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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方姿涵的 論地方自治團體修正房屋稅「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之立法評估 (2021),提出高雄市空屋出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住正義、適足住房權、房屋稅制條例、囤房稅、社會住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建築學系 陳啓仁所指導 莊璦瑋的 重劃區與舊聚落影響房地產價格關鍵因素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房地產價格、房地產市場、舊聚落發展、重劃區、AHP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雄市空屋出租的解答。

最後網站租屋安全 - 高雄中學軍訓室則補充:2.爭取租約期滿的優先承租權-其次,在市售的契約版本中經常會規定「租期屆滿時,除經房東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房屋按照原狀遷空交還房東,不得請求遷移費或主張任何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雄市空屋出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高雄市空屋出租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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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空屋全國第二高!課徵空屋/空店稅提升出租誘因 ]

高雄車站、捷運美麗島站等交通站點週邊,可見到許多出租的長期告示,這個高雄人應該都不陌生。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六都低度使用(用電)住宅統計,高雄市的低度使用住宅戶數高達約11萬戶,在全國僅次於新北市的約12萬戶;高雄市低度住宅佔比10.53%,在六都僅次於桃園市的10.90%。

除了空屋之外,高雄市還有上萬戶的新建餘屋,名列六都第三。我認為,如果能夠將空店、空屋釋出至市場,將有助於活絡市場、降低租客負擔。

#第四間以上空屋採累進稅率

在住宅用房部分,目前住家用(自住)房屋稅全國皆為1.2%,住家用(非自住)房屋稅課徵範圍1.5%~3.6%,
在高雄,無論有幾間住家用(非自住)房,全部都只課最低的1.5%,

但其實根據中央房屋稅條例,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能夠"以戶數為基準設置累進稅率",台北、桃園、宜蘭等地便對於持有一至三戶者(視為自住範圍內)課徵1.2%,持有四、五戶者(非自住房)課徵 2.4%,持有六戶(含)以上者,課徵3.6%,透過累進稅率避免囤房。

我今天質詢中,建議財政局應研議,有了累進稅率,才能提供房東將房子出租即免徵累進稅率的誘因,鼓勵將空房釋出至租屋市場。

至於會不會對房屋持有者造成過大壓力?我舉資料顯示:高雄持有四戶以上的人數僅為0.48%,市府不必擔心衝擊過大。

除了持有戶數之外,稅制調整也可考量納入「低度使用」的情況。加拿大溫哥華在2017年立法空屋稅,針對「一年當中超過六個月列為低度使用之房舍」,加課1%稅金,加徵稅金用於推動居住正義,實施後一年空房驟降15%,其中過半皆回歸租屋市場。

所以,我呼籲高雄市政府透過房屋稅的稅制改革,達成去化餘屋、擴大供給、活絡交易的效果。

#鼓勵空店出租

在非住家用房(店面)部分,房屋的持有成本過低,導致許多財主只願意把錢拿去投資房市,而不願意去投資產業跟創業,造成創業需求的店面越來越少,同時因為投資房市,導致房價、房租位於高檔,一來一往之下,導致空店面越來越多,讓民眾覺得各地商圈門可羅雀,人潮越來越少,對庶民經濟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中央的房屋稅規定,店面之營業用房稅率為3%至5%,如提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未出租空店視同非營業用)稅率為1.5%~2.5%,

而高雄現行房屋稅稅率分別為:營業用店面3%、非營業用(及空店)2%。

目前受制於營業用稅率受限於中央法已無調降空間,但空店仍有稅額調整空間,可上修至2.5%,提高閒置成本,鼓勵出租。

以上是我今天對於空屋 / 空店的稅率調整建議,財政局也允諾回去會調閱相關統計資料研擬可行性,希望高雄市府重視高雄空屋 / 空店率居高不下的問題,從基本面來促進高雄市內庶民經濟的提升!

論地方自治團體修正房屋稅「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之立法評估

為了解決高雄市空屋出租的問題,作者方姿涵 這樣論述:

華人社會自古便存有土斯有財之購屋觀念,但綜觀我國土地逐漸稀缺,房屋市場價格卻逆勢上漲之局勢,「居住正義」之精神為近年來人民之訴求。根據我國憲法第10條訂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故居住權可視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為國家保障人民社會福利制度之義務。國家並非僅止於實現住者有其屋之居住正義理念,尚需顧及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適足住房權」,即不僅使人民有房屋可居住,還須使每人都有和平、安全而有尊嚴地居住在某處的權利。各地方政府推出多項打房政策,以面對高房價之民怨,如社會住宅、健全不動產市場交易制度、與銀行配合提高貸款利率、列分貸款對象、進行租屋補貼、採取獎勵稅制等多元政策。本論文將以

我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為資料考察對象,並研究居住正義之發展及中央政府所倡導之房屋稅差別稅率之政策對於抑制房價之效果。對現行房屋稅制及預計修正草案做比較分析,以期落實居住正義之理念。

重劃區與舊聚落影響房地產價格關鍵因素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高雄市空屋出租的問題,作者莊璦瑋 這樣論述:

  本論文研製之房地產價格是國人長期反應之社會問題,亦牽動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環節,再鼓勵與抑制之間,如何尋求有效方式,使其回到常軌,乃是歷年來政府的重大施政。自1989年無殼蝸牛社會運動至今已32年,台灣房市投資炒作、房屋商品化及高房價、高空屋率、房屋自有率的「三高」情況依舊,其年間就算經過政府多次打房,但長年來房價依舊呈現「大漲小回」的走勢,顯見居住正義在台灣,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高雄市房子演變,從透天、公寓、華廈到大樓,坪數規劃從大到小坪數,產權從所有權、地上權到使用權,就是意謂著土地愈來愈少,房價愈來愈貴,所變更的配套方式,治標不治本。  本研究探討土地價格以北高雄,舊聚落內惟和新重

劃美術館區,因相鄰馬卡道路;與南高雄,舊聚落鹽埕和新重劃亞洲新灣區,因相鄰五福路橋,而有差距甚大的房價。  透過論文回顧、現況調查,並佐以層級分析法(AHP)問卷調查,提出5大面向及23項評估指標,再以高雄99~109年實務土地成交價比較學術都市地價指數,深入剖析區域性的土地價格影響因子差異,加以討論高雄市土地策略的未來發展,是否有其需要檢討及改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