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俐寫的 〔2021主題式題庫、輕鬆取得導遊領隊證照〕導遊領隊實務(二)分類題庫[華語、外語] 和黃明陽的 消費者保護法入門(修訂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契約看懂沒「你家的事」,消保法審閱期規定擺好看的?!也說明: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 ... 預售屋買賣、海外旅遊學習等官方已公告的定型化契約,約定不得低於5日。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臺灣商務所出版 。

致理科技大學 國際貿易系碩士班 范代志所指導 田湘儀的 郵輪旅遊服務業之消費者保護研究 (2019),提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消費者保護、郵輪旅遊、服務業、定型化契約、損害賠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郭麗珍所指導 廖欣儀的 旅遊契約履約爭議類型與救濟途徑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旅遊契約、旅遊爭議、旅遊爭議救濟途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解答。

最後網站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補充:旅客屆期不為其行為者,旅行業得. 終止契約,並得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旅遊開始後,旅行業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旅客得請求旅行. 業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主題式題庫、輕鬆取得導遊領隊證照〕導遊領隊實務(二)分類題庫[華語、外語]

為了解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林俐 這樣論述:

★屬於你的導遊領隊考試首選用書     為了讓你順利取得「導遊&領隊」證照,千華特別聘請名師,針對考題趨勢精編分類題庫,配合考選部公布的命題大綱順序,以「主題式」方式呈現,如此,考生可在研讀課文版的《導遊領隊實務(二)》後,隨時配合做演練,提升自己的實力。     ◎主題式試題整合,題型徹底破解   本書蒐羅歷年試題,依主題分類編寫。並有名師精彩解析,你可以輕鬆自修,證照一試到手!     ◎依最新法規詳解,掌握命題趨勢   導遊領隊實務二以法規的記憶為主,為了使你可以快速嫻熟相關規定。本書將相關試題分門別類,以求使你快速取得導遊考試證照。     

◎精選題庫演練‧快速破解答題技巧   你只要手拿著原子筆和2B鉛筆,手起筆落、一題一題將導遊領隊試題逐題演練,題目寫錯了,沒關係,看看課文再加強觀念。到了考場相信不管題目怎麼出,你都能輕鬆破題!讓本書成為您考取導遊領隊證照的最佳捷徑!

郵輪旅遊服務業之消費者保護研究

為了解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田湘儀 這樣論述:

台灣郵輪旅遊近年日益發展,隨著搭乘人數攀升,問題也日漸浮現。現行雖有法律可對此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但礙於法令非針對該旅遊方式而存在,因此面臨對消費者保護有限之困境。為使我國郵輪旅遊服務產業能健全、永續發展,本文使用文獻分析法、歷史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半結構式訪談法,從產業發展脈絡,循序漸進闡述,從而描繪出在全球郵輪市場體系中,郵輪公司因應我國消費模式不同,衍生出包船營銷制度,同時此特殊制度,使得業者與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之形式,及建立的消費關係亦有別於傳統旅遊,連帶影響消費者權利伸張之依據。在我國旅遊糾紛中,尤在因不可抗力導致旅遊內容變更之情況,極易產生紛爭,加上郵輪封閉的特性,遭受意外損害

及損失時,難以向外求助,故本文透過法院判決,詳加探討。研究結論指出,我國包船代理的營銷型態,使得三方消費關係權責模糊,消費者未能受到有效保護,同時,產品資訊揭露越少,糾紛越容易發生,此外,安全與不可抗力所衍伸的旅遊內容更改,亦有待法律加以規範。本研究依據結論,為促進該旅遊消費者保護,針對三方提出建議,政府除了應健全該旅遊市場機制外,業者也應加強自身銷售流程管理,消費者則應強化郵輪旅遊意識。冀望對消彌郵輪旅遊糾紛、提升我國旅遊品質,及永續郵輪旅遊發展能有所助益。

消費者保護法入門(修訂三版)

為了解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黃明陽 這樣論述:

  ★建立全盤消費者保護法律基本觀念。   ★輕鬆瞭解消費者保護法關鍵內容,進而建立正確消費理念。   「生活需要消費,消費就是生活」,   本書就是要告訴消費者如何聰明消費,   「消費」善用本書,「贏家」一定是你!   《【消費贏家】消費者保護法入門》一書,於2006年3月出版、2008年9月修訂、2013年9月再修訂後,為因應2015年6月17日消費者保護法的修正(包括修正施行細則、訂頒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等配套),並配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公平交易法、大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修正,以及最近社會上發生的大統爛油、八仙塵爆、網路標

錯價、網路代購等消費事件,均依據最新資料予以更新或納入,修訂幅度甚大。   本書採案例說明方式撰寫,係先用生活中常見的消費案例來吸引消費者閱讀的興趣,總共蒐集一百一十多個案例,希望透過案例解析,讓一般的讀者可以瞭解如何處理該具體案例;然後再引申相關的理論予以補充說明。至於解析說明的部分,作者亦儘量以較為白話的文字,並附加必要的圖表輔助,力求淺顯易懂及實用,希望讓一般的消費者也能輕鬆看懂。  

旅遊契約履約爭議類型與救濟途徑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審閱期的問題,作者廖欣儀 這樣論述:

隨著全球化的時代來臨,污染重工業的沒落,許多國家開始發展,有無煙囪工業之稱的觀光旅遊事業,大力宣傳自己國家的好山好水、名勝古蹟以及文化特色,吸引國外的旅客前往消費,帶動當地的經濟成長,而臺灣也不落人後,趕上了這股世界潮流。 我國自民國68年開放觀光旅遊後,國人出國旅遊的人數逐年遞增,為因應國人出國旅遊之需求,近年來發展國外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亦大幅度增加。且按不同年齡層之旅客需求,提供多樣化的旅遊服務,惟伴隨旅遊服務的種類日趨複雜化,旅遊行程中之食、住、行、樂,皆係透過不同之履行輔助人協助完成,亦因此埋下日後旅遊契約履約爭議的種子。 伴隨全球旅遊風氣之興盛,國內外陸續修訂旅遊

相關之法律規範,而我國政府近期亦高度重視旅遊議題。故於民國105年大幅度修正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以及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惟其中尚有許多爭議性條文並未即時修正及增訂,而這些爭議性條文,大多係造成旅遊爭議之關鍵因素。除此之外,我國民法旅遊專節,亦年久未修,已趕不上實務日趨複雜的旅遊爭議案件,因此欲保障旅客的權益、順應時勢之需求、以及提升我國經由旅行社包辦之團體旅遊服務品質,我國應盡快研討出一套合適的旅遊契約法律規範。 近年來,關於旅遊爭議的新聞報導時有所聞,且旅遊品質保障協會調處的旅遊爭議案件亦每年居高不下,而這些僅只是浮出檯面的一部分旅遊爭議案件。另因考慮經濟成本效

益,轉而選擇不告不理、一了百了之旅客大有人在,故目前除致力於降低旅遊爭議案件之發生外,設計出一套符合經濟效益、公平公正的旅遊爭議救濟途徑,亦是我國現在需積極正視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