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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介山所指導 陳應交的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2021),提出lng船數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連帶責任、一行為不二罰、廢棄物清理、狀態責任、行為責任、環保爭議處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邱光輝所指導 鄺芝綺的 反制海上封鎖我船運之對策分析 (2021),提出因為有 封鎖、護航、液化天然氣、蒙地卡羅模擬、海洋水下資訊、潛艦的重點而找出了 lng船數量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lng船數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主體法律責任之研究

為了解決lng船數量的問題,作者陳應交 這樣論述:

首先,從食品安全問題、生態問題、政治問題和環境問題,通過從各個層面深入分析《廢棄物清理法》的內容和實施過程及效果,本研究期望結合環境學、經濟學和法律學的範圍,增加強化我國環境保護之法律法規、法律常識和環境教育之有效性,使全世界所有公民和人類擁有一個清潔、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和活動空間,藉此得以繼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尤其經濟成長與工業的發達造成廢棄物的產生是必然的製造過程之一環,企業主如何在公司治理要求下,遵守廢棄物清理法所規定義務,以免除法律上所負之責任,是目前每位企業主極為重要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精神 ,現行《廢棄物清

理法》就廢棄物之清理,查立法有第11條:「一般廢棄物清理主體之規定,有關執行機關、管理機構與私人土地或建築物該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各自清理區域之責任」,第14條﹕「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處理責任」,第15條﹕「物品或包裝與容器之製造、輸入之業者或原料、輸入或製造之業者與販賣業者間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連帶責任」,第16條﹕「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業者」 應依政府公告之費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以做為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分配使用之資源回收基金的管理制度」,第30條﹕「事業廢棄物清理委託人與受委託人間負連帶清理責任及環境改善責任」與第71條﹕「廢棄物非法棄置得由管理機關、執行機關命其限

期清除處理,由其委託人、受委託人與管理人、使用人、所有人負第二次連帶清除與改善環境之責任,逾期不為清除處理管理機關與執行機關得不經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同意,強制進入公私場所進行有關採樣、檢測、清除或處理等相關措施,由政府代為清除其清除處理費用,執行機關有權行使求償權,並於屆期不清償時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廢棄物清理法第65條參照)」,重視行為責任之分辨、事業委託與受託者間之連帶責任與刑法及行政罰法之規範、闡述連帶責任範圍及所涉行為責任之管理理論、經濟法律學說、違法狀態及實務見解分析,並援引法院裁判進行個案分析,期盼透過本研究研擬妥適的立法面與執行面,改善人類生活環境以及精進廢棄物管理

制度,以達到減少廢棄物之產生與生態衛生安全平衡發展之成效,並強調生態環境、資源回收與零廢棄物之理念,以提升全民綠能觀念並適切研討出合乎民情、法理制度與良善管理之政策,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之四大責任 一經濟責任、二法律責任、三倫理責任、四自由裁量責任之理論,融入國際碳權及碳稅機制應變處置方針,最終提出廢棄物清理法、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修正建議並研擬環保爭議處理法草案作為本研究之建議與結論。

反制海上封鎖我船運之對策分析

為了解決lng船數量的問題,作者鄺芝綺 這樣論述:

我國重要能源如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超過98%仰賴進口。未來的能源政策當中,我國對天然氣的依賴程度將達50%。我國向卡達、印尼、馬來西亞、汶萊等國購買的天然氣皆以LNG船運,而航道都必須經過南海。推測中國欲取臺灣,很可能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為其最佳戰略選擇。應對這樣選擇最好的方案,便是在南海對我重要能源船運進行封鎖,以讓全島面臨斷電、斷水的情境,進而達成其目的。而敵所使用兵力之最佳選擇則為柴電與核動力兩種攻擊型潛艦。本論文研究目的係對於戰時,敵執行對我運輸天然氣之LNG船隻之海上封鎖,提出因應之道,以確保我進口之重要能源得以安全返國。針對反封鎖所列舉之可行方案包括海軍護航兵力規模大小與運用海洋水文

資訊以提升作戰效能等。本研究運用 SWOT 與 Monte Carlo 模擬等方法進行整體評估與海軍護航各可行方案之效能分析。模擬模型之發展根據作戰邏輯與想定,但在模擬時所使用之輸入資料皆為偏移後之假設數據。雖然如此,仍可從模擬出之資訊窺知其趨勢。未來可以藉此模擬模型,對實際資料進行模擬以獲得真實之決策依據資訊。模擬結果顯示,在數項增加護航兵力之規劃與具有海洋水下資訊的兩大方案中,模擬出之效益指標經過統計之t-檢定,兩者具有顯著差異:具有海洋水下資訊的護航效益遠大於僅依賴增加兵力數量的所有方案,其差距可達61%。足見,借重海洋科技,不僅可以減少護航兵力,亦可大幅提升護航作戰之效益。本論文係中共

在南海建立三個作戰基地後的首篇研究,在國家戰略上:對於政府所規劃的天然氣二接未來的三接、四接或五接之同時,海上運輸的能量和戰時可能遭受海上封鎖時的國軍兵力需求,是兩面一體的能源戰略思維,必須一起納入能力建置之考量。另外,本研究對於國防部的兵力規劃上面具有重大的意義,可以提供包括需求之海上兵力類型、兵力規模、遠航能力、護航作戰方式以及如何運用關鍵海洋科技以支援海上作戰等重要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