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地圖、推薦、景點和餐廳等資訊懶人包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麗珣寫的 商標侵權之金錢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金額酌定問題為中心 和鐘啟賓的 搞懂規則,賺遍大陸:WTO下的兩岸經貿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訴請解除旅遊禁令並加速豁免適用WTO智慧財產權協定- 新聞也說明:... 同盟向WTO請願,訴請解除旅遊禁令並加速豁免適用WTO智慧財產權協定 ... 禁令之衝擊影響,並籲請WTO加速就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秀威資訊所出版 。

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楊書芳的 受刑人著作權歸屬之探討 (2021),提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受刑人、徵稿比賽、自營作業、技能訓練、才藝舍坊、僱傭、出資、著作權歸屬、授權、讓與。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章忠信所指導 張峰銘的 涉外營業秘密保護之法律研析-美光、聯電及晉華之技術移轉或竊密爭議案 (2021),提出因為有 營業秘密、經濟間諜法案、國家安全法、中美貿易戰、競業禁止、不可避免揭露之原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則補充:與貿易有關 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 · 發布日期: 97-08-06 · 更新日期: 110-04-23 · 發布單位: 國際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商標侵權之金錢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金額酌定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作者陳麗珣 這樣論述:

  本書係以智慧財產法院成立以來至2015年11月底的商標侵權判決為主軸,介紹商標侵權損害賠償相關學說及實務見解,藉由觀察二百餘個判決,彙整出具共通性的金錢損害賠償數額之審酌因素,以期探求目前實務的方向。此外,本書並介紹日本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學說及實務見解,冀望以比較法的觀點,供我國商標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參考,以為他山之石。      除介紹我國及日本學說暨實務外,本書並自觀察之判決擷取具參考價值之近兩百個我國判決及十來個日本判決摘要,俾便讀者了解法院見解及其理由。      因此在商標侵權金錢損害賠償部分,本書不僅可供實務工作者參考,同時亦可供有意研究日本商標侵權損害賠

償制度者參考。      

受刑人著作權歸屬之探討

為了解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作者楊書芳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更迭,加上特別權力關係的式微,使得受刑人的人權愈來愈受重視,監獄的神秘面紗逐漸被掀開。受刑人人身自由本來就受到限制,而除了一些附隨於人身自由的權利也當然會受到限制外,其餘的權利與一般人無異,也就是穿者「囚服」的國民。受刑人每年創作出大量的語文或美術著作,是一項不可多得的文化資產,如能善加利用,將有助於國家的文化交流與發展。 監獄裏總有一群默默從事創作的受刑人,不管在監內外的徵稿比賽、自營作業、技能訓練或是才藝舍坊多少都有創作的足跡,他們的作品常被用來呈現教化成果及跟外界文化做交流,或是當成監獄擺設的一部份,以增添文藝氣息,但監獄與受刑人為公法上的關係,無法如僱傭或出資

關係約定著作權歸屬,監獄在利用這些作品是否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受刑人)的同意或約定授權利用,關乎著作財產權的合法使用,而監獄取得著作物所有權並不代表取得著作財產權,如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或讓與而逕行利用,則有可能侵害著作權。 本文嘗試從著作權相關法令規定、受刑人著作類型、徵稿比賽的競賽規則、行政函釋、期刊及學術論文進行分析統整並提出徵稿比賽、強化著作的保存與流通、加強職員教育訓練、簽訂著作財產權的授權利用約定或讓與同意書……等建議,以期提升對受刑人著作權的保護意識,及提供監獄或其他機關團體在利用受刑人著作或訂定徵稿比賽辦法上有所參考,也期待受刑人的著作跟外界有更多交流,以提升創作水準。

搞懂規則,賺遍大陸:WTO下的兩岸經貿

為了解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作者鐘啟賓 這樣論述: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的擴張,衍生出的法律問題日益增加。兩岸三地的台商對貿易金融法律知識的需求,似乎都有不知從何了解的無奈。因此興起從商業及法律觀點出發,以市場為主,在全球化經濟脈絡下,寫作一本國際經濟法律入門書。希望藉此讓台灣在兩岸三地的經濟競爭成就,驕傲全球。 作者簡介 鐘啟賓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碩士。曾任,司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研究員。現任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財經法律系講師。著有:《投資大陸市場法律與實務解析》2002.12(學林)

涉外營業秘密保護之法律研析-美光、聯電及晉華之技術移轉或竊密爭議案

為了解決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問題,作者張峰銘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和美國的貿易戰在2021年1月美國政黨輪替後至2022年還持續進行著。雖聯電公司在2020年10月支付钜額和解金給美國司法部,美國對中國大陸特定商品加徵關稅的政策仍然未停止。本研究將研析美國法院審理其本土企業於海外受到營業秘密相關侵害時的審理過程、程序和判決邏輯。台灣的公司在營業秘密遭竊取不法使用時,應如何面對。台灣的本土企業之營業秘密的內部管控是否有出現漏洞或瓶頸,管理方式是否有空間進步。台灣眾多企業和立法機關從聯電案可以得到什麼警愓和學習的經驗。以美光、聯電和晉華案件為要研究對象,對事實分析,針對相同事實,比較三方的法院判決對,研析法院引用營業秘密法做涵攝之方式。比較三方營業秘密

法的法源和立法歷史,並區別差異,蒒選與本研究相近事實的判決做研析比較。美國持續加強營業秘密的保護強度,實務中法院也會盡可能擴充管轄權,使美國本土企業在本土法院得到公平的審判。同樣的,中國大陸法院則以判決內容不公開「支援」中國大陸企業;然後,台灣法院就相對被動,可能礙於法律上的立法不周嚴。建議台灣立法機關修法規範企業公司需有「營業秘密專責主管機關」,加強資訊管理安全,設立獨立部門定期盤點和稽核,加強保密防諜之宣導,將營業秘密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降低。