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璐寫的 張璐的民法選擇題(4版) 和池錚,張婕,龍律的 大數據考點直擊-民法(測驗題)-2021高普特考.司法特考(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交通部觀光局聘用契約也說明:... 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補助案」臨時人力(自然人)勞務承攬契約書.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委託自然人○○○(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林良榮所指導 胡欣野的 我國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之研究 (2017),提出勞務承攬自然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職業災害、職災保險。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 徐廣正所指導 盧俞璇的 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納入就業保險之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無一定雇主勞工、就業保險、失業保障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務承攬自然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承攬契約廉價競標公部門帶頭規避勞基法 - 苦勞網則補充:今日(10/9),台灣勞工陣線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譴責政府相關單位使用「自然人承攬」方式標售勞務,用以規避《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減少政府支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務承攬自然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張璐的民法選擇題(4版)

為了解決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作者張璐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經過110年度試題的洗禮,筆者依舊不建議耗費過多心力在一試上,但考量考題難易程度逐年增高,仍須稍稍地將一試放在心上。本書針對歷屆試題提供詳盡解析,並徵引相關條文,讓讀者能迅速地在一天之內複習完民事實體法的一試,專心準備二試。

我國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作者胡欣野 這樣論述:

我國職業災害保護法制體系包含由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民法構成的職災救濟法規範暨由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為主的職災保護法規範,職災勞工於現行職災保護體系中經常遭遇勞基法職災補償與勞保職災保險給付之差額請求不易問題,使我國勞工遭受職災時,縱有雙重職災救濟保障仍面臨請求權實現之困境。職災法規之職災認定在勞基法中欠缺定義,司法實務有時援引勞保職災保險法規定義、有時又否認本項定義,致使受災勞工時生無法以同一事故請求足額職災補償。職災勞工保護法之社會救助性質,使立法者傾向運用該法無償擴張補助對象,避免藉由職災保險擴充保險對象,在政治壓力下,易運用 職災勞工保護法無因性之補助特質,取代職災保險之社會互助功

能,有侵害職 災保險之虞。再者,職災重建體系未與職災補償體系整合,未設常設性機構, 也無橫向聯繫,職災通報未整合,致使職災勞工無法獲得完善重建服務進而復工。職災保險係多數國家用以辦理職業災害社會安全制度之措施,鑑於我國職 災保護法制體系問題係源起職災保護法制之交錯問題,宜將職災保險自現行綜 合性勞工保險中抽離,單獨立法辦理,方得解決前開職災補償請求權無法即時 實現及職災重建服務未為整合之問題。本研究就職災保險實施原則、我國勞保 職災保險爭議進行探討,並藉以檢視我國 2014 年首部職災單獨立法之「勞工職 業災害保險法草案」,暨 2016 年 10 月勞動部提出之「職災保險單獨立法規劃重 點」。

本研究之研究成果簡敘如下:一、職災保險實施原則:職災保險係將勞動生產過程之危險「外化」由社會保險機制解決,故辦理時應參採社會保險原則及職災救濟法制特點,在職災 保險實施時應著重之原則包含:強制保險原則(含加保對象及保險效力)、 基本生活保障原則(給付水準及項目)、保險方式辦理原則(含雇主負擔保 險、保險費率、政府補助保費)、社會適當性原則(弱勢照顧及重分配效 果)、無過失責任原則(不論雇主有無過失均以補償,但需注意減少保險與 勞基法上職災補償差額問題)、預防、補償與重建結合等。二、我國勞保職災保險爭議:包含具勞動關係者未全面納入加保對象;保險關 係生效繫諸雇主申報,其所生不利益又須循私法向雇主

求償,等同由勞工 承受該等保險給付不得請求之不利益;保險費率偏低及費率差距過小,使 給付不足暨缺乏促使雇主改善職場安全衛生效果;保險給付及項目不足; 欠缺職災預防與重建制度。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評析及建議: (一)強制保險原則:草案將僱用 1 人以上員工納入加保對象有助保障範圍完整性,另應提升自然人雇主之投保率措施,暨將農民及未經許可在臺工作 外籍勞工納入加保對象;保險效力不再繫諸投保單位申報,改採法定事實發生保險關係。 (二)基本生活保障原則:改善被保險人由雇主處取得醫療給付所需醫療書單實務困難,減少現行由全民健保吸收職災保險之扭曲現象;職災保險給付 水準不足,仍低於勞基法上職災補償,

職災保險給付項目需再仿先進國家 增加,以符職災傷病歷程所需。(三)保險原則:保險費率宜反應給付額度,避免現行低保險費率狀況;有關 政府補保險費部分原則肯認符合社會促進目的,惟部分對象補助額度過 高,易生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混淆。(四)社會適當性原則:新增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得選擇以「按被保險人之平 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五十」發給,符合國際公約規範。(五)無過失責任原則:經檢視草案職災保險免再依過失責任給付,係符合本 項原則。(六)預防、補償與重建給合:建議就預防、補償與重建結合部分,加強預防 法學思維將「預防義務」及「重建先於補償」的積極性意義擴大,於職災 保險法中強化專責財團法人積極性職災預防職掌

及任務,建立通報義務使 通報制度單一化,並強化職災重建服務及明定雇主復工責任暨相關復工輔 助措施。

大數據考點直擊-民法(測驗題)-2021高普特考.司法特考(保成)

為了解決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作者池錚,張婕,龍律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報考國考各類科民法之考生。     使用功效   本書以主題式之方式撰寫,以文字輔助圖形加強記憶,並將歷屆試題予以詳細解說,諸如「考點01法例」。考生可利用「觀念秒懂」測試對此單元之熟悉度,運用「背誦秘訣」及「解題技巧」反覆練習「經典試題」,逐步引導並消除學習之盲點,藉以檢視對於民法概念是否融會貫通,並藉由反覆練習方式,有效統整民法之概念。   本書特色     一、 重點掃描   參酌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編纂,緊扣考試趨勢,透過系統性及主題式之歸納方式,摘要民法各章之重點掃描,精選重要民法概念,配合法條說明,使考生快速掌握各章節重要關鍵詞彙。     二、 歷屆考題

  本書收錄國考歷屆試題,搭配各章節之爭點解析,供讀者掌握爭點後,得以實際演練。編者選取最新及常考的選擇題類型,並提供試題解析,引用實務見解及學說,使讀者得利用解題技巧提高爭點意識,強化對於爭點之判斷,迅速剔除選擇題錯誤選項的陷阱。     三、 圖文並茂   文字搭配圖說輔助記憶,使重點躍然紙上方便記憶,且版型呈現活潑之樣貌,摘取重要條文架構章節之骨幹,並從中體現民法之定義及原理原則,協助釐清各概念異同之處,以達到高效之學習。

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納入就業保險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務承攬自然人的問題,作者盧俞璇 這樣論述:

  目前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雖已成為就業保險之適用對象,但於就業環境中的勞動條件,並無真正的落實的就業保障,除了本身不受勞動基準法之規章所保障,而我國無一定雇主於勞動環境中,本身的勞動安全意識較薄弱,則易處於勞動不安全環境之中,且相較於一般受僱員工,於工作之情形更是處於危險之中,且多數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則被排除在就業保險規範之外,則一旦發生失業的情況下,面臨經濟來源的中斷,已及家庭開銷的支出,此部分的無一定雇主勞工則會受到所得安全之衝擊,因此建構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之就業保障制度,並完善其相關措施,就保障勞工權益之角

度,實應受到社會各界之重視。  而本研究透過文獻,探討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於身份轉換過程中之受僱類型的轉變,及其就業保障的內涵,而為更加瞭解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在我國法規的適用現況和實務上的落差,本研究並以不同勞動型態之勞工於勞動條件的差異性相互比較,並採用質化分析方法,以就業保險中之失業給付為核心,利用深度訪談的研究方法,集結無一定雇主勞工以及相關專家意見之實務經驗分享,深入探討無一定雇主勞工於就業保險制度與就業保障上所面臨的困境。研究發現: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多數處於就業不穩定情況,並且容易暴露於失業的可能性,如「失敗的可能性」、「職業傷害所致無法工作」、「每件工作的期間等待期過長」、「外籍

勞工取代本籍勞工」、「法規所致影響工作進度」所導致的成因,並且也因部分的無一定雇主勞工,因受僱於自然人雇主或因受僱型態的不明確,則被排除在就業保險規範之外,則無法享有就業保險中之相關就業保障,進而影響自身的所得安全之保障。因此,藉由本研究之結果,歸納建立我國無一定雇主勞工,於就業保障制度相關措施之方法,期許政府機關鑑於自營作業者在勞動市場上的重要性,考量其職業上之特性,提供更多元化之政策措施予以扶助。關鍵字:無一定雇主勞工、就業保險、失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