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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足生態農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HenryDavidThoreau寫的 湖濱散記【獨家收錄梭羅手繪地圖.無刪節全譯本】:復刻1854年初版書封,譯者1萬字專文導讀、精選中英對照絕美語錄 和RobertEugeneCushman的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青春山海線。金山農趣輕旅2日| GATWN03023 | - 玩家帶路 ...也說明:小巴旅行 ☆瑞芳深澳漁村探索 ☆台灣十大奇岩絕景☆金山溫泉☆金包里老街 ☆金山遠足生態農場、寧靜海香草園.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野人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醒吾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所 江淑惠所指導 謝令珠的 體驗價值對服務品質與顧客忠誠度之影響---以S茶園為例 (2021),提出遠足生態農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體驗價值、服務品質、顧客忠誠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 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所 張瑋琦所指導 李秋雲的 蘭嶼達悟族的米食接觸歷程 (2021),提出因為有 蘭嶼(紅頭嶼)、達悟(雅美)、白米、飲食選擇的重點而找出了 遠足生態農場的解答。

最後網站遠足生態農場則補充:遠足生態農場. 來山裡當個野孩子!. 農採野炊慢生活. 2014年,我們來到了金山焿子坪這座山谷。. 我們拿起鋤頭,在這座荒廢20年以上的山頭,一畝一畝慢慢開墾,希望開拓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遠足生態農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湖濱散記【獨家收錄梭羅手繪地圖.無刪節全譯本】:復刻1854年初版書封,譯者1萬字專文導讀、精選中英對照絕美語錄

為了解決遠足生態農場的問題,作者HenryDavidThoreau 這樣論述:

全球頌讚逾一個半世紀,極簡哲學家梭羅永不過時的自然書寫經典   ★全新中譯本,復刻1854年初版書封設計   ★反思自然與人性,療癒疲憊心靈,跨時代的文學名著   ★譯者1萬字專文導讀,充分掌握本書寫作背景與精神   ★獨家收錄梭羅手繪地圖,一覽「自然聖地」瓦爾登湖全貌   ★精選中英對照絕美語錄,隨時回味梭羅名言佳句   ★內頁以特選「大地棕」、「湖泊綠」雙色印製,專屬瓦爾登湖的閱讀美感   「我不打算寫一首令人憂鬱的頌歌,   我只想要和清晨站在雞棚裡高聲大叫的公雞一樣,   努力喚醒我的鄰居。」   2017年英國《衛報》「史上百大非虛構著作」   1985年《美國遺產》雜誌「

十大形塑美國人性格的書」之首   為了實踐理想中的極簡生活,梭羅在28到30歲時,獨自遷居至瓦爾登湖畔的一間小木屋。在這段2年又2個月的獨居實驗裡,不但屋子是他親手建造,連日常飲食也都是自給自足。在每天的捕魚、砍柴、耕作當中,陪伴梭羅的是大自然的湖光水色,以及活潑生動的蟲魚鳥獸。   多年後,他將這段獨居經驗的觀察與省思寫下,成了史上最著名的自然經典──《湖濱散記》。   ●結合「自然景觀」與「生活哲學」,全面省思現代人的生命困境●   《湖濱散記》的書寫內容廣泛,揉合了個人體驗、象徵手法、歷史傳說等,梭羅一邊細膩描寫湖畔小屋的生活,一邊省思、批判當代社會的浮華虛假。   梭羅用豐富的

文字營造出一個個自然與人文場景,從他與松鼠、潛鳥的生趣互動,談到瓦爾登湖的四季變化;從荷馬史詩的壯闊,到孔孟儒學的謙遜;從反思當代的勞動處境,到批判美國的奴隸制度,瓦爾登湖有如一面明鏡,供我們檢視自己的心靈狀態,進而擺脫身上的枷鎖。   ●影響力跨越時代、遍及全球,也是公民運動與環保主義的先驅●   《湖濱散記》充滿著精神力量與智慧之光,梭羅洞察到的真理,撼動了俄國的托爾斯泰、印度的甘地、美國的馬丁路德金恩與甘迺迪等政治領袖;而他抒發感性的優美文采,也深深吸引了普魯斯特、海明威、葉慈、蕭伯納、林語堂等文學名家。   論及社會與個人的衝突、自然與人性的對立時,梭羅也如預言者般地宣示了當今最重

視的「公民精神」與「環保意識」,使得《湖濱散記》不只是一本哲學思辨,更是實踐的典範。   【精選中英對照絕美語錄】   ◎論自由、獨立與個體性   盡可能活得自由,不要有任何執著。經營一座農場,或進入監獄,是沒有什麼區別的。   As long as possible live free and uncommitted. It makes but little difference whether you are committed to a farm or the county jail.   讓每一個人管好自己的事,努力成為他自己就好了。   Let every one mind

his own business, and endeavor to be what he was made.   ◎論生活與工作   生命是如此珍貴,我不要過與生命無關的生活。   I did not wish to live what was not life, living is so dear.   可憐啊!人類現在已經變成自己工具的工具了。   But lo! men have become the tools of their tools.   ◎論貧窮與富有   多餘的財富只能買到多餘的東西。靈魂需要的東西,不必用錢買。   Superfluous wealth can

buy superfluities only. Money is not required to buy one necessary of the soul.   一個人最富有的時候,也是活得最貧窮的時候。   No man loses ever on a lower level by magnanimity on a higher.   ◎論真實、真理與智慧   說你必須說的話,而不是你應該說的話。任何真相都比假裝好。   Say what you have to say, not what you ought. Any truth is better than make-believ

e.   與其給我愛,給我金錢,給我名聲,不如給我真理。   Rather than love, than money, than fame, give me truth.   ◎論命運、夢想與勇氣   一個人怎麼看待自己,就決定了他的命運。   What a man thinks of himself, that it is which determines, or rather indicates, his fate.   除了你自己的路,每一條路都是命運已定的道路。因此,你就繼續走自己的路吧。   Every path but your own is the path of fa

te. Keep on your own track, then.   ◎論善與惡   善是唯一永遠不會虧本的投資。   Goodness is the only investment that never fails.   沒有比走味的善更難聞的氣味了。   There is no odor so bad as that which arises from goodness tainted.   ◎論探索自我與未知   失去了世界,我們才開始找到自己。   Not till we have lost the world, do we begin to find ourselves.

  追隨內在天賦的指引,沒有人會走錯路。   No man ever followed his genius till it misled him.   ◎論清醒的心靈   清醒,才是活著。我從來沒有遇過一個非常清醒的人。   To be awake is to be alive. I have never yet met a man who was quite awake.   只有我們覺醒之際,天才會破曉。還有更多精神上的黎明即將破曉。和那比起來,太陽不過是一顆晨星。   Only that day dawns to which we are awake. There is mo

re day to dawn. The sun is but a morning star.   ◎論獨處與社會   我喜歡獨處。我從來沒有找到比孤獨更適合的同伴了。   I love to be alone. I never found the companion that was so companionable as solitude.   獨自旅行,今天就可以上路;結伴旅行,就得等另一個人準備好。   The man who goes alone can start today; but he who travels with another must wait till tha

t other is ready.   ◎論自然與人生   每一個清晨都是一次愉悅的邀請,邀我的生活如大自然本身一樣簡單,但我可能會說一樣純潔。   Every morning was a cheerful invitation to make my life of equal simplicity, and I may say innocence, with Nature herself.   盡情享受大地,但不要擁有它。   Enjoy the land, but own it not.  

遠足生態農場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感謝遠足生態農場(無業配)
https://www.facebook.com/HikingFarm/

體驗價值對服務品質與顧客忠誠度之影響---以S茶園為例

為了解決遠足生態農場的問題,作者謝令珠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開始轉型為工商業發展,人們重視休閒活動,茶農在這種趨勢下,紛紛由茶業生產者轉變為茶園經營者,使茶葉產業由一級產業提升為三級產業。茶園經營者利用自然的環境資源、生態及田園景觀,結合具有地方特色之農作物、文化、生活而予以適當之規劃、設計、建設而成為一個具有經營特色的休閒茶園。透過服務人員精緻體貼的服務,吸引消費者願意多次惠顧與推薦給親朋好友。本研究以S茶園為例,探討茶園活動的體驗價值、服務品質與顧客忠誠度之間的關係。研究結果發現,S茶園除了販售茶葉、及茶園體驗活動外,「顧客投資報酬」是對「服務優越性」影響極大的無形產品。除了茶園體驗活動外,S茶園的管理者,應重視環境管理及服務

人員整齊的儀容,注意存貨問題、採購原料或週邊產品時應以短期賣光用完為原則。個別休閒農場通常資源有限,無法滿足遊客所有的遊憩需求,吸引力度不會很高。因此,採取聯盟合作方式,進行地區性或社區型的休閒農業發展,聯合推廣休閒茶園,實屬必要。此外,體驗價值中,美感與趣味性的認同彼此有加乘效果。因此,S茶園可以運用茶園自然景觀與新鮮的空氣,配合參觀活動,引起其遊客學習之興趣。在體驗內容與設施方面,則應增加在地特色與凸顯差異化之處。茶園管理上融入許多相關的茶事知識,使茶園豐富、多元的發展,朝向探索、創新、執行、反思的動態循環過程進行。本研究探討體驗活動、服務品質的效益與顧客忠誠度的關係,期望能夠協助茶園經營

業者,發展具有影響力或競爭力的服務。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為了解決遠足生態農場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蘭嶼達悟族的米食接觸歷程

為了解決遠足生態農場的問題,作者李秋雲 這樣論述:

本文聚焦於達悟族如何適應「白米」這個外來食材,取代芋頭成為日常主食。本文分作三個時期進行討論:「不食白米期(1895年以前)」、「米食引入期(1895-1945 年)」以及「米食盛行期(1945 年至今)」。本研究第二章進行地圖分析及歷史資料分析,1895年雖曾有西班牙人、荷蘭人、美國人、漢人、巴丹島人的登島紀錄,但幾乎沒有白米交流的事實,族人仍沒有食用白米,可稱作「不食白米期」。第三章著重於分析日治時期相關史料,1895至1945 年期間日本軍方及學者對蘭嶼展開多項研究,與族人有比較緊密的接觸,除了給予工作者白米作為酬勞,亦將族人帶往臺灣大島進行觀光。這時期雖與白米有接觸但生活中依然沒有依

賴白米,可稱作「米食引入期」。第四章進行多方面的資料統合,因1945 年後大量外移人員及宗教進駐、族人前往臺灣大島工作、現代化發展及國家政策的影響,白米在族人的生活中奠定成為「必需食材」基礎。此時,全島通電、電冰箱的運入、交通運輸便利、餐廳設立更為激烈,白米與族人的關係越加密不可分,可稱作「米食盛行期」。第四章最後一節透過民族誌書寫以呈現現今族人的飲食方式及影響飲食選擇的因素。本研究結論是:大部分達悟族長輩仍以芋頭地瓜為主食,接受長照照護者或年長無法到田裡農務的會隨家人食米。若同住家庭仍種植芋頭,回流的族人縱然依舊懷著旅台時的食米經驗,亦會日常食用芋頭,而家中無種植芋頭或未與原生家庭同住的回流

族人則趨向食用白米飯。本研究發現家庭對食用芋頭支持度較弱,將促使孩童直接選擇食米。學校開發民族教育教導傳統文化之餘,營養午餐亦儘量安排每周一次的食用傳統飲食,以提升孩童恢復食用芋頭。白米造成達悟族的飲食變遷並非一朝一夕所成,需從歷史脈絡去追尋族人的身體經驗,無法單憑檢討現在重不重視芋頭文化來解釋之。達悟族對白米的適應歷程雖不長,但族人食用白米是經過了飲食的選擇,而人口流動對飲食的改變往往超過自然環境所帶來的影響,「以白米為主食」在年輕的達悟族人生活當中早已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