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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商周出版 和EZ叢書館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杜怡靜所指導 高子晶的 定型化契約審閱權問題之研究 —以保險契約為中心 (2018),提出broker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消費者保護法、保險契約、保險法。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陳榮隆所指導 李壽星的 論醫療自主權 (2018),提出因為有 醫療自主權、個人自主、關係自主、告知後同意、人格權、隱私權、自主權代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broker意思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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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broker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前最重要的事

為了解決broker意思的問題,作者BenCarlson 這樣論述:

■ 驚人的獲利,來自單純的投資策略!■ 不要想成為第二個巴菲特,但你能用最單純的方法,贏過 80% 投資人!★ 1923 年來最經典的 40 本投資書之一——美國財經網站「市場觀察」(MarketWatch)專欄推薦★ Amazon 網站投資類暢銷書、讀者 4.7 顆星好評▍回應複雜系統的最佳方法,是單純金融市場是一個混亂、複雜又瞬息萬變的系統,很多人假設,要在這種複雜的系統裡獲得成就,勢必需要複雜的投資策略與組織。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但無論是金融產業的業界人士或門外漢都對這個假設深信不疑,因而產生許多迷思。本書作者班‧卡爾森(Ben Carlson)是知名財經部落格「致富

的常識」(A Wealth of Common Sense)創辦人兼主筆,他是一位合格財務分析師(CFA),身兼彭博社(Blommgerg)專欄作者,從投入職場後一直從事退休金、捐贈基金和各種基金會的法人投資組合管理工作。投資經驗讓他深刻體會到:‧以投資決策的數量來說,「少」即是「多」;‧單純比複雜好;‧因襲傳統比標新立異更能成功達到目標;‧長期的流程比短期的結果重要;‧洞察力比戰術有用。要在金融市場中成功,不盡然要使用複雜且需要不斷忙進忙出的投資策略。相反地,對一般投資人而言,最好的方法是單純、透明並減少買賣交易的投資組合管理流程(可利用指數化投資工具,即 ETF)。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協助所

有投資人利用單純方法與常識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書中沒有什麼數學算式和專有名詞,用最簡潔易懂的文字,寫出每個投資人都應該要知道的事。▍選對戰場,才能發揮優勢作者明白指出,散戶投資人相較於機構投資人,在專業資金管理的戰場中沒有一點優勢,因此不該投入這個領域。但是散戶卻擁有專業投資人沒有的其他優勢,例如:(1)擁抱長期思維,以耐心致富;(2)專注在自己的投資目標:你的投資績效不見得需要打敗大盤,也不用贏過鄰居,你的目標可能是財務獨立、多去度假、存下孩子的學費、有更多時間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只要事先擬定投資計畫,這些目標都是可以達成的。對一般投資人來說,「成為巴菲特」是不切實際的目標(就像你知道自

己不會成為下一個喬丹、費德勒或陳金鋒),與其追求這不切實際的目標,不如追求「優於平均」的績效,因為這個目標百分之百務實,而且絕對可實現,尤其若投資時程夠長,這個「優於平均」的思維就會創造令人驚豔的成果。散戶只要善加利用長期思考的力量,設法減少非外力造成的失誤(不要成為自己的絆腳石),並耐心等待複利的力量為你創造利益,就能獲得驚人的投資報酬。在本書中,你還會知道:‧為什麼長期思考勝過短期獲利? ‧怎麼區分市場風險與投資組合風險?如何以正確的態度應對?‧哪些似是而非的迷思必須破除?‧資產配置為何重要?‧為什麼必須擬定投資計畫?‧如何選擇理財顧問?他能為你做什麼?作者以務實建議為你撥開投資的層層疑雲

,引導你避開雜音的干擾,專注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專文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Mr. Market 市場先生/《商業周刊》專欄作家▍施昇輝/《只買4支股,年賺18%》作者▍陳志彥/阿爾發金融科技公司總經理、臉書專頁「副總裁的理財日誌」版主▍綠角/財經作家專業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周文偉(華倫)/《華倫老師的存股教室》作者▍雷浩斯/財經作家▍闕又上/財務規劃師、又上基金經理人專業人士推薦語▍Mr. Market市場先生,《商業周刊》專欄作家:「在讀這本書時最讓我驚訝的事情是它整理很多的比較數據、破解許多市場上看似直覺的迷思……許多數據統計長度甚至超過70年,只有在這麼長的週期下,你才可能認識到許

多短期內看似不存在的風險與報酬效益。書中提到幾個重要且顯而易見的事實,對於還沒有仔細研究過投資的人來說,如果能仔細了解這些基本常識,實際上投資並不困難……」▍施昇輝,《只買4支股,年賺18%》作者:「書中歌頌的『簡單』和『認分』,就是我最核心的投資理念……正好呼應了本書英文書名中的common sense(常識)二字。投資理財只要用大家都應該知道的『常識』就夠了……」▍陳志彥,阿爾發金融科技公司總經理、臉書專頁「副總裁的理財日誌」版主:「本書內容……沒有什麼複雜的數學公式或太多專有名詞,閱讀起來相當地輕鬆容易,你不需要擔心沒有財經或投資背景,本書是任何背景的人都能夠閱讀的……如果你今年只想讀一

本跟財經有關的書籍,我會毫不猶豫地推薦你,讀這本就對了!」▍綠角,財經作家:「這本《投資前最重要的事》,可以讓投資朋友看清投資的目標與正確的做法,避開事倍功半的冤枉路。」▍摩根‧霍席爾(Morgan Housel),《莫特利傻瓜》(The Motley Fool)與《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本書果然文如其題。班‧卡爾森精準掌握且詳細說明對投資人最重要的幾個主題,並略過其他投資書籍常見且複雜又不必要的主題,他絕對堪稱專精這門藝術的大師。任何投資人——包括新手乃至專業投資人——都能透過《投資前最重要的事》一書學到非常大量的知識。」▍鬧市喬許‧布朗(Downtown Josh Brown),暢銷書《

華爾街幕後》(Backstage Wall Street )與「被改造的營業員」(The Reformed Broker)部落格作者,也是CNBC《中場報告》(The Halftime Report)節目的基本班底:「原本似乎默默無聞的班‧卡爾森憑著他直言不諱的風格與極具見識的部落格貼文,以秋風掃落葉之姿橫掃眾多財務評論家。真正的投資智慧——來自經驗與實際的成就——無法假造,只能透過努力獲得。《投資前最重要的事》每一個章節中所蘊含的,正是來自經驗與成就的智慧。」▍塔達斯‧維斯康塔(Tadas Viskanta),「反常報酬」(Abnormal Returns)部落格編輯,以及《反常報酬:投資網

誌空間前線的致勝策略》(Abnormal Returns: Winning Strategies from the Frontlines of the Investment Blogosphere)一書作者:「班‧卡爾森透過孜孜不倦的努力,快速將自己打造為美國最優秀的投資部落客之一。他一向以穩健且務實的態度為散戶投資人發聲,而他的新書《投資前最重要的事》更加鞏固了他作為散戶投資人喉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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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化契約審閱權問題之研究 —以保險契約為中心

為了解決broker意思的問題,作者高子晶 這樣論述:

定型化契約係由締約之一方就大量發生之交易預先擬訂契約條款內容,於實際交易發生時,他方以此內容為基礎,審酌後而為締約與否之決定。此種締約型態帶來了降低交易成本、加速交易程序之效益,成為現代交易的基本型態,然因雙方當事人無須再就細部權利義務事項逐一為磋商議定,使附合契約之一方對於契約內容之可控力大幅減少,在契約自由原則下,當事人透過契約內容形成自由以確保自身權益之機能能否維持,不無疑問。又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權,係指附合契約一方於契約成立前,應得有適當期間審閱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其制度目的在使附合契約之一方於事前得有瞭解契約內容之機會,確保其締約意思表示自由之健全,進而促進定型化契約內容之公平與妥

適。而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乃審閱權制度之主要依據,惟本條並未明訂審閱權之行使方式、除斥期間等,致本條規定於適用時迭生爭議;此外,於保險契約中,亦因與保險之特性似有所扞格,就保險契約是否有審閱權制度之適用,仍有討論之餘地。審閱權制度屬定型化契約管制中之一環,且扮演不可或缺之角色,應確立其定位與效能,並與其他相關機制相互配合,以尋求最佳之規範體系。

惡魔財經辭典

為了解決broker意思的問題,作者傑森・茲威格 這樣論述:

站在金融煉獄之門的入口?儘管放聲大笑就好! 《華爾街日報》理財專欄作家傑森・茲威格 用譏諷妙語KO華爾街唬爛行話 戳破官方說法、打臉名嘴專家 為投資人撥開迷霧,指引生路!   Amazon 4.6顆星   幽默/財經專業類TOP 20暢銷書   「尖酸幽默的金融洞見」—Time   「譏諷妙語揭穿華爾街鬼話」— Business Insider   華爾街——及全球各國金融圈——總是喜歡用各種千奇百怪的方法,把簡單的想法弄得複雜、安全的投資變得有風險、重要的資訊變得難以理解。如同前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曾言:「如果你感覺我說得清楚,你一定是誤解我說的話了。(If I seem undul

y clear to you, you must have misunderstood what I said.)」投資人往往不明就裡,抱著錢滾錢的美夢,一頭栽入充滿灌水數據、粉飾財報、哄騙訛詐的混亂世界,被經理人、證券商、分析師等等各種「專業人士」帶著團團轉,賠上資本住進「套房」,甚至一步步陷入地獄難以翻身,而變肥的只有broker的佣金⋯⋯   ・《惡魔財經辭典》是辭典,也是投資教戰守則   要如何避開投資陷阱、逃離金融地獄?《惡魔財經辭典》就是你的求生手冊!作者傑森.茲威格(Jason Zweig)是《華爾街日報》個人理財專欄作家,曾主編股神巴菲特恩師班傑明.葛拉罕(Benjamin

Graham)所著的投資聖經《智慧型股票投資人》(The Intelligent Investor, 1949)最新增訂版,加入他的逐章評釋成為共同作者。在《惡魔財經辭典》中,這位美國知名金融評論家解釋了那些你該學會、卻從未真正理解的金融詞彙,還要教你聽懂那些專家說詞裡的反話、謊話、夢話、空話、鬼話。茲威格傳授辨識騙局、對抗誘惑、躲避風險的方法,教你當個「智慧型投資人」!   ・《惡魔財經辭典》不是辭典,是惡搞譏諷金融圈的「偽」辭典   千萬不要以為《惡魔財經辭典》只是一本實用但無趣的工具書。茲威格以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Gwinnett Bierce)的經典諷刺文學《惡魔辭

典》(The Devil’s Dictionary, 1906)為靈感,用他的尖酸妙筆,把他打滾金融圈多年的觀察與心得寫入其中。幽默、嘲諷、博學逗趣,讓讀者時而拍案叫絕,時而會心苦笑。有時諷刺中反而點出真意,像照妖鏡揭開金融圈的虛偽假象! 本書特色   1. 金融詞彙A~Z,搞懂術語行話   什麼是ETF?什麼是UHNWI?了解(不斷被創造出來的)金融詞彙是投資人自己的責任。看得懂財經新聞報表,聽得懂專業趨勢分析,任憑理專、投顧說得天花亂墜,也沒辦法隨便呼嚨你!   例:如果有個財務顧問跟你說,某一類的避險基金每年平均有百分之X的報酬率,你就問:「那個數字是backfill(回填)後的

數字嗎?」如果你的顧問聽不懂,就換一個吧!   backfill  v. 回填   每年可將避險基金(hedge fund,又稱為對沖基金)的平均報酬率膨脹多達四個百分點。基金經理人可以不必呈報他們的報酬率,而且想發行多少基金都可以隨自己意思。因此,他們會等著看哪支基金的績效好,才將該基金正式呈報給負責計算報酬率的資料服務中心。然後,資料服務中心就會把該基金從最初至今的績效,回填到整個指數(index)的歷史績效中。反過來說,如果是報酬績效不佳的基金,經理人根本不會呈報給資料中心。就這樣,報酬率好的基金會回填到指數績效中,而報酬率欠佳的基金則往往被排除在外。如此一來,指數平均績效看起來就比避

險基金本身的即時報酬率好。   2. 酸力全開,舒鬱解悶功效良好   茲威格的挖苦功力相當高明,罵人不帶髒字卻一針見血。不過,他的砲火不只瞄準政府、券商、專家、經理人,對盲目、自大、不理性的投資人也毫不留情!讀者可能會冷不防中箭、被潑冷水,但也或許被一巴掌打醒!   例:auditor  n. 審計人員   拉丁文的意思是one who hears(聽的人),英文又有one who obeys(聽從的人)的意思。   通常會計師審核通過的財務報表,正是公司高層希望呈報的樣子。   例:balance sheet  n. 資產負債表   一家公司的財務報表之一,列舉該公司的資產(擁有什麼

)以及負債(欠什麼)。   資產跟負債必須平衡balance,也就是相等。要不然,公司經營高層或會計師就得把一或兩根手指放上天平,直到兩邊相等為止。   例:earnings surprise  n. 盈利不符預測   ⋯⋯數十年來已經有數不清的盈餘預測顯示,分析師連幾塊錢的預測誤差都做不到,更遑論幾毛錢的誤差。但是投資人仍然繼續對企業預測失準感到surprised(詫異),這才是最令人詫異的地方。   3. 考據詞源出處,增加趣味話題   除了bull「牛」和bear「熊」,你知道金融圈裡還有 dog「狗」和dead cat「死貓」嗎?作者旁徵博引,認真探查一些有趣的詞彙來源,讀者不僅

能學會用法,還能學到新知趣聞,聊起投資經就是比別人有梗有料!   例:boiler room  n. 鍋爐室,高壓推銷投資商品的詐騙手法   一種生意手法,成員為股票經紀人,他們透過電話用高壓的推銷方式,從陌生人身上激出錢來。   一詞的起源有一說是,這種生意最初都是在辦公大樓地下室暖氣爐室隔壁的房間進行,因為租金較低廉;另有一說是,為了從潛在客戶身上榨出錢,這些推銷員的說詞會越來越熱烈、激動(increasingly heated)。   例:onocentaur n. 半人驢   出現於中古神話故事中的動物,具有男人的軀幹和頭,還有野驢的下半身(「驢」的希臘文為onos)。   半人驢

可說是現代金融市場中佔了最大宗的一類投資人――腰部以上看似理性,但下半身充滿慾望、狂野、危險。   例:Pac-Man defense  n. 小精靈反噬   抵擋惡意收購的一種戰術,成為收購目標的公司反守為攻,反擊收購者。此舉短期來看通常會拯救前者,但長期來看卻會毀了雙方。   這個用語來自一款古老的電玩,一個一閃一閃的圓點會突然大暴走,把沿路經過碰到的東西都吃掉。同樣地,一家成為收購目標的公司去借大筆金錢,然後狼吞虎嚥地把試圖吃下收購者的股票給,這就是小精靈反噬。   4. 註解補充用心,拉近文化距離   本書內容主要是針對華爾街,對於中文讀者可能不熟悉的美國文化背景與事件,譯者與編

輯特別加以註解,幫助了解作者的文意。   例:如果你以為「買高賣低」這種反向操作只會發生在個別投資人身上,有如裝糊塗的柯立根(Wrong-Way Corrigan)(註),那就太不了解企業配置資金的操作手法了。   (註)1938年,美國飛行員道格拉斯・柯立根(Douglas Corrigan, 1907-1995)進行橫跨美國大陸的飛行。回程時,他未照原計劃從紐約飛回加州長島市,反而飛到愛爾蘭降落在都柏林,事後宣稱是羅盤失常及天候不佳誤導。柯立根多次申請這段路線的飛行計劃被駁回,他的「誤判而轉錯方向」也被認為是故意的,因而有了Wrong Way 的綽號。   5. 投資提點建議,務實考

量人性   身為個人投資理財專欄作家,茲威格經常受電視報章之邀提供投資建議,《惡魔財經辭典》也不例外。基於對行為經濟學的研究,他的建言經常考量到凡人都可能有的盲點,相當實際。   例: 驗證性偏誤(confirmation bias)太普遍,會漸漸形成潛在危害,因此,投資人必須強迫自己透過檢查清單(checklist)之類的程序,來尋求及思考其他反面證據,不然只會困於自己腦袋的回音室,腦海中永遠只迴盪著:「我是對的,其他人都是錯的。」 國內A咖推薦   吳嘉隆    AIA Wealth 財富管理公司首席經濟學家   林世昌    清華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 德國 IZA 研究員   阮

慕驊    財經達人   陳鳳馨    NEWS98「財經起床號」主持人   綠 角    財經作家   羅際夫    正聲「財經早知道」主持人     難攻大士  網路評論家   (依筆畫順序) 國際金融大師推薦   「本書對金融法則的說明,是我看過最有趣的。」—— 羅伯特‧席勒(Robert Shiller),諾貝爾獎經濟學得主   「結合譏諷幽默、學術詞源、絕佳建議,投資人必讀,沒投資的人讀來也充滿樂趣。」——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諾貝爾獎經濟學得主   「為聰明、天真或受害的投資人所寫,一針戳破華爾街的謊言神話。」—— 約翰・伯格(John C.

Bogle),先鋒共同基金集團(The Vanguard Group)創辦人   「幫助投資人了解及對抗金融業者唬人的術語。」—— 麥克斯・貝澤曼(Max H. Bazerman),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公共領導中心主任   「『機智、逗趣』不太可能用來形容辭典,但對這本適用!」—— 理查・塞勒(Richard H. Thaler),芝加哥大學行為科學與經濟學教授 / 歐巴馬競選團隊首席經濟顧問   「讓我笑到岔氣憋不了!我投降,我寫不贏他。」—— 梅爾・史塔曼(Meir Statman),聖塔克拉拉大學財務金融學教授 / 《為什麼你無法致富》(What Investors Really W

ant)作者

論醫療自主權

為了解決broker意思的問題,作者李壽星 這樣論述:

摘要從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說明可以看出病人自主權利法所保障的權利是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各國有關病人醫療自主權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告知後同意原則」,但它是英美普通法的法則,與我國成文法的司法制度,顯然格格不入,而我國目前以告知後同意原則來保護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僅以醫事法律規定的說明義務與病人同意權利,顯然不足。我國在2000年,立法訂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讓末期病人或其代理人得以拒絕治療及選擇維生醫療,這個條例是我國,也是亞洲第一個成文立法來保障病人的醫療自主權。2016年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則在立法說明中提出保障「醫療自主權」這個字句,這是我國第一次在法律文檔中確立了「醫療自主權」。醫療自主權是什

麼,醫療自主權的內涵為何,醫療自主權的在權利體系的定位為何以及如醫療自主權應該如何保障,必須深入加以探討。自主是什麼?自主的理論可以從政治哲學,道德哲學,生命倫理學及法律哲學等各種不同的角度來研究,因此有各種同的自主的理論和自主的學說。目前主流學說所討論的都是個人的自主;女性主義和社群主義者提出的則是關係自主、理性自主。主流學說強調自由主義的個人自由,個人的自主則是自由主義的核心。美國崇尚自由與民主,是自由主義的國家,強調個人的自主,但女性主義和社群主義的學者指出,個體和社會是密不可分,個人是組成社會關係的元素;將個體的設定排除於社會背景外,是不切實際的。個人的形成和能力來自於和他人的互動及社

會的影響,應該要把社會條件考慮在內。台灣學者另從生命倫理學、東方的醫學倫理與醫病關係,來討論醫療自主的理論,從東方孔孟儒家倫理道德的影響,歸納出臺灣的醫療自主其實不是美國式的個人自主,而是儒家式的醫療關係自主。美國雖是一個自由主義的國家,提倡個人的自主,女性主義和社群主義提出關係自主,對個人的自主提出了改進。因此美國現代的醫療自主是一種關係自主。而關係自主的個人必須有行為能力,因此醫療關係自主也是一種理性的自主。德國從康德的自主理論,也就是康德的理性存有的「意志的自由」理論,導出人性尊嚴的三要素:生命、理性及自主。在康德的人性尊嚴理論下,一個人一定要有理性和自主才有尊嚴,如果沒有理性就沒有自主

,沒有自主就沒有尊嚴。未成年的小孩,成年失智喪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沒有完全理性也沒有完全自主。自主權是德國、美國和我國憲法未列舉的基本權;從德國基本法第一條人性尊嚴及第二條人格發展的文本,可以認定人性尊嚴是德國基本法中先於國家的自然權,德國自主權的保障,是在德國基本法第二條所規定的「人格發展權」,從人性尊嚴的憲法價值,認定自主權是德國憲法未列舉的基本權。德國、美國及我國有關憲法未列舉的基本權,利用憲法解釋違憲審查來確定,其制度與實踐並不相同,美國利用普通法的判例制度,在不同的案例裡面,利用違憲的司法審查,最高法院確定了憲法未列舉基本權的地位。德國則設立獨立的聯邦憲法法院利用案件的裁判結果及內容

付予法律的效力而確立基本法未列舉基本權的地位。我國憲法未列舉的基本權,則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利用憲法解釋違憲審查,來確定憲法未列舉基本權的地位,我國大法官會議違憲審查有關自主權的解釋,確定了多項自主權的基本權地位,但未包括醫療自主權。醫療自主權的態樣可從醫病關係來說明醫療自主權的性質及內涵,從醫療的功能與作用來看,醫療自主權包括了幾個態樣:身體自主權,生育自主權,及醫療資訊自主權。德國從德國基本法第二條可導出德國的醫療自主權,它的性質是一般人格權;而美國的醫療自主權,經由多年的憲法解釋違憲審查判例以及學說理論,認定它的性質是憲法上的隱私權。由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憲法解釋違憲審查,採美國聯邦最高法

院大法官的多數意見,但也尊重不同的少數意見。美國聯邦憲法修正案第5條及第14條規定:未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因此在美國的判例中,醫療自主權也有自由權的性質。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自主權,有依德國的人性尊嚴規定,解釋為一般人格發展權,也有依照美國的判例,解釋為隱私權。有關醫療自主權保障的實務,在德國有倫理層次訂於醫師守則之告知後同意原則,也有成文法訂於民法典的德國病人權利法及醫師的說明義務規定,也有法律效力的聯邦憲法法院的判例。美國則以普通法之先例約束原則用判例來保障憲法上的權利,美國普通法的告知後同意法則,聯邦最高法院己承認病人拒絕治療權是告知後同意法則上的權利也

是憲法上半影理論的隱私權,告知後同意法則的理論與實踐由許多的判例結合而成。美國除了普通法以外也有許多聯邦法、統一法及州法的醫療自主權成文法。紐約州的「不施行心肺復蘇法」則是美國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最完整的自主拒絕醫療的成文法律。臺灣告知後同意原則的實踐,學者與法院均從刑法與民法的法文中分析,導出醫師或醫院的告知或說明義務以及病人或代理人的同意權利,雖然告知後同意是英美普通法的法則,而且我國告知與同意的明文規定是規定於醫事法,而不是民、刑法典。我國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是亞洲最早而且最先進的拒絕醫療自主權的成文法,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立法說明中明文規定是保護醫療自主權,這是醫療自主權首次出現在臺灣的法律文

檔之中,從美國紐約州Storar及Eichner兩個案例的判決可看出,成年與未成年人的醫療自主權保障不同。未成年人沒有行為能力,基於醫療自權是理性的關係自主,沒有行為能力的未成年其醫療自主權應由父母的親權或法定代理人基於病人最佳利益原則來行使。行為能力與決定能力變成先於自主要素的理性要素。因此各國均訂有人身監護制度。各國的人身監護制度,重點都在保護沒有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訂立行為能力與決定能力的基準。為了保護沒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醫療自主權,探求沒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喪失行為能力之前的意志及意思表示,各國都在推動意定代理監護制度,在成年人有行為能力的時候,將本人的醫療意願或醫療決定,以法律規定的

成文方式做成委託或信託;成年人一旦喪失其行為能力,代理人即可依照本人的意願,代行其醫療自主權利。未成年人因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沒有辦法做出理性的自主,因此未成年人的醫療自主權,要受到父母親權的監護,未成年人成年之後因為智障或身體發展遲緩,沒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他的醫療自主權也一樣受到父母親權或法定代理人的監護。各國所採行之醫療自主權法制,均與其國內的歷史文化以及實務環境有著密切關聯。我國醫療制度從早期的德日制,走到今日的美國制。但是臺灣的法制,還是繼受德日的成文法制。以保護醫療自主權為例,我國法制若無成文法之立法難以保障憲法上的自主權,似應仿照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立法,將醫療自主權之身體自主權、生育

自主權及醫療資訊自主權立專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