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凌,周董寫的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8版) 和保成法學苑的 攻略公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匿名檢舉,行政機關可否不受理? - 天秤座法律網也說明: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第1款規定:「人民陳情案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受理。」此外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4點第1款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建宏所指導 洪翊傑的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2021),提出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隱私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永明所指導 楊宇軒的 從我國司法實務案例論租稅法律主義之內涵與發展 (2021),提出因為有 租稅法律主義、違憲審查制度、合憲解釋與補充、違憲解釋與失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解答。

最後網站行政程序法| 第七章陳情 - 六法全書- mywoo則補充:第五節程序之開始 §34 ...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1) 行政函釋(1) ... 第173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高考行政法解題書(8版)

為了解決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作者周凌,周董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筆者延續《行政法題型破解》的成功經驗,瞭解到當初把該書類型設定於律師司法官的讀者,對於要準備高考三四等、司法特考三四等、警察特考及地方特考的讀者,使用上都有所顧慮及畏懼,所以在此除了特別蒐集司法三四等(不含司律法研所)以外,還納入地方特考、警察特考及高考三四等考題,讓準備上開類別國家考試的讀者,能透過此書的反覆練習,增加對於行政法解題的信心。而如果使用完本書仍想多看看一些較為深入的考題,歡迎讀者多加參考筆者《行政法題型破解》一書!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大家快速上榜!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為了解決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作者洪翊傑 這樣論述:

20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全文共計56條,條文皆於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除第6條、第54條之條文外),主要係為擴大保護客體及普遍適用主體,新增有特種之個人資料、告知義務要求、資料之當事人得拒絕行銷、民刑事相關責任與行政處罰以及團體訴訟等之引進等,用以符合國際立法趨勢且更周全保護民眾之個人隱私,於現今資訊日益發達社會生活之中,全民皆應擁有個人資訊交換、分享之需求,在享受資訊自由利益之同時,應需注意不得侵害他人之隱私權益,所以對於資訊之運用及限制應該有所認識,因此,探究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之運用限制及程度,為本文之目的。本文首先探討個資法於日本、南非、美國、馬來

西亞、韓國、歐盟、奧地利等國家之立法情形及執行狀況,並探究保護之客體(個人資料)、範圍等,並分析個人資料之種類有哪些,以及我國個人資料保護與相關法規之關係,然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目的,亦即包含個人人格權及隱私權之保護,並同時探討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之保護;以及,當資料管理者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時,如何避免侵害個人資料擁有者之個人人格權,以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最後就他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及保障個人資料隱私權相關規範,提供本國個人資護法立建議立法趨向為探究。第五章綜合結論並提出筆者建議,希望藉由本文可讓讀者喚醒自我個資權益保護之意識,進而尊重他人之個資隱私及自主權益,以及針對其

他國家個資法之優點提供本國個資法制及作業上之建議,進而對於本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運用及限制,能在生活或工作中正確運用他人之個資。

攻略公法-26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認真鑽研公法之讀者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1.內容修正錯漏處。   2.新增109~110年相關法規。   3.新增部分實務見解、草案。 本書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

文要旨之後,例示歷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

較難理解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從我國司法實務案例論租稅法律主義之內涵與發展

為了解決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函釋的問題,作者楊宇軒 這樣論述:

我國憲法第19條明定「租稅法律主義」之內涵,亦即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另外,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3條第1項亦有明文規定,納稅者有依法納稅之義務與權利。此外,於我國釋憲實務上,亦有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就租稅主體、客體、稅捐客體之歸屬、課稅基礎、稅目、稅率、納稅方法、稅捐減免及加重等稅捐構成要件,應以法律定之。另稅捐稽徵機關另以行政命令增加法律所定之租稅義務,因而逾越法律解釋之範圍,亦屬違反租稅法律主義之內容,而有侵害人民權利之可能。由此可見,租稅法律主義在稅法上之地位崇高,無法律即無稅捐之課徵與繳納,影響國家之稅收與人民之權利甚鉅,其範圍為何,值得探究。本文以租稅法律主義為理論基礎,整理分析歷年

來司法院大法官以租稅法律主義為準據,作成合憲或違憲性解釋之案件,希望藉由釋憲實務案例,掌握我國對於租稅法律主義核心內涵之認知,並由釋憲案件之類型化分類,分析相關案件合憲與違憲之原因與理由。此外,對我國近期司法案件,如大法庭裁定與行政法院判決,進行指標性案件分析。依本論文研究結果發現,租稅法律主義之內容與法源依據,隨著大法官會議援引之次數增加,其範圍亦不斷擴張。租稅法律主義於學說與實務發展下已逐漸完整,但可能仍與其他稅法原則產生衝突。另經本研究系統化整理與分析司法實務案例,可知行政規則或所得稅案件違憲案件最多,行政機關應注意相關規定是否違反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或違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此外

,經研究發現目前仍有許多稅務爭訟事件存在,這對人民之基本權保障來說,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最後,本文依結論提出對立法者或行政機關之相關建議,期許未來稅務爭議案件能逐漸減少,並有效改善我國人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