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賴宇亭寫的 樂桃園:公園玩攻略 和RobertEugeneCushman的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也說明:非都市土地之使用,除國家公園區內土地,由國家公園主管機關依法管制外,按其編定 ... 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或其他政府機關依該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立 和遠足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農業經濟學研究所 吳珮瑛所指導 顏子涵的 開放空間對臺南市民之價值――自然性及開闊性是否重要? (2018),提出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都市開放空間、空間特徵Durbin模型、綠化品質、遙感量測、常態化差異植生指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 周學雯所指導 張方柔的 建構高齡友善運動環境指標-以公園為例 (2016),提出因為有 高齡友善城市、高齡友善公園、高齡友善運動環境、模糊層級分析、德爾菲調查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忍受6年施工苦里民爭取廣慈公宅停車更大優惠 - 好房網News則補充:4 天前 — 議員要求,市府應按「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第一點第三項「特殊情形」從寬認定,並依「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 ...
樂桃園:公園玩攻略
![](/images/noimage.webp)
為了解決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的問題,作者賴宇亭 這樣論述:
忙的要死哪有時間規劃旅行? 城市放風,給我一個下午就可以 森林/梯田/海岸 滑梯/鞦韆/滑板/獨木舟 每個週末從此有去處,沒打開之前,你沒想過「公園」玩這麼大! ★收錄全桃園近80座特色公園,從市區到郊區、山間到海邊,出門即達不必準備。 ★桃園限定的種田系公園、森林系公園、試膽系公園、名人推薦系公園……打破你對公園又小又無聊的刻板印象~ 這本書獻給誰? 高齡的長輩們! 年紀大了,褪去年輕、壯年時辛勤工作的辛苦,桃園有山、有水、有綠意、交通可及的公園綠地,讓您可以跟家人以及老朋友們好好在大自然的懷抱當中話當年、共享天倫之樂。 偉大的媽媽們!
每一位媽媽們家中都有集小惡魔與小天使於一身的寶貝,在公園內豐富且多樣的遊戲空間, 除了滿足小朋友在「遊戲」行為的需求之外,看到孩子天然純真的笑容,不也是為人父母最簡單也是最滿足的期望嘛! 年輕的朋友們! 讀書、工作累了吧!生活再忙碌、學業再吃緊,抽個空動動身體,輕極限的汴洲公園、新勢公園、大有梯田生態公園,絕對會讓你們生活中增添美好的樂趣。 青壯的朋友們! 在桃園、你們是重要的一群人,我們明白勞動力充沛的你們,也有著承上啟下的生活壓力。 桃園市政府自縣市升格以來,努力在都市、鄉村把水綠環境以各種形式開闢、更新,積極創造桃園全區域、全方位的休憩環境。假日走一趟小烏
來、風禾公園、崙坪文化地景園區或海岸的濕地、沙丘、藻礁以及石滬,徜徉在自然的懷抱裡,享受天倫共享的氛圍。 未來的主人翁們! 桃園市政府已經為你們準備好超棒的遊戲空間,一起來玩吧!
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開放空間對臺南市民之價值――自然性及開闊性是否重要?
為了解決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的問題,作者顏子涵 這樣論述:
近年來都市規模的擴張和人口密度的增加,隨著都市化程度的提高,呈現逐年激化的趨勢,因此產生許多社會問題並導致都市居住品質下降,其中都市開放空間即因為大量的居住需求,面臨土地取得不易且功能不彰的問題,而無法發揮其效益與功能。有鑒於都市開放空間之於提升都市環境品質的價值,有效地針對都市開放空間進行管理與規劃,以發揮都市開放空間之最大效益實有其必要性,故研究中選擇長年致力於推動都市開放空間相關政策之臺南市作為研究對象,並歸納出都市開放空間的三種類型,「主動式開放空間」、「被動式開放空間」和「農地」,以結合能夠衡量自然資源無形價值之特徵價格法,以及考慮樣本資料中空間相依性問題之空間Durbin模型,評
估三者分別於都市開放空間兩大特徵,「開闊性」和「自然性」之價值。 研究結果顯示,不同的開放空間類型特徵效益也不盡相同,其中主動式開放空間兼具開闊性與自然性效益、被動式開放空間具有顯著的自然性效益,而農地則具有些微的開闊性效益,綜合而言,被動式開放空間為臺南市目前價值最高的開放空間類型。在地區性差異方面,都會生活圈居民偏好主動式開放空間,被動式開放空間則較受到非都會生活圈居民的喜愛。若是進一步比較都市開放空間自然性特徵中綠化品質之效益,可以發現整體而言,主動式開放空間在較低等級的綠化品質時具有較大的效益,反之被動式開放空間則在較高等級的綠化品質時,能夠發揮其最大價值;但如果以區域性之觀點來看
,都會生活圈居民和非都會生活圈居民面對不同類型之開放空間時,展現出各自對於最佳綠化品質等級的不同偏好。
土地正義(2冊套書)土地正義+超額徵收
![](/images/books_new/001/086/96/301b83c4017b9db9d5eb9a5d60d16c03.webp)
為了解決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的問題,作者RobertEugeneCushman 這樣論述:
徐世榮教授以這套書揭櫫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這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是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人必讀之作。 《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 你不知道的土地黑歷史, 第一本全方位解剖臺灣的土地政策。 ★從1949年施行的「三七五減租」到今天,為何還有3萬多筆未解除的租約? ★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總共徵收了14萬多甲土地,為何其中還包含了將近10萬甲「共有出租耕地」?
★為何當年蔣介石要急著推動土地改革?當年接收臺灣的資源委員會究竟是怎樣一個單位?它與現在的中油、台糖和經濟部又有何關係? ★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我們琅琅上口的「政府德政」,到底影響、改變了臺灣什麼? ★台糖公司的土地有如「魔戒」,政商名流趨之若鶩,其廣大的土地如何演變而來? ★何謂土地改革、區段徵收、一般徵收、市地重劃、都市計畫?在這些名詞背後,地方派系與財團究竟在操作著什麼樣的「土地遊戲」?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幾乎臺灣的每一片土地都可以被「區段徵收」,臺灣現今處處充斥著浮濫徵收案件的起源是什麼?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但為何臺灣政府不需經過人民同意,就能強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與人性尊嚴? 出身雲林農村的徐世榮教授,秉持「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關懷與社會實踐,在土地政策研究與田野調查的過程中,逐步發現臺灣盤根錯節的土地問題,雖然政權幾度轉換,人民的土地和家園被侵害、強奪的故事,仍不斷上演。 他在本書檢視了臺灣近代以來的土地發展,處處充斥著看不見的「合法掠奪」。從日治時期糖業株式會社半強迫徵收土地,到戰後的土地改革、經年累月遍布全臺的浮濫徵收,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其實都是政權掠奪與炒作土地的工具。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不僅削弱地主
階級的力量,更剝奪了數萬小面積土地的所有人賴以生存的工具,導致臺灣的經濟菁英大量流失;而國民黨政權則藉此培植樁腳、扶植地方派系、改組農會,並與財團、特權相結合,以政策法令保護特權和財團,進而控制地方政治。 然而,大多數的掠奪都在看不見的地方進行,如近年爆發的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包括苗栗大埔、灣寶、竹北璞玉、二重埔、桃園航空城、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等,在在印證了土地政治就是地方政治,而土地炒作是拉攏地方政治勢力最簡單的方式,被犧牲的往往是無辜的弱勢民眾。 土地究竟是什麼?是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心之所向、家之所在?還是政治家與財團眼中的龐大利益?被剝奪與被損害的土地所有人,何時才能得到補償與
正義?土地正義如何能達成?我們生活在這片土地、這段歷史之中,不能不關心,因為「看不見」的掠奪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所以,當我們談論臺灣的土地政策,也就是談論土地的轉型正義! 《超額徵收:都市計畫?或炒作土地、侵害人權?揭開區段徵收的真相》 區段徵收合憲嗎? ◎源自十九世紀的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我們必須了解超額徵收在歐洲及美國是如何被實施及被放棄。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仍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但在二十世紀初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 ◎區段徵
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區段徵收」是中華民國特有的「土地徵收」制度,但後來在台灣延用實施下,政府從未依法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十年前,苗栗大埔強拆張藥房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在那之後,許多類似的區段徵收個案也都引起土地被徵收人的強烈抗爭,如桃園航空城、台北社子島、林口A7、新北八里台北港、淡海新市鎮、竹北台知園區(璞玉計畫)、竹東二三重埔等,這是因為區段徵收剝奪了憲法對人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區段徵收的實施顯然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個時刻,台灣社會亟需盡快理解何謂區段徵收,並辨明這個制度的實施是否有其正
當性、合理性及合憲性。 如此惡劣的情勢或許有機會隨著羅伯.庫斯曼教授《超額徵收》中譯本的出版而有所改觀。在本書中,庫斯曼教授以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為例,將土地徵收分為二大類:強制徵收(eminent domain)、超額徵收(excess condemnation),後者又可分為三個類別:殘餘地徵收(或稱附帶徵收、一併徵收)、為了保護某項公共建設而在其周圍所實施的有限度擴張徵收(台灣的法律制度似無此徵收),以及為了賺錢財政目的所實施的獲利徵收(即國內的區段徵收)。當時他為了撰寫這本書,還特地從美國遠至歐洲蒐集資料及進行移地研究,如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個國家的實務經驗,而後在一戰期間
從德國返回美國。本書也敘述美國各州當時所實施的眾多案例及法院的判決,內容詳實豐富,也具有很高的價值。雖然這本書出版於一百多年前的1917年,但書中所討論的主題與台灣區段徵收的狀況非常近似,與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也有很高的相似度。 在台灣,「土地徵收」主要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其實施的關鍵都來自「都市計畫」。政府經常以「都市計畫」的手段,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以致引起抗爭。在國外,「超額徵收」是指政府透過強制徵收來獲取土地,其政策的重點在於政府徵收超過實際所需的土地。對都市規劃者來說,超額徵收是一種掌控都市實體環境發展的手段。在《超額徵收》一書中,庫斯曼教授探討了區段徵收的合憲性,
他特別強調,如果只是為了賺錢財務目的而進行徵收,這絕非徵收的公共目的,這樣的徵收不僅違背了法律公平的保護原則,也牴觸了法律的正當行政程序,而這大抵是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二十世紀初都逐漸不再使用區段徵收的主因。 到了二十一世紀,台灣竟然還在大肆實施建構於十九世紀、至今大抵已被拋棄的區段徵收制度。即使超額徵收的廢止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由於政府不斷啟動區段徵收,並將其誤導為土地合作開發事業,以致國人受其蒙蔽而產生誤解。區段徵收的定義為何?又從何而來?在中華民國的法制史中,區段徵收最早出現於1930年所制訂的舊《土地法》中,該法後來於1946年做全面的修訂,成為現行的《土地法》。其中,區段
徵收的定義規定於第212條第2項:「謂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應重新分宗整理,而為全區土地之徵收。」但這個定義很不明確,而且賦予了政府非常大的權力。其立法緣由是為了仿照德國人於中國膠州灣租借區之開發前例:在地方建設開始之前,由政府先行「照價收買」擬建設地區的全部土地,防止私人壟斷土地。但在台灣,政府從未支付高額價金來進行全區的照價收買。 在解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台灣的土地亟待解嚴。《超額徵收》這本書幫我們找尋到區段徵收的根源,找到了區段徵收的身分密碼。希望藉由本書的出版,能喚起大眾的共識,督促政府重視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廢除侵害人權的區段徵收制度。 名人推薦 《土地正義》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許雪姬∣中研院臺史所所長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陳立夫∣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黃紹恆∣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蔡培慧∣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王美琇∣自由時報專欄作家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律
師 《超額徵收》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范 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黃紹恆∣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黃益中∣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 張怡敏∣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詹順
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站長 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斯棓∣方寸管顧首席顧問/醫師 管中祥∣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台灣公民行動影音紀錄協會理事長 廖麗敏∣中國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兼會計室主任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戴秀雄∣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 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蕭新煌∣中研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好評推薦 《土地正義》 「土地、住宅與空間的議題一直都是臺灣社會的核心問題,徐世榮教授鑽研這個研究主題已經有十多年,《土地正義》一書正是他
長久學術心得的累積,內容非常深入與豐富,值得所有的讀者好好閱讀,可以說是臺灣土地課題研究的代表作品。 世榮兄在這本書充分揭櫫一種以公民權益為主體的土地正義觀,藉此評析耕者有其田、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政策,是否完整符合公共利益和居民權益的比例原則。他的論點相當有批判性,促使我們過去一直認為是成功的政策背後所隱藏的問題,很有獨到的見解。 一般學者主要會專注在理論論述,但世榮兄是言行合一,對於不合理的土地徵收作為可以說是無役不與,總是衝到第一線,長期投入社會運動,從體制外來維護公眾權益,展現了公共知識分子的典範,令我非常佩服,也是當前學術界少有的實踐型學者。 本書是一部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成
果,以嚴謹的分析來支撐社會運作,挑戰既有政策的限制,非常值得推薦給所有關心土地議題的朋友。」──陳東升(臺大社會系教授) 「世榮老師真正做到不以學識服務權勢,而是用以濟弱扶傾,是薩伊德所定義公共知識份子的最佳詮釋者。」──詹順貴(前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自救會律師、環保署副署長) 「一位從研究土地改革歷史,到義無反顧投身捍衛土地正義的行者,再次用心、用行動寫我們自己土地的歷史。」──林子凌(惜根臺灣協會秘書長) 《超額徵收》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引發許多爭議,其中尤以區段徵收的爭議最多,並且引發許多街頭抗爭。台灣區段徵收爭議的討論範疇雖然很廣,但卻極少探討區段徵收的本意。
《超額徵收》一書,雖然是1917年的舊書,確正好填補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空白。在《超額徵收》一書中特別提出,區段徵收不是完全不能實施,但以區段徵收做為政府財政收入工具,絕對是一種誤謬。目前台灣實施區段徵收的時機很多,其中許多時機與政府財政收入有關,正可藉由本書的論點來檢討台灣的區段徵收。」──李承嘉(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兼校長) 「土地徵收是國家對個人財產權的剝奪,在民主法治與極權專制國家也採行不同方法,國家可否利用區段徵收以遂行其租稅收入之目的,方法與手段是否選擇最小之損害,或有其他更好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之規定等等,都值得我們深思。本書可提供我們思考與判斷上之重要
參考價值。」──楊淑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土地徵收是國家取得土地的最後不得已手段,必須基於公益性、必要性、區位不可替代性之原則,依法定程序為之,並給予公平合理的完全補償,否則不得為之。而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的一種,自當依循上述原則行使,但我政府當局往往將之視為一定區域內土地全部予以徵收整體開發、自籌財源的農地變更使用手段,其實已經逾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分際,而有重新檢討之必要。今《超額徵收》一書的出版,不僅讓人瞭解到實施超額徵收的原由,從解決殘餘地問題、增進公共建設效能,到獲得增值利益不等,更警惕我們當須深省現今區段徵收的合憲性,是一本地政、公共政策、法律界學者專家、執行業務公
務員,以及初學者不可或缺的研習專著,謹此特予推薦,值得一讀再讀!」──顏愛靜(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兼任教授) 「上世紀初在歐美即已飽受批判的超額徵收制度,近年來卻因著新自由主義式土地掠奪在全球擴張鞏固,而重現於各國的土地政策。讓這本百年前的鉅著,至今仍振聾發聵,值得我們精讀省思,啟發我們對徵收法制的檢討。」──范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很希望台灣的土地被徵收人及社會弱勢都能認清局勢,我們根本就不是活在一個民主立憲的國家,若以浮濫的土地徵收為例,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以自由民主及愛台灣為名,實質卻是進行土地及人權掠奪』的類社會主義共產國度!這部憲法根本無法保護社會弱勢及
其家園,當權者完全忽視憲法的存在,並恣意掠奪及侵害我們的權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排隊等著當那個被掠奪的少數,有許多人排在前面,而且已經很不幸的遭遇到了。」──徐世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用公權力協助權貴財團掠奪平民土地』是台灣炒房炒地國家政策的第一環。想了解當前台灣土地掠奪政策嗎?請看這本批判19世紀歐美國家『超額徵收』的鉅著。21世紀台灣,19世紀人權。早已被文明國家摒棄的這些侵犯人權政策,目前正在台灣以前瞻的『公共利益』為名,大規模、加速發生!別以為『超額徵收』和自己沒關係,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陳致曉∣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 「超額徵收,目的是想要攫取超
額利潤。閱讀本書,就可以知道台灣地方政府為何不顧人民反對、農民抗議,一直樂此不疲。這本《超額徵收》,不僅值得全民閱讀,更是從政者都應該仔細閱讀看,並引以為鑑的好書!」──詹順貴(苗栗大埔徵收案環境律師) 「台灣不當徵收,讓已非少數的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傷心、甚至死亡,而不分黨派的政客們至今仍為所欲為地以『發展』之名為徵收利器,不斷地揮斬人民家園的根基,關心不當徵收及受迫害者,如何援助及自救──就從閱讀此書開始吧!」──林子淩(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 「在全球生態多樣性枯竭、自然資源超限利用、氣候變遷的威脅之下,國土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已是國家發展之必須策略。然近年來台灣仍動輒以區段
徵收浮濫開發,將珍貴的農綠地、人民珍視的家園轉為可炒作之建地,此乃不永續、不生態、不正義之愚蠢作為。藉由對區段徵收制度來源之認識,期待 《超額徵收》為台灣之短視敲一警鐘!」──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庫斯曼教授的《超額徵收》一書,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借鏡,讓對區段徵收早已習以為的台灣,得以重新思考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黃信勳(法鼓文理學院環境與發展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兼心靈環保研究中心主任)
建構高齡友善運動環境指標-以公園為例
為了解決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的問題,作者張方柔 這樣論述:
國家發展委員會在中華民國人口推計(103至150年)報告顯示,民國114 年我國將成為超高齡社會。而隨著年齡增長,身體與生理機能也漸漸衰退;退出職場也使高齡者社交機會減少與社會產生距離,藉由參與休閒活動可以協助改善這些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說明積極老化的重要性,我國也透過改善高齡者經常從事休閒的環境,建設多項軟硬體使高齡者維持健康延緩失能時間。但目前配套不夠完善、管理規章也屬於模糊地帶。本研究希望藉由建置高齡友善運動環境指標,探討目前公園運動環境是否符合高齡者需求,進而改善上述問題。本次研究分為四個部分,先透過文獻探討設計初步指標,再透過德爾菲法取得專家意見與共識,完成指標建置後透過模糊層級分
析法擬出指標權重,最後將本次擬定指標作為觀察法的工具,實際到原台南市六區,每一區隨機選定25%之鄰里公園作為觀察對象,本次選定北區9座、中西區3座、東區6座、南區10座、安南區16座、安平區4座共有48座公園,並利用有結構非參與之觀察法檢核和評估公園。本研究參考文獻設計初步指標,設計指標時將指標分為六大類「健康運動」、「景觀美化」、「資訊充裕」、「環境設置」、「安全管理」與「便利暢行」依序擬定各類中對應之指標,再利用德爾菲調查法修改初步指標,本次德爾菲調查法以李克特五點量表與開放性問題作答,利用excel計算平均低於四分指標不使用,並彙整專家意見修正指標語彙。本次指標修正後共有五組(運動健康、
資訊充裕、景觀環境、安全管理、便利暢行),15項指標(友善運動器材、友善運動空間、標誌資訊、告示多元、緊急系統、友善休息區、廁所設備設施、道路平整、遮蔽空間、軟硬體維修管理、定期巡邏、照明充裕、友善交通方式、高齡友善車位、道路暢行無礙),確定指標後利用模糊層級分析法(FUZZY AHP)計算權重,經過計算後本指標中最重要的群組為「安全管理」佔37.25%,其次為「資訊充裕」20.96%,第三為「健康運動」17.21%。最後利用本次擬定指標作為工具實際到公園評估,評估後發現目前的公園環境在「景觀環境」群組中的檢核最符合高齡友善的概念,但「資訊充裕」與「安全管理」較不理想須持續改善。目前公園管理辦
法多半分散在不同的規範中,目前並無專門的規範或設置準則,也沒有針對高齡者去設計相關環境的建議,若透過本次研究結果可給予未來制定公園綠地相關法規之建議,提供更高齡友善與通用設計之法規。
想知道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更多一定要看下面主題
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提案資料 - 高雄市議會議事資訊整合查詢系統
案由, 制定「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一、制定理由: 按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六款第五目規定,本市公園綠地之設立及管理係直轄市自治事項,故 ... 於 cissearch.kcc.gov.tw -
#2.雲林通過公園管理條例不聽規勸改善開罰 - Tvbs新聞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通過雲林縣縣政府提案的「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將依照行政程序發布施行,以促進民眾有效利用公園、綠地與廣場等,從事健康休閒 ... 於 news.tvbs.com.tw -
#3.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非都市土地之使用,除國家公園區內土地,由國家公園主管機關依法管制外,按其編定 ... 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或其他政府機關依該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於 law.moj.gov.tw -
#4.忍受6年施工苦里民爭取廣慈公宅停車更大優惠 - 好房網News
4 天前 — 議員要求,市府應按「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第一點第三項「特殊情形」從寬認定,並依「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5.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議會三讀通過
工務處指出,本縣20鄉鎮都市計畫區經統計公園、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戲場等共有129座,本條例除確立主管機關、管理機關及其權責,以及公園委託他人管理之授權依據,並以 ... 於 public.yunlin.gov.tw -
#6..台灣環境衛生與清潔服務制度 - Google 圖書結果
北市公園及行道樹認養作業要點」,共計2部;台中市:《台中市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附屬設施認養維護辦法》、《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台中市公園委託經營及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依「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土地公廟不得 ...
依「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土地公廟不得再設在公園內 ... 主辦單位建設局景觀工程課表示,由於民間宗教信仰不同,今後公園內不得有土地公廟之設置,但 ... 於 www.lawtw.com -
#8.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非營利組織網
非營利組織網,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自然生態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新北市景觀處提供的修樹SOP 講義,公園管理要點,新北市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 ... 於 nonprofit.iwiki.tw -
#9.此處係公園綠地嚴禁停車
此處係公園綠地嚴禁停車. 相關法令:.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4項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8項 ... 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於 tadels.law.ntu.edu.tw -
#10.防止公共設施任意入侵公園高雄市議員促修法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央公園草地音樂會,市民在大樹綠地間參與活動,希望圍籬早日拆除。 ... 以及,目前《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機關設施用地需求大開方便之門,無形中 ... 於 e-info.org.tw -
#11.汲取日本經驗持續推動都市公園綠地遊憩無障礙 - 營建署
另為消除公園綠地出入口路阻障礙與防止車輛進入衝突問題,督促各地政府修訂該管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增列車輛擅自進入得以處罰規定及辦理路阻通行障礙 ... 於 www.cpami.gov.tw -
#12.修正「澎湖縣都市計畫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澎湖縣都市計畫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 第 15 條 綠地、廣場、兒童遊樂(戲)場之管理,得準用本自治條例第三條至第十四條之規定。 立法理由:. 於 law.penghu.gov.tw -
#13.110年高考三級行政法詳細解說
第一題甲市為加強管理違章建築,遂制定「甲市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其中規範有違章建築拆除費用負擔之收費基準,另外亦訂有違反該自治條例的罰則。 於 plus.public.com.tw -
#14.維護公共利益!雲林通過公園管理條例不聽規勸改善開罰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通過雲林縣縣政府提案的「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將依照行政程序發布施行,以促進民眾有效利用公園、綠地與廣場等,從事健康休閒 ... 於 www.setn.com -
#15.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布告欄> 相關法規> 新北市公園 ...
公園 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廢棄物。 二、曝曬衣物或任意放置私人物品。 三、隨地便溺、 ... 於 www.landscaping.ntpc.gov.tw -
#16.宜蘭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宜蘭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公園 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酗酒、吸毒、鬥毆滋事、偷竊或攜帶危險物品致妨害公共安全或秩序。 二、妨害安寧、妨害風化 ... 於 glrslaw.e-land.gov.tw -
#17.制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制定「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一、未經許可在公園內設施或植栽上塗寫、書刻、樹立、懸掛或張貼。 · 二、毀損公園設施或擅自挖掘土、石、草皮、傾倒廢棄物、破壞植栽等 ... 於 law.tycg.gov.tw -
#18.嘉義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總說明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公園管理,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條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係指都市計畫規劃且已取得之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 | 等公共設施用地。 於 www.cyscc.gov.tw -
#19.法規內容-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第二條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 公園之管理機關如下: 一、借用、移轉使用或管理之公園:各該借用、使用或管理之機關。 於 outlaw.kcg.gov.tw -
#20.憲法105∼96年歷屆試題詳解: 司法官.律師 - 第 clii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2)審查標準之適用: ○目的一合理利益:系爭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22 條「公園、綠地、園道內不得有下列行爲:...十、擅自營火、野炫、夜宿、燃放鞭炮或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1.鄭文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公園」計畫,預計就桃園各區之大型埤塘規劃設置共30座埤塘生態公園,以提供市民休閒、景觀、活動舉辦空間之功能。 制訂全國首部「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增設606 ... 於 zh.m.wikipedia.org -
#22.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修正21日舉辦公聽會
台中市政府將修正「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以因應實務管理需要,加強落實公園綠地及行道樹管理,修正草案公聽會將於1月21日13 ... 於 abc252527.pixnet.net -
#23.工務類
(03)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04)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05)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06)臺南市營建工程賸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 ... 於 docs.tnaa.org.tw -
#24.花蓮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法規內容
從其規定。 第 三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花蓮縣政府,管理機關依下列各 款定之: 一、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主管機關或 各鄉(鎮、市)公所。 於 glrs.hl.gov.tw -
#25.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符合下列情形之ㄧ者:. 一、依都市計畫開闢之公園、 兒童遊樂場、綠地、廣場等. 公共設施用地。 二、配合其他公共工程或依法興建設置供公眾 ... 於 www.huwei.gov.tw -
#26.八德國小全球資訊網- 為提升本區八德地區周邊公園使用安全性
... 依規定使用公園遊戲設施、體健設施等,使用時請注意周遭人員動態以免造成傷害。 (四) 請勿喧鬧或製造噪音,致妨害公共安寧。 二、 附件為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於 www.bdes.tyc.edu.tw -
#27.臺東市公園及園道管理自治條例 - 台東市公所
本條例所稱公園、園道,係指依都市計畫法劃設之公園、綠地、兒童遊戲場、園道、廣場及由本所經管之綠地、綠帶劃定之使用分區者。 於 www.taitungcity.gov.tw -
#28.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法規名稱:, 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1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1011065618A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6 ... 於 www.rootlaw.com.tw -
#29.轉貼|關於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文章轉貼處:拉莎家、拉莎大這政策對我來說沒有直接衝擊到,我很少帶狗去公園,因為找不出理由非公園不能溜狗;但看到這樣的政策,還是很寒心、很無奈 ... 於 sissihu.pixnet.net -
#30.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桃園市公園管理處 - 披薩評價推薦資訊 ...
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提供桃園市公園管理處、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罰單就來披薩評價推薦資訊集合站,有最完整公園綠地 ... 於 pizza.reviewiki.com -
#31.市民有愛、公園無礙
一、 政府法令層面:制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二、 工程施工層面:工務局納入內政部營建署督導計畫現地考評內容做為公園整修. 於 www.hpa.gov.tw -
#32.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Anminail
序號法規位階法規名稱; 1. (自治條例) 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組織規程: 3. (自治條例) 3 臺北市行政區劃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臺北市計有1,692個公園、綠地可供 ... 於 anminail.it -
#33.罰鍰!公園內禁搭露營帳篷機車、攤販不得進入公園 - 台灣好新聞
安平區億載公園被民眾當成露營區,搭設露營帳篷,市府接獲反映,將加強巡視取締。工務局表示,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內禁止 ... 於 www.taiwanhot.net -
#34.內政部推公園綠地無障礙邀全民共同來監督
內政部指出,地方政府及所屬公園綠地管理單位近年已逐步落實無障礙環境, ... 綠地的管理為地方自治事項,因此,內政部營建署已督促各地方政府研修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於 www.moi.gov.tw -
#35.公園自治條例
第一條臺北市為加強公園管理,維護公園環境設施,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開闢之市管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以及配合其他 ... 於 www.ywoia.me -
#36.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使用或管理之機關。 二、其他公園:本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第三條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依都市計畫所設置之公園、綠地及兒童遊樂. 於 admin.khh.travel -
#37.南投縣南投市公園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申請使用本市公園經本所核准後,違反本辦法相關使用規. 定之申請者,貳年內不得再申請借用。 第十七條本辦法未規定之事項,依南投縣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及. 其他 ... 於 www.ntc.gov.tw -
#38.內政部推公園綠地無障礙邀全民共同來監督 - 新浪新聞
面對高齡社會,內政部積極推動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營建署從103年迄今, ... 因此,內政部營建署已督促各地方政府研修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目前也已 ... 於 news.sina.com.tw -
#39.在公園進行公司尾牙抽獎及表演須事前申請嗎? - 法律百科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2019),《公園綠地場地借用申請作業相關文件》。 另外,因為近期防疫、避免 ... 於 www.legis-pedia.com -
#40.開放公園綠地友善民眾使用議員建議重新修改「臺中市 ... - 指傳媒
開放公園綠地友善民眾使用議員建議重新修改「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7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委員會組質詢 ... 於 www.fingermedia.tw -
#41.法規內容-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公園內之植栽、行道樹及其植穴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棄置果皮、紙屑、砂石或其他廢棄物。 二、張貼、懸掛或樹立招牌或廣告。 三、曝曬衣物。 四、毀損樹木 ... 於 lawsearch.taichung.gov.tw -
#42.「宜蘭縣羅東鎮公園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本所,管理單位為本所經建課,負責公園規劃、建設、 ... 私人認養、經營管理,供公眾休閒遊憩之公園、綠地、兒童遊戲場、廣場等場地。 於 www.lotong.gov.tw -
#43.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公園 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廢棄物。 ... 得划船、釣魚者,不在此限。 三、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四、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 五、擅自種植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44.臺北市常用法規彙編2016 - 第 122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例條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 ... 第2條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開闢之市管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配合其他公共工程興建或其他依法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5.民代批南市公園管理不能「以罰代管」 - 生活
台南市不少前往台南公園晨運的市民,最近紛紛接到違反台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的罰單,裁罰事項多為違規停放機車。根據市府工務局資料顯示, ... 於 www.chinatimes.com -
#46.公園綠地無障礙南市連3年特優| 中華日報
內政部營建署兩年一次辦理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督導計畫考核,台南市繼一○三 ... 及「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等法規內容,逐年進行後續新闢公園 ... 於 www.cdns.com.tw -
#47.法規內容-臺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係指設置於都市計畫區內,供公眾遊憩之場地。 第3 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本縣為臺東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 ... 於 law.taitung.gov.tw -
#48.嘉義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公園管理 科.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嘉義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發布單位:建設處. 相關連結. 嘉義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上版日期:2013-11-18. 於 economic.chiayi.gov.tw -
#49.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Bogi的兩三事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開闢之市管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配合其他公共工程興建或其他依法令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場地。 於 chenbogi.pixnet.net -
#50.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107.1.23修正
一、 公園: 指位於本市轄管之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園道、廣場及綠帶。 二、 行道樹:指本市轄管省道及市區道路所栽植之喬木及灌木。 三、 燈飾:指以 ... 於 www.buskers-taichung.com.tw -
#51.各縣市公園自治法規定訂定情形彙整表(無障礙相關條文)
101.12.21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第四條第二項. 公園、綠地內之無障礙設施應便於視覺障礙或肢體障礙等行動不便者使用,並設置專用之出入口、 ... 於 league0630.pixnet.net -
#52.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三條各款之規定,有那些罰則?
三、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地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廢棄物。 〈2〉在水池或湖泊內游泳、沐浴、洗滌、網 ... 於 pkl.gov.taipei -
#53.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提供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國外公園案例、公共空間設計案例、都市再生案例有關寵物文章或書籍,歡迎來萌寵公園提供您 ... 於 neon-pet.com -
#54.制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 台南市政府
制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 一、酗酒、吸毒、鬥毆滋事或攜帶危險物品致妨害公共安全或秩序。 · 二、妨害安寧、妨害風化或賭博之行為。 · 三、任意植栽、放養動物、 ... 於 law01.tainan.gov.tw -
#55.機車騎上公園人行道罰款多600元- 地方 - 自由時報
車輛進入公園會挨罰,台南市一名市民騎機車行經巴克禮公園公車站牌前人行道時,遭市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拍照,依「台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告發開 ... 於 news.ltn.com.tw -
#56.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常見問答 - Kmosc
實施範圍為何?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關係人,草皮,馬非寵物不得進入公園. · 臺中市府21日獲報有民眾在西屯區夏綠地公園遛馬,遷葬事宜。 民政課98/05/14 於 www.canafoto.co -
#57.花蓮縣花蓮市公所-工程隊-公告專區
公告「嘉義縣新港鄉公園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pdf 376555100A0000000_376505700A_1070017566A00_ATTCH3 1302.06K 點閱圖案 15. 2018-11-29 ... 於 www.hualien.gov.tw -
#58.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相關報導 - Yahoo奇摩
最新最豐富的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相關新聞就在Yahoo奇摩新聞,讓你快速掌握世界大事、財經動態、體育賽事結果、影劇圈內幕、社會萬象、台灣在地訊息。 於 tw.news.yahoo.com -
#59.新竹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開闢之公園、綠地、園道或. 於 dep-tourism.hccg.gov.tw -
#60.修正「苗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
第3 條本自治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苗栗縣政府,管理機關為公園所在地所屬各鄉(鎮、市)公所。 第4 條興建公園應擬訂計 ... 於 law.miaoli.gov.tw -
#61.彰化縣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 法規內容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係指設置於都市計畫內編訂為公園等公共設施用地範圍內並供公眾遊憩、活動之場地,其管理維護事項,除有其他法令規範外,悉依本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於 lawsearch.chcg.gov.tw -
#62.新竹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法規內容
公園 、綠地、兒童遊樂場及廣場等供公眾遊憩之場地及經本府指定為公園者。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本府。 公園之管理得委辦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 於 hclaw.hsinchu.gov.tw -
#63.台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 Hostlid
公園綠地 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新聞. 【臺南都會公園園區內停車事項宣導】. 第一條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加強管理本市花草樹木及公共設施,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於 www.hostlid.co -
#64.法規內容-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第十條 公園內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兜售商品或乞討。 二、赤身露體或其他不檢行為 ... 於 ptlaw.pthg.gov.tw -
#65.屏東縣屏東市公園綠地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屏東縣屏東市公園綠地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一、101.12.17屏東市民代表會第17屆第5次定期大會審議通過。 二、屏東縣政府102.3.8屏府工景字第102006574800號函同意 ... 於 www.ptcg.gov.tw -
#66.Üsküdar Atatürk 紀念碑將看到它應得的價值 - 鐵路
該地區位於Salacak 海灘上Üsküdar Atatürk 紀念碑旁邊的地籍空間內,其分區狀態為綠地,已被前İBB 政府改建為停車場。 它已提供給İSPARK。 於 zh-tw.rayhaber.com -
#67.內政部推公園綠地無障礙邀全民共同來監督
內政部指出,地方政府及所屬公園綠地管理單位近年已逐步落實無障礙環境, ... 綠地的管理為地方自治事項,因此,內政部營建署已督促各地方政府研修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 於 eycc.ey.gov.tw -
#68.南投縣公園管理維護自治條例-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 一、兜售商品或乞討。 · 二、赤身裸體或其他不檢行為。 · 三、隨地吐痰便溺或棄置廢棄物。 · 四、在水池游泳、沐浴或非經許可捕捉魚類。 · 五、喧鬧滋事妨害公共安寧 ... 於 glrs.nantou.gov.tw -
#69.草屯鎮公園及園道管理自治條例
第 一 條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加強公園及園道管理,維護公園及園道 ...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園、園道,係指依都市計畫法劃設之公園、綠地、兒童 ... 於 www.tsaotun.gov.tw -
#70.都市公園相關法規研析與無障礙工作推動
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 (101年12月21日公布). 3. 桃園市政府. 桃園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97年10月. 14日公布). 4. 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 於 digitaiw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