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認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古蹟認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也說明:在私有古蹟認定與否的文化價值判斷上,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拉扯不斷。 (註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又簡稱《文資法》第三條定義,「歷史建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顏玉明所指導 胡秀燕的 文化資產保護與衝突之調和 —以指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為研究範圍 (2020),提出古蹟認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古蹟、文化資產、威尼斯憲章、歷史英格蘭、建築物保存通知、豁免證明、國民信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建築學系 黄恩宇所指導 林孟寰的 離散與認同的再現:二戰後臺灣清真寺建築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臺灣清真寺、伊斯蘭、臺灣漢語穆斯林社群、認同、臺北清真大寺、中國回教協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古蹟認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討論專欄:從斗六真一寺談古蹟的認定程序則補充:現今雖然文化資產教育已經開花結果,許多知名的寺廟古蹟受到保護與尊重,但屬於私人或財團法人的文化資產,在申報古蹟程序裡,實在難以兼顧情、理、法進行古蹟認定。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古蹟認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古蹟認定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古蹟認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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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護與衝突之調和 —以指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為研究範圍

為了解決古蹟認定的問題,作者胡秀燕 這樣論述:

文化遺產是人類生活歷程的紀錄與見證,也是世代溝通傳承的橋樑,保護文化遺產已是世界的潮流;從世界文化遺產到古蹟、歷史建築,各國無不積極從事文化遺產保存的工作,並以闡揚歷史文化及推動文化觀光為當前重要的政策,然而在保存文化遺產的過程中也面臨許多的困境,例如財產權的侵害、維護責任、補償措施等問題,我國亦面臨相同的難題,借鏡國外的作法或許可以拋磚引玉,找尋出文化遺產新的發展方向。就英、法兩國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具有相當的成效,立法體制亦完整,包括周邊地區的管制與保護、修繕補助、稅務減免等,政府一方面提供所有權人完善的補助與協助,但另一方面對於違反者亦施予嚴格的處罰,在注重文資保護的公益時亦兼顧所有權之平

衡與調和,例如歷史古蹟的列級須經所有權人同意,若因國家強制列級也有相關的補償及公平的救濟機會,英國則有建築物保存通知(Building preservation notice;BPN)及豁免證明(Certificate of Immunity:COI)等相關措施,這些機制皆有助於決策之穩定性,且保障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間內免於財產上的干擾及逆襲,其次,法國、英國也相當注重文化遺產的維護管理與活化,不但給予經費上的補助還提供人力及技術上的支援,以減輕所有權人的負擔,並藉由都市計畫結合文化、藝術、觀光、科技、行銷等作整體的規劃,以提升歷史古蹟的活化再利用,不僅使文化遺產受到妥善的照顧,同時創造更高的附

加價值;使文化遺產的「保存」與「財產權」取得平衡,並使「保存」與「活化再利用」兼融並進,賦予文化遺產新的生命永續傳承,值得國內借鏡。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古蹟認定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離散與認同的再現:二戰後臺灣清真寺建築之研究

為了解決古蹟認定的問題,作者林孟寰 這樣論述:

本研究著眼於二戰後臺灣六座清真寺建築,與臺灣漢語穆斯林社群的身分認同之間的相互關聯。二戰後隨國民政府從中國遷移至臺灣的漢語穆斯林社群,為一具有離散經驗的社群,在臺灣以「中國回教協會」這個與國民政府關係密切的組織主導,維繫著宗教生活。社群中第一座的臺北清真大寺於1960年落成。自此之後,臺灣漢語穆斯林社群透過這層半官方的外交關係,與中土伊斯蘭國家形成密切的交流,進而促成了後續新建清真寺的資源。截至1990年代,與中國回教協會及漢語穆斯林社群相關的清真寺,有臺北清真大寺、臺北文化清真寺、臺中清真寺、高雄清真寺、臺南清真寺及龍岡清真寺六座。在離散經驗的影響下,快速的變遷使得臺灣漢語穆斯林社群在初抵

臺灣時,即為一個幾近重組的新社群,這樣的背景所產生的身分認同,具有多種不同的層次,這個特性亦反映在臺灣的清真寺設計。在國族認同的意識形態下,臺灣漢語穆斯林社群將對於中國原鄉文化的認同,寄託在與伊斯蘭宗教精神結合的國族認同之上;在與中土伊斯蘭國家交好的過程中,尊阿拉伯伊斯蘭為正統。這些認同因素皆使得臺灣的清真寺呈現出一種在實體形式上並無反映中國原鄉意象的形式。而建築師亦扮演著以專業訓練來詮釋出認同意象的重要角色,其中又以臺北清真大寺與其建築師楊卓成的關係最為緊密。清真寺建築在落成之後,空間與社群的互動呈現一個動態的形式。歷經了臺灣穆斯林社群的變遷,社群中的身分組成趨向多元化與複雜化,近年非穆斯林

亦逐漸在多元社會中與穆斯林社群接觸。這樣的變遷使得清真寺的空間場域中容納了更多族群,並體現出不同的認同界線。不同族群與清真寺之間的關係,呈現了清真寺在當代社會中,與更多不同層次的群體產生互動,並突破原先只面向漢語穆斯林社群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