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程譯寫的 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高普考、三四等特考、移民署、各類相關考試適用) 和程譯的 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高普考、三四等特考、移民署、各類相關考試考試適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理律法律事務所也說明:大陸地區人民 來臺停留的4個法規已整併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於2014年1月1日生效,大幅簡化大陸地蘇宜君賴家霖.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科技 和志光教育科技所出版 。

淡江大學 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班 潘錫堂博士所指導 賴軒逸的 大陸配偶在臺灣生活適應之研究 (2020),提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陸配偶、新住民、海外適應、問卷分析、深度訪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鍾沂所指導 胡博仁的 國境面談人員裁量困境及倫理原則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國境面談、基層官僚、行政裁量困境、行政倫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則補充:﹝1﹞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以下簡稱境管局)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案件時,應依本辦法對申請人實施面談;申請人如有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高普考、三四等特考、移民署、各類相關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程譯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條文詳述.掌握考情:專就移民相關法規完全彙整,並已因應各項修法將法條修訂更新。配合「速記提要」的筆記式重點呈現,提供讀者最快掌握法規要點,強化備考戰力。   .政策理論,完善匯總:整理各項重要移民理論與實務,輔以各種移民政策實務之羅列介紹,包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也涵蓋在內,務求考生能熟悉趨勢,贏得應考先機。   .考題整理,鑑往知來:針對近年歷屆試題,本書依照各大主題分門別類,提供讀者按圖索驥、理解過往出題的型態與方向。  

大陸配偶在臺灣生活適應之研究

為了解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賴軒逸 這樣論述:

對於我國政府而言,我國政府制訂陸配政策上處於兩難的狀態。一方面我國政府以「人權立國」著稱,在制訂相關政策必須要顧及大陸配偶在臺灣生活的基本權利;另一方面,我國政府必須要嚴謹地制訂陸配政策,不但需要顧及臺灣本地人的權益,一方面亦需要保障我國的國家利益。因此,大陸配偶相比起其他外籍配偶必須面對更多法律規範的限制,使她們在生活適應上面對更多的挑戰。因此,本論文旨在探討大陸配偶在臺灣的生活適應以及我國政府的政策如何影響之。為了達到本研究的目的。研究者除了蒐集與我國陸配政策的相關法規之外,更以問卷調查以及深度訪談的方法獲取一手資料以進行分析,以調查大陸配偶在臺生活適應的挑戰以及對相關政策的看法。本文認

為,縱然兩岸關係的發展時而處於緊張的狀態,但是我國歷屆政府反而對大陸配偶的政策更為寬鬆,不但提供就業的權利,而且提供多項的輔導資源,以協助她們的生活適應。另一方面,縱然政府提供更多的資源協助她們的生活適應,但是大陸配偶能否順利適應臺灣生活仍取決於她們的個人能力。換言之,政府只能在這方面扮演輔助者的角色。

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規)(高普考、三四等特考、移民署、各類相關考試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程譯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條文詳述.掌握考情:專就移民相關法規完全彙整,並已因應各項修法將法條修訂更新。配合「速記提要」的筆記式重點呈現,提供讀者最快掌握法規要點,強化備考戰力。   .政策理論,完善匯總:整理各項重要移民理論與實務,輔以各種移民政策實務之羅列介紹,包括「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也涵蓋在內,務求考生能熟悉趨勢,贏得應考先機。   .考題整理,鑑往知來:針對近年歷屆試題,本書依照各大主題分門別類,提供讀者按圖索驥、理解過往出題的型態與方向。   作者簡介 程 譯   .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博士   .法律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學士   .大學助理教授 第一部分 移民法規 ....

........................... 001 第一編 入出國及移民法 ...................................... 003 第一章 總則/007 第二章 國民入出國/011 第三章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016 第四章 外國人入出國/028 第五章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034 第六章 驅逐出國及收容/046 第七章 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059 第八章 機、船長及運輸業者之責任/062 第九章 移民輔導及移民業務管理/064 第十章 面談及查察/072 第十一章 罰則/081 第十二章 附則/085 第十三章

其他相關法規/089 一、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089 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096 三、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103 四、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108 五、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110 六、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113 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116 八、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118 九、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122 十、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124 十一、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131 十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13

7 十三、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139 十四、華僑身分證明條例/145 十五、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戒具武器之種類規格及使用辦法/148 十六、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149 十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154 十八、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156 十九、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159 二十、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161 二一、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164 第二編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69 第一章 總則/174 第二章 行政/183 第三章 民事/215 第四章 刑事/227 第五章 罰則/2

28 第六章 附則/236 第七章 其他相關法規/238 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238 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254 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270 四、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283 五、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管理辦法/301 六、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304 七、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308 八、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310 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313 第三編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相關法規 ........... 317 第一

章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319 第二章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338 第三章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353 第四章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360 第四編 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與其他移民法 363 第一章 人口販運防制法/365 第二章 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專案許可辦法/378 第三章 國籍法及其相關法規/382 第四章 就業服務法(節錄)/396 第五章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411 第六章 護照條例及其相關法規/435 第七章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相關法規/450 第八章 涉外民事法律

適用法/459 第九章 民法第四編親屬(節錄)/469 第二部分 移民政策 ............................... 491 第一編 移民理論編 .............................................. 493 第一章 移民概論/495 第二章 移民的理論/506 第三章 我國移民實務問題/516 第二編 我國現行實務重要移民政策 ................... 549 第一章 新經濟移民法草案/551 第二章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578 第三章 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586 第四章 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591

第五章 展新計畫-全方位新住民培力展能方案/632 第三編 重要國際公約與移民人權 ....................... 637 第一章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639 第二章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654 第三章 移民人權兩公約施行法/662 第四章 難民法草案/664 附錄 關鍵考題觀摩 ............................... 673 入出國及移民法/675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701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相關法規/720 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及其他移民法/727 移民政策/743

國境面談人員裁量困境及倫理原則之研究

為了解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胡博仁 這樣論述:

國境面談制度於2003年建立初旨係為防堵大陸配偶以假結婚名義來臺從事賣淫、非法打工或其他不法活動,但近年來由於兩岸人民生活水平漸近,且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方式多元,可透過如觀光、探親、醫美健檢、商務考察等各種名義來臺,因此以往透過假結婚管道來臺從事非法活動案件已大為減少。國境面談人員身為基層官僚,不免面臨行政裁量困境,為使國境面談人員的決策行為能夠更加細膩與衡平,以維護兩岸真實婚姻及保障人權,本論文以國境面談為研究個案,首先針對現行國境面談制度設計與運作現況加以檢視,接著對於國境面談人員的行政裁量困境進行瞭解,再探討國境面談人員行政裁量所具備的倫理原則,期能透視國境面談人員裁量困境及裁量倫理基準

,最後並對於相關面談機關及後續研究者提出研究建議。本研究方法採取文獻分析法及質化深度訪談法,首先蒐集基層官僚、行政裁量、行政倫理、國境面談相關文獻及研究,建立理論基礎後,主要以Warwick五項裁量倫理原則:公共取向、反省性選擇、真誠、程序的尊重、手段的限制為綱設計訪談題目,其次針對專家學者、面談人員、大陸配偶三方研究對象進行深度訪談。研究結果發現:一、在公共取向方面,國境執法旨在確保婚姻真實性,只要面談定位清楚,政策目標正當合理,相關法令規定完備,執法人員依法行政,遵循倫理機制,應無侵犯人權問題。二、在反省性選擇方面,現行面談機制尚缺乏具體判斷婚姻真偽之裁量基準,以及面談倫理明文規範。三、在

真誠方面,儘管面談相關法規、面談人員皆對於真誠內涵多所著墨且身體力行,但是相對於大陸配偶對於面談人員的真誠表現仍存有落差認知。四、在程序的尊重方面,就現行面談流程及說明程序設計以觀,即為求公允、透明,且在面(訪)談運作機制上,業已兼顧國人權利與執法作為。五、在手段的限制方面,面談拒入手段係對國人與大陸配偶雙方權益具有立即重大之影響,是以應建立一套完善的面談審核及監督機制,且應簡化面談流程。關鍵詞:國境面談、基層官僚、行政裁量困境、行政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