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聘僱許可函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申請表也說明:非持招募許可函. □1.雇主國民身分證影本。 □2.「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之申請人,與申請接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申請人不同,須檢附切結書正本(切結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楊通軒所指導 王瑱鴻的 外籍移工勞動權益之研究 (2020),提出接續聘僱許可函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移工、勞動權益、社會安全保障。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 施顏祥所指導 夏玉萍的 外籍勞工在台轉換雇主與承接企業之績效表現探討 (2016),提出因為有 外籍勞工、轉出、承接的重點而找出了 接續聘僱許可函的解答。

最後網站2023 勞動局台北市 - xm5.org則補充:聘僱移工可使用的長照資源. 通報及申辦業務. 聘僱外國人入國三日及接續聘僱通報. 住宿地變更.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接續聘僱許可函,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籍移工勞動權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接續聘僱許可函的問題,作者王瑱鴻 這樣論述:

我國開放引進外籍移工已將近30 年,受惠於外籍勞動力的注入,使我國經濟能蓬勃發展。而由於人力資源全球化及少子女化造成人口結構改變,政府亦注意到爭取外國籍專業人才來臺就業,盼能倚重其專業技術提高企業競爭力。惟同樣是在國際間遷移的外籍勞動力,卻因渠等所貢獻的工作技能不同,而在勞動權益上有著不同對待。是以,本文首先藉由回顧國際勞動人權之保護及發展,以了解保障外籍移工權益之潮流趨勢,接著探討我國當前對於外籍移工、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管理制度,並比對專業外籍移工與藍領外籍移工之不同法律對待。而外籍移工在我國擁有哪些法律保障?從我國憲法與國際公約之位階、平等權與工作權保障之主體等原理原則問題深入探討

,再檢視個體勞動權、集體勞動權與社會安全保障政策。接著探討我國對於外籍移工勞動政策或法律規範之差別待遇,藉以挖掘出影響其勞動權益之規定。本研究提出幾點建議:一、外籍移工違反我國法律而遭廢止許可之規定應合乎「比例原則」。二、若因雇主違規導致提前終止契約,應強制規範雇主發給遣散費。三、外籍移工可自行提出轉換,惟以3 年3 次為限。四、將轉換頻繁之移工及雇主列冊管理以利輔導及管制。五、政府應積極與外籍移工母國洽簽社會安全協議。六、移工能於返國前領取一定比例之退休金或返還部分已繳保費。

外籍勞工在台轉換雇主與承接企業之績效表現探討

為了解決接續聘僱許可函的問題,作者夏玉萍 這樣論述:

本研究係以製造產業在台轉出之外籍勞工及新舊雇主三者之關聯性為主軸,其目的在了解外籍勞工提前與原雇主終止定期勞動契約後轉換新雇主的因素,及非特定產業雇主在承接在台轉出的外籍勞工之目的。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了解轉出外籍勞工與新舊雇主之間的互動關係,並從三者的角度出發,探討工作績效與行為表現是否有助於轉出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後的穩定就業。本研究結果發現:•承接雇主都會執行績效考核,但只做單向考核未再執行績效面談,因此外籍勞工並不了解雇主對他們個人在工作表現的評核,因此會擔心工作期滿後不再續聘,甚至因此而造成行蹤不明(逃跑)之問題發生。•外籍勞工在原雇主或承接雇主不會因為工作滿意度、生活照顧滿意度高而提升

續聘率,主要續聘還是在加班的機會影響薪資的收入。•未符合經濟部引進外籍勞工的產業,運用國內承接方式承接外籍勞工,在工作期滿後可申請新的重招函,再向國外引進新的外籍勞工,重新訓練以降低後續管理成本及外勞逃跑的問題發生。•雇主對於外籍勞工的績效考核是影響到承接的外籍勞工續聘的主要因素,當外籍勞工因違反公司規定時會以降低加班機會做為懲處。但對於轉出的外籍勞工在續聘的意願度主要關鍵在於加班機會,因此績效考核與續聘也是只有在雇主方面有關聯性,對於外籍勞工續聘意願無關聯。最後,本研究建議,雇主不論是國外引進或國內承接轉出的外籍勞工,於聘用期間要執行績效考核時,能讓外籍勞工能有所了解其考核的目的。尤其是承接

轉出的外籍勞工,藉由仲介公司翻譯人員服務協助給予轉出外籍勞工,正確的工作觀念及工作關懷,藉由績效面談及實施輔導措施,能有助於提升外勞的留任意願及發揮績效考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