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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範本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賴文智寫的 從NDA到營業秘密管理 和邵小雲(主編)的 物業管理:實用流程·制度·表格·文本(實戰精華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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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化學工業所出版 。

國立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薛景文所指導 呂馥伊的 從商務調解契約效力之實踐論我國調解法制之促進 (2017),提出承諾書範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商務調解、調解契約、執行力、訴訟外紛爭解決。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姚志明所指導 馮玲玉的 勞動派遣契約之研究 (2014),提出因為有 派遣公司、勞動派遣、勞動契約、契約、派遣勞工、要派單位、雇主認定的重點而找出了 承諾書範本的解答。

最後網站發展承諾書範本 - 三度漢語網則補充:發展承諾書是為了促進發展,優化整體環境,而由責任人簽訂的承諾書。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希望你喜歡。 篇一. 為規範行政行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承諾書範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NDA到營業秘密管理

為了解決承諾書範本的問題,作者賴文智 這樣論述:

  多數企業都知道營業秘密保護非常重要,但採取具體管理措施的比例並不高,原因即在於「想像上」企業內部的營業秘密管理制度建置的成本非常高。事實上,營業秘密管理重點在法律而不在資訊安全,在企業不增加額外資安投資的情形下,從新創公司到成熟期的企業,都能運用管理規範、表單、契約等,建構出可以使企業營業秘密受良好保護的管理機制。   本書由企業最常接觸的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的條款著手,協助企業利用網路資源建立自己的NDA例稿開始,到提出具體的營業秘密管理政策的規範條款及配套表單、契約等,協助企業可以踏出營業秘密管理的第一步,與市場上營業秘密法的

書籍完全不同,如果您剛好有處理NDA或涉及營業秘密的事務,是您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從商務調解契約效力之實踐論我國調解法制之促進

為了解決承諾書範本的問題,作者呂馥伊 這樣論述:

調解作為一國際商務紛爭解決的手段,近年來逐漸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在實踐上,有越來越多國家設置專門調解機構及調解規則等,讓私人可以自由選擇透過機構進行調解,並由雙方當事人合意選任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成立所做的和解協議(Mediated Settlement Agreement),對紛爭當事人有拘束力。調解在學理上可分為促進式調解(Facilitative Mediation)、評價式調解(Evaluative Mediation)及轉變式調解(Transformative Mediation)等調解模式,係由調解人利用不同調解技巧,引導各方當事人創造有效、可執行、且雙方當事人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的一種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然而調解因高度仰賴當事人的協力,若不存在有效且具有執行力之調解契約,調解制度難以充分發揮其機能。各國就商務調解契約的效力迭有不同規範,本文以美國、英國、澳洲、新加坡等普通法系國家判例法中,針對調解契約效力如何認定此一爭點之見解為分析,說明國際商務調解契約之執行力。上開國家不僅是商務調解制度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亦為我國經貿往來頻繁之重要國家。本文並佐以國內法院之判決分析,嘗試提出具執行力之調解契約之通性,並試圖透過案例研析,提出對我國調解法制促進之具體建言。

物業管理:實用流程·制度·表格·文本(實戰精華版)

為了解決承諾書範本的問題,作者邵小雲(主編) 這樣論述:

本書從規範化管理的基礎——流程、制度、表格、文本入手解讀,分四個部分28章導入了餐飲企業管理流程、制度、表格、文本的範本和示例。 流程部分具體包括物業專案接管驗收流程、物業專案入夥流程、二次裝修管理流程、工程維保服務管理流程、保潔綠化服務流程、客服中心業務流程、安全護衛服務流程、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 制度部分包括物業市場拓展管理制度、客戶服務管理制度、秩序維護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環境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表格部分包括市場拓展常用表格、客戶服務常用表格、秩序維護管理常用表格、工程管理常用表格、環境管理常用表格、財務管理常用表格; 文本部分包括物業接管驗收類文本、入夥手續文本

、二次裝修管理文本、日常物業管理文本、社區文化活動、物業費用管理文本、消防安全管理文本。 本書進行模組化設置,內容實用性強,著重突出可操作性,為讀者提供了實用的流程設置、制度範本、表單範本、文本參考。   本書可以作為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物業公司培訓人員進行管理的參照範本和工具書,也可供企業諮詢師、高校教師和專家學者做實務類參考指南。 邵小雲,上海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ISO9000ISO14000 ISO45000管理體系高級審核員、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物業管理師、中國大學生就業促進專案工程地產·物業管理板塊特約講師、深圳房地產和物業管理進修學院特聘教授。

上世紀末進入物業管理行業,近20年的物業管理行業工作經驗,對物業管理標準化體系及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建立頗有心得,同時在物業管理領域輸出各種研究成果100余項。 邵小雲,上海導讀 規範化管理的基礎——流程·制度·表格·文本 一、依據流程提升企業效率 2 二、通過制度約束企業行為 6 三、運用表格規範企業管理 9 四、借鑒文本樹立企業形象 13 Part 1 物業公司管理流程 第1章 物業專案接管驗收流程 17 1-01 原有房屋接管驗收流程 17 1-02 新建房屋接管驗收流程 18 1-03 物業專案接管驗收準備流程 19 1-04 專案管理處與開發商工程實體移交工作流程

19 1-05 物業細部品質檢查工作流程 20 1-06 實物部分驗收流程 21 1-07 資料部分移交工作流程 22 第2章 物業專案入夥流程 23 2-01 新接樓宇入夥管理流程 23 2-02 前期收樓工作流程 25 2-03 業主看房收樓流程 25 2-04 業主入夥手續辦理流程 26 2-05 入夥現場業主辦理入住流程 27 第3章 二次裝修管理流程 28 3-01 二次裝修施工管理流程 28 3-02 業主辦理裝修手續流程 29 3-03 租戶裝修審批流程 30 3-04 裝修(修繕)工程竣工驗收流程 31 第4章 工程維保服務管理流程 32 4-01 業主裝修報批流程 32 4

-02 基礎設施和工作環境管理流程 33 4-03 設備正常檢修流程 34 4-04 設備緊急搶修流程 34 4-05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報修(保修期內)流程 35 4-06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及設施設備報修(保修期外)流程 36 4-07 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報修(保修期外)流程 37 4-08 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報修(保修期內)流程 38 4-09 房屋主體設施修繕流程 39 4-10 工程報修處理流程 40 4-11 日常維修工作流程 41 第5章 保潔綠化服務流程 42 5-01 清潔管理流程 42 5-02 綠化管理流程 43 5-03 保潔、綠化、消殺外

包控制流程 44 5-04 消殺工作管理流程 44 第6章 客服中心業務流程 45 6-01 客服中心的整體運作流程 45 6-02 客服中心每日工作流程 46 6-03 辦理入住手續流程 47 6-04 裝修手續辦理流程 48 6-05 辦理通電工作流程 49 6-06 裝修單位辦理加班工作流程 50 6-07 裝修單位辦理臨時動火工作流程 50 6-08 裝修人員辦理物品放行工作流程 51 6-09 施工人員出入證辦理工作流程 51 6-10 租戶辦理遷入工作流程 52 6-11 住戶辦理物品放行工作流程 52 6-12 租戶辦理遷出社區工作流程 53 6-13 客戶滿意度測評流程 53

6-14 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54 第7章 安全護衛服務流程 55 7-01 安保管理整體流程 55 7-02 保安主管工作流程 56 7-03 班長日檢查工作流程 57 7-04 門崗保安員工作流程 58 7-05 巡邏崗保安員操作流程 59 7-06 車庫(場)崗位工作流程 60 7-07 業主(使用者)搬遷物品操作流程 61 7-08 外來人員出入管理流程 62 7-09 車庫(場)車輛異常情況處置流程 63 第8章 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 64 8-01 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64 8-02 人員墜樓事件應急預案流程 65 8-03 高空拋物應急處理流程 66 8-04 高空墜物傷人事件應

急預案流程 67 8-05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流程 68 8-06 有通知的停電應急預案流程 69 8-07 突發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70 8-08 煤氣洩漏事故應急預案 71 8-09 水浸事故應急預案流程 72 8-10 水管爆裂事故應急預案流程 73 8-11 電梯困人事故應急預案流程 74 8-12 火警處置應急預案流程 75 8-13 盜竊事件處置應急預案流程 76 8-14 打架鬥毆事件處理應急預案流程 77 8-15 燃氣洩漏處理流程 78 8-16 幕牆玻璃墜落處理流程(已發生) 79 8-17 幕牆玻璃墜落處理流程(有危險尚未發生) 80 8-18 可疑物品處置應急預案流程 81

8-19 災害性天氣處置應急預案流程 82 8-20 地震災害處理流程 83 8-21 失竊案件處理流程 84 8-22 搶劫案件處理流程 85 8-23 綁架劫持案件處理流程 86 8-24 防範跳樓事件處理流程 87 8-25 醉酒/精神失常者處理流程 88 8-26 流浪者非法滯留處理流程 89 Part 2 物業公司管理制度 第9章 物業市場拓展管理制度 91 9-01 物業專案拓展控制程式 91 9-02 物業專案調研、考察管理辦法 94 9-03 物業諮詢專案管理制度 95 9-04 顧問檔處理規範 97 9-05 物業專案承接方案 99 9-06 物業租賃管理辦法 101 9

-07 合同評審程式 103 第10章 客戶服務管理制度 106 10-01 客戶服務人員行為規範 106 10-02 管理處辦公室管理規定 108 10-03 客戶服務值班制度 109 10-04 客戶來電來訪接待工作規程 109 10-05 客戶投訴處理工作規程 110 10-06 客戶有償維修回訪制度 111 10-07 客戶走訪工作規程 112 10-08 業主(住戶)資料的登記、管理辦法 113 10-09 檔案資料的建立管理規定 114 10-10 客戶意見徵詢管理辦法 116 10-11 物業服務費(管理費)的收費辦法 116 10-12 社區文化管理辦法 117 10-13 社

區文體設施管理辦法 120 第11章 秩序維護管理制度 125 11-01 護衛隊管理規定 125 11-02 護衛員巡邏規定 127 11-03 交接班管理規定 127 11-04 護衛員的儀容及著裝規定 128 11-05 護衛員崗位規範用語 129 11-06 內務管理及請銷假管理規定 130 11-07 護衛隊考核管理辦法 131 11-08 大廈、社區治安防範規定 134 11-09 搬入、搬出物品管理規定 135 11-10 車輛出入管理規定 137 11-11 消防管理規定 139 11-12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管理辦法 140 11-13 臨時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141 11-14

 消防演習管理辦法 142 11-15 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方案管理辦法 144 第12章 工程管理制度 149 12-01 工程部值班、交接班管理規定 149 12-02 標牌、標識管理規定 150 12-03 公共物品(工具)管理規定 153 12-04 工程部日常工作管理規定 153 12-05 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155 12-06 物業維修服務管理規定 157 12-07 工程部水電管理制度 159 第13章 環境管理制度 164 13-01 大氣污染防治作業指導書 164 13-02 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辦法 165 13-03 保潔工作操作規程 167 13-04 保潔工作品質檢查辦法

173 13-05 綠化工作管理辦法 175 13-06 社區衛生消殺管理辦法 180 第14章 財務管理制度 183 14-01 物業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辦法 183 14-02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規定 185 14-03 物業公司各社區財務收支管理辦法 187 14-04 物業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191 Part 3 物業公司管理表格 第15章 市場拓展常用表格 194 15-01 物業管理專案調查表 194 15-02 物業資訊搜集表 195 15-03 物業專案有效聯絡與洽談記錄表 195 15-04 全委專案合同評審記錄 196 15-05 顧問專案合同評審記錄 196 15-06 簽約

項目工作交接函(全委項目發展商) 197 15-07 簽約項目工作交接函(顧問項目發展商) 198 15-08 簽約專案資料移交記錄 198 15-09 簽約專案資料移交存檔記錄 199 15-10 專案跟蹤調研表 200 15-11 專案顧問建議函 200 15-12 物業管理專案交接記錄 201 15-13 市場拓展月工作總結 201 第16章 客戶服務常用表格 202 16-01 業主資訊統計表 202 16-02 租住人員資訊登記表 202 16-03 產權清冊 202 16-04 與顧客溝通登記表 203 16-05 顧客投訴處理單 203 16-06 客戶意見調查表(社區物業) 2

04 16-07 客戶意見調查表(機關、寫字樓物業) 205 16-08 客戶意見調查統計表 206 16-09 客戶意見調查分析報告 206 16-10 社區文化活動實施計畫 207 16-11 社區文化活動記錄表 208 第17章 秩序維護管理常用表格 209 17-01 值班安排表 209 17-02 值班記錄表 210 17-03 護衛訓練計畫表 210 17-04 護衛訓練記錄表 211 17-05 來訪人員登記表 211 17-06 巡邏記錄表 212 17-07 放行條 212 17-08 重點安全防火部位登記表 212 17-09 客戶主要連絡人名單 213 17-10 臨時動

火作業申請表 213 17-11 緊急事件處理記錄表 214 第18章 工程管理常用表格 215 18-01 裝修申請審批表 215 18-02 裝修監督檢查記錄表 216 18-03 裝修申請匯總表 216 18-04 裝修人員登記表 217 18-05 工程部有償服務登記表 217 18-06 零修及時率統計表 218 18-07 工程部公共維修登記表 218 18-08 機電設備設施維修報批表 219 18-09 報修登記表 219 18-10 服務工作單 220 18-11 回訪記錄表 220 18-12 房屋完好率統計表 221 18-13 房屋設施零星小修記錄表 221 18-14

 房屋設施維修養護記錄表 222 18-15 房屋設施維修養護計畫表 222 18-16 房屋中(大)修工程計畫表 223 18-17 噴淋系統(水)停用審批單 223 18-18 消防水動用申請單 224 18-19 工程部值班交接記錄表 224 18-20 工程部抽查表 225 第19章 環境管理常用表格 226 19-01 垃圾(固體廢棄物)清運登記表 226 19-02 工具、藥品領用登記表 226 19-03 消殺服務記錄表 227 19-04 消殺服務品質檢驗表 227 19-05 保潔員品質檢查表 228 19-06 綠化養護作業記錄 230 19-07 綠化現場工作周記錄表 2

31 19-08 綠化工作周、月檢查表 232 第20章 財務管理常用表格 233 20-01 物業管理收支預測匯總表 233 20-02 社區管理成本預測明細表 234 20-03 管理費用預算分配表 238 20-04 維修基金繳納情況表 239 20-05 未入夥空置房欠繳管理費及維修基金清單 240 20-06 維修基金使用情況表 240 20-07 每月應收管理費明細表 241 20-08 ××花園__月未交款住戶費用清單 241 20-09 停車場收費每日匯總表 241 20-10 裝修、多種經營費用明細表 242 Part 4 物業公司管理文本 第21章 物業接管驗收類文本 2

44 21-01 物業接管驗收方案 244 21-02 物業接管驗收計畫 248 第22章 入夥手續文本 250 22-01 新樓入夥管理方案 250 22-02 業主入住儀式活動策劃方案 254 22-03 入夥通知書 259 22-04 入夥手續書 260 22-05 收樓須知 261 22-06 驗房書 262 22-07 樓宇交接書 263 第23章 二次裝修管理文本 264 23-01 裝修須知 264 23-02 裝修協議書 266 23-03 裝修承諾書 267 23-04 裝修承諾書(社區) 269 23-05 裝修施工防火責任書 270 第24章 日常物業管理文本 272 2

4-01 停水通知 272 24-02 停電通知 272 24-03 清洗外牆通知 273 24-04 關於滅鼠的通知 273 24-05 公共場地消殺通知 274 24-06 電梯暫停服務通知 274 24-07 養犬通知 275 24-08 五一節日溫馨提示 275 24-09 十一國慶日節日溫馨提示 276 24-10 春節溫馨提示 277 24-11 冬季用電溫馨提示 278 24-12 關於夏季社區安全防範的溫馨提示 278 24-13 關於防颱風、防汛的溫馨提示 279 24-14 關於兒童暑期安全的幾項溫馨提示 280 24-15 關於天氣變化的溫馨提示 280 24-16 關於

電梯使用的溫馨提示 281 24-17 關於實行“放行條”的溫馨提示 282 24-18 高空拋物通告 282 24-19 關於物業維修中心開展特約服務專案通告 283 24-20 關於治理私搭亂建的通告 283 第25章 社區文化活動 285 25-01 社區文化活動計畫 285 25-02 慶祝“六一”兒童節“講文明愛科學”活動方案 287 25-03 “歡樂無限 精彩六一”歡樂兒童節活動方案 288 25-04 重陽節活動方案 290 25-05 “聖誕聯歡晚會”活動方案 291 25-06 “春節遊園”活動方案 293 25-07 “迎春節”社區文化活動方案 295 25-08 重陽節

活動的通知 296 25-09 中秋活動邀請函 297 25-10 聖誕聯歡晚會通知 298 25-11 耶誕節活動佈置方案 298 25-12 社區新春佈置方案 302 第26章 物業費用管理文本 303 26-01 有償服務專案及收費公示 303 26-02 關於收取物業管理費的通知 304 26-03 關於年度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305 26-04 針對多數業主的催繳物業費通知 306 26-05 針對個別業主的催繳物業費的通知 306 26-06 關於收取住宅維修基金的函 307 26-07 使用維修基金公示 308 第27章 消防安全管理文本 309 27-01 關於確定防火責

任人的通知 309 27-02 防火責任人任命書 309 27-03 防火責任協議書 310 27-04 辦公區域防火責任協議書 311 27-05 消防培訓通知 312 27-06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12 27-07 花園社區消防演練預案 316 27-08 消防演習工作方案 322 27-09 消防演習通知 323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畢業,ISO9000ISO14000 ISO45000管理體系高級審核員、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物業管理師、中國大學生就業促進專案工程地產·物業管理板塊特約講師、深圳房地產和物業管理進修學院特聘教授。上世紀末進入物業管理行業,近20年的物業管理行業工作經驗,對物

業管理標準化體系及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建立頗有心得,同時在物業管理領域輸出各種研究成果100餘項。

勞動派遣契約之研究

為了解決承諾書範本的問題,作者馮玲玉 這樣論述:

本論文嘗試從民法勞務契約談起,接著廣泛介紹勞動契約的各種面向,也試圖說明民法勞務契約與勞動契約間的關連性。最後聚焦在派遣勞動的相關議題,並以派遣勞工與要派單位間的法律關係為論述中心。勞動契約之成立以雙方當事人有合意為必要,雇主與受僱人必須對於契約必要之點有意思表示並且合致,如果一方以口頭提出要約,他方必須當即承諾,書面則應以相當時間為承諾之合理期限,如果一方對他方之要約予以變更,視為新要約。凡此等均與民法其他契約無異。依民法雙務契約之一般原則,在可歸責於債權人或債務人一方之事由時,債權、債務人固應負債務不履行之責任;在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時,則即所謂危險負擔,由法律分配其風險,但在勞動法則一

率由雇主負擔,在學理上稱之為危險負擔責任之加重。換言之,即使雇主在就其組織、設備等盡一切注意義務之後,而仍然發生之風險,並無免責之可能。由於勞動契約之社會性,其所適用之基本原則與民法適用之基本原則有很大差異,勞動契約之三大基本原則有:工資續付原則、勞務給付不得強制原則、危險負擔之責任歸屬於雇主原則。此三項原則乃對民法之修正,具有勞動契約之社會特性,在研究勞動契約時應先加以討論。又,「從屬性」實為勞動契約之最大特色,一切有別於傳統民事法概念的勞動法概念,即是承此觀念而展開,深值重視。勞動研究必須以從屬性關係為前提,始能正確掌握方向。勞動契約當事人的勞工之特徵有:人格上從屬性、組織上從屬性及經濟上

從屬性等。此外,勞動契約對安定性也極為重視,又因係繼續性法律關係,除主給付義務外,勞資雙方相互間附屬義務也多。再者,在一般契約中,當事人以外的他人對契約並無影響力,侵害他人間的債權與債務也並不多見,因此對契約的形成與調整之影響可能性也很小。但在勞動契約則不然,自工會發達後,個人對勞動契約的形成、變更乃至消滅的自主性減少,個別勞動關係不但受國家勞動基準法影響,更受團體協約影響。世界上各先進國,例如德、日、美、瑞典等國在勞動實務上,幾乎都有勞動派遣之型態。我國目前雖未有勞動派遣之相關法律規範,但學界中針對勞動派遣之定義已有不少的研究。有關派遣之定義,雖在各國文辭上表現未盡相同,但歸納之可以如下定義

:「即所謂派遣,乃是派遣公司之雇主,與勞工訂立勞動契約,於得到勞工同意,維持勞動契約關係之前提下,使其在要派公司事業主指揮監督下為勞務給付,該勞工與要派公司事業主間並無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此種特殊之勞動關係,可視為派遣公司將其勞動請求權乃至勞務指揮權讓與要派公司後所發生,依據我國民法第484條規定旨趣,雇用人於得到受僱人同意後,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只要派遣勞工基於與派遣公司間之勞動契約約定,同意此種勞務給付型態,勞動派遣即屬適法」。另外,也有學者認為勞動派遣主要涉及之當事人分別為派遣機構、派遣勞工及要派機構,故有稱勞動派遣為三方兩地之關係。勞動派遣最主要的特徵是「僱用」與「使用」的分離,

派遣機構僱用派遣勞工,雙方簽訂勞動派遣契約,使派遣勞工前往與派遣勞工無契約關係的要派機構提供勞務,派遣機構與要派機構之間則訂定要派契約,派遣勞工給付勞務之利益直接歸於要派機構,要派機構則將使用派遣勞工之對價交付予派遣機構,屬於真正利他性質之勞動契約(民法第269條)。由於「勞動派遣」涉及三方當事人,有別於傳統的勞動關係,若無相關法令予以規範,有學者研究發現「勞動派遣」可能會產生以下的勞資爭議問題,例如:雇主責任問題、不當剝削問題、差別待遇問題、團結協商問題、僱用不安定問題、懲戒權行使問題、就業安全問題及公部門使用勞動派遣產生之問題等等。因此,學界也紛紛從勞動派遣三方法律關係與雇主認定來釐清相關

的權利義務。由派遣勞動在締約時,多明文約定勞動契約當事人為派遣單位與派遣勞工,並約定派遣勞工應向(特定或不特定的)要派單位提供勞務、遵守其指揮監督,因此相關權利義務可作如下區分:(1)契約上一般的(亦即和勞務的指揮監督無直接相關的)權利義務,由於勞動關係是債權/債務關係,基於債之關係的相對性,雙方的權利義務基本上只能向相對人主張。因此例如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的給付/提撥義務,原則上派遣勞工只能向派遣單位主張之;惟派遣單位若積欠派遣勞工的工資,派遣勞工得類推適用民法第264條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向要派單位提供勞務。(2)直接跟指揮監督/指示權之行使(特別是與工作時間、勞工安全、衛生與職業災害

)有關者,為貫徹相關法規保護勞工之目的,契約上的雇主(派遣單位)以及實際上行使雇主之指揮監督權者(要派單位),都應考慮納入規範對象之內。因此,實際上行使雇主之指揮監督權的要派單位,基本上亦應與派遣單位共同負雇主責任。中央勞政主管機關面對派遣勞動關係的種種問題,多年來不斷投入心力進行調查與研究,尤其在保障派遣勞工權益的立法上,過去曾試圖於勞基法制定有關「勞動派遣」專章的方式立法,惟因人力派遣業業已納入勞基法規範及勞資雙方均不認同而作罷,另外,對於訂定勞動派遣專法方式以規範勞動派遣關係也有嘗試過。由於勞雇團體間對於勞動派遣法制化及法制內容仍有歧見,鑑於法制研擬應於凝聚社會最大共識之前提下進行,並聽

取多方意見,始能滿足整體社會最大利益,為建構適切合宜之勞動派遣保護法制,勞動部經廣泛徵詢各界意見,並積極與全國性、區域性工會及雇主團體溝通協調後,改以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的方式立法,全文共分五章(總則、勞動派遣之權利及義務、派遣事業單位之設立及管理、罰則及附則)、32條條文,業於103年2月函送行政院審議中。至104年3月止最新審查進度為,除派遣使用限制規範於聽取各界意見外,其餘條文已完成審查。由於我國目前對於勞動派遣型態並無直接的規定與限制,以「法律的自由放任」加以形容,恐不為過。是以,針對勞動派遣所產生的法律問題,特別是派遣勞工之勞動保護與勞動契約相關權利義務歸屬、乃至於勞動契約當事人主

體等,確常有難以處理之窘境,無論是規範上或實際適用上。簡言之,在勞動派遣所涉及之三方關係中,我國現行法、也就是勞動基準法,站在「派遣雇主不定期之繼續雇用派遣勞工」的出發點,經常呈現「得規範者未發揮現實規範作用、應規範者無法律上規範基礎」之問題與困難,前者例如派遣勞工應為派遣機構之不定期契約勞工,但事實上存在許多類似職業介紹型之模糊僱用關係,後者如社會常見「要派雇主應付工資或職業災害補償之雇主自己或連帶責任」的期待,卻因無具體之法規範基礎而難以作如此之法律適用或續造。企圖相當程度的解決派遣勞工之契約權益或勞動保護問題,乃至於重新、重頭思索勞動派遣在勞動市場政策上應有定位與功能,法制上創設性的因應

,不論是制定專法或修改現行勞動法令,應該都是難以避免的重要工作,即便是主張全面禁止勞動派遣。現代法治國家的邏輯是:法律沒有禁止的,人民都可以做、要主張全面禁止勞動派遣,需要的,仍然是法制上明確的禁止規範,不論是直接的一步到位,或是漸進的限縮、乃至消滅。本文作者經過本論文撰寫與研究,最後嘗試針對勞動部於103年2月最新公告之「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提出修正意見,內容詳如本文第六章最末之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