組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東華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徐揮彥所指導 余超逸的 論國際刑事法中種族滅絕罪之規範內涵與實踐模式 (2010),提出因為有 種族滅絕、種族滅絕公約、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國際刑事法院、達佛、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自我屠殺的重點而找出了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美論譠社》艾爾段的鄂圖曼帝國夢囈(盛嘉麟) - 海納百川則補充:鄂圖曼土耳其 人於1299年創建鄂圖曼帝國。全盛時期,國土橫跨北非、亞洲、歐洲,面積180萬平方公里,文明鼎盛,軍力強大。維持了600年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帝國記憶:東方霸權的崛起與落幕,一部橫跨千年的亞洲帝國史

為了解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作者吉姆.馬賽羅 這樣論述:

從高棉帝國崛起到日本帝國殞落, 亞洲七大帝國的興衰起落。   由世界知名傑出學者組成撰述團隊, 仔細審視亞洲七大帝國在形塑當今世界文明過程中發揮的關鍵作用。 曾經雄霸一方的亞洲,是否可能再次偉大?     ◎ 9–20世紀的亞洲七大帝國:   蒙古帝國(1206–1405)   中國大明王朝(1368–1644)   高棉帝國(802–1566)    鄂圖曼帝國(1281–1922)   波斯薩非王朝(1501–1722)   印度蒙兀兒帝國(1526–1858)    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帝國(1868–1945)     過去千年以來,亞洲是好幾個強大帝國的發源地,與歐洲互動頻繁,雙方勢

均力敵。   曾經引領世界發展數百年的亞洲各大帝國,如何興起、為何沒落,對全球帶來哪些重大影響?   隨著亞洲重新崛起,它們的遺產又將如何塑造亞洲大陸的未來?     由開啟近代的十六世紀開始算起,西方歷史一直將歐洲擺在世界政治、經濟以及文化發展動能的中心位置。但是早在歐洲強權勢力開始蠶食鯨吞東方以前,亞洲本身就是好幾個大帝國的發源地。其中有些帝國威名顯赫,例如蒙古帝國、鄂圖曼帝國,至今仍被世人津津樂道。     《帝國記憶》橫跨亞洲大陸的廣袤地帶,栩栩如生地重現了過往千年的歷史:從九世紀初東南亞的高棉帝國到一九四五年日本帝國霸業的終結。書中說明這些亞洲帝國如何主導全球的地緣政治,並且對歐洲國

家形成挑戰(而非歐洲強權主導世界),同時搭配地圖、大事年表與插圖,為那些造就歷史的人物、事件和其影響,提供了深具說服力的洞見。   本書特色     ★由世界知名學者組成撰述團隊,包含多位當代傑出藝術史和歷史專家。   ★分析亞洲帝國的雄圖霸業,並聚焦在文化和開創層面。   ★以七大章節分述亞洲七大帝國,說理明晰,立論精闢。   ★搭配地圖、大事年表時間線和插圖作為解說,清晰易懂。   ★收錄精美彩圖,領略亞洲帝國珍貴的文化遺產,賞心悅目。   專業推薦     孔令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江懷哲(東亞政經專家、《現代菲律賓政治的起源》作者)   林慈淑(東吳大學歷史系教授

、歷史教學學會理事長)   陳鴻瑜(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名譽教授)   葉高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蔣竹山(國立中央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    媒體讚譽     直截了當,引人入勝……是一部對於迷人主題詳盡可靠又趣味橫生的介紹。——《地理雜誌》(Geographical Magazine)     充滿激情……作者群超越學術,對亞洲各大帝國進行了豐富詳實的審視與回顧。——《牛津時報》(The Oxford Times)     插圖精美……生動而好讀易懂。——Asian Lite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原為 9/29 報導 ,經編輯修正後重新上映❱

位於高加索地區的 #亞塞拜然(Azerbaijan)、#亞美尼亞(Armenia)再度爆發軍事衝突,這兩個前蘇聯國家,一向水火不容。但這次造成上百人傷亡,是4年來最嚴重的衝突。

現在兩國對「誰開第一槍」各說各話,但實際情況是怎樣?還是沒人知道。究竟兩國在吵什麼?這有無牽扯到區域內大國博弈?各國盤算又是什麼?

★ 延伸閱讀 ★
「聖索菲亞」一變再變!土耳其總統改回清真寺 恐掀宗教對抗?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6PMN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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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國興起與其地緣政治影響之研究 -新古典地緣政治理論的分析

為了解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作者張成佳 這樣論述:

「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S)於2014年,趁著伊拉克權力真空、馬利基失敗政權等問題,以武力攻佔關鍵城市及殘殺群眾與人質迅速興起,並宣布恢復哈里發制度,企圖復興西元632年所建立並在之後跨越歐亞非的哈里發國。此國以中東地區為中心,造就近1300年的伊斯蘭榮耀,然而,由於中東地緣位置、戰略資源等因素,致使「古伊斯蘭國」最終分裂形同消失,直至「伊斯蘭國」宣布「建國」,企圖復興「古伊斯蘭國時期」的傳統與榮耀。 為了復興訴求,在其迅速興起後,藉由佔領領土、恐怖攻擊、石油走私、迫害當地人民、破壞文物、運用網路科技等作為,試圖在全球造就一股影響力,更因此深化中東地區原有的難

民問題延伸至歐洲地區。 本文依據「伊斯蘭國」主張其與「古伊斯蘭國」的關係,嘗試透過古典地緣政治理論探討伊斯蘭國的興起,再依其各種作為,試圖從新古典地緣政治理論分析伊斯蘭國造成的地緣政治影響。從此途徑中推論出,古典地緣政治理論分析的角度,比較能解釋「伊斯蘭國」興起、積極擴大勢力並建國的理由,而新古典地緣政治理論在地緣政治研究復興浪潮下,因強調「空間概念」,則能適當地解釋「伊斯蘭國」各種作為的原因與造成的地緣政治影響。最後,透過地緣政治理論的分析,提出建議,以作為國際社會防制或處置伊斯蘭國威脅之參考。

現代世界六百年:15-21世紀的全球史與環境史新敘事

為了解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作者馬立博 這樣論述:

◆最受好評的全球史通史◆     請先看一眼本書封面的那張世界地圖。繪製者是十六世紀歐洲地理學家麥卡托(Gerardus Mercator),但位於地圖中央位置的不是歐洲,而是印度洋。也就是說,在當時人心中,世界的中心是亞洲。     在我們習以為常的認識裡,現代世界的起源,或者說全球化的起源,始於十五、十六世紀歐洲各國向外探險而開啟的大航海時代,西方從此走上崛起之路,成為推動及形塑現代世界的核心且唯一力量。於是有關現代世界的歷史著作幾乎都聚焦於歐洲,此即「歐洲中心論」。     本書作者馬立博(Robert B. Marks)的目標,就是要帶領讀者

跳脫歐洲中心視角,改從更為寬廣、平等、利於展現區域互動與結構性因素的全球視野,重新理解我們現今的世界是如何形成的。書中有兩條別出心裁的敘事線,貫穿它所要說的從十五到二十一世紀現代世界史故事:一是突出亞洲(以中國和印度為主)的地位,二是強調環境的影響。     首先,在近代早期的大部分時間裡,全球經濟的引擎及主角是中國和印度,歐洲為渴望接近亞洲財富的邊緣配角;因此作者在描繪現代世界的起源時,是環繞著亞洲展開,給予它應得的重視。其次,工業革命引領世界從農業經濟跨越到化石燃料工業經濟,向來被視為西方文化優越的證據,作者不以為然。他另闢蹊徑從全球面臨的環境限制這一脈絡來分析,認為這可能才是

理解工業革命發生原因及為何發生在英國的理想途徑。此外,全書不斷討論人類與環境的關係,希望幫助讀者認識與正視當代「人類世」危機。     《現代世界六百年》為全球史通史名著。自二〇〇二年出版以來,因為內容扼要精實,敘事流暢易讀,廣受美國各大學世界史課程採用。為與時俱進,回應當代社會關心議題(特別是各種全球性危機),也數次改版更新,本書為最新的第四版。     近年來,「全球史」一詞在臺灣書市上頗為熱門,也已引進不少以全球史視角為研究取徑的翻譯書,但尚無一本全球史長時段通史,《現代世界六百年》將補上這個空缺。   名人推薦     【導讀】   戴麗娟

(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   劉 慧(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推薦】   馮卓健(私立輔仁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好評讚譽     對於位處東亞的我們來說,馬立博此書可說是熟悉東亞史或是東亞環境史的讀者通向全球史的一條捷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對於已經習慣西方文明主導論的讀者而言,若要重新平衡看待東、西方發展,瞭解人類與環境互動所形成的全球史,本書無疑也是絕佳入門。──戴麗娟(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     本書可以說是大眾版、更具社會關懷的《大分流》。少了許多經濟史細節,卻多了全球環境一體、息息相關的提醒。對於想以不長的篇幅讀

到對現代世界起源與形成全面性介紹的讀者,本書相當適合。──劉慧(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馬立博以淺顯易懂的文句,提煉出過去六個世紀的歷史精粹。本書真正採用全球視角且深入考量環境脈絡,是理想的課堂讀物:可以啟發思考及討論,偶爾也會激發不同的看法。──約翰・麥克尼爾(John R. McNeill),喬治城大學     ▲這次的新版在保持簡潔、好讀、緊密與當代關心議題連結的同時,也強化了原書的優點。書寫不偏不倚,但不流於枯燥乏味,相信能在課堂上激發討論火花,這是傳統教科書難以做到的,所提供的基本敘事也有助於規劃一門有吸引力的世界史課程。──彭慕然(Kenn

eth Pomeranz),芝加哥大學     ▲內容出色、觀點新鮮、論述有力而且有效。馬立博明顯針對大多數世界史教科書的歐洲中心論傾向,並發展出一套有效且有憑有據的論述策略來指正歐洲中心論的問題。書中的觀點很有啟發性,文字也淺顯易懂、引人入勝。很適合用於世界史導論。──范德(Edward L. Farmer),明尼蘇達大學     ▲《現代世界六百年》顯然是市場上現有最優秀的一本世界史書籍。本書的主要優點是非歐洲中心的視角、清晰的敘事與簡練的文字。我願意(也已經)誠心誠意地把這本書推薦給在這個領域執教的同事,以及其他在尋找一本世界史快速入門書的讀者。──莎拉・科夫納(

Sarah Kovner),佛羅里達大學     ▲論及所設定議題最深刻的世界史,大家總是首推《現代世界六百年》;本書提出的總體看法相當成熟,著重於人類活動和環境史,並且能激發讀者從全球視野進行批判性思考。──埃德蒙・柏克三世(Edmund Burke III),加州大學聖塔克魯茲分校     ▲了不起!在我三十幾年的教學生涯裡,《現代世界六百年》無疑是同類型書籍中最優秀的一部。全書文字簡潔明瞭,內容卻極其全面,把當前在世界史方面的所有思考加以彙整,成果非常理想。──保羅・索隆(Paul Solon),麥卡利斯特學院     ▲我好愛這本書——更重要的是學生

也愛。說到用易於閱讀及理解的方式清楚表達出全球觀點,《現代世界六百年》無可匹敵。──托瑪斯・塞勒(Thomas Saylor),協和大學  

論國際刑事法中種族滅絕罪之規範內涵與實踐模式

為了解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問題,作者余超逸 這樣論述:

種族滅絕公約的制定乃針對二次世界大戰所發生的大規模屠殺事件,納粹德國在佔領地內建立了以屠殺猶太人為目的的滅絕營,盟軍在戰後陸續揭開滅絕營中的慘狀,促始各國在戰後著手制定種族滅絕公約。不過猶太大屠殺並非歷史上唯一的種族滅絕事件,針對非我族類的所引起的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或內部衝突屢見不鮮,事實上,發生於一次世界大戰末期的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屠殺境內亞美尼亞人的事件,距離納粹德國掌權不過數十年。種族滅絕行為在短時間內反覆出現各個區域,充分反映出當時國際法長久以來缺乏明確的規範與預防措施,這直接導致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在審理納粹德國之領導人時,僅能以違反人道罪加以起訴,因為該罪在當時是最貼近種族滅絕

罪的犯罪行為類型。爲了填補國際法缺乏制裁該等行為的機制,Raphael Lemkin教授創造了種族滅絕(Genocide)一詞,專門用來描述大規模的種族屠殺行為,而聯合國大會在制定公約時,便以Lemkin的理論作為建立種族滅絕公約架構的基礎內容,具體定義種族滅絕罪的構成要件內容。 然而具有審理種族滅絕行為的國際司法機構並未順利在公約制定後成立,導致種族滅絕公約束之高閣近半個世紀。簽訂公約的國家雖然紛紛在其內國法中制定相關規範,在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與法庭的情況下,種族滅絕公約所能發揮的功能相當有限。種族滅絕罪的內涵發展在公約制定後呈現停滯狀態,雖然世界各地不時可耳聞疑似種族屠殺事件,若國際

間未能成立國際刑罰法庭,種族滅絕公約實難發揮效果。 直到九0年代前南斯拉夫與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以下簡稱特別法庭)陸續成立,種族滅絕罪才得以在實際的案例操作下,獲得成長的機會。種族滅絕罪的效力仰賴法庭的案例實踐,原因在於種族滅絕罪的部分內容模糊不清,因為公約在制定時刻意避免定義某些會隨著時間變動的概念;另一方面,種族滅絕罪又有最嚴格的構成要件,這除了是因為避免與違反人道罪混淆,同時凸顯罪行的嚴重性之外,也隱含了各國爲了避免施政上的困難,預防官員不慎觸犯公約。特別法庭的審理在缺乏判決先例的情況下,特別法庭的發展成為種族滅絕罪在當時唯一的案例來源。法庭在審理時除了參考公約制定時的準備文件外,

必須獨自釐清過去公約制定時的模糊不清的概念,方能將構成要件嚴格的種族滅絕罪適用於案件中。 另一方面,二00二年成立國際刑事法院將種族滅絕罪的發展帶入另一個階段,雖然國際刑事法院規約中針對種族滅絕罪的規定,仍不脫離公約所設定的基本架構,然而作為規約解釋輔助的《犯罪構成要件》卻汲取了特別法庭時期的經驗,增加新的種族滅絕罪內涵。除此之外,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與國際法院也有審理種族滅絕案件,前者乃針對赤柬所發生的大規模屠殺而成立,後者乃處理種族滅絕公約之實踐的國家責任,分別在不同層次中拓展種族滅絕罪的概念內涵。 特別法庭、國際刑事法院、國際法院與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雖然在法庭架構、管轄範圍與效

力上各不相同,但皆有與種族滅絕公約或罪行相關之案例。為了瞭解種族滅絕罪發展至今的規範內涵,本研究將探討種族滅絕概念在理論階段的內容,描述公約在制定時的折衝過程,並分析各構成要件在當時的內涵為何。以此作為基礎後,將進一步以特別法庭時期的案例探討構成要件在實務中的內容,尤其著重於與過去公約所不同者。接著透過特別法庭、國際法院、國際刑事法院與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的四種實踐模式,挑選對種族滅絕罪之發展有影響之案件,比較罪行在不同模式發展下的差異,以評估種族滅絕罪自公約成立至今,其規範內涵透過案例累積與規約之發展所帶來之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