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傅恪恩寫的 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買房路上,你必須懂的31個人性陷阱 和林松樹,陳嘉鈴的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夫妻各自擁有一間房子,如何申請地價稅自用?也說明:稅法規定,夫妻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以一處為限;又夫妻分別以所有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應以共同擇定之戶籍所在地為準,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方智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陳汶津所指導 簡硯姝的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2020),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基、房地合一、土地增值稅、實價登錄。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葛克昌所指導 黃若清的 論量能平等負擔原則在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之實踐 ——以房地合一新制為探討重心 (2018),提出因為有 量能平等負擔原則、房地合一、不動產交易所得、實價登錄義務、資本利得稅、分離課稅、比例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解答。

最後網站夫妻婚前各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則補充: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因此,夫妻婚前各自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縱然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房市神秘客帶你看穿不動產裡的詐:買房路上,你必須懂的31個人性陷阱

為了解決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作者傅恪恩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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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房貸成數想要高:   多詢問幾家銀行 (O)   每一家銀行都跑去申請看看 (X) 名人推薦   王之杰(今周刊研發長)   林易萱(商業周刊資深主編)   李奕農(《樂居》創辦人)   強力推薦

論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之稅基

為了解決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作者簡硯姝 這樣論述:

為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有認為應從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著手,故我國自2016年1月1日起改採「房地合一稅制」,將房屋與土地合併課徵交易所得稅,惟同時仍保留土地增值稅,僅於房地合一稅基中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此一立法引起本文研究之興趣:就稅基部分是否完全解決舊制之缺失,抑或產生新的法律問題?現行房地合一稅基就「無償取得」之情形,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原始取得成本之認定,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此外亦可能產生擬制所得額,而有違客觀淨值原則。惟探究其根本問題,實係在於以「繼承時或受贈時」作為取得時點,將致使對於贈與人或被繼承人取得不動產至其為贈與行為或發生繼承期間之漲價部分形成課稅真

空。在「相關費用」部分,房屋稅、地價稅不得扣除是否合理,又在人民未盡協力義務情形下,以成交價額5%作為類型化規範,違背推計課稅與納稅人之實際所得相當之意旨。另外,「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雙軌並行」,仍存在重複課稅之疑義,因此須進一步思考土地增值稅之存廢。由於稅基乃係稅捐客體經量化後產生之數值,具有彰顯納稅人稅捐負擔能力之指標作用。又適用稅法時,必先認定課稅之原因事實,因而須有稅捐稽徵程序之法律規範,以實現稅捐債務法中之課稅之實體法規範。在我國施行實價登錄制度後,本文認為實價登錄制度似得作為房地合一稅課稅協力義務之一環,二制度配合下應可達到量能課稅下實值原則之要求。是以,本文亦將針對實價登錄制度

進行評析,並且討論房地合一稅配合實價登錄制度之可行性。最後,本文以實務判決作為案例,以本文之主張進行分析及深入探討,並以此反思本條規範與稽徵實況之落差。

房地合:2.0及都市更新課稅精解(二版)

為了解決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作者林松樹,陳嘉鈴 這樣論述:

  本書將現行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交易問題,分成「個人買賣房地分離課稅—舊制個人」、「買賣房地持有及交易稅負」、「個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與舊制比較差異」、「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及自地自建地主」、「建設公司房地合一新、舊制」及「都市更新稅負解析」等六個單元,每一個單元再細分為若干主題,針對與每個主題有關的法令及實務見解進行實例解析,並檢附相關重要的行政函釋等,使讀者能系統性地學習每一個單元的理論與實務。作者並針對現行房地合一等申報書填寫、都市更新財務報表成果備查及投資抵減檢附實例供參考,讀者亦可透過目錄檢索相關需要了解的疑義,快速搜尋相關議題之實務方向,是一本專為房地合一及都市更

新課稅設計的專業指引工具書。 名人推薦   作者以豐沛學養、多年實務經驗,用建築業的語言,寫出這本建築業要看的書!--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于俊明   本書為作者多年實務經驗與稅務理論的心法分享,對認識都更與房地合一稅深具參考價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 花敬群   本書初版問世就是我教學備課、不被學生問倒的寶典;再版增加都更課稅內容,是會計師與房地產專業人士必備的新秘笈。--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林世銘   本書完整收錄都市更新條例增修訂的稅賦、更新成果財務備查及財政部營業稅的函釋,協助參與者掌握法令動態與滾動式新增問題,並依解析內容研擬回應方案,提

升個案長期推動的穩定性。--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理事長 林育全   作者用其幾十年的專業與實務經驗,再次出書跟社會大眾分享,實乃所有建設公司、地主、各方讀者的福報。--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正乾   本書提供都市更新與房地合一稅下,各項不同土地持有背景及參與都市更新之所有權人、實施者與相關權益人面對實務問題之解方,我強力推薦這本有關都市更新及房地合一稅制的好書,願有福份者共享之。--千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志桐   這不但是一本建築相關從業人員必備的工具書,更是一般民眾保障自己房地產稅賦權利的精彩作品,本書以案例條理式的探討方式呈現,讓讀者得以分享作者多年豐富實務經驗

的成果。--社團法人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理事長 辜永奇   無論是建設公司於預售前的房地拆算比例,或現今危老重建地主土地與建商建物互易等專業稅務評估分析,作者均能提出清楚明瞭且令人安心的建議。本書集不動產各項稅務與實務於一冊,是專業且實務的工具書,真心值得推薦!--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協會理事長 駱璋玲   長期鑽硏都更之專業都更會計師,鉅細靡遺地將都更涉及的所有稅務實務與問題分門別類完整的闡述,是一本相當專業實用的工具書,值得推薦。--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蘇炳章

論量能平等負擔原則在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之實踐 ——以房地合一新制為探討重心

為了解決地價稅自用住宅夫妻的問題,作者黃若清 這樣論述:

我國自2009年起不動產價格逐年飆漲引發政府重視,在不動產稅制方面,因過去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未能實質課稅,過度依賴虛擬推估價值推估其所得,又推計方式低於不動產實價數成,而導致「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長期較他種所得類型偏低之不公平問題。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屬於重大變革,此次修法重點包含(一)稅目改動(二)改為合併申報繳納(三)稅基改為核實認定(二)分離課稅。房地合一新制應屬於以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之稅法,基於稅捐之無對待給付性應首重分配正義,是本文以量能平等負擔原則針對新法加以檢視,發現新法下多處法律疑義。 在新法下,房地合一新制與土地增值稅並存,有

重複課稅之嫌,肯認土地增值稅廢止合憲下,本文主張透過稅收分成制度解決地方財政所受之侵蝕;稅基之推計方法應應力求客觀、合理,惟新制在部分情況下規定「取得成本」採取政府推估價值按物價指數調整核定,又「取得、改良、移轉費用」一律「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五」認定,違背推計與納稅義務人之實際所得相當之意旨。又稅基調查之手段,本文認為可參考德國法,將實價登錄資訊作為推估不動產實價之手段之一,並說明實價登錄義務作為稅法上協力義務如何建置。 至於稅率部分,本文肯認新制「分離課稅」、「比例稅」,基於不動產交易所得屬於「資本利得」,有不具屬人性、容易產生「集遽效應」與「閉鎖效應」之特殊性格,均應從制度上加以因應(

例如稅基減半認定或給予特別控除額,再納入綜合累進課稅),分離課稅亦屬妥當之因應。惟比例稅稅率數額,應為更細緻之規範,如個人短期持有之不動產交易所得課予45%近半數課徵之過高稅率,宜予緩和;又一般稅率應考量與「勤勞所得」與「其他資本利得」稅率之相對性安排,不宜過低於勤勞所得稅率,同時高於他種資本利得,適度誘導投資資金流向他種資本利得市場,追求稅法間體系正義。 此次稅改具有高度美意,卻仍有其不完美,惟制度不貴在完美,貴在確實實行,希冀透過本文可提供房地合一新制修法、解釋適用方向,稽徵機關與行政法院能夠從實踐量能原則與人民基本權保障之角度適用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