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承攬瑕疵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和千尋的 抉對選擇-民法(測驗題)-2023司法特考.高普特考(保成)(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瑕疵修補與損害賠償 - 法律專欄也說明:但承攬契約中,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一項所規定之損害賠償之範圍,是否包含所有基於工作瑕疵所生之損害,或僅限於工作瑕疵本身之損害,依最高法院九十六度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郭玲惠所指導 張芷晴的 工程契約之瑕疵擔保制度 (2018),提出民法承攬瑕疵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工程契約、工程瑕疵、風險分配、不完全給付、瑕疵擔保責任、工程保證金。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管理學院 法律學系 林家祺、鍾秉正所指導 張鈞翔的 保固制度之法律研究-以政府工程採購為中心 (2009),提出因為有 保固、保固條款、保固期、保固保證金、政府工程採購、驗收、不良廠商、瑕疵擔保責任、獨立保固責任、分包商、保留款、國際顧問工程師協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承攬瑕疵的解答。
最後網站承攬人解除契約 - Galenachef則補充:2 天前 — 民法第498 條第1 項規定:「第493 條至第495 條所規定定作人之權利,如其瑕疵自工作交付後經過一年始發見者,不得主張。 民法第503條之相關判決、實務 ...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民法承攬瑕疵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工程契約之瑕疵擔保制度
為了解決民法承攬瑕疵 的問題,作者張芷晴 這樣論述:
業主與承包商間訂立工程契約,業主透過支付工程款獲得契約約定之工作內容,其重點在於獲致契約約定之工作結果。倘若工作成果不符合約定品質而有瑕疵,此時應如何處理工作瑕疵,為實務上業主與承包商間最常見之問題之一。又工程契約相較於一般民事財產契約而言,其履行通常係一相當漫長之過程,倘若業主發現工作內容具有瑕疵,業主理當可透過一定救濟途徑尋求彌補瑕疵之方法,然而,業主於各階段所能主張之權利內容為何,民法及工程相關法令雖有相關規範,惟事實上並不足以應付工程實務上變化多端之工程瑕疵紛爭。 因此,本論文將以工程風險做為基底,探討工程實務上之風險樣貌,並以其中最具爭議之工程瑕疵風險為研究核心,除針
對民法瑕疵擔保規範之內容以及工程實務上發展出之工程保證金為制度性剖析,並以工程瑕疵之內容為分類,輔佐相關實務判決為深入說明,期使讀者得以透過本研究結果更深入了解各階段工程瑕疵之處理方式及相關爭議問題。 是以,本論文係以民法承攬瑕疵擔保規範與實務工程瑕疵紛爭為探討重點,並討論工程保證金制度與工程瑕疵之關聯,其中,針對相關爭議則以工程風險分配之角度為判斷。從而,本論文將透過整理國內外契約範本、專書、期刊及判決等資料,針對工程瑕疵擔保之規範面、制度面及實務面分析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
抉對選擇-民法(測驗題)-2023司法特考.高普特考(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民法承攬瑕疵 的問題,作者千尋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報考國考各類科民法選擇題之人 使用功效 本書將歷屆國考試題予以詳細解說,藉以檢視對於民法概念是否融會貫通,有效統整民法之概念。 改版差異 1.新增試題 2.修訂文字 本書特色 民法測驗題高分密技,讓答對機率 UP UP *解題技巧大公開 *題目難度皆有標註 *每個選項詳細解說 *整合相類試題 *歸納常考題型 *融入2022最新修法解題 走在前端,讓你民法測驗題全都會
保固制度之法律研究-以政府工程採購為中心
為了解決民法承攬瑕疵 的問題,作者張鈞翔 這樣論述:
「保固」是生活中耳熟能詳的辭彙,但是現行法規中,只見保固之用語而未見保固之定義。這使得實務上對於保固的權利內涵產生模糊,進而衍生法律效果爭議。歸納學說上的類型,對照工程採購實務的契約約款,可知爭議應區分成「瑕疵擔保」責任與「獨立」保固責任兩種立場,本文以此作為類型化的基礎,加以探討。 瑕疵擔保責任類型之保固條款為保固制度的基礎,本文著重在關於民法承攬法律效果的論述與工程採購實務的結合,作為形塑「保固」制度的第一步。接下來,以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中保固條款為主要對象,探索獨立保固責任保固條款的存在?本文提出兩項標準:一、是否違反強制規定;二、是否創設瑕疵擔保所無之事項?逐一就契
約範本保固條款與民法承攬瑕疵擔保責任之各面向比較分析後,歸納法律效果適用。期待本文在理論層次上,對於保固權利內涵爭議的釐清,能夠有所助益。
民法承攬瑕疵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法學】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 - 雪花台湾
一、相關法條: 民法第493條、第494條、第495條、第498條、第499條,民法第227條、第227條之一。二、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77年第7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 於 www.xuehua.tw -
#2.契約法律觀念及案例
1.民法上契約之定義. 2.代理權之授與. 3.承攬契約. 4.買賣契約. 5.委任契約 ... 民法相關法律規定. 承攬 ... 出賣人一般非產品製造人,對瑕疵物並無修補義務. 於 gpis.taipei -
#3.瑕疵修補與損害賠償 - 法律專欄
但承攬契約中,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一項所規定之損害賠償之範圍,是否包含所有基於工作瑕疵所生之損害,或僅限於工作瑕疵本身之損害,依最高法院九十六度 ... 於 lawhualientk.blogspot.com -
#4.承攬人解除契約 - Galenachef
2 天前 — 民法第498 條第1 項規定:「第493 條至第495 條所規定定作人之權利,如其瑕疵自工作交付後經過一年始發見者,不得主張。 民法第503條之相關判決、實務 ... 於 galenachef.it -
#5.法規資訊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民法 債編.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0613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百四十八條條文,自 ... 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6.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催告修復之必要性 - 德益法律事務所
小華承包小明所發包之工程,負有完成工作物之義務,然而,定作人小明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小華之事由,導致工作發生瑕疵時,小明想要對小華主張民法 ... 於 www.whp.com.tw -
#7.定作人應先定期催告承攬人修補瑕疵,不得逕行請求損害賠償
二、民法相關法條: 1.第493條: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承攬人不於 ... 於 hungerlawyer.pixnet.net -
#8.裝潢有問題,我可以自己花錢修再向作裝潢業者請求金錢嗎?
又按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 ... 民法第493條第1項、第2 項、第494條、第495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9.承攬物之瑕疵與不完全給付 - 徐維宏律師的部落格
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900號民事判決承攬人完成之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其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民法第四百九 ... 於 stoon1219.pixnet.net -
#10.民法| 第八節承攬 - 六法全書- mywoo
承攬 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7). 於 laws.mywoo.com -
#11.民法債編承攬契約規定修正 - 理律法律事務所
八十八年四月二日修正民法債編規定中關於承攬契約之部分,共計修訂七條文, ... 承攬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且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有瑕疵,如其瑕疵 ... 於 www.leeandli.com -
#12.房屋設計不符需求能否要求退款?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
屋主(定作人)與設計公司(承攬人)因房屋裝修工程進行中發生糾紛之 ... 特殊法定解除權:民法第494條承攬工作之瑕疵、民法第503條承攬工作期前遲延 ... 於 tw.yahoo.com -
#13.才剛修完車又出問題,該怎麼辦? 作者 - 永然文化出版
依我國《民法》第492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故承攬人對於所完成的工作物應負瑕疵擔保 ... 於 book.law119.com.tw -
#14.從法律繼受觀點看承攬瑕疵規定:承攬瑕疵擔保之現代化
臺灣民法承攬瑕疵救濟之規定,繼受1900年德國民法者固多,但如完成無瑕疵工作義務、受領工作物之義務等重要規定,並未照單全收,第497條瑕疵預防請求權為瑞士債務法 ... 於 lawdata.com.tw -
#15.第495條瑕疵擔保之效力(損害賠償) - 法律諮詢知識庫
民法 第495條瑕疵擔保之效力(損害賠償) 1.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 ... 於 legaltaiwan.biz -
#16.首頁> 律師說法> 債權債務 - 碩豐法律事務所
民法 第495條規定: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前項情形,. 於 shuofeng.com.tw -
#17.環宇專欄∣ 代承攬人修補瑕疵前,記得先定期催告
一、在自行修補瑕疵前,定作人記得先催告瑕疵修補;在承攬人不為修補時,定作人才能自行修補,並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的必要費用: 民法第493 條明文規定 ... 於 www.liang-law.com.tw -
#18.【法學】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
一、相關法條: 民法第493條、第494條、第495條、第498條、第499條,民法第227條、第227條之一。二、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77年第7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 於 samuelhuang0722.pixnet.net -
#19.定作物具有可歸責承攬人之瑕疵時定作人應先催告修補
貳、工作物有瑕疵怎麼辦? 一、依民法第492條:「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 ... 於 zoomlaw.pixnet.net -
#20.承攬工程已完工而有瑕疵的法律爭議 - 陽昇法律事務所
依據民法第492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因此,關於承攬工作有瑕疵,業主是有 ... 於 sunrisetaipei.com -
#21.35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土地上工作物有瑕疵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定作人不得主張之權利? (A)修補請求權 (B)契約之解除權 (C)減少報酬請求權 (D)損害賠償請求 ... 於 yamol.tw -
#22.工程完工、驗收與報酬請求權關係之研究 - 高大法學論叢
關鍵字:完工、工程驗收、實質完工、擬制受領、承攬報酬請求權、承攬瑕疵擔保. 請求權 ... 務,而定作人違反協力義務並不負民法第229 條之給付遲延責任。 於 lawjournal.nuk.edu.tw -
#23.室內裝修權益看過來為什麼現在的工程契約幾乎都是分段驗收
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509條規定:「於定作人受領工作前,因其所供給材料之瑕疵或其指示不適當,致工作毀損、滅失或不能完成者,承攬人如及時將 ... 於 udn.com -
#24.高雄律師陳政宏:承攬契約合意終止與民法511條定作人任意 ...
民法 第511 條工作未完成前,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民法第514 條Ⅰ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 ... 於 www.forever-wind.com.tw -
#25.承攬專題| 誠品線上
... 之軌跡/姚志明○承攬瑕疵擔保損害賠償請求權--評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2111號民事判決/姚志明○德國民法上承攬人之瑕疵責任/游進發【契約之解除終止】○承攬人 ... 於 www.eslite.com -
#26.律師:承攬瑕疵擔保、定作人瑕疵修補請求權行使與損害賠償
按承攬為有償契約,承攬人所完成之工作,應與契約所約定之報酬,具有相同之價值。倘其工作有瑕疵,即與契約等價之交換正義有違,承攬人對於定作人應負 ... 於 www.attorneytsai.com -
#27.承攬人的無過失責任(有瑕疵就要負責) - 劉作時律師091871310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 年訴字第3429 號民事判決按定作人依民法第495 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以瑕疵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而生者為限,此係承攬人對定作人 ... 於 www.lawshare.tw -
#28.工作物營建工程瑕疵,得否逕向承攬人請求損害賠償(106.6.30)
依民法(下同)第495條規定,祇須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定作人除得依第493條或第494條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捨此逕行 ... 於 social.chcg.gov.tw -
#29.【試閱版】|第54話|僱傭、承攬、委任(三) - 法律新幹線
在民法第492條中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所以可以知道承攬人除了要完成 ... 於 www.skslaw.co -
#30.就是瑕疵沒錯,屋主也不能都不付款(附民法493~514條)
底下是82年的法院判例,民法494條: 兩造間之委託加工性質為承攬。承攬人之工作有瑕疵時,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 ... 於 www.courcasa.com -
#31.承攬瑕疵擔保責任 - Adrianla
如承攬人不依限修補,定作人得自行修補而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此觀民法第四百九十二. Q: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承攬人應擔保對於其所完成之工作,具備約定之 ... 於 www.finwears.co -
#32.工程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民法 第495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同法第493條及第494條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於 www.justuslaw.com.tw -
#33.承攬人施作瑕疵定作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否一律只有一年?
承攬 工作物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物發生瑕疵,定作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行使期間,民法債編各論基於承攬之性質及法律安定性,於第514條第1 ... 於 www.guotiing.com.tw -
#34.承攬的相關判決、實務 - 建律法律事務所
按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民法第四百九十二條定有明文。此項承攬人之瑕疵擔保 ... 於 jianlyu.lawyer -
#35.承攬的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 這是我阿信的部落格
發文字號: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5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 號法律問題: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產生瑕疵,定作人就因工作瑕疵所生之損害,同時主張民法 ... 於 blog.xuite.net -
#36.民事法~『承攬人之工作完成與工作有無瑕疵係屬兩事』
又「工作之完成與工作有無瑕疵,係屬兩事,此就民法第490條及第494條參照觀之,不難索解。是定作人於承攬人完成工作時,雖其工作有瑕疵,仍無解於應 ... 於 catsbylee.pixnet.net -
#37.承攬工作瑕疵損害賠償之請求權競合與短期時效之迴避
民法 第二二七條與第. 四九五條第一項於法條之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 有相當重疊,兩者之競合關係與適用範圍之問. 題,已生爭議。 對此,最高法院九十六年第八次民事庭會. 議 ... 於 www.twba.org.tw -
#38.承攬人工作完成與工作有無瑕疵係屬兩事 - 民事訴訟律師
工作之完成與工作有無瑕疵,係屬兩事,此就民法第490條及第494條參照觀之,不難索解。是定作人於承攬人完成工作時,雖其工作有瑕疵,仍無解於應給付報酬之義務, ... 於 www.legalpro-civil.com.tw -
#39.買賣與承攬的債務不履行與瑕疵擔保(試看)-程穎 - YouTube
第一階段─債總:債務不履行與 瑕疵 擔保本課程從實務、傳統學說見解對 瑕疵 ... 2020學稔小私塾主題串流班X 民法 講座3-債總與債各的交錯:買賣與 承攬 的 ... 於 www.youtube.com -
#40.從法律觀點談工程保固期與瑕疵發現期間之關係
與《民法》承攬章節中的「瑕疵擔保」概念是否相同?尤其「保固期間」與「瑕疵擔保期間」是否乃相同之概念?此皆為值得研究且具實務價值的議題。 於 lawapple.com -
#41.承攬人之工作有瑕疵,定作人收到鑑定報告後 - 天秤座法律網
最高法院認為承攬人之工作有瑕疵,須定作人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承攬人如不 ... 又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承攬人依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條第一項 ... 於 www.justlaw.com.tw -
#42.工程承攬債務清償
工程承攬債務清償. 高雄律師法通法律事務所. 按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固得依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承攬人同時或獨立行使修補 ... 於 fatong.tw -
#43.從法律繼受觀點看承攬瑕疵規定:
人負有依約完成無瑕疵工作的義務,乃自羅馬法以來歐陸法系的共同核心. (common core),承攬瑕疵之救濟均以此為前提而建構。臺灣民法承攬瑕. 於 www.law.ntu.edu.tw -
#44.瑕疵擔保完全給付不[RL3E4V]
一、構成要件(民法第354 條) 承攬瑕疵擔保損害賠償與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 月旦知識庫擔保制度的法律效果與民法第227 條不完全給付不同,且並不 ... 於 36.peritiagrari.fr.it -
#45.民法承攬瑕疵、承攬報酬、承攬僱傭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在民法承攬瑕疵這個討論中,有超過5篇Ptt貼文,作者Wengboyu也提到*店家名稱:博客來>居家生活*店家連結:https://www.books.com.tw/ *商品名稱:【Prairie ... 於 train.reviewiki.com -
#46.裝修契約」、「軟體程式開發契約」等中約定「保固期間半年」
民法 第493至495條中有關於「工作有瑕疵」、「因可歸責於承攬人的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時,定作人得主張的權利的相關內容, 例如民法第493條第1、2、3項 ... 於 www.plqlaw.com -
#48.常見『逾越瑕疵發見期間後, 得否再主張不
524 號民事判決:『依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 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同法第四百九十三條及第四百九十四條規定請求修. 於 www.sharer-space.com.tw -
#49.NO. 904 - FreeContent : 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民法 第495條第一項所定之承攬人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乃是獨立於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外的債務不履行責任體系,二者乃是併存關係,如因可歸責承攬人之事由,致生物之 ... 於 www.twce.org.tw -
#50.102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試題及解答 民法概要
如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者,承攬人. (一)得拒絕修補(民法第四九三條). (三)解除契約或減少報酬請求權. (一)承攬人不於期限內修補瑕疪或拒絕修補者,或瑕疵不能修補者,定作 ... 於 www.exschool.com.tw -
#51.承攬 - 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債法各論(第一冊)
1有瑕疵 2在法定期間內發現瑕疵 3無免責約定. b, 瑕疵(擔保)責任之內容 ... 而其所以不適用法定擔保的規定,乃因在工作物供給契約,於承攬人依德國民法第六百五十一條 ... 於 www.root.com.tw -
#52.瑕疵給付不完全擔保[NUE46K]
構成要件工程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焦點判決| ... (2)民法第227條之時效原本雖為15年,但實務見解則基於承攬瑕疵擔保與不 ... 於 182.bebeconomici.messina.it -
#53.110年民法概要[題庫+歷年試題] - 第 15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二)最高法院96年第8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得否於民法第514條第1項所定一年期間經過後,另依同法第227條不完全給付 ... 於 books.google.com.tw -
#54.【106年決議第5次民事庭會議】 民法§493Ⅰ規定 - Facebook
... 次民事庭會議】 民法§493Ⅰ規定:「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 ... 最高法院決議認為「有無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均有其適用」,請注意。 於 www.facebook.com -
#55.承攬人解除契約 - Saicm
但瑕疵非重要,或所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者,定作人不得解除契約。 民法第503條之相關判決、實務. 按民法第五百零二條第二項規定,因可歸責於承攬人 ... 於 saicm.mk -
#56.無題
承攬 工作物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物發生瑕疵,定作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行使期間,民法債編各論基於承攬之性質及法律安定性,於第五百十四條第 ... 於 www.lawspace.com.tw -
#57.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與不完全給付於最高法院判決發展之軌跡
前言. 最高法院96 年第8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其認為「民法第495 條. 所規定之損害賠償僅及於瑕疵給付損害之範圍,且民法第514 條. 第1 項之短期時效,應優先適用。」日後 ... 於 lawyer.get.com.tw -
#58.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 ...
Oct 03. 2018 15:17. 民事--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須踐行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之定期請求修補程序? 於 hsieh108.pixnet.net -
#59.買賣關係之「不完全給付」與「瑕疵擔保責任」之曖昧關係
2.於承攬案件,最高法院以限縮承攬瑕疵擔保賠償範圍之方式,使「加害給付」之損害不受民法第514條第1項所定1年短期時效之限制,對定作人保護周到,殊值 ... 於 www.legalworks.info -
#60.按承攬人所為不完全給付造成之損害可分為瑕疵損害與瑕疵結果 ...
前者,係指承攬人完成之工作本身有瑕疵,對工作本身發生之損害,乃定作人履行利益之減損,依民法第227條第1項規定,定作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之規定行使 ... 於 rfcpalaw.com -
#61.我國民法消滅時效制度之研究 - 第 5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本條適用上爭議在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產生瑕疵,定作人就因工作瑕疵所生之損害,同時主張民法第四九三條第二項之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民法第四九四條之減少 ... 於 books.google.com.tw -
#62.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 玉鼎法律事務所
Q: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 承攬人應擔保對於其所完成之工作,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瑕疵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 · 如下述: · A: · 1.瑕疵修補請求權:定作人得定 ... 於 www.we-defend.com.tw -
#63.(二)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關係 - 元照
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須依民法第493條第1項...,關鍵詞:承攬,瑕疵修補,損害賠償,定作人. 於 www.angle.com.tw -
#64.第伍章減價收受與瑕疵擔保責任 - 政治大學
但如果定作人於此情形,非解除契約,而係另行向承攬人請. 求重新改建之損害賠償時,是否會與民法第635 條意旨相違背,關於此點,日本. 最高法院判決113認為如果該等工作物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65.承攬瑕疵擔保損害賠償與不完全給付之損害 - Research NCKU
甲對乙公司主張屋頂天花板損失85萬元與家具與地板之損失45萬元,乙主張甲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民法第514條第1項規定已罹於消滅時效。 於 researchoutput.ncku.edu.tw -
#66.最新租赁合同(汇编10篇)
1 天前 — ... 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 ... 乙方承揽违反有关规定的商业广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 於 www.3ds5.com -
#67.因承攬瑕疵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適用問題 - 法源法律網
然依承攬瑕疵擔保責任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消滅時效適用民法第五一四條第一項一年之短期消滅時效,但因加害給付所生之瑕疵結果損害,並非民法第四九五條第一項所能 ... 於 www.lawbank.com.tw -
#68.瑕疵擔保 - 社團法人中華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協會
(一)賣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承攬人依民法第五百十三條行使法定抵押權或設定他項權利等情事之一;如有上述情形,賣方應於本預售屋交屋日或 ... 於 www.94580.com.tw -
#69.઼̂̚ౙĶЪТڱķ̚ ٚឦ ஷయЇ - SSRN Papers
中國大陸「合同法」所確立的承攬瑕疵責任,具有諸多獨. 特之處,顯著不同於傳統大陸法系的瑕疵擔保責任。中國大陸. 民法學界雖對承攬瑕疵責任的性質有初步探討,卻無對 ... 於 papers.ssrn.com -
#70.承攬人解除契約
保固責任的期限,就是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493~495條參照)的存續期間。.按民法第498條第1項民法第503條之相關判決、實務. 按民法第五百零二條第二項規定,因 ... 於 rkdrava-ptuj.si -
#71.高雄地院邀李昭彥庭長分享工程案件審判實務 - 司法院
李庭長強調,參酌民法第498條至第500條規定瑕疵發見期間,倘瑕疵發生於工作交付之後,但在發見期間內發現,則承攬人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1440號裁判 ... 於 www.judicial.gov.tw -
#72.民法債編之承攬的效力-定作人的權利-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解約減酬及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494、495條) (1) 解約或減少報酬: A. 承攬人不於前述之期限內修補瑕疵或因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而拒絕修補者,或其瑕疵不能修補者, ... 於 www.3people.com.tw -
#73.定作人於受領工作物發見瑕疵後,其瑕疵修補請求權須從速行使 ...
定作人於受領工作物發見瑕疵後,其瑕疵修補請求權須從速行使,如於發見後1年間不行使,其權利消滅(最高 ... 張貼於房地產專欄, 民法債編, 房地產專欄, 承攬契約專欄 |. 於 www.lawtw.com -
#74.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於定作人受領工作前,因其所供給材料之瑕疵或其指示不適當,致工作毀損、滅失或不能完成者,承攬人如及時將材料之瑕疵或指示不適當之情事通知定作人時,得請求其已服勞務之 ... 於 law.moj.gov.tw -
#75.【不動產相關】找人裝潢有瑕疵怎麼辦?(承攬契約)
民法 「承攬」規定. 第490條.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 ... 於 beardear.pixnet.net -
#76.承攬瑕疵擔保之行使期間爭議——兼論時效停止制度 - 國試論壇
承攬瑕疵 擔保之行使期間爭議——兼論時效停止制度 ... 瑕疵損害」以及「瑕疵結果損害」,基於承攬之性質及法律安定性,前者適用民法(下略)第514條之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77.從法律繼受觀點看承攬瑕疵規定:承攬瑕疵擔保之現代化
王澤鑑(1991)。《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六)》。台北:自刊。(Tze-Chien Wang [1991]. Theories and judicial cases of civil law [Vol. VI]. Taipei: ... 於 www.airitilibrary.com -
#78.民法承攬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1)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3) 第661條: 承攬運送人,對於託運物品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 承攬人不於前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修補瑕疵, ... 於 ecoturismolapancha.cl -
#79.承攬人之權利瑕疵擔保責任關於智慧財產權
承攬 契約,依民法第490條第1項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於過去經濟尚未發達之社會, ... 於 ndltd.ncl.edu.tw -
#80.債總與債各的交錯:買賣與承攬的債務不履行與瑕疵擔保 - 新學林
瑕疵 擔保制度和債務不履行制度之間的關係和差別,一直都是法研所和國考的重中之重。 ... 講者希望能為考生從「買賣、承攬、債務不履行、瑕疵擔保」,提供一個整體性的 ... 於 www.sharing.com.tw -
#81.承攬專題 - 第 14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補,故由原承攬人先行修補瑕疵較能實現以最低成本獲取最大收益之經濟目的14。因而,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依民法第四九五條第一項請求承攬人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2.房屋建造之瑕疵請求 - 聲威法律事務所
依民法第490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承攬人(即本案之建商)為定作人(即小明)完成一定工作,待工作完成後,由定作人給付報酬予承攬人。 二、若交屋後發現房屋有瑕疵,小明 ... 於 www.shengwui.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