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新北市外勞仲介資訊系統8/1上線 - 東南亞集團也說明:為提供雇主在引進外勞時,可依據引進國籍別、行業別、評鑑等級等資料,篩選出合適的仲介公司,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建置「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國際企業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黃蘭鍈、謝焸君所指導 陳武雄的 外勞仲介商業模式- 以A個案公司為例 (2021),提出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力仲介、服務品質、商業模式。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所指導 林癸伶的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選擇職業自由、性騷擾、家事勞工保障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的解答。

最後網站運用仲介查詢系統,挑選優質外勞仲介則補充:目前最新仲介評鑑成績已於106年10月31日公告,可透過此系統查詢仲介公司最新之評鑑成績,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仲介公司。 第二確認收費項目,外勞仲介公司依規定可向雇主收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勞仲介商業模式- 以A個案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陳武雄 這樣論述:

近幾年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對於外籍看護需求日漸增加以及製造業的人力短缺需引進外籍移工來穩定產能外,雇主不論自引進外籍供或是後續的管理服務,皆須仰賴外勞仲介公司的協助。本旨主要探討外勞仲介個案公司的服務品質以及評估人力仲介公司的商業模式。期藉以對於外勞仲介公司相關的研究能有更多的文獻可以參考,並提供給其他中小企業做為參考,並探討探討個案公司的相關經營手法以及如何維繫客戶間的關係,以利後續不斷的精進個案公司自身的服務品質,創造競爭力。本研究藉由與個案公司客戶的訪談結果得出公司的價值主張為「服務」、通路則是藉由「口耳相傳」來增加客源,公司會定期例行性拜訪客戶來維繫彼此間的關係。而從客戶滿意度調

查也可以發現協助勞資雙方溝通適應以及提供翻譯服務這兩個項目是客戶最為滿意的服務。

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外勞仲介資訊查詢系統的問題,作者林癸伶 這樣論述:

為因應家庭照護人力缺乏,我國自海外引進外籍家事勞工,而為掌控與維持社會經濟與秩序,無可避免地對外籍家事勞工進行管理與加諸限制,如原則禁止例外同意轉換雇主。因外籍家事勞工轉換雇主須基於雇主之同意,導致勞資關係易處於緊張狀態,且外籍家事勞工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與生活在雇主或被看護者居住所,從事幾乎全日照護工作,其「性騷擾」爭議為轉換雇主相關法律問題中為人所關切。尤以COVID-19疫情期間邊境嚴管致缺工嚴重,報載外籍家事勞工以怠工、指控性騷擾等方式,為達轉換雇主至製造業工作之目的等爭議頻傳。 本文認為外籍家事勞工為因應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之人力,其在當地國已接受專長訓練並簽署勞動契約

,可知悉將來臺從事之工作類別,倘外籍家事勞工甫入臺即可完全自由轉換雇主,恐難以滿足家庭照護人力及我國跨國勞動力政策開放引進目的,故對其選擇職業之自由附加條件予以適度限制,係國家主權裁量所為保護國人工作權、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尚難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然而,外籍家事勞工受限語言,難與雇主約定較好勞動條件,加以勞動部難以推動外籍家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另立專法,以維持渠等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使外籍家事勞工嚮往較高待遇,或遇有雇主不當對待,轉換雇主規範將加速惡化勞雇關係。 本文建議刪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有關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相關規定,准予第1份聘僱契約期滿前得同一行業別轉換雇主;

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2規定,初次與接續聘僱或轉換4次以上之雇主、外籍家事勞工,均應接受講習;並研提具體有感之可行政策或措施,包含提升聘僱資訊透明度、推動契約規範及透過外展看護服務結合喘息服務,解決外籍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所面臨之照護空窗期等,逐步落實外籍家事勞工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